第13章黄老六下的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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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六刀条脸,虎背熊腰,一双鹰一般的眼睛。他的身体很壮实,生活滋润保养得好,又正当26岁的血气方刚又成熟的年纪,所以他那方面的功夫是很厉害的。
孙娟第一次和他上床,就被弄得筋酥骨软,心花怒放,澎声迭起。孙娟本来就是一个不安分的躯体,男人又常年不在家,孤独渴望时刻泛滥在身体里,黄老六就是滋润她的及时雨,冲击得她绵绵软软,香汗淋漓。而且,黄老六一直承诺要娶她做老婆。
她身体醉了,心也醉了。之后就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羔羊,黄老六随叫随到,就算不叫,三天不见心里也痒痒,自己也主动送上门来。开始的时候还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可越来越私糊,一天比一天胆子大,之后开始偶尔夜里不回家,之后就两三天不回家,再后来就是几天也不回一次家,最近已经进化到不回家了,索性和黄老六过起了夫妻般的随心所欲的生活。
每当前屋开赌局的时候,孙娟也毫不忌讳地抛头露面,而且以女主人的姿态自居,那些赌徒已经开始叫她六嫂或者弟妹了。叫得她脸上红扑扑地美着。更多时候,孙娟还是舒服地躲在黄家后屋宽敞明亮的现代化家居里,享受着贵妇人一样的生活。她时常拿这里的一切和胡家的生活做比较,简直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
黄老六家就是她美满的天堂。胡双十的影子已经在她心里模模糊糊。而且她还时常却庆幸自己没有生孩子,要不然还会牵手绊脚的,叨俘里会有这等的自由自在。今晚黄老六还在前屋应酬几个朋友,等一会儿才能回到后屋里。孙娟一个人在看电视。
这是一个特别闷热的盛夏之夜,尽管前后窗都大敞四开着,可燥热的空气还是让人感到所有的衣服都多余。孙娟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便,竟然青光大展,上身只着一个担胸露背的吊带小衫,下体竟然只穿一个小短裤,又着雪白的双腿,野肆地栽歪在炕上,一边磕瓜子一边看电视,俨然已经是这个屋子的女主人了。
但她没有想到,一件可怕的事情正一步步逼近。胡双十今晚和弟弟喝了很多酒,虽然不算很醉,但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充满着酒精的燃烧和兴奋,与他原本的仇怨和愤怒随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每一根血管里的血液都在激荡地沸腾着,沸腾得他时不时地就握一下腰间那个钦刀的刀把。夏夜的村街上总是有晚饭后乘凉的人们。
为了避开所有人,他只得七拐八拐地绕着走,就那么不到三百米的距离,他竟然走了半个小时。他终于接近了黄家六虎的居住的那个单独的村街。
黄老六的房舍已经出现在他的面前。顿时他的呼吸急促起来,那完全不是一种紧张,而是复仇的兴奋感激荡着他。那一刻,所有的前因后果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尽快实现自己的复仇行为。脑海里只有一种渴望:一刀下去,把黄老六的孽根断在小妹子的洞道里,那会是多么痛快淋漓的景象。他尽情想象着那一切做完,那对狗男女会是怎样情态?胡双十下身穿一条涤纶蓝裤子,上身是一件半袖浅黑港衫,那港衫下摆正好遮住裤带上别着的钦刀。
他整个神经无限亢奋着,丝毫没有这是犯罪的感觉,倒像是自己正去做一件消除罪恶的豪壮事情。胡双十从小就喜欢听书,喜欢看戏,时常被书里戏里的情节感染,莫名其妙地激动着。尤其有一出戏总让他感到无比的痛快,那就是武松杀嫂。武二郎手起刀落杀了奸夫西门庆,淫妇潘金莲跪地苦苦哀求饶命,武松又毫不留情地斩了她的人头,祭奠武大郎,那该是何等豪迈何等大快人心的事情!他感觉自己就是武松。
孙娟比潘金莲还可恶,潘金莲背叛武大郎还有心可原,可孙娟背叛自己却是天理难容!不!就算背叛也是可以原谅的,最不能原谅的是她投进了黄老六的怀抱,只要不是黄家六虎,哪怕她跟遍了孤家屯所有男人,他也不会这么恨她。
胡双十今晚就要做一回武松,手起刀落杀了这对奸夫淫妇!不!斩断黄老六的孽根,让他生不如死,让那个小妹子守着活寡,同样生不如死,那样的结局远比杀了他们更解气,更痛快,更有意义!
黄老六刀条脸,虎背熊腰,一双鹰一般的眼睛。他的身体很壮实,生活滋润保养得好,又正当26岁的血气方刚又成熟的年纪,所以他那方面的功夫是很厉害的。
孙娟第一次和他上床,就被弄得筋酥骨软,心花怒放,澎声迭起。孙娟本来就是一个不安分的躯体,男人又常年不在家,孤独渴望时刻泛滥在身体里,黄老六就是滋润她的及时雨,冲击得她绵绵软软,香汗淋漓。而且,黄老六一直承诺要娶她做老婆。
她身体醉了,心也醉了。之后就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羔羊,黄老六随叫随到,就算不叫,三天不见心里也痒痒,自己也主动送上门来。开始的时候还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可越来越私糊,一天比一天胆子大,之后开始偶尔夜里不回家,之后就两三天不回家,再后来就是几天也不回一次家,最近已经进化到不回家了,索性和黄老六过起了夫妻般的随心所欲的生活。
每当前屋开赌局的时候,孙娟也毫不忌讳地抛头露面,而且以女主人的姿态自居,那些赌徒已经开始叫她六嫂或者弟妹了。叫得她脸上红扑扑地美着。更多时候,孙娟还是舒服地躲在黄家后屋宽敞明亮的现代化家居里,享受着贵妇人一样的生活。她时常拿这里的一切和胡家的生活做比较,简直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
黄老六家就是她美满的天堂。胡双十的影子已经在她心里模模糊糊。而且她还时常却庆幸自己没有生孩子,要不然还会牵手绊脚的,叨俘里会有这等的自由自在。今晚黄老六还在前屋应酬几个朋友,等一会儿才能回到后屋里。孙娟一个人在看电视。
这是一个特别闷热的盛夏之夜,尽管前后窗都大敞四开着,可燥热的空气还是让人感到所有的衣服都多余。孙娟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便,竟然青光大展,上身只着一个担胸露背的吊带小衫,下体竟然只穿一个小短裤,又着雪白的双腿,野肆地栽歪在炕上,一边磕瓜子一边看电视,俨然已经是这个屋子的女主人了。
但她没有想到,一件可怕的事情正一步步逼近。胡双十今晚和弟弟喝了很多酒,虽然不算很醉,但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充满着酒精的燃烧和兴奋,与他原本的仇怨和愤怒随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每一根血管里的血液都在激荡地沸腾着,沸腾得他时不时地就握一下腰间那个钦刀的刀把。夏夜的村街上总是有晚饭后乘凉的人们。
为了避开所有人,他只得七拐八拐地绕着走,就那么不到三百米的距离,他竟然走了半个小时。他终于接近了黄家六虎的居住的那个单独的村街。
黄老六的房舍已经出现在他的面前。顿时他的呼吸急促起来,那完全不是一种紧张,而是复仇的兴奋感激荡着他。那一刻,所有的前因后果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尽快实现自己的复仇行为。脑海里只有一种渴望:一刀下去,把黄老六的孽根断在小妹子的洞道里,那会是多么痛快淋漓的景象。他尽情想象着那一切做完,那对狗男女会是怎样情态?胡双十下身穿一条涤纶蓝裤子,上身是一件半袖浅黑港衫,那港衫下摆正好遮住裤带上别着的钦刀。
他整个神经无限亢奋着,丝毫没有这是犯罪的感觉,倒像是自己正去做一件消除罪恶的豪壮事情。胡双十从小就喜欢听书,喜欢看戏,时常被书里戏里的情节感染,莫名其妙地激动着。尤其有一出戏总让他感到无比的痛快,那就是武松杀嫂。武二郎手起刀落杀了奸夫西门庆,淫妇潘金莲跪地苦苦哀求饶命,武松又毫不留情地斩了她的人头,祭奠武大郎,那该是何等豪迈何等大快人心的事情!他感觉自己就是武松。
孙娟比潘金莲还可恶,潘金莲背叛武大郎还有心可原,可孙娟背叛自己却是天理难容!不!就算背叛也是可以原谅的,最不能原谅的是她投进了黄老六的怀抱,只要不是黄家六虎,哪怕她跟遍了孤家屯所有男人,他也不会这么恨她。
胡双十今晚就要做一回武松,手起刀落杀了这对奸夫淫妇!不!斩断黄老六的孽根,让他生不如死,让那个小妹子守着活寡,同样生不如死,那样的结局远比杀了他们更解气,更痛快,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