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记恍然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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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谨以此文,预祝我的老友考研成功。
2003年4月17日,是他考研复试专业的日子。他报考的是美术学院油画系,一个著名油画家的研究生。
他是这样一个男人: 27岁,油画专业,一所中师学校的美术教师。他帅气,幽默,才华横溢,还有一个动画系毕业的美丽的女朋友当然他肯定不是完美的,比如他近视,比如他吸烟,比如他瘦得要命,比如有时他会忧郁和烦躁。
他姓段,段誉的段。
我写下这个字就笑了,因为这个名字里包含着一种温暖的力量,贯穿在我从今天到前十二年的生命里。
十二年前的初夏,我背着画板坐着区里的专用车去我所报考的学校复试美术。和我一起的是本区通过初试的所有音乐、美术特长生。也许一共有20个孩子?我已想不起来,但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夕阳正好,段戴着一副巨大的黑边眼镜,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窗外,他非常沉默,就像电视里经常看到那种斯文而爱学习的小男孩。
后来,班里几乎所有来自我们区里的女同学都回忆起了相同的场景。
那时我14岁,他15岁,都如愿以偿考进了那所学校的艺术班。
艺术班里,一半人学音乐,一半人学美术,这种奇怪的组合现在可能已经不存在,但当然确实使我们班成为学校里最耀眼的班级。比如学音乐的女生,个个经过挑选,可谓美女如云,全班45人,只有9个男生。众星捧月,形容的就是段的地位。
尽管如此,二年级时,段还是成了我的好朋友,那是当时我很得意的事情。
我们每周有两天或三天上绘画专业课,色彩、素描、国画、工艺、速写,排得满满的,如此一晃三年。段是班里专业最好的,所以画画时,我会先看他把画架放在哪个位置,再尽可能坐到他旁边,美其名曰“学习学习”当然也偶有失手,比如他眯着眼观察了静物半天,决定搬到另一个角度去画,留下我干瞪眼,呵呵。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喜欢在一张画的每个阶段叫他过来指点,而他总是像个尽职的教师,很认真地评论一番,他不知道,我的乐趣在于听他讲话,而不在于画面效果。
每天早上正课开始以前,有15分钟时间叫“开心一刻”是用来让学生们表演文艺节目的。段经常上台唱一曲谭詠麟的爱在深秋,女生们的掌声总让他不再来一首就下不了台来。他的声线和阿伦很像,而我是专业的阿伦迷,每当发现阿伦一首好听的歌,我都会叫段快快学了唱给我们听。很多人都以为他将来会是一个成功的歌手。
眼看着就要毕业了,班里流行起了“算碟仙”的“迷信”活动。我参与过几回,视若神灵,段却死活不肯相信。于是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和另一个叫艳的女孩,加上段,我们三人偷偷抱着被子溜进美术馆里,关掉灯点起蜡烛开始“请”碟仙。不知道是否有人有过同样的经历,当碟子真的自动转起来停留在某个答案上时,确实是惊心动魄的。
当晚,我们都问了一些自己关心的问题,段问,我将来的老婆漂亮吗?碟子停留在了“否”上面,段很是失望,我和艳大笑。
后来晚了,倦了,说着说着话,都睡着了。第二天段醒来,发现自己裹着被子睡在两张连起来的书法桌上,而我和艳坐着趴了一夜。
事隔十多年后,段还在内疚,说自己当时实在是“太不男人,太没风度了”
毕业那天晚上,几乎所有人都喝醉了。全班同学一夜不眠,互相倾诉着三年来的悲喜交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从此再未相见。第二天清晨,每个人都背负着重重心事,怀着失落感和突如其来的眷恋,离开了我们曾经怨恨过诅咒过的学校。
而段留校任教了,那时,他才18岁。我则去一所小学校当了美术教师。我们一个城南,一个城北。
此后的几年里,我们分别接触到新的朋友和同事,分别恋爱,分别继续上学。我迷上了电脑和网络,而段至今不会打字,从未接触过网络,还把学校发给教师买电脑的钱用来买了摩托车;我开始学画漫画,写文章,而段沉浸在传统绘画中苦心造诣;我的工作一换再换,而段一直留在母校
我们偶尔相见,偶尔通信,偶尔通电话。段自小习国画和书法,写得一手好字,有时兴起,他用毛笔修书一封寄来,那漂亮的“段体”便是我觉得世界上最好看的字了。而我会在每年6月24日,他生日这天,买一本好书,在扉页上写下“生日好”或者“生日快乐”寄给他。书们依次放在书架上,逐年增加。他有时会纳闷地问我:为什么你总是记得,每年都不会忘记呢?我也说不清楚,也许因为我一直记得段是属荷花的,荷花开的时候,他就该过生日了。
几年前我学会了织毛衣,迫不及待地用灰色的地毯线给段织了一件巨大的毛衣,图案是我苦心设计的,很好看。虽然段极力赞美,但我技术有限,衣袖太瘦身子又太阔,让衣着十分有品味的段穿这样的毛衣着实有些难为他。那一年里我织了三件毛衣,也是我唯一织过的三件毛衣。一件给男朋友,一件给我自己,一件给段。有一天我们三人同时穿上我织的毛衣,相视开怀。同样,我和段的历届女朋友关系都很好,感谢上天,我们之间的坦然,无人需要嫉妒。
有一次段告诉我,一个与我素来不和的人跟他说我的坏话,他拒听。他说,请别在我面前说她的坏话,因为我永远不会和你统一立场。我大笑,觉得这番话很经典。我们已经有足够的了解,无人可破坏。
三年前的一次聊天中,我们突然发现:天哪,我们认识九年了!段笑言,下次向别人介绍你,我会说:这是我的“九老”只有我们才明白,九老=九年的老朋友。没想到一转眼,我已经变成“十二老”了。
本来只想写一篇文章来预祝段这次考研成功,却不知不觉写成了长长的流水账。我想,等段从考研的苦海中大获全胜,我会把这篇文章给他看,当然这得冒很大的风险,因为他往往会视所有的赞美不见,而对我说他“瘦得要命”耿耿于怀——他一直以为我是世界上唯一不会说他瘦的人。他不知道,我忍这句话十二年了
题记:谨以此文,预祝我的老友考研成功。
2003年4月17日,是他考研复试专业的日子。他报考的是美术学院油画系,一个著名油画家的研究生。
他是这样一个男人: 27岁,油画专业,一所中师学校的美术教师。他帅气,幽默,才华横溢,还有一个动画系毕业的美丽的女朋友当然他肯定不是完美的,比如他近视,比如他吸烟,比如他瘦得要命,比如有时他会忧郁和烦躁。
他姓段,段誉的段。
我写下这个字就笑了,因为这个名字里包含着一种温暖的力量,贯穿在我从今天到前十二年的生命里。
十二年前的初夏,我背着画板坐着区里的专用车去我所报考的学校复试美术。和我一起的是本区通过初试的所有音乐、美术特长生。也许一共有20个孩子?我已想不起来,但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夕阳正好,段戴着一副巨大的黑边眼镜,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窗外,他非常沉默,就像电视里经常看到那种斯文而爱学习的小男孩。
后来,班里几乎所有来自我们区里的女同学都回忆起了相同的场景。
那时我14岁,他15岁,都如愿以偿考进了那所学校的艺术班。
艺术班里,一半人学音乐,一半人学美术,这种奇怪的组合现在可能已经不存在,但当然确实使我们班成为学校里最耀眼的班级。比如学音乐的女生,个个经过挑选,可谓美女如云,全班45人,只有9个男生。众星捧月,形容的就是段的地位。
尽管如此,二年级时,段还是成了我的好朋友,那是当时我很得意的事情。
我们每周有两天或三天上绘画专业课,色彩、素描、国画、工艺、速写,排得满满的,如此一晃三年。段是班里专业最好的,所以画画时,我会先看他把画架放在哪个位置,再尽可能坐到他旁边,美其名曰“学习学习”当然也偶有失手,比如他眯着眼观察了静物半天,决定搬到另一个角度去画,留下我干瞪眼,呵呵。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喜欢在一张画的每个阶段叫他过来指点,而他总是像个尽职的教师,很认真地评论一番,他不知道,我的乐趣在于听他讲话,而不在于画面效果。
每天早上正课开始以前,有15分钟时间叫“开心一刻”是用来让学生们表演文艺节目的。段经常上台唱一曲谭詠麟的爱在深秋,女生们的掌声总让他不再来一首就下不了台来。他的声线和阿伦很像,而我是专业的阿伦迷,每当发现阿伦一首好听的歌,我都会叫段快快学了唱给我们听。很多人都以为他将来会是一个成功的歌手。
眼看着就要毕业了,班里流行起了“算碟仙”的“迷信”活动。我参与过几回,视若神灵,段却死活不肯相信。于是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和另一个叫艳的女孩,加上段,我们三人偷偷抱着被子溜进美术馆里,关掉灯点起蜡烛开始“请”碟仙。不知道是否有人有过同样的经历,当碟子真的自动转起来停留在某个答案上时,确实是惊心动魄的。
当晚,我们都问了一些自己关心的问题,段问,我将来的老婆漂亮吗?碟子停留在了“否”上面,段很是失望,我和艳大笑。
后来晚了,倦了,说着说着话,都睡着了。第二天段醒来,发现自己裹着被子睡在两张连起来的书法桌上,而我和艳坐着趴了一夜。
事隔十多年后,段还在内疚,说自己当时实在是“太不男人,太没风度了”
毕业那天晚上,几乎所有人都喝醉了。全班同学一夜不眠,互相倾诉着三年来的悲喜交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从此再未相见。第二天清晨,每个人都背负着重重心事,怀着失落感和突如其来的眷恋,离开了我们曾经怨恨过诅咒过的学校。
而段留校任教了,那时,他才18岁。我则去一所小学校当了美术教师。我们一个城南,一个城北。
此后的几年里,我们分别接触到新的朋友和同事,分别恋爱,分别继续上学。我迷上了电脑和网络,而段至今不会打字,从未接触过网络,还把学校发给教师买电脑的钱用来买了摩托车;我开始学画漫画,写文章,而段沉浸在传统绘画中苦心造诣;我的工作一换再换,而段一直留在母校
我们偶尔相见,偶尔通信,偶尔通电话。段自小习国画和书法,写得一手好字,有时兴起,他用毛笔修书一封寄来,那漂亮的“段体”便是我觉得世界上最好看的字了。而我会在每年6月24日,他生日这天,买一本好书,在扉页上写下“生日好”或者“生日快乐”寄给他。书们依次放在书架上,逐年增加。他有时会纳闷地问我:为什么你总是记得,每年都不会忘记呢?我也说不清楚,也许因为我一直记得段是属荷花的,荷花开的时候,他就该过生日了。
几年前我学会了织毛衣,迫不及待地用灰色的地毯线给段织了一件巨大的毛衣,图案是我苦心设计的,很好看。虽然段极力赞美,但我技术有限,衣袖太瘦身子又太阔,让衣着十分有品味的段穿这样的毛衣着实有些难为他。那一年里我织了三件毛衣,也是我唯一织过的三件毛衣。一件给男朋友,一件给我自己,一件给段。有一天我们三人同时穿上我织的毛衣,相视开怀。同样,我和段的历届女朋友关系都很好,感谢上天,我们之间的坦然,无人需要嫉妒。
有一次段告诉我,一个与我素来不和的人跟他说我的坏话,他拒听。他说,请别在我面前说她的坏话,因为我永远不会和你统一立场。我大笑,觉得这番话很经典。我们已经有足够的了解,无人可破坏。
三年前的一次聊天中,我们突然发现:天哪,我们认识九年了!段笑言,下次向别人介绍你,我会说:这是我的“九老”只有我们才明白,九老=九年的老朋友。没想到一转眼,我已经变成“十二老”了。
本来只想写一篇文章来预祝段这次考研成功,却不知不觉写成了长长的流水账。我想,等段从考研的苦海中大获全胜,我会把这篇文章给他看,当然这得冒很大的风险,因为他往往会视所有的赞美不见,而对我说他“瘦得要命”耿耿于怀——他一直以为我是世界上唯一不会说他瘦的人。他不知道,我忍这句话十二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