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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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一笙向来不是个好相处的人,有钱人家的少爷,哪个没有一点公子哥的脾气。
他从小到大谈得上朋友的人不多,除了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还有去英国读书时交到的几个知交。
不同于大哥给人的霸气,纪一笙俊美的外表少了雄性的粗野,他过于俊美漂亮的五官,还有他修长精瘦的身材,一身笔挺西装,腰身挺拔,举手投足间尽是敏捷优雅。
如此斯文的他,最大的嗜好跟打发时间的方式竟然是找人练拳击跟搏斗,这个兴趣是他高中后培养的,回台湾进医院工作后,不管工作再忙,每隔几天总要去练习场练练拳头,发泄一下工作压力。
以前最常聚会的地方要嘛夜店、要嘛酒店,总会有辣妹或是正妹作陪,不过近几年死党们一个一个结婚,别说去夜店泡妹,就连晚上出来一趟都难,全都成了居家好男人,个个都想在家陪小孩抱老婆。
坐在自家经营连锁饭店的咖啡馆里,纪一笙抬腕看了一下手表,早过了约定时间,却还不见丁贝云的人影。
纪一笙生平最厌恶别人迟到,而他也从不等人,此时坐在咖啡馆里的还有另一位好友商文森,是他在英国读书认识的莫逆之交。
商文森看纪一笙连连低头看手表,怕他起身走人,忍不住帮迟到的丁贝云说话“她可能是下班碰上塞车了,再等一等吧,应该快来了。”
纪一笙斜了好友一记白眼,冷着脸不出声,放下手腕后又继续低头看着商文森带来的资料,上头是林国生交代的遗嘱,商文森是他找来帮林院长处理遗嘱的律师。
“我很好奇这位丁贝云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竟然会决定跟你这个不相爱的男人结婚。”
“文森,我以为你只对美女感兴趣,像丁贝云这样无趣死板的小家碧玉根本入不了你的眼,没想到你会这么关心她。”
有钱的男人身边总是会围绕着美女,这是长久以来不变的定律,商文森家世显赫,交往的女人个个都是一等一的美女。
“我只是对她有点好奇,哪来什么关心,你少乱说,再说丁贝云也没有你说的那么无趣死板,我看她不过是个性害羞内向,不擅跟人交谈罢了。”
“我对她这个人没兴趣,你不用跟我解释。”连头都没有抬,纪一笙看着手上的文件回答。
“喂,你们都要结婚了,你说这种话也太伤人了吧。”商文森见过丁贝云两次面,觉得她是个很好的女孩,长得也不差,性情也好,只是有点保守,并没有纪一笙说的那么糟。
纪一笙懒得回应商文森的话,扫了他一眼,拿过一旁的咖啡轻啜了一口,打算起身走人。
“喂,你干什么?”见纪一笙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商文森惊讶地问着。
“医院晚一点还有个会议。”
“你好歹再等个五分钟。”
“你应该知道我从不等人。”他都破例等了五分钟,没必要再等下去。
“一笙”商文森见他真的打算走人,这下子也急了。
因为两人在讲话,没去注意在咖啡馆门口出现的人。
当丁贝云急匆匆地赶到约定的五星级饭店,已经七点十分,整整迟到了十分钟。
丁贝云走到饭店华丽低调的咖啡馆大门时,服务生很亲切地来到她面前,在她道出纪一笙的名字后马上帮她带位。
此时纪一笙已经起身,才刚转身举步要走,身后就传来丁贝云的声音。
“对不起,我来晚了。”丁贝云走上前,看着眼前俊美的纪一笙冷着一张脸,她连忙低下头小声地跟他道歉。
纪一笙冷冷地扫了丁贝云一眼,不悦的目光直直地盯着她看了几秒,像是在思考要直接走人还是坐下来跟她谈,几秒后,沉默尴尬的气氛被打破,纪一笙淡淡地说:“坐吧。”
见纪一笙又再次坐回原来的位子,丁贝云也急忙跟着坐下。
“想喝什么?”纪一笙招来服务生,转头问丁贝云。
丁贝云要了一杯果汁,一分钟后服务生端了果汁过来,纪一笙都没有出声,只见他从牛皮纸袋里拿出文件。
这时商文森语带轻松“丁小姐,你还记得我吗?之前在医院时我们曾见过一面。”
丁贝云朝商文森点点头,害羞地跟他打了声招呼“你好,商律师,好久不见了。”
“不用这么客气,你跟一笙结婚后我们就是朋友了,不用那么客套,你叫我文森,我也直接喊你贝云。”
商文森从第一眼见到丁贝云后,就对这个女孩有莫名的好感,不过这份好感并不掺杂什么男女情愫,只是单纯觉得外表柔弱的丁贝云值得人家疼惜。
丁贝云的脸红了一下,难为情地拿过眼前的果汁喝了一口,看起来有点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回答商文森,她跟商文森并不熟,直接喊人家的名字似乎不太恰当,却又不知该接什么话,只能用沉默代替回答。
纪一笙冷眼看着两人对话,随手将手中的文件递给丁贝云“这是林国生院长的遗嘱,你先看看有什么问题。”纪一笙将文件递过去后,拿过咖啡杯喝了一口。
“好。”丁贝云低头,一页一页看着白纸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很快就翻完了。
纪一笙以为她会细细地读完遗嘱里每一条内容,没想到她才看不到一分钟,就将手中的遗嘱放下了,这个举动让纪一笙不觉多看了丁贝云一眼。
丁贝云小他一岁,打从她还是高中生时,他就从林国生院长口中得知有这么一位私生女,碍于妻子的排斥,十年前丁贝云的生母过世后,林国生不敢将丁贝云认领回家,只好将她寄养在朋友家里,直到丁贝云上大学,在英国读医学院的他回台湾时,在医院见过她几次面。
在纪一笙眼中,大学时的丁贝云清秀的五官有些青涩,因为与林国生长得不像,纪一笙猜她应该是像她的生母。
她近一百六十公分的身高只及他的下巴,因为骨架小,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清瘦,一头及肩淡褐色的自然卷发,只用发夹夹住前额垂落的头发,看起来清爽的她皮肤白白净净,总是穿着牛仔裤和t恤,没有时下年轻女孩的时髦打扮,是个害羞又内向的女孩。
第一次见面时,她紧张到不敢看他,几次被他发现她偷偷抬眸看他时,那双又大又圆的水汪汪眼睛让他印象十分深刻。
几年过去,每年寒暑假总会碰上一两次,这些年他跟在林院长身边,自然看得出林院长对丁贝云心里一直藏有亏欠,毕竟是他的女儿,却不能被好好照顾。
“看完了?”
丁贝云朝他点点头,问:“我要在这里签名吗?”她知道纪一笙跟商文森都是大忙人,为了不打扰他们的时间,她将遗嘱翻到最后一页。
“一旦我跟你结婚了,就等于你放弃继承林国生院长的财产,这一点遗嘱上有写,你看明白了?”
“我明白。”
纪一笙见她又以头顶对着他,没好气地问:“那你还有没有其他条件和要求?”
商文森立刻挑眉看了好友一眼,不懂他哪来的火气,不就是问人家有什么问题吗,丁贝云又没说什么,他干嘛要把气氛搞得这么充满火药味,跟纪一笙当朋友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他用这么恶劣的态度跟女人说话。
因为纪一笙的口气突然莫名其妙变凶,丁贝云被吓了一跳,全身僵硬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后,大大的眼睛偷偷瞥了纪一笙一眼“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什么事?”纪一笙口气有点冷。
“我可以知道你为什么同意跟我结婚吗?”凭他的家世跟外表,肯定有很多女人爱慕他,他却眉头都不皱一下,点头愿意跟她结婚,她忍不住好奇。
纪一笙没料到她会这么问,俊容闪过一丝纳闷,而后耸肩勾唇反问:“这个答案很重要吗?”
丁贝云抬头与他相视,小脸上的表情很认真,她知道同父异母的妹妹林芯芯喜欢纪一笙,因为喜欢他还义无反顾地当了医生,在爸爸的安排下进到纪家的医疗体系当医生,就为了能拉近两人的距离。
她以为纪一笙若是要娶,也应该是娶林芯芯,毕竟以纪家的社会地位肯定会选林芯芯,没想到他却愿意娶她。
相对于丁贝云的认真,纪一笙的态度显得无所谓“林院长觉得对你有亏欠,希望我能娶你,而我需要林院长在医院的人脉稳定人心,所以我同意结这个婚,这就是全部的理由。”纪一笙直接明白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也直接表明这个婚姻没有男女情爱,纯粹是为了林院长。
“所以你并不喜欢我?”丁贝云又问。
“不喜欢。”纪一笙清楚地看到丁贝云的脸上在他说完不喜欢三个字,闪过一丝失落的神情后,再次低头看着手中的果汁。
他很清楚丁贝云喜欢他,女人看他爱慕的眼神他很熟悉,他从丁贝云十七岁就认识她,知道她在感情上干净得像张白纸,对他的喜欢虽然没有说出来,但她不懂得掩饰的情意,在女人堆里流连过的他清楚地感觉到了。
纪一笙向来不是个好相处的人,有钱人家的少爷,哪个没有一点公子哥的脾气。
他从小到大谈得上朋友的人不多,除了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还有去英国读书时交到的几个知交。
不同于大哥给人的霸气,纪一笙俊美的外表少了雄性的粗野,他过于俊美漂亮的五官,还有他修长精瘦的身材,一身笔挺西装,腰身挺拔,举手投足间尽是敏捷优雅。
如此斯文的他,最大的嗜好跟打发时间的方式竟然是找人练拳击跟搏斗,这个兴趣是他高中后培养的,回台湾进医院工作后,不管工作再忙,每隔几天总要去练习场练练拳头,发泄一下工作压力。
以前最常聚会的地方要嘛夜店、要嘛酒店,总会有辣妹或是正妹作陪,不过近几年死党们一个一个结婚,别说去夜店泡妹,就连晚上出来一趟都难,全都成了居家好男人,个个都想在家陪小孩抱老婆。
坐在自家经营连锁饭店的咖啡馆里,纪一笙抬腕看了一下手表,早过了约定时间,却还不见丁贝云的人影。
纪一笙生平最厌恶别人迟到,而他也从不等人,此时坐在咖啡馆里的还有另一位好友商文森,是他在英国读书认识的莫逆之交。
商文森看纪一笙连连低头看手表,怕他起身走人,忍不住帮迟到的丁贝云说话“她可能是下班碰上塞车了,再等一等吧,应该快来了。”
纪一笙斜了好友一记白眼,冷着脸不出声,放下手腕后又继续低头看着商文森带来的资料,上头是林国生交代的遗嘱,商文森是他找来帮林院长处理遗嘱的律师。
“我很好奇这位丁贝云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竟然会决定跟你这个不相爱的男人结婚。”
“文森,我以为你只对美女感兴趣,像丁贝云这样无趣死板的小家碧玉根本入不了你的眼,没想到你会这么关心她。”
有钱的男人身边总是会围绕着美女,这是长久以来不变的定律,商文森家世显赫,交往的女人个个都是一等一的美女。
“我只是对她有点好奇,哪来什么关心,你少乱说,再说丁贝云也没有你说的那么无趣死板,我看她不过是个性害羞内向,不擅跟人交谈罢了。”
“我对她这个人没兴趣,你不用跟我解释。”连头都没有抬,纪一笙看着手上的文件回答。
“喂,你们都要结婚了,你说这种话也太伤人了吧。”商文森见过丁贝云两次面,觉得她是个很好的女孩,长得也不差,性情也好,只是有点保守,并没有纪一笙说的那么糟。
纪一笙懒得回应商文森的话,扫了他一眼,拿过一旁的咖啡轻啜了一口,打算起身走人。
“喂,你干什么?”见纪一笙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商文森惊讶地问着。
“医院晚一点还有个会议。”
“你好歹再等个五分钟。”
“你应该知道我从不等人。”他都破例等了五分钟,没必要再等下去。
“一笙”商文森见他真的打算走人,这下子也急了。
因为两人在讲话,没去注意在咖啡馆门口出现的人。
当丁贝云急匆匆地赶到约定的五星级饭店,已经七点十分,整整迟到了十分钟。
丁贝云走到饭店华丽低调的咖啡馆大门时,服务生很亲切地来到她面前,在她道出纪一笙的名字后马上帮她带位。
此时纪一笙已经起身,才刚转身举步要走,身后就传来丁贝云的声音。
“对不起,我来晚了。”丁贝云走上前,看着眼前俊美的纪一笙冷着一张脸,她连忙低下头小声地跟他道歉。
纪一笙冷冷地扫了丁贝云一眼,不悦的目光直直地盯着她看了几秒,像是在思考要直接走人还是坐下来跟她谈,几秒后,沉默尴尬的气氛被打破,纪一笙淡淡地说:“坐吧。”
见纪一笙又再次坐回原来的位子,丁贝云也急忙跟着坐下。
“想喝什么?”纪一笙招来服务生,转头问丁贝云。
丁贝云要了一杯果汁,一分钟后服务生端了果汁过来,纪一笙都没有出声,只见他从牛皮纸袋里拿出文件。
这时商文森语带轻松“丁小姐,你还记得我吗?之前在医院时我们曾见过一面。”
丁贝云朝商文森点点头,害羞地跟他打了声招呼“你好,商律师,好久不见了。”
“不用这么客气,你跟一笙结婚后我们就是朋友了,不用那么客套,你叫我文森,我也直接喊你贝云。”
商文森从第一眼见到丁贝云后,就对这个女孩有莫名的好感,不过这份好感并不掺杂什么男女情愫,只是单纯觉得外表柔弱的丁贝云值得人家疼惜。
丁贝云的脸红了一下,难为情地拿过眼前的果汁喝了一口,看起来有点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回答商文森,她跟商文森并不熟,直接喊人家的名字似乎不太恰当,却又不知该接什么话,只能用沉默代替回答。
纪一笙冷眼看着两人对话,随手将手中的文件递给丁贝云“这是林国生院长的遗嘱,你先看看有什么问题。”纪一笙将文件递过去后,拿过咖啡杯喝了一口。
“好。”丁贝云低头,一页一页看着白纸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很快就翻完了。
纪一笙以为她会细细地读完遗嘱里每一条内容,没想到她才看不到一分钟,就将手中的遗嘱放下了,这个举动让纪一笙不觉多看了丁贝云一眼。
丁贝云小他一岁,打从她还是高中生时,他就从林国生院长口中得知有这么一位私生女,碍于妻子的排斥,十年前丁贝云的生母过世后,林国生不敢将丁贝云认领回家,只好将她寄养在朋友家里,直到丁贝云上大学,在英国读医学院的他回台湾时,在医院见过她几次面。
在纪一笙眼中,大学时的丁贝云清秀的五官有些青涩,因为与林国生长得不像,纪一笙猜她应该是像她的生母。
她近一百六十公分的身高只及他的下巴,因为骨架小,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清瘦,一头及肩淡褐色的自然卷发,只用发夹夹住前额垂落的头发,看起来清爽的她皮肤白白净净,总是穿着牛仔裤和t恤,没有时下年轻女孩的时髦打扮,是个害羞又内向的女孩。
第一次见面时,她紧张到不敢看他,几次被他发现她偷偷抬眸看他时,那双又大又圆的水汪汪眼睛让他印象十分深刻。
几年过去,每年寒暑假总会碰上一两次,这些年他跟在林院长身边,自然看得出林院长对丁贝云心里一直藏有亏欠,毕竟是他的女儿,却不能被好好照顾。
“看完了?”
丁贝云朝他点点头,问:“我要在这里签名吗?”她知道纪一笙跟商文森都是大忙人,为了不打扰他们的时间,她将遗嘱翻到最后一页。
“一旦我跟你结婚了,就等于你放弃继承林国生院长的财产,这一点遗嘱上有写,你看明白了?”
“我明白。”
纪一笙见她又以头顶对着他,没好气地问:“那你还有没有其他条件和要求?”
商文森立刻挑眉看了好友一眼,不懂他哪来的火气,不就是问人家有什么问题吗,丁贝云又没说什么,他干嘛要把气氛搞得这么充满火药味,跟纪一笙当朋友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他用这么恶劣的态度跟女人说话。
因为纪一笙的口气突然莫名其妙变凶,丁贝云被吓了一跳,全身僵硬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后,大大的眼睛偷偷瞥了纪一笙一眼“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什么事?”纪一笙口气有点冷。
“我可以知道你为什么同意跟我结婚吗?”凭他的家世跟外表,肯定有很多女人爱慕他,他却眉头都不皱一下,点头愿意跟她结婚,她忍不住好奇。
纪一笙没料到她会这么问,俊容闪过一丝纳闷,而后耸肩勾唇反问:“这个答案很重要吗?”
丁贝云抬头与他相视,小脸上的表情很认真,她知道同父异母的妹妹林芯芯喜欢纪一笙,因为喜欢他还义无反顾地当了医生,在爸爸的安排下进到纪家的医疗体系当医生,就为了能拉近两人的距离。
她以为纪一笙若是要娶,也应该是娶林芯芯,毕竟以纪家的社会地位肯定会选林芯芯,没想到他却愿意娶她。
相对于丁贝云的认真,纪一笙的态度显得无所谓“林院长觉得对你有亏欠,希望我能娶你,而我需要林院长在医院的人脉稳定人心,所以我同意结这个婚,这就是全部的理由。”纪一笙直接明白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也直接表明这个婚姻没有男女情爱,纯粹是为了林院长。
“所以你并不喜欢我?”丁贝云又问。
“不喜欢。”纪一笙清楚地看到丁贝云的脸上在他说完不喜欢三个字,闪过一丝失落的神情后,再次低头看着手中的果汁。
他很清楚丁贝云喜欢他,女人看他爱慕的眼神他很熟悉,他从丁贝云十七岁就认识她,知道她在感情上干净得像张白纸,对他的喜欢虽然没有说出来,但她不懂得掩饰的情意,在女人堆里流连过的他清楚地感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