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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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想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凌驾于族长的地位之上,成为部落的实际领导人的。目前的工作重点是把铁矿石换回来。恩,加班加点把货物生产出来才是要紧事。不能让这么便宜的买卖溜了,一口陶锅家一双草鞋换一背篓的铁矿石。试问,天底下哪里还有这么好的事啊。
到了预定的交易日期,林柊几乎带着部落里所有的可用劳动力,背着背篓前去接货。当他们浩浩荡荡的走进别人部落的时候,弄得对方还以为他们是来打仗的呢,好一番鸡飞狗跳。对方和他们当初商量的是单价,以为就换几口锅而已。压根没想过,林柊这货居然会倾巢出动。
双方圆满的完成了自以为占大便宜的交换。
林柊拿着几十口劣质陶锅,几十双烂草鞋就换回了好几十背篓的铁矿,自然是占了大便宜。
而石头的部落拿后山没什么用的大石头换回来这么多有用的东西,自然也是占了大便宜。
双方合作的很愉快,对方族长还表示,如果林柊对这种石头还有需要的话,欢迎下次再来。看来对方是打算把他当冤大头宰了。不过,林柊表示这个冤大头他当的很愉快,一点都不排斥要继续当下去。
林柊一行人背着铁矿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小路的时候,其中一个探路队成员忽然叫道:“队长,你看那个奇怪的果子能吃不。大伙现在又累又渴的。要是能吃的话,也能解解渴啊。”
林柊认识这名队员,是上次跟着自己出去的人之一,名字叫做二虎。为什么叫二虎呢,因为他决斗时输给了大虎。--话说,对这群人取名字的能力,他连吐槽的心思都没有。他每天都和一群飞禽走兽在一起。
顺着二虎的手指看过去,妈妈咪呀,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葫芦,没错,就是葫芦。葫芦可是个好东西,未成熟时可以作为蔬菜食用,成熟了的,就可以用作容器了。
太好了,以后出远门,终于不怕没水喝了。看了看自己背上的东西,呵呵,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大家的背篓都被他塞的满满的。铁矿石本来就很重,估计现在是没能力把这些葫芦带回去了。没事。记着地点,回去卸了货马上就来采。
遗憾的告诉二虎,葫芦不是水果,是没办法解渴的。不过可以用来装水,下次自己等人再出远门的时候,带着就方便多了。
对于以后方便什么的,完全没感觉二虎很失落。对此,林柊暗骂了声没远见的东西。
考虑到大伙的体力问题,就算原始人很耐用,林柊也觉得大家该休息一会了。找了块比较阴凉的地方,林柊宣布大家休息一会。
林柊虽然背的比一般人少很多,但是对于以前最重就背过手提电脑的死宅男来说,已经有点吃不消了。所以这个时候宣布休息,假公济私的嫌疑大大的有。
和夕一起靠着大树乘凉。休息一会的林柊开始八卦了。
“夕,我看族里很多人都有亲属关系的。里面有有几个是你亲戚啊。”追男人第一步,打听家庭情况,判断有无侧面攻陷的可能。反正他现在是部落实际上的领导人,对于假公济私,讨好心上人什么的,林柊表示毫无压力。
“没有。”夕抬头看了林柊一眼,又低头看刚才从别人那里换回来的石头。这玩意到底能拿来干什么,林柊看起来很重视的样子。林柊总是能变出很多很厉害的东西,这次,这么重视这玩意,一定很有用处吧。
“没有,怎么会没有。”总共就200来人的小部落,怎么会一个都没有,这不正常啊。林柊咋呼呼的叫道。
“我是族长捡回来的。”夕闷闷的说道。
“啊!那你想父母吗?想亲人吗?”喂,你到底是在追人,还在在拉仇恨啊。有这么一直往人伤口上戳的吗?
“不会,都没见过的人,有什么可想的。”夕自己对没父母这件事很谈定的,停了一会夕接着说:“再说,你和族长都是我的亲人啊,有你们就够了。”
“真的?”夕是在对他表白吗?要不要怎么幸福啊,他快晕了,快扶住他。
“恩,你是我带回来的,从带你回来那天开始,我就决定了,你就是我的弟弟。再说,你还是我救命恩人呢。”夕摸着头憨厚的说道。
弟弟?你妹的弟弟,我俩还不知道谁大呢。个没成年的小毛孩,以为长的高大点就可以当他哥哥吗?你以为大小是按身高来排的吗?(喂!你跑题也太厉害了吧!)
“再说,以后等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也是我的亲人。呵呵。”在林柊正纠结于哥哥弟弟的时候,夕扔出杀伤力巨大的一句话。
孩子,孩子。原来他还想着和别人生孩子!
原来根本就不是什么表白,根本就是拒绝啊。
他一向不对直男下手的,难道就这么放弃?但是,原始社会有同性恋的存在吗?他们连异性恋都还没开始发展吧。难不成他要光棍一辈子?
林柊蹲在地上,痛苦的开始画圈圈。
果然好看的东西,都是致命的。就像地上的一些蘑菇一样,越是好看的,有毒的可能性越大。你看,想这种长的普通的,就是没毒的。难道他应该找个普通点的,帅哥什么的,就像毒蘑菇一样,有多远扔多远。
等等,蘑菇。哈哈,他又找到好东西啦,失恋什么的,滚一边去吧。果然,对于吃货来说,食物是缓解失恋的良方。
恩,恩,拿不动?没关系,蘑菇很轻的,一人抓2把拿在手上,没什么重量。回去也可以炒2大盘了。他可是好几个月没吃过炒菜了。
哦,你问上次不是找到红萝卜了吗,那个也可以炒来吃。话是没错,可问题是他把萝卜搬回去以后,就告诉他们是可以吃的就又出门了。后面为了几匹马在外面耽搁了3个月,回去的时候,连萝卜皮都没看见。
作者有话要说:
不去想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凌驾于族长的地位之上,成为部落的实际领导人的。目前的工作重点是把铁矿石换回来。恩,加班加点把货物生产出来才是要紧事。不能让这么便宜的买卖溜了,一口陶锅家一双草鞋换一背篓的铁矿石。试问,天底下哪里还有这么好的事啊。
到了预定的交易日期,林柊几乎带着部落里所有的可用劳动力,背着背篓前去接货。当他们浩浩荡荡的走进别人部落的时候,弄得对方还以为他们是来打仗的呢,好一番鸡飞狗跳。对方和他们当初商量的是单价,以为就换几口锅而已。压根没想过,林柊这货居然会倾巢出动。
双方圆满的完成了自以为占大便宜的交换。
林柊拿着几十口劣质陶锅,几十双烂草鞋就换回了好几十背篓的铁矿,自然是占了大便宜。
而石头的部落拿后山没什么用的大石头换回来这么多有用的东西,自然也是占了大便宜。
双方合作的很愉快,对方族长还表示,如果林柊对这种石头还有需要的话,欢迎下次再来。看来对方是打算把他当冤大头宰了。不过,林柊表示这个冤大头他当的很愉快,一点都不排斥要继续当下去。
林柊一行人背着铁矿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小路的时候,其中一个探路队成员忽然叫道:“队长,你看那个奇怪的果子能吃不。大伙现在又累又渴的。要是能吃的话,也能解解渴啊。”
林柊认识这名队员,是上次跟着自己出去的人之一,名字叫做二虎。为什么叫二虎呢,因为他决斗时输给了大虎。--话说,对这群人取名字的能力,他连吐槽的心思都没有。他每天都和一群飞禽走兽在一起。
顺着二虎的手指看过去,妈妈咪呀,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葫芦,没错,就是葫芦。葫芦可是个好东西,未成熟时可以作为蔬菜食用,成熟了的,就可以用作容器了。
太好了,以后出远门,终于不怕没水喝了。看了看自己背上的东西,呵呵,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大家的背篓都被他塞的满满的。铁矿石本来就很重,估计现在是没能力把这些葫芦带回去了。没事。记着地点,回去卸了货马上就来采。
遗憾的告诉二虎,葫芦不是水果,是没办法解渴的。不过可以用来装水,下次自己等人再出远门的时候,带着就方便多了。
对于以后方便什么的,完全没感觉二虎很失落。对此,林柊暗骂了声没远见的东西。
考虑到大伙的体力问题,就算原始人很耐用,林柊也觉得大家该休息一会了。找了块比较阴凉的地方,林柊宣布大家休息一会。
林柊虽然背的比一般人少很多,但是对于以前最重就背过手提电脑的死宅男来说,已经有点吃不消了。所以这个时候宣布休息,假公济私的嫌疑大大的有。
和夕一起靠着大树乘凉。休息一会的林柊开始八卦了。
“夕,我看族里很多人都有亲属关系的。里面有有几个是你亲戚啊。”追男人第一步,打听家庭情况,判断有无侧面攻陷的可能。反正他现在是部落实际上的领导人,对于假公济私,讨好心上人什么的,林柊表示毫无压力。
“没有。”夕抬头看了林柊一眼,又低头看刚才从别人那里换回来的石头。这玩意到底能拿来干什么,林柊看起来很重视的样子。林柊总是能变出很多很厉害的东西,这次,这么重视这玩意,一定很有用处吧。
“没有,怎么会没有。”总共就200来人的小部落,怎么会一个都没有,这不正常啊。林柊咋呼呼的叫道。
“我是族长捡回来的。”夕闷闷的说道。
“啊!那你想父母吗?想亲人吗?”喂,你到底是在追人,还在在拉仇恨啊。有这么一直往人伤口上戳的吗?
“不会,都没见过的人,有什么可想的。”夕自己对没父母这件事很谈定的,停了一会夕接着说:“再说,你和族长都是我的亲人啊,有你们就够了。”
“真的?”夕是在对他表白吗?要不要怎么幸福啊,他快晕了,快扶住他。
“恩,你是我带回来的,从带你回来那天开始,我就决定了,你就是我的弟弟。再说,你还是我救命恩人呢。”夕摸着头憨厚的说道。
弟弟?你妹的弟弟,我俩还不知道谁大呢。个没成年的小毛孩,以为长的高大点就可以当他哥哥吗?你以为大小是按身高来排的吗?(喂!你跑题也太厉害了吧!)
“再说,以后等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也是我的亲人。呵呵。”在林柊正纠结于哥哥弟弟的时候,夕扔出杀伤力巨大的一句话。
孩子,孩子。原来他还想着和别人生孩子!
原来根本就不是什么表白,根本就是拒绝啊。
他一向不对直男下手的,难道就这么放弃?但是,原始社会有同性恋的存在吗?他们连异性恋都还没开始发展吧。难不成他要光棍一辈子?
林柊蹲在地上,痛苦的开始画圈圈。
果然好看的东西,都是致命的。就像地上的一些蘑菇一样,越是好看的,有毒的可能性越大。你看,想这种长的普通的,就是没毒的。难道他应该找个普通点的,帅哥什么的,就像毒蘑菇一样,有多远扔多远。
等等,蘑菇。哈哈,他又找到好东西啦,失恋什么的,滚一边去吧。果然,对于吃货来说,食物是缓解失恋的良方。
恩,恩,拿不动?没关系,蘑菇很轻的,一人抓2把拿在手上,没什么重量。回去也可以炒2大盘了。他可是好几个月没吃过炒菜了。
哦,你问上次不是找到红萝卜了吗,那个也可以炒来吃。话是没错,可问题是他把萝卜搬回去以后,就告诉他们是可以吃的就又出门了。后面为了几匹马在外面耽搁了3个月,回去的时候,连萝卜皮都没看见。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