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喜欢和被喜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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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趴在桌子上张开手指,通过手指缝看见范聆歌发愣的样子。
“你忘记还有一点了,我还跟你的白婉婉长得像,又跟唐柒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么大的优点更加能吸引你的敌人注意。”
许久,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你说得对,这是最大的优点,你和她们像。”
“你就没有觉得自己很残忍吗?我跟你无冤无仇,你隐瞒了一切利用我。”
“怎么会不觉得自己残忍,要真是不觉得,也不会好几次想收手,最后也的确是想收手了。”
是的,他最后收手了,李阳帮他完成了,而我是配合的,我现在责怪又用什么意义。
“你说你认识的人里面,有好些经历挺苦的人爱喝甜的红酒,白婉婉不是,那还有谁?”
“你,唐柒,林玫,阿琴。”
听到最后那个阿琴,我就像被拉进了某种回忆,豁然的笑了。
是啊,范聆歌说的对,阿琴喜欢喝甜型的红酒,半干型和干型的她一滴都不沾。
那晚,我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不知道范聆歌是怎么把我弄回租房睡下的,只记得睡着和醒来时都很暖和。
范聆歌趴在床沿上睡着了,他在的脚下和肚子上分别弄了个暖水袋,让我睡了多年没睡过的暖觉。
我躺在床上盯着范聆歌的侧脸看了许久,或许是他在睡梦中感觉到了吧,之后眼皮下眼珠朝左右两边来回转了转,悠悠转醒。
他眨巴了下黑眼睛,像只慵懒的猫伸了伸懒腰,嗓音微微沙哑:“什么时候醒的?”
“在你之前。”
他挑眉,“那是多久?”
“没看时间,不知道。”
他眼尾上挑,“你不会从醒来一直在盯着我看吧?”
我没任何犹豫道:“对。”
“很好看?”
我板着脸看了看他,“同龄人里你姿色比较靠前吧。”
“这个评价挺高的,我以为你会说我一死老头,哪里跟好看沾边。”
我莫名的笑了,爽朗的笑出声来,自己都被自己给震惊到了。
笑完不知道笑点在哪里,痴傻的看着范聆歌。
范聆歌又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你在躺几分钟,我看熬的小米粥好了没?”
我看着范聆歌的背影,莫名感觉有些暖,不知道不是一晚上被暖水袋温暖的原因。
我想若是以后每个冬天的早上都能这样暖暖的醒来,清醒过后又能吃上暖暖的早餐,我的人生便挺完美的了。
可范聆歌一看就是个拈花惹草的性格,我还真不敢在他身上期望太多。
温暖的心情没多久就被挥开了,我们一边喝小米粥的时候一边聊着工作的事情,看起来谁都很认真,并没有其他暧昧的气氛。
但我知道我们之间已经有了一种微妙,因为我的抗拒,范聆歌便按兵不动。
我知道他的按兵不动总有一天会瓦解,只希望那一天来的迟一些,或者永远都不要来。
那时候的我,已经不想要爱情这种东西,情愿多要几个理解彼此的蓝颜知己。
玲玲顺利跟林玫辞到职了,我知道的时候挺讶异的,那会玲玲在林玫手里已经成为了重要一员,按道理会很难辞职。
我问玲玲原因的时候,她一脸骄傲看着我说:“托您的福啊,我把你一搬出来她就同意了,玫姐对你还真是挺愧疚的呢。”
我笑了笑没说话,转身去忙我的了,玲玲去跟范聆歌请教一些看店的经验。
我坐在桌前画稿子,突然就想到了阿琴,若是当初我有这么厉害,让阿琴早点离开林玫,她也不会落到后面那种地步。
以前我心心念念着要给阿琴报仇,可在当我怎么也找不到伤害阿琴的仇人时,我当初的戾气和恨意都在渐渐消失,我有种死了以后无颜面对阿琴的惆怅。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出去找了个地方胡吃海塞了一顿,喝了不少,醉醺醺的打电话叫来范聆歌,意识还是清醒的,但情绪已经扩大了好几倍,我拉着范聆歌问了他无数遍是谁害死了阿琴。
范聆歌一直扶着我好好坐在椅子上,后来抱着我离开人家的店里给我塞进他的车里,我就拉着他一遍遍的问,不准他开车。
他一直保持沉默,一个字都没说,我第二天早上酒醒了睡醒了,还清楚的记得他冷着脸沉默的样子。
要不是了解他之前和阿琴也算朋友,想到他昨晚那个样子,我都会怀疑是不是跟他有关系,但我知道他对朋友一向是比较靠谱的。
但是他凝重表情的沉默,还是烙印进了我的心里,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就明白了。
之后的日子我忙着做去参加比赛的衣服,范聆歌和玲玲忙着开第二家店和工厂的事情,玲玲每天饭点回来给我送饭,然后特别高兴的跟我说一些她今天跟着范聆歌学到了什么,今天跟着范聆歌去了哪里见了谁。
在我听来都是一些很平淡的事情,但是玲玲说的很开心,好像她是唯一一个跟范聆歌靠近的异性一样,我知道那就是傻傻喜欢的样子,可我如今看着只觉得遥远无聊。
我想现在的我若是看到以前的我因为沈修白心潮起伏的模样,一定会想狠狠一巴掌把自己拍醒吧。
一个人掉进一个人的世界里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需要费很久的时间才能渐渐消亡。
去参加比赛时,范聆歌陪着我,在路上我闲来无事提到了玲玲,并提醒他把握好自己的度。
范聆歌就扭头盯着我,也不说话。我被他盯得不自在了,扭头瞪他:“你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看看你是用什么心情说这种话的。”
“我是用过来人的心情劝告你别伤我员工的心,女孩子不比你们男人心大,很容易认真的!”
范聆歌淡淡的‘哦’了一声,默了几秒说:“我的身边太寂寞,有那么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在,多少会觉得有些人气。”
我凝眉想了想他这话,就想知道沈修白当初也是不是跟他一样的,也知道我喜欢他,但装作不知道,甚至说过让我不要喜欢的话,却又习惯我的存在。
【谢谢华灯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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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记还有一点了,我还跟你的白婉婉长得像,又跟唐柒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么大的优点更加能吸引你的敌人注意。”
许久,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你说得对,这是最大的优点,你和她们像。”
“你就没有觉得自己很残忍吗?我跟你无冤无仇,你隐瞒了一切利用我。”
“怎么会不觉得自己残忍,要真是不觉得,也不会好几次想收手,最后也的确是想收手了。”
是的,他最后收手了,李阳帮他完成了,而我是配合的,我现在责怪又用什么意义。
“你说你认识的人里面,有好些经历挺苦的人爱喝甜的红酒,白婉婉不是,那还有谁?”
“你,唐柒,林玫,阿琴。”
听到最后那个阿琴,我就像被拉进了某种回忆,豁然的笑了。
是啊,范聆歌说的对,阿琴喜欢喝甜型的红酒,半干型和干型的她一滴都不沾。
那晚,我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不知道范聆歌是怎么把我弄回租房睡下的,只记得睡着和醒来时都很暖和。
范聆歌趴在床沿上睡着了,他在的脚下和肚子上分别弄了个暖水袋,让我睡了多年没睡过的暖觉。
我躺在床上盯着范聆歌的侧脸看了许久,或许是他在睡梦中感觉到了吧,之后眼皮下眼珠朝左右两边来回转了转,悠悠转醒。
他眨巴了下黑眼睛,像只慵懒的猫伸了伸懒腰,嗓音微微沙哑:“什么时候醒的?”
“在你之前。”
他挑眉,“那是多久?”
“没看时间,不知道。”
他眼尾上挑,“你不会从醒来一直在盯着我看吧?”
我没任何犹豫道:“对。”
“很好看?”
我板着脸看了看他,“同龄人里你姿色比较靠前吧。”
“这个评价挺高的,我以为你会说我一死老头,哪里跟好看沾边。”
我莫名的笑了,爽朗的笑出声来,自己都被自己给震惊到了。
笑完不知道笑点在哪里,痴傻的看着范聆歌。
范聆歌又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你在躺几分钟,我看熬的小米粥好了没?”
我看着范聆歌的背影,莫名感觉有些暖,不知道不是一晚上被暖水袋温暖的原因。
我想若是以后每个冬天的早上都能这样暖暖的醒来,清醒过后又能吃上暖暖的早餐,我的人生便挺完美的了。
可范聆歌一看就是个拈花惹草的性格,我还真不敢在他身上期望太多。
温暖的心情没多久就被挥开了,我们一边喝小米粥的时候一边聊着工作的事情,看起来谁都很认真,并没有其他暧昧的气氛。
但我知道我们之间已经有了一种微妙,因为我的抗拒,范聆歌便按兵不动。
我知道他的按兵不动总有一天会瓦解,只希望那一天来的迟一些,或者永远都不要来。
那时候的我,已经不想要爱情这种东西,情愿多要几个理解彼此的蓝颜知己。
玲玲顺利跟林玫辞到职了,我知道的时候挺讶异的,那会玲玲在林玫手里已经成为了重要一员,按道理会很难辞职。
我问玲玲原因的时候,她一脸骄傲看着我说:“托您的福啊,我把你一搬出来她就同意了,玫姐对你还真是挺愧疚的呢。”
我笑了笑没说话,转身去忙我的了,玲玲去跟范聆歌请教一些看店的经验。
我坐在桌前画稿子,突然就想到了阿琴,若是当初我有这么厉害,让阿琴早点离开林玫,她也不会落到后面那种地步。
以前我心心念念着要给阿琴报仇,可在当我怎么也找不到伤害阿琴的仇人时,我当初的戾气和恨意都在渐渐消失,我有种死了以后无颜面对阿琴的惆怅。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出去找了个地方胡吃海塞了一顿,喝了不少,醉醺醺的打电话叫来范聆歌,意识还是清醒的,但情绪已经扩大了好几倍,我拉着范聆歌问了他无数遍是谁害死了阿琴。
范聆歌一直扶着我好好坐在椅子上,后来抱着我离开人家的店里给我塞进他的车里,我就拉着他一遍遍的问,不准他开车。
他一直保持沉默,一个字都没说,我第二天早上酒醒了睡醒了,还清楚的记得他冷着脸沉默的样子。
要不是了解他之前和阿琴也算朋友,想到他昨晚那个样子,我都会怀疑是不是跟他有关系,但我知道他对朋友一向是比较靠谱的。
但是他凝重表情的沉默,还是烙印进了我的心里,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就明白了。
之后的日子我忙着做去参加比赛的衣服,范聆歌和玲玲忙着开第二家店和工厂的事情,玲玲每天饭点回来给我送饭,然后特别高兴的跟我说一些她今天跟着范聆歌学到了什么,今天跟着范聆歌去了哪里见了谁。
在我听来都是一些很平淡的事情,但是玲玲说的很开心,好像她是唯一一个跟范聆歌靠近的异性一样,我知道那就是傻傻喜欢的样子,可我如今看着只觉得遥远无聊。
我想现在的我若是看到以前的我因为沈修白心潮起伏的模样,一定会想狠狠一巴掌把自己拍醒吧。
一个人掉进一个人的世界里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需要费很久的时间才能渐渐消亡。
去参加比赛时,范聆歌陪着我,在路上我闲来无事提到了玲玲,并提醒他把握好自己的度。
范聆歌就扭头盯着我,也不说话。我被他盯得不自在了,扭头瞪他:“你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看看你是用什么心情说这种话的。”
“我是用过来人的心情劝告你别伤我员工的心,女孩子不比你们男人心大,很容易认真的!”
范聆歌淡淡的‘哦’了一声,默了几秒说:“我的身边太寂寞,有那么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在,多少会觉得有些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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