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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岁月顾回首,芳心暗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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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忘忧在落梅宫住下,子南吃喝拉撒都赖在了凤阳宫里,美其名曰说是这凤阳宫的风水甚好,要多住住沾沾灵气,除除凡浊。
这忘忧在落梅宫住的这几日,也确实没闲着,屋子里打扫的亮亮堂堂,一尘不染,万年来难得的干净。
连那满院子的梅树,也施了肥,浇了水。枝干嶙峋上缀着层层叠叠的血梅,恍如红云片片,层林尽染,美不胜收。
如此浪费良辰美景,那的确不是本仙的作风。我便在凤阳宫门前张贴了个身体抱恙,不方便见四海仙友的告示,搬了几壶酒,日日流连在梅树间的亭子里。
这一来二去的左右推敲,也就知道了忘忧口中那出恩情戏的来龙去脉。
话说三万年前,子南君一日去人间闲逛,偶经山水之间的清疏阁,远远的看到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手中抱了个白花花瘦巴巴的九尾狐狸,当下便认出那是青丘国的仙狐。遂腾下云头,想和这女子说道说道,好让她放了这只狐狸。
可这女子确不是普通的凡间姑娘,虽然敛了形貌,但那额间一道忽隐忽现的玄焰痣,不是魔族又能是谁?
万年前神魔大战,凤族后主以命祭战,这才有了天族人的险胜。传说当年那凤主以身体为引火,祭出的红莲业火整整燃了七七四十九天,将那哀民生而丧命的凤主以及成百万的魔军烧的连骨头架都不剩,处处哀嚎遍野,生灵涂炭,其中的隔阂不是能朝夕淡化的。
那女子看子南浑身上下仙气繁盛,便认出了是天宫里的仙人,冷冷一瞥,满眼不屑道:“你有何事吗?”
子南一脸和煦的笑,温和道:“我家的小徒弟方才丢了,特来寻一寻,没想到竟被姑娘捡着了。”
女子樱唇一撅,将怀中狐狸抱紧了几分,反驳道:“你凭什么说这是你徒弟,这世间的白狐狸多了去了,你又有何证据证明这是你丢的那只?”
子南掩唇轻咳了声,死皮赖脸的将那春风般的笑意一直在脸上挂着,折扇开开合合,终于找到了些点子,忙理直气壮的道:“我的狐狸我又怎会不认得,它那双眼睛曾经被恶兽咬伤,我就用这一半桃花坠玉给它换了眼,这难道还能认错不成?”子南说着提起腰间的玉佩在她眼前晃荡,一板一眼,说的颇有底气。
小狐狸瘦瘦弱弱,干巴巴的在女子的怀里摇摇晃晃的拼力挣脱,一双浅绯色的眸子生的宛如揉进了千万树桃花,倒是惑人的很。
那魔女想来也是个识货的人,见那玉坠色如桃灼,形如桃瓣,润泽如千里铺月华,无暇只桃色染万里,虽显而易见的缺了一半,豁口处一排惊骇的碎痕深入肌理,但也丝毫掩不了稀世之姿。
女子看那玉虽残破,但子南却还是
情深意重的佩在身上,又见那玉色与怀中狐狸的眼睛如出一辙,但又不甘就此白白想让,遂佯跌一下,故意将怀中那可怜的小狐狸重重甩了出去。
小狐狸惊叫未起,只嗖的一下撞进了一个有淡淡梅香的软和怀抱里。
子南一下下抚摸着白狐狸一身皱皱巴巴的毛,似嗔似怪,满是宠溺,“你看你呀,好不容易带你出来一次,你也能走丢,初初是真不该把你带出来。”
女子看眼下光景,一人一狐如此亲密,自知理亏,但又倔强要强不肯受挫,趁子南不注意,一掌劈过去,生生将白狐打得血点斑斑,呜呼哀哉!
子南一脸无奈的看着女子仓皇而逃的背影,皱眉瞅了一眼素衣上的星星血迹,皱起眉头满脸哀怨道:“小狐狸啊,如果不救活你,是不是太对不起我这身脏衣服了。”
小狐狸在他怀中老老实实的一动不动,奄奄一息的半睁了眼,就看到男子温柔如三月桃花开,清和似山涧清泉水的微笑在余光里绽开。
那时,他就想,他如果能一直陪在这男子的身边该多好。
怎奈这天不如狐狸愿,忘忧一觉醒来,子南早就不知道浪荡到了哪里去。只把他孤零零一狐丢在了清疏阁不远的一片竹林里,身下铺了层厚厚的软竹叶,身上的伤口被细心的缠了帛带。
要说这忘忧真是见君一面,矢志不渝的很。回到青丘后,细心描了幅子南的画像,日日夜夜不曾离身,逢神问神,逢鬼问鬼。万年奔波后,终于在好友那里得知了这位翩翩的清绝公子就是九重天上的子南神君。
这暗中观察,私下忐忑了许久,才借着我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壮着胆子来了天宫。
我就着这满林繁花,酣引一口清酒,啧啧调笑,“忘忧啊忘忧,你当真是辜负了你这个自在畅快的名字。这恩情于子南君来说,区区举手之劳,恩人尚且都不当真,你又何苦巴巴地黏上来。”
忘忧急红了脸,掩映在枝枝红梅中,那双绯色的眸子更显溪泉般的清清亮亮,忙急急辩解:“不是的不是的,身为狐族子孙,我万万不敢做忘恩之人...”
我索性不理会他那讲的滔滔不绝的族规旧礼,所谓痴念,不就是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去草草搪塞心里的意愿么?
那当初望生山下的救命之恩,两万多年的养育之恩,倾囊而予的授业之恩,青霄于我而言,又算是什么呢?又能算什么呢?
是亲人?
师父?
还是......
我不敢再想下去,只一个劲的往嘴里灌酒,明明是清酒,却被我若有若无的喝出一丝苦涩的味道。
才三罐入肚,我的身子就有些飘飘然起来。
近日饮的酒,果真是有些醉人。
忘忧一人坐在梅林里愁啊愁,愁上心上眉头。我实在不想近日来的好心情都被他这铺天盖地的愁卷到九霄云外。就撇下他,借着外面的冷风醒酒。
凉风习习,花香袅袅,正是好时光。这一路兜兜转转走了大半圈,身上的浑浊已解了大半。
旁侧有处四四方方的灵潭,潭水绿得如翡翠,水里的浮萍倒是血一样的红,一红一绿相衬起来,倒也美得稀奇,隔水游来几条体型硕大的红白龙鲤,悠闲的绕着水中摇曳的浮萍吐泡打圈。
我看他们体型虽大但也憨态可爱,玩心大起,遂蹲下身,指尖拂进水面圈圈晃动,挑拨着它们的视线,果不其然,那几条鱼果然屁颠屁颠地跟着手指划出的漪痕左左右右的游动。
自从忘忧在落梅宫住下,子南吃喝拉撒都赖在了凤阳宫里,美其名曰说是这凤阳宫的风水甚好,要多住住沾沾灵气,除除凡浊。
这忘忧在落梅宫住的这几日,也确实没闲着,屋子里打扫的亮亮堂堂,一尘不染,万年来难得的干净。
连那满院子的梅树,也施了肥,浇了水。枝干嶙峋上缀着层层叠叠的血梅,恍如红云片片,层林尽染,美不胜收。
如此浪费良辰美景,那的确不是本仙的作风。我便在凤阳宫门前张贴了个身体抱恙,不方便见四海仙友的告示,搬了几壶酒,日日流连在梅树间的亭子里。
这一来二去的左右推敲,也就知道了忘忧口中那出恩情戏的来龙去脉。
话说三万年前,子南君一日去人间闲逛,偶经山水之间的清疏阁,远远的看到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手中抱了个白花花瘦巴巴的九尾狐狸,当下便认出那是青丘国的仙狐。遂腾下云头,想和这女子说道说道,好让她放了这只狐狸。
可这女子确不是普通的凡间姑娘,虽然敛了形貌,但那额间一道忽隐忽现的玄焰痣,不是魔族又能是谁?
万年前神魔大战,凤族后主以命祭战,这才有了天族人的险胜。传说当年那凤主以身体为引火,祭出的红莲业火整整燃了七七四十九天,将那哀民生而丧命的凤主以及成百万的魔军烧的连骨头架都不剩,处处哀嚎遍野,生灵涂炭,其中的隔阂不是能朝夕淡化的。
那女子看子南浑身上下仙气繁盛,便认出了是天宫里的仙人,冷冷一瞥,满眼不屑道:“你有何事吗?”
子南一脸和煦的笑,温和道:“我家的小徒弟方才丢了,特来寻一寻,没想到竟被姑娘捡着了。”
女子樱唇一撅,将怀中狐狸抱紧了几分,反驳道:“你凭什么说这是你徒弟,这世间的白狐狸多了去了,你又有何证据证明这是你丢的那只?”
子南掩唇轻咳了声,死皮赖脸的将那春风般的笑意一直在脸上挂着,折扇开开合合,终于找到了些点子,忙理直气壮的道:“我的狐狸我又怎会不认得,它那双眼睛曾经被恶兽咬伤,我就用这一半桃花坠玉给它换了眼,这难道还能认错不成?”子南说着提起腰间的玉佩在她眼前晃荡,一板一眼,说的颇有底气。
小狐狸瘦瘦弱弱,干巴巴的在女子的怀里摇摇晃晃的拼力挣脱,一双浅绯色的眸子生的宛如揉进了千万树桃花,倒是惑人的很。
那魔女想来也是个识货的人,见那玉坠色如桃灼,形如桃瓣,润泽如千里铺月华,无暇只桃色染万里,虽显而易见的缺了一半,豁口处一排惊骇的碎痕深入肌理,但也丝毫掩不了稀世之姿。
女子看那玉虽残破,但子南却还是
情深意重的佩在身上,又见那玉色与怀中狐狸的眼睛如出一辙,但又不甘就此白白想让,遂佯跌一下,故意将怀中那可怜的小狐狸重重甩了出去。
小狐狸惊叫未起,只嗖的一下撞进了一个有淡淡梅香的软和怀抱里。
子南一下下抚摸着白狐狸一身皱皱巴巴的毛,似嗔似怪,满是宠溺,“你看你呀,好不容易带你出来一次,你也能走丢,初初是真不该把你带出来。”
女子看眼下光景,一人一狐如此亲密,自知理亏,但又倔强要强不肯受挫,趁子南不注意,一掌劈过去,生生将白狐打得血点斑斑,呜呼哀哉!
子南一脸无奈的看着女子仓皇而逃的背影,皱眉瞅了一眼素衣上的星星血迹,皱起眉头满脸哀怨道:“小狐狸啊,如果不救活你,是不是太对不起我这身脏衣服了。”
小狐狸在他怀中老老实实的一动不动,奄奄一息的半睁了眼,就看到男子温柔如三月桃花开,清和似山涧清泉水的微笑在余光里绽开。
那时,他就想,他如果能一直陪在这男子的身边该多好。
怎奈这天不如狐狸愿,忘忧一觉醒来,子南早就不知道浪荡到了哪里去。只把他孤零零一狐丢在了清疏阁不远的一片竹林里,身下铺了层厚厚的软竹叶,身上的伤口被细心的缠了帛带。
要说这忘忧真是见君一面,矢志不渝的很。回到青丘后,细心描了幅子南的画像,日日夜夜不曾离身,逢神问神,逢鬼问鬼。万年奔波后,终于在好友那里得知了这位翩翩的清绝公子就是九重天上的子南神君。
这暗中观察,私下忐忑了许久,才借着我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壮着胆子来了天宫。
我就着这满林繁花,酣引一口清酒,啧啧调笑,“忘忧啊忘忧,你当真是辜负了你这个自在畅快的名字。这恩情于子南君来说,区区举手之劳,恩人尚且都不当真,你又何苦巴巴地黏上来。”
忘忧急红了脸,掩映在枝枝红梅中,那双绯色的眸子更显溪泉般的清清亮亮,忙急急辩解:“不是的不是的,身为狐族子孙,我万万不敢做忘恩之人...”
我索性不理会他那讲的滔滔不绝的族规旧礼,所谓痴念,不就是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去草草搪塞心里的意愿么?
那当初望生山下的救命之恩,两万多年的养育之恩,倾囊而予的授业之恩,青霄于我而言,又算是什么呢?又能算什么呢?
是亲人?
师父?
还是......
我不敢再想下去,只一个劲的往嘴里灌酒,明明是清酒,却被我若有若无的喝出一丝苦涩的味道。
才三罐入肚,我的身子就有些飘飘然起来。
近日饮的酒,果真是有些醉人。
忘忧一人坐在梅林里愁啊愁,愁上心上眉头。我实在不想近日来的好心情都被他这铺天盖地的愁卷到九霄云外。就撇下他,借着外面的冷风醒酒。
凉风习习,花香袅袅,正是好时光。这一路兜兜转转走了大半圈,身上的浑浊已解了大半。
旁侧有处四四方方的灵潭,潭水绿得如翡翠,水里的浮萍倒是血一样的红,一红一绿相衬起来,倒也美得稀奇,隔水游来几条体型硕大的红白龙鲤,悠闲的绕着水中摇曳的浮萍吐泡打圈。
我看他们体型虽大但也憨态可爱,玩心大起,遂蹲下身,指尖拂进水面圈圈晃动,挑拨着它们的视线,果不其然,那几条鱼果然屁颠屁颠地跟着手指划出的漪痕左左右右的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