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淡星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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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沅走后,因为上朝的时辰实在早得很。天光未亮,暗夜漆然,这处小院里显得更加寂然。
不过天边窄窄裂了条缝,一线光倔强地映照着。沈宛记得,并且记得很清楚,昨日,永乐三十一年,腊月初四,不仅是沈家灭门的日子,还是长平侯府大公子大婚的日子。
秦沅之所以出现在这儿,大概就是因为这位长平侯家的大公子是他的伴读,从小一同长大的,渊源不浅。大婚这样的日子,来参加喜宴也在理。
许是因重生回了永乐三十一年,沈宛总觉得从前那些原本已渐渐被她淡忘的记忆似乎更加深刻了。沈府满门被诛好像就真的发生在昨日一样。她甚至隐隐约约觉得,也许是冥冥之中,要再给她一次机会,洗雪沈家的冤屈。
她素来是个性子野的,从来不喜欢旁人家大家闺秀那副做派,加之沈家爹爹是个武将,平日对她的管教也宽松些,一来二去也就由着她这性子。
犹记得沈家出事那一日,她正带着丫鬟小厮去醉霄楼吃酒看戏。明明平日里酒量大的很,那日却不知怎的,两碗就上了头。
回到沈府的时候,走了惯常走的小门,迎头就撞上父亲。
若是搁了平常,她喝得那般醉醺醺的,即便父亲家教宽松些,也是免不了责骂她几句。可是那日,她还没来得及给父亲认错,就听父亲满口都是“快走,快走,再晚就来不及了。”
那般顶天立地,撑起门庭的父亲,那日竟然露出从来没见过的神色。
像是塌天灭地,此生无望一样。
甚至她现在想起来,都会微微打颤。
更令她浑身发颤的,是她刚被父亲推出小门,蹲在道边的草垛子里,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踢踢踏踏的声响,每一步,都像是踏在她的心上。
还有,刀起刀落,血溅当场的声音。
是身边的丫鬟紧紧拉着她,才没叫她重新冲进门去。
意识几乎停在这里,然后她整个人便开始浑浑噩噩的,被身边的丫鬟小厮拉着一路逃亡。
她知道有人在找她。不惜一切代价的那种找。
那晚的汴京城灯火通明,擎灯策马的兵士几乎将城里翻了个遍。
为了护送她逃走,身边的人一个个跑出去吸引兵士,一个个,成了铁刃下的亡魂。
最后的时候,还是贴身丫鬟小玉披上她的披风,替她去引来追兵。
沈宛不得不承认,她是个贪生怕死之辈。怕到这么多人替她丧了命,仍好意思活下去。
然后,她就凭着自己一点三脚猫的功夫,翻墙进了长平侯府。
* *
这些旧事在沈宛脑海中匆匆过了个影儿,她才回过神来,准备在秦沅派的人来之前,先离开这个地方。
有了上辈子的经验,这辈子她虽然仍不如何精明,但也勉强悟出个道理。
古人说:“自古君王多薄幸,最是无情帝王家。”总归是有些道理的。照沈宛看来,论起无情来,何止帝王,当今那秦氏一族,哪一个是和善之辈?
上辈子她给晋王秦涣当了五年的侍妾,从来恩爱和美,可到了头,竟由着苏惜月虐杀她……
这一辈子重生的机会是上天恩赐,她可不想再在秦家人身上吃一回亏了。
沈宛方才只是坐在榻上,并未感到有什么不适,这时预备下去,才感受到了身上火辣辣的疼。
不仅身子上发疼,还伴着腰酸腿软,全然使不上力气。
她小心翼翼地挣扎着好一会儿,才算将衣裳,首饰穿戴好。
她这件衣裳是上好的苏州织锦,看着华贵非常,唯一有个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极容易起褶子。
这时衣裳上就是分布不匀的大大小小的褶子,沈宛瞧着,脸倏然红了起来。那红晕在白净的面庞上像是天边一抹残云。
幸好前一日大公子大婚,下人们也得赏了口喜酒。这时府内的巡管比之平日都较为松懈。
这才叫沈宛得了机会,原路翻出墙外去。
不过她身子实在不适,翻起墙来实在好费了些力气。心中不禁暗骂秦沅这个不懂怜香惜玉的,没见过女人么?!下手这样狠。
待到好容易翻出了长平侯府,身上的力气已然用去了大半。连背上也出了层薄汗。
在这寒风凛冽的冬日里,风一从衣领子里灌进去,冷的人直发颤。
作为一个常常出来瞎逛的异类,沈宛与寻常人家的小姐不同。眼界见识自然也是不同。
她有些庆幸自己平日里时常溜出来瞎玩,至少这时候,她知道汴京城什么地方怎么走,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不过,并不知自己该去往何处。
她现在所在的长平侯府位于汴京东南角,好巧不巧,沈府正在西北角。
中间隔着极远的一段距离。
沈宛还记得父亲和她说的最后几句话:“走!快走!离开这儿,永远不要回来!”
所以,她刚往西北走了两三步,就又收回了步子来。改往城外的方向走。
她身子乏,步子慢,好一会儿,才从长平侯府围墙边儿上绕过去。
正要进对面那条巷子里,却听有人一路小跑过来。这时天已亮了些,不过道上还是没什么人。
沈宛一听这脚步声,倏然感到一阵心慌。
秦沅走后,因为上朝的时辰实在早得很。天光未亮,暗夜漆然,这处小院里显得更加寂然。
不过天边窄窄裂了条缝,一线光倔强地映照着。沈宛记得,并且记得很清楚,昨日,永乐三十一年,腊月初四,不仅是沈家灭门的日子,还是长平侯府大公子大婚的日子。
秦沅之所以出现在这儿,大概就是因为这位长平侯家的大公子是他的伴读,从小一同长大的,渊源不浅。大婚这样的日子,来参加喜宴也在理。
许是因重生回了永乐三十一年,沈宛总觉得从前那些原本已渐渐被她淡忘的记忆似乎更加深刻了。沈府满门被诛好像就真的发生在昨日一样。她甚至隐隐约约觉得,也许是冥冥之中,要再给她一次机会,洗雪沈家的冤屈。
她素来是个性子野的,从来不喜欢旁人家大家闺秀那副做派,加之沈家爹爹是个武将,平日对她的管教也宽松些,一来二去也就由着她这性子。
犹记得沈家出事那一日,她正带着丫鬟小厮去醉霄楼吃酒看戏。明明平日里酒量大的很,那日却不知怎的,两碗就上了头。
回到沈府的时候,走了惯常走的小门,迎头就撞上父亲。
若是搁了平常,她喝得那般醉醺醺的,即便父亲家教宽松些,也是免不了责骂她几句。可是那日,她还没来得及给父亲认错,就听父亲满口都是“快走,快走,再晚就来不及了。”
那般顶天立地,撑起门庭的父亲,那日竟然露出从来没见过的神色。
像是塌天灭地,此生无望一样。
甚至她现在想起来,都会微微打颤。
更令她浑身发颤的,是她刚被父亲推出小门,蹲在道边的草垛子里,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踢踢踏踏的声响,每一步,都像是踏在她的心上。
还有,刀起刀落,血溅当场的声音。
是身边的丫鬟紧紧拉着她,才没叫她重新冲进门去。
意识几乎停在这里,然后她整个人便开始浑浑噩噩的,被身边的丫鬟小厮拉着一路逃亡。
她知道有人在找她。不惜一切代价的那种找。
那晚的汴京城灯火通明,擎灯策马的兵士几乎将城里翻了个遍。
为了护送她逃走,身边的人一个个跑出去吸引兵士,一个个,成了铁刃下的亡魂。
最后的时候,还是贴身丫鬟小玉披上她的披风,替她去引来追兵。
沈宛不得不承认,她是个贪生怕死之辈。怕到这么多人替她丧了命,仍好意思活下去。
然后,她就凭着自己一点三脚猫的功夫,翻墙进了长平侯府。
* *
这些旧事在沈宛脑海中匆匆过了个影儿,她才回过神来,准备在秦沅派的人来之前,先离开这个地方。
有了上辈子的经验,这辈子她虽然仍不如何精明,但也勉强悟出个道理。
古人说:“自古君王多薄幸,最是无情帝王家。”总归是有些道理的。照沈宛看来,论起无情来,何止帝王,当今那秦氏一族,哪一个是和善之辈?
上辈子她给晋王秦涣当了五年的侍妾,从来恩爱和美,可到了头,竟由着苏惜月虐杀她……
这一辈子重生的机会是上天恩赐,她可不想再在秦家人身上吃一回亏了。
沈宛方才只是坐在榻上,并未感到有什么不适,这时预备下去,才感受到了身上火辣辣的疼。
不仅身子上发疼,还伴着腰酸腿软,全然使不上力气。
她小心翼翼地挣扎着好一会儿,才算将衣裳,首饰穿戴好。
她这件衣裳是上好的苏州织锦,看着华贵非常,唯一有个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极容易起褶子。
这时衣裳上就是分布不匀的大大小小的褶子,沈宛瞧着,脸倏然红了起来。那红晕在白净的面庞上像是天边一抹残云。
幸好前一日大公子大婚,下人们也得赏了口喜酒。这时府内的巡管比之平日都较为松懈。
这才叫沈宛得了机会,原路翻出墙外去。
不过她身子实在不适,翻起墙来实在好费了些力气。心中不禁暗骂秦沅这个不懂怜香惜玉的,没见过女人么?!下手这样狠。
待到好容易翻出了长平侯府,身上的力气已然用去了大半。连背上也出了层薄汗。
在这寒风凛冽的冬日里,风一从衣领子里灌进去,冷的人直发颤。
作为一个常常出来瞎逛的异类,沈宛与寻常人家的小姐不同。眼界见识自然也是不同。
她有些庆幸自己平日里时常溜出来瞎玩,至少这时候,她知道汴京城什么地方怎么走,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不过,并不知自己该去往何处。
她现在所在的长平侯府位于汴京东南角,好巧不巧,沈府正在西北角。
中间隔着极远的一段距离。
沈宛还记得父亲和她说的最后几句话:“走!快走!离开这儿,永远不要回来!”
所以,她刚往西北走了两三步,就又收回了步子来。改往城外的方向走。
她身子乏,步子慢,好一会儿,才从长平侯府围墙边儿上绕过去。
正要进对面那条巷子里,却听有人一路小跑过来。这时天已亮了些,不过道上还是没什么人。
沈宛一听这脚步声,倏然感到一阵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