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指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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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曹彬的一句话。
营帐里彻底安静下来。
不论是王继恩,还是李煜,他们都知道曹彬是何等身份,尤其是李煜,他身为阶下囚敢对王继恩大呼小叫,是因为知道王继恩没有太多实权,但曹彬不一样,贵为三军主帅,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是李煜真敢得罪,回头路上被弄死都有可能。
办法太多了。
比如想办法让李煜“感冒”,然后军医“救治不了”。
李煜欺软怕硬的性格一下子体现了出来。
在旁的王琛自然看得出来,他懒得搭理这货,反正李煜是翻不起什么浪花了。
要是李煜待会稍微识抬举点,王琛就算了,要是还再脑袋犯抽,对不起,李煜,自从见到你老婆第一眼起,你这朋友我就交定了。
好吧,他只是心中愤慨一下,并不是真的想对小周后怎样。
见到安静下来,曹彬转移话题道:“行了一天路,腹中有些饥饿,要不吃顿好的?”
潘美笑道:“中午吃的干粮,确实有点不果腹,嗯,我让人烤点肉?”
李继隆性子挺急,起身道:“我去。”
说着,他匆匆离开营帐,吩咐人去烤肉了。
王琛被王继恩拉在曹彬旁边坐下,看了看手表,已经是下午六点零五分。
正巧王继恩瞧见了,立刻抓住王琛的胳膊抬起来,对着曹彬和潘美道:“曹太傅,潘转运使,你们且看,此物就是我和你们说过的手表。”
李煜感到好奇,忍不住问道:“手表是什么?”
没人搭理他。
反倒是曹彬惊奇道:“哦?这就是能记录时辰的宝贝啊?”
李煜同时也惊奇道:“这么小巧的浑天仪?”
依旧没人搭理他。
潘美笑呵呵道:“我记得布洲子已经献了一只手表给陛下,陛下欢喜得紧,太后也赞不绝口,说什么宝贝不可再得,未曾想布洲子还有一只呢?”
王琛一晕。
上回被弄走了一只欧米茄,这回不会又要哥们儿五十来万的劳力士吧?
不过要是太后真的喜欢,给就给吧,反正自己如今有钱,给了水泥厂一千万后,兜里还有一亿七千七百万不到点,大不了再换只更好的手表,比如江诗丹顿或者百达翡丽。
至于一百块钱的手表,糊弄糊弄其他人可以,太后还是算了,别回头坏了,讨好没讨到,反而被责怪。
这点王琛还是拎得清的,他想了想,笑道:“我这块手表正准备去京城献给陛下,只是藏在其他地方生怕弄丢了,索性戴在自己腕上。”
“布洲子有心了。”曹彬夸了一句后,有些羡慕道:“如此神奇的宝贝,天底下少见,若是我能有一块就好了。”
潘美摇摇头道:“既然是宝贝,怎么可能常有。”
正在此时,王琛看见王继恩朝着自己递了个眼色,他秒懂,马上接话道:“若是曹太傅、潘转运使喜欢,我送你们两人各一块又何妨。”
“啊?”曹彬讶然道:“你还有?”
“有是有,不过质量比不上献给陛下的。”王琛实话实说,“您们二位还请不要介意。”
曹彬忙道:“不会不会。”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按照惯例,我做长辈,应当给你东西,只是手表太过神奇,我就不假惺惺谦让什么。”
他倒是真性情。
眼看曹彬要了,潘美也没推辞,笑眯眯道:“那老夫就谢谢布洲子了。”
王琛道:“没事,一块手表而已。”言罢,他看向萧峰,“萧峰,帮我回去和徐江说拿四块手表来。”曹彬和潘美各一块,那么作为他义父的王继恩肯定也少不了,至于剩下一块嘛,王琛想要结交一下北宋第一猛将李继隆,给就给吧,一百块钱的事。
萧峰领命,“好。”转身走了。
没想到旁边的李煜想岔了,他还以为王琛要给手表他,好不容易放下架子,说道:“谢谢布洲子。”
谢我?
谢什么?
王琛没听懂,被弄得莫名其妙,正想问一句,忽然想到了什么,反应过来了,嚯,你以为哥们儿要给手表你啊?要是刚才你没怼我,哥们儿还真可能给一块,不过现在嘛,想都别想。
他不是什么圣人,能做得出以德报怨的事情,本来心里就不爽,怎么可能还白送李煜手表?
王琛瞥瞥李煜,真性情道:“李先生别谢,我没说要送你手表。”
闻言,李煜脸上刚刚诞生的笑容瞬间凝滞,然后有点尴尬地撇过头去,不再言语什么。
王继恩在旁噗嗤一声笑出声。
曹彬和潘美也忍不住暗暗偷笑,李煜自讨没趣啊,你刚才这样说别人,还想要手表?用脚指头想都觉得不可能啊。
至于小周后脸色微微红了一下,或许也觉得李煜有些丢人吧。
正说着话,李继隆从外面回来了,表示烤肉一会就好,行军途中,一切从简,能吃上烤肉已经不错了。
一帮人坐在营帐之中闲谈了好一会。
不多时,萧峰拿着四块手表回来。
王琛一一分给了曹彬、王继恩、潘美和李继隆。
王继恩是他义父,自然不会多说什么。
其他三人都欣喜异常。
曹彬抚摸着手表道:“贤侄,待到京城,常来我府里坐坐。”
连贤侄都喊出来了,而且还邀请去他府里常坐坐,王琛知道曹彬这位大佬对自己有好感了,算是拉上一点关系了,忙道:“一定,曹伯伯。”
潘美也心满意足,同样道:“贤侄,日后有机会去岭南,记得来找我。”
王琛大喜,又拉拢了一个大佬,“好的潘伯伯。”
轮到李继隆了,他直爽道:“王兄,我和你一见如故,回到京师,咱们焚香祭天义结金兰?”
啊?
北宋第一猛将要和我拜把子?
王琛当然不会不同意,赶紧道:“好,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李继隆哈哈大笑道:“好一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这兄弟我认定了。”
他们几个一团欢快。
旁边的李煜黑着脸,非常的不爽。
随即,王琛教了三人怎么样使用手表,王继恩知道怎么使用,不用教。
又过了好一会。
几个禁军端着烤肉上来,分别给每个人桌前放了一盘子。
曹彬又让人拿来几壶小酒。
众人边吃边聊上了,全都是军中长短。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一直没什么人搭理的李煜,忽然放下筷子,感慨道:“连日赶路,朕……我竟然觉得烤肉滋味如此之好。”
小周后宽慰道:“或许官人是觉得饿了。”
王琛看了眼,知道李煜什么意思,无非是说,以前当皇帝的时候,压根瞧不上眼的东西,如今落难了,吃瞧不上眼的东西都觉得美味,算是一种抒情吧。
曹彬和潘美等人没接话,依旧谈着其他事情。
李煜心情十分失落,道:“正值此时,我忽然想到了陈后主的《后庭花》,他……”
小周后一急,赶紧打断道:“官人!”
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能瞎说话,去京城要不要活命了?
李煜蓦然醒悟,急忙转移话题道:“他作的《后庭花》美啊,我也正好突发灵感,想写一首《后庭花》。”
谈起作词,潘美来了兴趣,瞧过去道:“听闻李先生诗词乃是一绝,今日要现场作词?老夫有幸了。”
曹彬也竖起耳朵道:“是啊,李先生的词千金难求,我等能亲耳听到,何尝不是一种荣幸。”
被捧了两句,李煜情绪上来了,大手一挥道:“拿笔墨纸砚来。”言罢,他侧头看向小周后,“待会我写完,你唱出来,给诸位将军听听。”
王琛汗了下,你就为了卖弄下才学,居然让你老婆当中表演唱曲儿?一点节操都没有。
果然,他看过去的时候,见到小周后眉头紧锁,显得十分不开心。
曹彬他们没有管,直接让人拿来了笔墨纸砚。
李煜提着毛笔站起身,浓墨一挥,一首词很快写完。
这点王琛不得不承认,不论李煜人品怎么样,此人确实很有才华,而且还是惊天夭矫那种。
写完后,李煜看向小周后。
小周后不情不愿地唱了起来,声音非常的优美:
“玉树后庭前,瑶草妆镜边。”
“花不老,月又圆。”
“莫教偏。”
“和月和花,大教长少年。”
这首词听上去很不应景,其实都是虚指,写美好的生活画面,时间推移并不能使美好的事物转变,“花不老”并不是真的花从不凋谢,而是在人们眼中永不凋零,“月又圆”也不是才圆,而是未见缺,只见圆。这里的描写,以心理真实去刻画生活真实,用情感真实塑造了艺术真实,表现出作者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独特感受。这种感受在后三句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作者把过去的感受化成独特的人生期待和追求,他希望能真的象自己想象的那样,花不凋、月常圆,人也和花和月一样,青春永驻、幸福常在。
李煜前期的作品中春怨秋闺词很多都有对人生的感叹和希望,但有如这首词一样热切的企盼和依恋的情绪并不多见。究其原因,大概因为他那时并不能真正体味到“失而弥珍”的道理,所以他前期作品虽然怨深愁切,但对生活的底蕴却并未有更深的感触。而只有当他真正体味到一切将失而不能复得进,他方能真正对这一切产生深深的依恋,而这种依恋恰恰是建立在对未来的恐惧和忧虑之上的。
毕竟亡国了嘛,根本不能失而复得。
王琛十分理解,只是他不理解的是,这首《后庭花破子.玉树后庭前》应该是李煜被俘后押在京城的时候所作,怎么提前出现在这里了?
好吧,他只想到了一种可能,又是自己穿越的蝴蝶效应。
“好,不愧是词圣李先生。”潘美赞不绝口道。
曹彬也道:“是啊,此词让人感觉到对美好生活和年少青春的深深依恋。”
李继隆比较粗鲁,并不像两人那样有那么多感慨,只是说了句,“确实很优美。”
李煜颇有得瑟,很显然,对他作的词很满意。
这时,就连王继恩都不得不赞同道:“李先生大才。”他停顿了下,随即补充了一句,“我义子也会吟诗作词,据我知晓的两三首词,意境不在李先生之下。”
王琛眨眨眼,心说你怎么知道我作了两三首词,随即一想便明白了,可能是通州城的曾知州为了讨好王继恩,所以每每自己有什么事情的时候,都会写信过去,大概是这样吧。
本来嘛,王继恩夸了李煜后,再赞扬一下自己的义子,很正常一件事,毕竟他算得上“老来得子”,喜爱的心情谁都可以理解。
只是没想到的是,李煜记恨王琛刚才手表的事情,略带嘲讽道:“布洲子还会吟诗作词呢?我还真没看出来。”
王琛翻白眼,都不想搭理这货。
王继恩趁机道:“要不我把我义子的几首诗词念李先生听听,您是诗词大家,给大家评鉴评鉴?”
王琛汗了下,他知道王继恩是趁机给自己挣名气呢,古人的名气十分重要,一个有名气的人走到哪都会受人尊敬,王继恩有这个心理很正常。
况且今天曹彬、潘美两位大人物在场,要是把王琛的诗词趁机念出来,回头传到皇帝耳朵里,说不定会欣赏王琛才华,再念在献上宝贝的功劳,赏赐个一官半职。
李煜有点托大道:“行吧,你念出来给我听听,我指点下他。”
嚯?
你还要指点我?
王琛乐了,自己先前作的两三首诗词,那可是千古流传的顶尖诗词啊,他倒要看看李煜听完后如何指点下自己。
“那就多谢李先生了。”王继恩眼中闪过一丝狡黠,道:“我义子总共作了一首诗,两首词,诗名叫做《夏日绝句》,词嘛,一首唤作《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另外一首则是《鹊桥仙.红袖添香》。”
其实哪首《鹊桥仙.红袖添香》原名叫做《鹊桥仙.送路勉道赴长乐》,只是当初王琛和柳琦红说“红袖添香”,导致外界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原来的名称,一个则是王继恩嘴里的《鹊桥仙.红袖添香》。
嗯,不论叫什么,王琛倒想看看李煜听到这一首诗两首词后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还会不会装逼说要指点下自己了。
因为曹彬的一句话。
营帐里彻底安静下来。
不论是王继恩,还是李煜,他们都知道曹彬是何等身份,尤其是李煜,他身为阶下囚敢对王继恩大呼小叫,是因为知道王继恩没有太多实权,但曹彬不一样,贵为三军主帅,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是李煜真敢得罪,回头路上被弄死都有可能。
办法太多了。
比如想办法让李煜“感冒”,然后军医“救治不了”。
李煜欺软怕硬的性格一下子体现了出来。
在旁的王琛自然看得出来,他懒得搭理这货,反正李煜是翻不起什么浪花了。
要是李煜待会稍微识抬举点,王琛就算了,要是还再脑袋犯抽,对不起,李煜,自从见到你老婆第一眼起,你这朋友我就交定了。
好吧,他只是心中愤慨一下,并不是真的想对小周后怎样。
见到安静下来,曹彬转移话题道:“行了一天路,腹中有些饥饿,要不吃顿好的?”
潘美笑道:“中午吃的干粮,确实有点不果腹,嗯,我让人烤点肉?”
李继隆性子挺急,起身道:“我去。”
说着,他匆匆离开营帐,吩咐人去烤肉了。
王琛被王继恩拉在曹彬旁边坐下,看了看手表,已经是下午六点零五分。
正巧王继恩瞧见了,立刻抓住王琛的胳膊抬起来,对着曹彬和潘美道:“曹太傅,潘转运使,你们且看,此物就是我和你们说过的手表。”
李煜感到好奇,忍不住问道:“手表是什么?”
没人搭理他。
反倒是曹彬惊奇道:“哦?这就是能记录时辰的宝贝啊?”
李煜同时也惊奇道:“这么小巧的浑天仪?”
依旧没人搭理他。
潘美笑呵呵道:“我记得布洲子已经献了一只手表给陛下,陛下欢喜得紧,太后也赞不绝口,说什么宝贝不可再得,未曾想布洲子还有一只呢?”
王琛一晕。
上回被弄走了一只欧米茄,这回不会又要哥们儿五十来万的劳力士吧?
不过要是太后真的喜欢,给就给吧,反正自己如今有钱,给了水泥厂一千万后,兜里还有一亿七千七百万不到点,大不了再换只更好的手表,比如江诗丹顿或者百达翡丽。
至于一百块钱的手表,糊弄糊弄其他人可以,太后还是算了,别回头坏了,讨好没讨到,反而被责怪。
这点王琛还是拎得清的,他想了想,笑道:“我这块手表正准备去京城献给陛下,只是藏在其他地方生怕弄丢了,索性戴在自己腕上。”
“布洲子有心了。”曹彬夸了一句后,有些羡慕道:“如此神奇的宝贝,天底下少见,若是我能有一块就好了。”
潘美摇摇头道:“既然是宝贝,怎么可能常有。”
正在此时,王琛看见王继恩朝着自己递了个眼色,他秒懂,马上接话道:“若是曹太傅、潘转运使喜欢,我送你们两人各一块又何妨。”
“啊?”曹彬讶然道:“你还有?”
“有是有,不过质量比不上献给陛下的。”王琛实话实说,“您们二位还请不要介意。”
曹彬忙道:“不会不会。”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按照惯例,我做长辈,应当给你东西,只是手表太过神奇,我就不假惺惺谦让什么。”
他倒是真性情。
眼看曹彬要了,潘美也没推辞,笑眯眯道:“那老夫就谢谢布洲子了。”
王琛道:“没事,一块手表而已。”言罢,他看向萧峰,“萧峰,帮我回去和徐江说拿四块手表来。”曹彬和潘美各一块,那么作为他义父的王继恩肯定也少不了,至于剩下一块嘛,王琛想要结交一下北宋第一猛将李继隆,给就给吧,一百块钱的事。
萧峰领命,“好。”转身走了。
没想到旁边的李煜想岔了,他还以为王琛要给手表他,好不容易放下架子,说道:“谢谢布洲子。”
谢我?
谢什么?
王琛没听懂,被弄得莫名其妙,正想问一句,忽然想到了什么,反应过来了,嚯,你以为哥们儿要给手表你啊?要是刚才你没怼我,哥们儿还真可能给一块,不过现在嘛,想都别想。
他不是什么圣人,能做得出以德报怨的事情,本来心里就不爽,怎么可能还白送李煜手表?
王琛瞥瞥李煜,真性情道:“李先生别谢,我没说要送你手表。”
闻言,李煜脸上刚刚诞生的笑容瞬间凝滞,然后有点尴尬地撇过头去,不再言语什么。
王继恩在旁噗嗤一声笑出声。
曹彬和潘美也忍不住暗暗偷笑,李煜自讨没趣啊,你刚才这样说别人,还想要手表?用脚指头想都觉得不可能啊。
至于小周后脸色微微红了一下,或许也觉得李煜有些丢人吧。
正说着话,李继隆从外面回来了,表示烤肉一会就好,行军途中,一切从简,能吃上烤肉已经不错了。
一帮人坐在营帐之中闲谈了好一会。
不多时,萧峰拿着四块手表回来。
王琛一一分给了曹彬、王继恩、潘美和李继隆。
王继恩是他义父,自然不会多说什么。
其他三人都欣喜异常。
曹彬抚摸着手表道:“贤侄,待到京城,常来我府里坐坐。”
连贤侄都喊出来了,而且还邀请去他府里常坐坐,王琛知道曹彬这位大佬对自己有好感了,算是拉上一点关系了,忙道:“一定,曹伯伯。”
潘美也心满意足,同样道:“贤侄,日后有机会去岭南,记得来找我。”
王琛大喜,又拉拢了一个大佬,“好的潘伯伯。”
轮到李继隆了,他直爽道:“王兄,我和你一见如故,回到京师,咱们焚香祭天义结金兰?”
啊?
北宋第一猛将要和我拜把子?
王琛当然不会不同意,赶紧道:“好,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李继隆哈哈大笑道:“好一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这兄弟我认定了。”
他们几个一团欢快。
旁边的李煜黑着脸,非常的不爽。
随即,王琛教了三人怎么样使用手表,王继恩知道怎么使用,不用教。
又过了好一会。
几个禁军端着烤肉上来,分别给每个人桌前放了一盘子。
曹彬又让人拿来几壶小酒。
众人边吃边聊上了,全都是军中长短。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一直没什么人搭理的李煜,忽然放下筷子,感慨道:“连日赶路,朕……我竟然觉得烤肉滋味如此之好。”
小周后宽慰道:“或许官人是觉得饿了。”
王琛看了眼,知道李煜什么意思,无非是说,以前当皇帝的时候,压根瞧不上眼的东西,如今落难了,吃瞧不上眼的东西都觉得美味,算是一种抒情吧。
曹彬和潘美等人没接话,依旧谈着其他事情。
李煜心情十分失落,道:“正值此时,我忽然想到了陈后主的《后庭花》,他……”
小周后一急,赶紧打断道:“官人!”
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能瞎说话,去京城要不要活命了?
李煜蓦然醒悟,急忙转移话题道:“他作的《后庭花》美啊,我也正好突发灵感,想写一首《后庭花》。”
谈起作词,潘美来了兴趣,瞧过去道:“听闻李先生诗词乃是一绝,今日要现场作词?老夫有幸了。”
曹彬也竖起耳朵道:“是啊,李先生的词千金难求,我等能亲耳听到,何尝不是一种荣幸。”
被捧了两句,李煜情绪上来了,大手一挥道:“拿笔墨纸砚来。”言罢,他侧头看向小周后,“待会我写完,你唱出来,给诸位将军听听。”
王琛汗了下,你就为了卖弄下才学,居然让你老婆当中表演唱曲儿?一点节操都没有。
果然,他看过去的时候,见到小周后眉头紧锁,显得十分不开心。
曹彬他们没有管,直接让人拿来了笔墨纸砚。
李煜提着毛笔站起身,浓墨一挥,一首词很快写完。
这点王琛不得不承认,不论李煜人品怎么样,此人确实很有才华,而且还是惊天夭矫那种。
写完后,李煜看向小周后。
小周后不情不愿地唱了起来,声音非常的优美:
“玉树后庭前,瑶草妆镜边。”
“花不老,月又圆。”
“莫教偏。”
“和月和花,大教长少年。”
这首词听上去很不应景,其实都是虚指,写美好的生活画面,时间推移并不能使美好的事物转变,“花不老”并不是真的花从不凋谢,而是在人们眼中永不凋零,“月又圆”也不是才圆,而是未见缺,只见圆。这里的描写,以心理真实去刻画生活真实,用情感真实塑造了艺术真实,表现出作者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独特感受。这种感受在后三句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作者把过去的感受化成独特的人生期待和追求,他希望能真的象自己想象的那样,花不凋、月常圆,人也和花和月一样,青春永驻、幸福常在。
李煜前期的作品中春怨秋闺词很多都有对人生的感叹和希望,但有如这首词一样热切的企盼和依恋的情绪并不多见。究其原因,大概因为他那时并不能真正体味到“失而弥珍”的道理,所以他前期作品虽然怨深愁切,但对生活的底蕴却并未有更深的感触。而只有当他真正体味到一切将失而不能复得进,他方能真正对这一切产生深深的依恋,而这种依恋恰恰是建立在对未来的恐惧和忧虑之上的。
毕竟亡国了嘛,根本不能失而复得。
王琛十分理解,只是他不理解的是,这首《后庭花破子.玉树后庭前》应该是李煜被俘后押在京城的时候所作,怎么提前出现在这里了?
好吧,他只想到了一种可能,又是自己穿越的蝴蝶效应。
“好,不愧是词圣李先生。”潘美赞不绝口道。
曹彬也道:“是啊,此词让人感觉到对美好生活和年少青春的深深依恋。”
李继隆比较粗鲁,并不像两人那样有那么多感慨,只是说了句,“确实很优美。”
李煜颇有得瑟,很显然,对他作的词很满意。
这时,就连王继恩都不得不赞同道:“李先生大才。”他停顿了下,随即补充了一句,“我义子也会吟诗作词,据我知晓的两三首词,意境不在李先生之下。”
王琛眨眨眼,心说你怎么知道我作了两三首词,随即一想便明白了,可能是通州城的曾知州为了讨好王继恩,所以每每自己有什么事情的时候,都会写信过去,大概是这样吧。
本来嘛,王继恩夸了李煜后,再赞扬一下自己的义子,很正常一件事,毕竟他算得上“老来得子”,喜爱的心情谁都可以理解。
只是没想到的是,李煜记恨王琛刚才手表的事情,略带嘲讽道:“布洲子还会吟诗作词呢?我还真没看出来。”
王琛翻白眼,都不想搭理这货。
王继恩趁机道:“要不我把我义子的几首诗词念李先生听听,您是诗词大家,给大家评鉴评鉴?”
王琛汗了下,他知道王继恩是趁机给自己挣名气呢,古人的名气十分重要,一个有名气的人走到哪都会受人尊敬,王继恩有这个心理很正常。
况且今天曹彬、潘美两位大人物在场,要是把王琛的诗词趁机念出来,回头传到皇帝耳朵里,说不定会欣赏王琛才华,再念在献上宝贝的功劳,赏赐个一官半职。
李煜有点托大道:“行吧,你念出来给我听听,我指点下他。”
嚯?
你还要指点我?
王琛乐了,自己先前作的两三首诗词,那可是千古流传的顶尖诗词啊,他倒要看看李煜听完后如何指点下自己。
“那就多谢李先生了。”王继恩眼中闪过一丝狡黠,道:“我义子总共作了一首诗,两首词,诗名叫做《夏日绝句》,词嘛,一首唤作《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另外一首则是《鹊桥仙.红袖添香》。”
其实哪首《鹊桥仙.红袖添香》原名叫做《鹊桥仙.送路勉道赴长乐》,只是当初王琛和柳琦红说“红袖添香”,导致外界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原来的名称,一个则是王继恩嘴里的《鹊桥仙.红袖添香》。
嗯,不论叫什么,王琛倒想看看李煜听到这一首诗两首词后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还会不会装逼说要指点下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