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爱情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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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还是那么热闹。
一对对的情侣,手牵手,人流中坚定执着。
他们笑着,吻着,说着缠绵的情话,在街头,在巷尾,在世界的中心点。
顾流风置身于他们中间,面色苍白,脚步凌乱。
从餐厅出来,他不分东西南北地狂奔了好一阵子,现在已完全不认识回去的路,而由于违背了原先设定,全身都说不出的难受,眼前发黑,连呼吸都困难。
为什么要分手?为什么要分手!
他弯下腰,捂着胸口咳嗽,脑中却仍执拗于这个问题。
为什么满大街的人都顺顺利利在爱,而嘉嘉却要和我分手?她昨天还说喜欢我的,难道骗人的么?
他慢慢退到路边,蹲下抱着自己。
嘉嘉是喜欢我的。她带我回家;给我买大衣穿;明知没有希望也还是让我去参加比赛;我受了伤,她那么着急。
对,她还吻过我,那个吻里是有爱的,我感觉得出来。
在隧道里的时候,她说过我是完美男友。
不,等等,她这句话似乎是这么说的,她说除了房子薪水这些,我其实算得上一个完美男友。
除了……除了……
“除了”的意思就是,因为那两样,我不再完美。
没错,我昨天问她幸福是什么,她也提到了房子。
一个两室一厅,可以让她安心结婚生孩子的地方。房子一开始只是房子,但如果有一对相爱的人住进去,那就是家了。
嘉嘉她要一个家,所以首先我得给她一套房子。
他黯淡的眸又重新亮起来,黑夜中若星辰熠熠生辉,他觉得似乎事情并没有那么不可挽回。
嘉嘉以为我买不起房子,这才不要我。她还不晓得我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只要陪人喝酒说话就能挣很多钱!
我这就告诉她去,只要卖力气,一个月可以挣十四万,只要十个月,我就能买下她要的那套房子!不,十个月太长,我再加一倍的力气,五个月就挣足首付的钱,她一定会高兴的。
他像是迷途的孩子突然又看到了希望,兴奋得恨不得现在就奔到林嘉的身边。
可他奔了两步之后,突然又改变了主意。
不,我不能这样空手去。我应该先去工作,让她看到我的能力。这样她就能相信我的话了。
他摸出手机,打了那个中介所的电话。
----------------------------------------------------------------------------------------------
林嘉从餐厅追出来。
“流风!流风,你去哪儿?”她急得在后面大喊。
可是人潮熙涌,每个人顾着自己happy,就算有人发现这一对年轻人先后奔出来,但这种情侣间分手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见怪不怪。
顾流风跑得极快,林嘉根本追他不上,几下之后便连影子都看不见。
这个傻瓜,他为什么要跑?是恨了我吗?打心里觉得我是个冷酷无情的女人,所以再也不想看见我吗?
多半是吧。
他一向心高气傲,不食人间烟火。他一定对我这种把房子看得这么重的女人,鄙视讨厌极了。
好吧,流风,你讨厌我吧。
就当是你不要我,你先觉得我不值得爱好了。这样,你是不是会觉得好受些?
她在拥挤的人群中缓缓前行,寒风吹得脸上麻木,连什么时候流下了泪都不晓得。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太强大,也太现实,请原谅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去与它抗衡。我选了妥协。
流风,我是喜欢你的。
我喜欢在走出单位的时候,看到你靠在路灯下等我;
我喜欢在我说冷的时候,你敞开大衣,将我裹进你的胸膛里;
我喜欢在有太阳的时候,捧着一本杂志,看你在旁边专注地画画;
我喜欢在你睡着的时候,偷偷看你,你的鼻子好挺,眼睫毛那么长。
可是流风,光喜欢有什么用?
我需要一套房子,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一个外地来的女孩子,要生存下去。
我二十八岁了,我要在三十岁前把自己嫁掉。找一个公务员或者其它什么有稳固收入的男朋友,他肯定没你好看,也不懂什么魏晋风骨。
可是流风,他有房子。
我们会一起装修那个房子,然后筹备一个普通的婚礼,婚后生孩子,再接着,过平淡匆忙的一生。
“那就是我的愿望了,流风。”林嘉咬着唇,喃喃自语。
泪已经大滴大滴往下落,她捂着嘴无声抽泣,心痛到无法自已。那一刻,她站在十字街口,茫然地不知自己该往哪里走。她同他分了手,从此又是单身。
流风,我再也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是不是?因为一个房子,我再也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是不是?
她将手指伸进嘴里,用牙齿咬出印子,狠狠在笑!却又有滚烫的泪不住落下来。
流风,流风,原来我这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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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流风喝了第三杯,头有些晕。
客人还没有来。娜姐给了他一瓶不知什么酒,让他先喝一点,说练练他的酒量。
房间里很热,一进来,娜姐就脱了只剩一件蕾丝内衣,滚壮的身体被紧紧包裹着,勒出一截截的肉,隐约还能看到胸-罩的形状。
顾流风觉得她很丑,好在房间里灯光昏暗,他可以选择不看。
他也脱了外套,把林嘉买给他的大衣小心挂起来,里面是一件卫衣,娜姐让他把这个也脱了,只穿一件白色的打底短袖。
“身材真好!还以为很瘦,原来都是练过的。”娜姐紧盯着他的胸肌和腹肌,啧啧流着口水。
顾流风没听到她的话,这T恤也是林嘉买的。他不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图案,而林嘉买的全是黑白灰的素色,他特别满意。
“喝完这瓶能有多少钱?”他问。他第一次喝酒,觉得这东西不太好喝,辣喉咙不算,进了肚子,胃里更烧得难受。
他不晓得为什么会有喝酒这种职业。
娜姐搔首弄姿地笑了笑,开导他说:“你悠着点。客人还没来呢。我们这儿不是论喝多少给钱,而是要让客人满意。”
“让客人满意?”
娜姐色眯眯地瞅了他一眼,手朝他两腿间摸去,“傻弟弟,别跟我说是第一次啊!”
街上还是那么热闹。
一对对的情侣,手牵手,人流中坚定执着。
他们笑着,吻着,说着缠绵的情话,在街头,在巷尾,在世界的中心点。
顾流风置身于他们中间,面色苍白,脚步凌乱。
从餐厅出来,他不分东西南北地狂奔了好一阵子,现在已完全不认识回去的路,而由于违背了原先设定,全身都说不出的难受,眼前发黑,连呼吸都困难。
为什么要分手?为什么要分手!
他弯下腰,捂着胸口咳嗽,脑中却仍执拗于这个问题。
为什么满大街的人都顺顺利利在爱,而嘉嘉却要和我分手?她昨天还说喜欢我的,难道骗人的么?
他慢慢退到路边,蹲下抱着自己。
嘉嘉是喜欢我的。她带我回家;给我买大衣穿;明知没有希望也还是让我去参加比赛;我受了伤,她那么着急。
对,她还吻过我,那个吻里是有爱的,我感觉得出来。
在隧道里的时候,她说过我是完美男友。
不,等等,她这句话似乎是这么说的,她说除了房子薪水这些,我其实算得上一个完美男友。
除了……除了……
“除了”的意思就是,因为那两样,我不再完美。
没错,我昨天问她幸福是什么,她也提到了房子。
一个两室一厅,可以让她安心结婚生孩子的地方。房子一开始只是房子,但如果有一对相爱的人住进去,那就是家了。
嘉嘉她要一个家,所以首先我得给她一套房子。
他黯淡的眸又重新亮起来,黑夜中若星辰熠熠生辉,他觉得似乎事情并没有那么不可挽回。
嘉嘉以为我买不起房子,这才不要我。她还不晓得我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只要陪人喝酒说话就能挣很多钱!
我这就告诉她去,只要卖力气,一个月可以挣十四万,只要十个月,我就能买下她要的那套房子!不,十个月太长,我再加一倍的力气,五个月就挣足首付的钱,她一定会高兴的。
他像是迷途的孩子突然又看到了希望,兴奋得恨不得现在就奔到林嘉的身边。
可他奔了两步之后,突然又改变了主意。
不,我不能这样空手去。我应该先去工作,让她看到我的能力。这样她就能相信我的话了。
他摸出手机,打了那个中介所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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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从餐厅追出来。
“流风!流风,你去哪儿?”她急得在后面大喊。
可是人潮熙涌,每个人顾着自己happy,就算有人发现这一对年轻人先后奔出来,但这种情侣间分手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见怪不怪。
顾流风跑得极快,林嘉根本追他不上,几下之后便连影子都看不见。
这个傻瓜,他为什么要跑?是恨了我吗?打心里觉得我是个冷酷无情的女人,所以再也不想看见我吗?
多半是吧。
他一向心高气傲,不食人间烟火。他一定对我这种把房子看得这么重的女人,鄙视讨厌极了。
好吧,流风,你讨厌我吧。
就当是你不要我,你先觉得我不值得爱好了。这样,你是不是会觉得好受些?
她在拥挤的人群中缓缓前行,寒风吹得脸上麻木,连什么时候流下了泪都不晓得。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太强大,也太现实,请原谅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去与它抗衡。我选了妥协。
流风,我是喜欢你的。
我喜欢在走出单位的时候,看到你靠在路灯下等我;
我喜欢在我说冷的时候,你敞开大衣,将我裹进你的胸膛里;
我喜欢在有太阳的时候,捧着一本杂志,看你在旁边专注地画画;
我喜欢在你睡着的时候,偷偷看你,你的鼻子好挺,眼睫毛那么长。
可是流风,光喜欢有什么用?
我需要一套房子,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一个外地来的女孩子,要生存下去。
我二十八岁了,我要在三十岁前把自己嫁掉。找一个公务员或者其它什么有稳固收入的男朋友,他肯定没你好看,也不懂什么魏晋风骨。
可是流风,他有房子。
我们会一起装修那个房子,然后筹备一个普通的婚礼,婚后生孩子,再接着,过平淡匆忙的一生。
“那就是我的愿望了,流风。”林嘉咬着唇,喃喃自语。
泪已经大滴大滴往下落,她捂着嘴无声抽泣,心痛到无法自已。那一刻,她站在十字街口,茫然地不知自己该往哪里走。她同他分了手,从此又是单身。
流风,我再也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是不是?因为一个房子,我再也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是不是?
她将手指伸进嘴里,用牙齿咬出印子,狠狠在笑!却又有滚烫的泪不住落下来。
流风,流风,原来我这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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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流风喝了第三杯,头有些晕。
客人还没有来。娜姐给了他一瓶不知什么酒,让他先喝一点,说练练他的酒量。
房间里很热,一进来,娜姐就脱了只剩一件蕾丝内衣,滚壮的身体被紧紧包裹着,勒出一截截的肉,隐约还能看到胸-罩的形状。
顾流风觉得她很丑,好在房间里灯光昏暗,他可以选择不看。
他也脱了外套,把林嘉买给他的大衣小心挂起来,里面是一件卫衣,娜姐让他把这个也脱了,只穿一件白色的打底短袖。
“身材真好!还以为很瘦,原来都是练过的。”娜姐紧盯着他的胸肌和腹肌,啧啧流着口水。
顾流风没听到她的话,这T恤也是林嘉买的。他不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图案,而林嘉买的全是黑白灰的素色,他特别满意。
“喝完这瓶能有多少钱?”他问。他第一次喝酒,觉得这东西不太好喝,辣喉咙不算,进了肚子,胃里更烧得难受。
他不晓得为什么会有喝酒这种职业。
娜姐搔首弄姿地笑了笑,开导他说:“你悠着点。客人还没来呢。我们这儿不是论喝多少给钱,而是要让客人满意。”
“让客人满意?”
娜姐色眯眯地瞅了他一眼,手朝他两腿间摸去,“傻弟弟,别跟我说是第一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