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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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没搭理他们,拉着许默走人。
两个人安安稳稳坐在火车上,方若华才盯着他,哭笑不得:“你是不是听高飞他们说什么了?有什么好介意的,谁人背后无人说,那些流言蜚语,也不是第一天存在。”
许默蹙眉,没有开口。
方若华知道他的性子,并没有多劝,不必许默开口,她也能猜出这场纠纷的原因。
高飞那帮狐朋狗友一直看不上她,觉得她高攀了自家好友,动不动就说些小话,跟长舌妇似的,她也懒得应付他们,人家不给自己脸,她也没给过对方好脸色,当初和高飞是一家子的时候,就把那一帮全当讨厌的陌生人,什么时候会在意他们的胡言乱语。
“哎,我也是糊涂。”
可不是糊涂,要不是糊涂,怎么会看不出高飞这人早就变了,一个由着朋友对自己的妻子说三道四,竟然不知道阻止的男人,怎么还能对他有所期待?
早就应该一拍两散,各自安好。
只说了一句,后面的话都没说完,许默就听懂了,认认真真地低下头来看她:“那你来做我老婆。”
方若华一愣,有那么一瞬间,她很想应下,开口说一声好。
怎么不好,那是许默,不光长相出类拔萃,智商高到令人发指,而且还绝不会去勾三搭四,他生命里的女人,只有自己一个。
可是,许默真的懂什么叫结婚吗?
他可能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要是和自己结婚,那么,他一辈子就不会再多看其他任何女人,无论那个女人有多么出色,可他万一要是也不能爱上自己,那该怎么办?
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男人,怎么舍得让他一生不识情滋味!
如果她还是以前的方若华,也许寂寞了,会不管不顾,骗许默娶自己。
但现在却没有这个必要,她的生活很精彩,没有婚姻,也不会寂寞,更不怕流言,那么,就留下一些余地。
“……金爷爷和林奶奶菜该卖完了,不如你去接他们回家。”
许默漆黑的眼睛,盯了她好半天:“……哦。”
下了火车,两个人当真去菜市场接人。
金爷爷和林奶奶是许默以前的邻居,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老两口就算是收养了许默,三个人虽然没有一起生活,但许默有什么事,例如学校开家长会之类,都是他们两位老人家出面,可以说,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方若华当年和许默过家家,谈恋爱的时候,经常去许默家帮忙,自然也就认识了这两个老邻居,不过,二老性子有些闷,沉默寡言,和方若华也算是相处了很多年,依旧不是特别熟,但都是好人。
一路很顺利,像小说里,电视剧里,通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那些狗血剧情,一件也没有发生。
呃,好像最狗血的已经发生过。
两个人去菜市场接到老人家,方若华把他们二老和许默一起领回去,至于许默是自己在家继续宅,还是老老实实去单位档案室宅,她就不打算管了。
方若华临走,许默低着头,眉宇间带了一点困惑,很随意地牵着她的手,掰来掰去,把玩不停,轻声道:“你难道还喜欢霸道总裁?可你当年明明说那都是神经病?喜欢暖男?但你不是说暖男太普通了,在小说里多是当备胎的命。”
“当官的好像不错,却应酬多,麻烦多,嫁过去太累。”
“……还是喜欢穿制服的?医生整天忙碌,有一个医生丈夫,跟没有区别不大,军人很帅,可嫁了之后聚少离多,也烦,一线警察危险,你要担惊受怕。”
许默眨着眼睛,盯着方若华:“你究竟想嫁一个什么样儿的男人?我穿制服不好看吗?再穿给你看看?我是文职,在档案室,不出外勤,很安全的!”
方若华:“……”
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笑!
然后她就不忍了:“哈哈哈哈哈!”
许默真可爱。
明明他是男神,那种让人遥望,伸长手也够不到的那一种,可……还是可爱。
能把她年少青春时说过的疯言疯语,一记就是这么多年,还一本正经地去思考琢磨,恐怕也只有许默了。
怪不得这小子当年不知哪里有毛病,随随便便去修了个法学专业,不接研究所的橄榄枝,到考去做了警察!
方若华再一次想,以后若是许默真得遇不见一个让他想结婚的人,自己就嫁了吧,只当幸运值高,捡了一个大便宜。
若是真成了,确实是个特别特别大的便宜,看着许默这张脸,方若华不可抑制地又想起自己青春无敌的年纪。
她初中的时候学习就比较一般,等升高中,市一中连自费都上不了,只能读二中,不过二中也很好了,她爸妈都很满意,别看二老是学霸,却从不给女儿压力,尤其是夏芬,总觉得笨一点的姑娘日子才过得轻松快活。
方若华就这么没心没肺地去上了二中。
再然后,当年衡市的中考状元,超过第二名三十分的许默,踢了一中投奔了二中。
想当年在二中,她的衣服,袜子都是许默给洗的,因为听说洗衣粉伤手,女孩子不能碰,所以她连拒绝都拒绝不了,许默非洗不可。
扣子掉了,许默给她缝。
高中三年的面包,牛奶都是许默给她买。
宿舍里专门放着矿泉水,都是许默一箱一箱给搬进来,那时候还没有电梯,她又住在六楼。
方若华叹了口气,她爸爸老嫌女儿对当年的男朋友好,整天给男朋友带饭,跟照顾大婴儿似的照顾那个人,可现在想想,真说不清楚究竟是谁在照顾谁。
记得那一年去看电影,电影剧情特别感人,女孩子早年遇人不淑,吃了很多苦,后来第二任丈夫对她极好,就是婆婆不喜欢她曾经嫁过人,有一回吵架甚至口不择言,骂女主角是个破鞋,女主角伏在丈夫怀里哭,丈夫一下一下地哄她,说自己不嫌弃,让她别担心,也别与婆婆计较。
许默当时就很困惑:“什么叫不嫌弃?娶她为妻,生命可以托付,灵魂可以托付,从此命运相连,理当共死同生,还有什么嫌弃不嫌弃?”
那会儿方若华只当许默又发痴,他这人,在她的心里,一向是个痴人。
此时再想,她忽然感动,忍不住去抱了抱许默,把脸贴在他宽厚的肩膀上:“阿默,我就这么瞎了一回眼,好冤!”
说完,留下一脸懵懂的男神,方若华打道回府,只是刚打开手机,还没叫到出租车,萱萱姐的电话就来了。
“若华,江湖救急,马上来横店,速度。”
方若华:“……”
她还没来得及细问,那边就挂了电话。
哎,去横店不容易,还得转大巴。
方若华没搭理他们,拉着许默走人。
两个人安安稳稳坐在火车上,方若华才盯着他,哭笑不得:“你是不是听高飞他们说什么了?有什么好介意的,谁人背后无人说,那些流言蜚语,也不是第一天存在。”
许默蹙眉,没有开口。
方若华知道他的性子,并没有多劝,不必许默开口,她也能猜出这场纠纷的原因。
高飞那帮狐朋狗友一直看不上她,觉得她高攀了自家好友,动不动就说些小话,跟长舌妇似的,她也懒得应付他们,人家不给自己脸,她也没给过对方好脸色,当初和高飞是一家子的时候,就把那一帮全当讨厌的陌生人,什么时候会在意他们的胡言乱语。
“哎,我也是糊涂。”
可不是糊涂,要不是糊涂,怎么会看不出高飞这人早就变了,一个由着朋友对自己的妻子说三道四,竟然不知道阻止的男人,怎么还能对他有所期待?
早就应该一拍两散,各自安好。
只说了一句,后面的话都没说完,许默就听懂了,认认真真地低下头来看她:“那你来做我老婆。”
方若华一愣,有那么一瞬间,她很想应下,开口说一声好。
怎么不好,那是许默,不光长相出类拔萃,智商高到令人发指,而且还绝不会去勾三搭四,他生命里的女人,只有自己一个。
可是,许默真的懂什么叫结婚吗?
他可能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要是和自己结婚,那么,他一辈子就不会再多看其他任何女人,无论那个女人有多么出色,可他万一要是也不能爱上自己,那该怎么办?
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男人,怎么舍得让他一生不识情滋味!
如果她还是以前的方若华,也许寂寞了,会不管不顾,骗许默娶自己。
但现在却没有这个必要,她的生活很精彩,没有婚姻,也不会寂寞,更不怕流言,那么,就留下一些余地。
“……金爷爷和林奶奶菜该卖完了,不如你去接他们回家。”
许默漆黑的眼睛,盯了她好半天:“……哦。”
下了火车,两个人当真去菜市场接人。
金爷爷和林奶奶是许默以前的邻居,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老两口就算是收养了许默,三个人虽然没有一起生活,但许默有什么事,例如学校开家长会之类,都是他们两位老人家出面,可以说,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方若华当年和许默过家家,谈恋爱的时候,经常去许默家帮忙,自然也就认识了这两个老邻居,不过,二老性子有些闷,沉默寡言,和方若华也算是相处了很多年,依旧不是特别熟,但都是好人。
一路很顺利,像小说里,电视剧里,通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那些狗血剧情,一件也没有发生。
呃,好像最狗血的已经发生过。
两个人去菜市场接到老人家,方若华把他们二老和许默一起领回去,至于许默是自己在家继续宅,还是老老实实去单位档案室宅,她就不打算管了。
方若华临走,许默低着头,眉宇间带了一点困惑,很随意地牵着她的手,掰来掰去,把玩不停,轻声道:“你难道还喜欢霸道总裁?可你当年明明说那都是神经病?喜欢暖男?但你不是说暖男太普通了,在小说里多是当备胎的命。”
“当官的好像不错,却应酬多,麻烦多,嫁过去太累。”
“……还是喜欢穿制服的?医生整天忙碌,有一个医生丈夫,跟没有区别不大,军人很帅,可嫁了之后聚少离多,也烦,一线警察危险,你要担惊受怕。”
许默眨着眼睛,盯着方若华:“你究竟想嫁一个什么样儿的男人?我穿制服不好看吗?再穿给你看看?我是文职,在档案室,不出外勤,很安全的!”
方若华:“……”
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笑!
然后她就不忍了:“哈哈哈哈哈!”
许默真可爱。
明明他是男神,那种让人遥望,伸长手也够不到的那一种,可……还是可爱。
能把她年少青春时说过的疯言疯语,一记就是这么多年,还一本正经地去思考琢磨,恐怕也只有许默了。
怪不得这小子当年不知哪里有毛病,随随便便去修了个法学专业,不接研究所的橄榄枝,到考去做了警察!
方若华再一次想,以后若是许默真得遇不见一个让他想结婚的人,自己就嫁了吧,只当幸运值高,捡了一个大便宜。
若是真成了,确实是个特别特别大的便宜,看着许默这张脸,方若华不可抑制地又想起自己青春无敌的年纪。
她初中的时候学习就比较一般,等升高中,市一中连自费都上不了,只能读二中,不过二中也很好了,她爸妈都很满意,别看二老是学霸,却从不给女儿压力,尤其是夏芬,总觉得笨一点的姑娘日子才过得轻松快活。
方若华就这么没心没肺地去上了二中。
再然后,当年衡市的中考状元,超过第二名三十分的许默,踢了一中投奔了二中。
想当年在二中,她的衣服,袜子都是许默给洗的,因为听说洗衣粉伤手,女孩子不能碰,所以她连拒绝都拒绝不了,许默非洗不可。
扣子掉了,许默给她缝。
高中三年的面包,牛奶都是许默给她买。
宿舍里专门放着矿泉水,都是许默一箱一箱给搬进来,那时候还没有电梯,她又住在六楼。
方若华叹了口气,她爸爸老嫌女儿对当年的男朋友好,整天给男朋友带饭,跟照顾大婴儿似的照顾那个人,可现在想想,真说不清楚究竟是谁在照顾谁。
记得那一年去看电影,电影剧情特别感人,女孩子早年遇人不淑,吃了很多苦,后来第二任丈夫对她极好,就是婆婆不喜欢她曾经嫁过人,有一回吵架甚至口不择言,骂女主角是个破鞋,女主角伏在丈夫怀里哭,丈夫一下一下地哄她,说自己不嫌弃,让她别担心,也别与婆婆计较。
许默当时就很困惑:“什么叫不嫌弃?娶她为妻,生命可以托付,灵魂可以托付,从此命运相连,理当共死同生,还有什么嫌弃不嫌弃?”
那会儿方若华只当许默又发痴,他这人,在她的心里,一向是个痴人。
此时再想,她忽然感动,忍不住去抱了抱许默,把脸贴在他宽厚的肩膀上:“阿默,我就这么瞎了一回眼,好冤!”
说完,留下一脸懵懂的男神,方若华打道回府,只是刚打开手机,还没叫到出租车,萱萱姐的电话就来了。
“若华,江湖救急,马上来横店,速度。”
方若华:“……”
她还没来得及细问,那边就挂了电话。
哎,去横店不容易,还得转大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