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3.第503章 校园好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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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默,她突然想起大二那年回去禾早和她说的喜欢上个人渣的话了,原来那个时候禾早就喜欢上了司徒啊。
人与人之间真实奇妙,禾早是为了齐慕华上的A大,却最终喜欢的是一向最讨厌的司徒,她顿了顿说,“你只要觉得幸福就好!没事,他以后要是敢对你不好,我会把他弄到半死不活,我父亲现在的状况你也知道,我每三五天回去不是为了看他,是为了揍他一顿,他如今这落魄模样都是我折腾出来的,司徒以后敢对你不好,你不用流眼泪,直接和我说,我会让他哭不出来。”
窝在禾早房间一直关注两人谈话内容的司徒激灵灵的打了个哆嗦,他以后一定得让禾早离明歌这种人远点啊,他家禾早善良可爱美好,可不能被明歌这心狠手辣连亲爹都不放过的女人荼毒。
因为禾早怀孕的缘故,禾早与司徒的婚礼很快就订了下,司徒的家中比较富有,不过他的父母亲倒是开通,或许也是看在禾早肚子里的孙子身上吧,对禾早很好,各种结婚礼仪也是样样做到无可挑剔。
禾早拍结婚照的时候明歌去帮禾早掌眼挑衣服,禾家与司家双方接见的时候,明歌作为禾早的娘家人也出席了,禾早结婚的时候明歌当的伴娘,那天司徒特意笑眯眯的将明歌拉在角落咬牙切齿道,“听禾早说度蜜月的时候想带着你,你要是敢当电灯泡,我和你拼命!”
说这话的时候还不忘给明歌挥了挥拳头。
明歌……
“骚年,血气太旺不利于行房,记得吃点清热下火的东东。”
一转身,与人撞了个满怀。
是齐慕华,今晚上的伴郎。
禾早说伴郎也是老熟人,明歌还不曾在意呢,没想到会是齐慕华。
两个人从上次见面到现在似乎有三年了,明歌第一眼并没有认出齐慕华,只道歉说着对不起,错身之际齐慕华将她的胳膊拉拉住,“明歌,是我!”
这声音依旧没变,似乎也只有齐慕华才会用软软的语调喊明歌两个字,明歌歪头一脸惊喜的瞅着他,“齐慕华,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是我的伴郎!”司徒在一旁插嘴,“你们俩别在这里浪费时间啊,今天我和禾早都不能喝酒,可就全靠你俩了,唉,我说多请几个伴娘伴郎,禾早却只限定一个,你们俩要扛不住了可别怨我!”
“不许你说禾早的坏话,一个怎么了,我一个顶十个!”
事实上明歌还真顶了不止十个,禾早在前面敬酒,她在后面喝酒,因为人太多,她一开始没找到机会把酒精排出体外,然后就醉了……
据司徒那家伙说醉了的她不仅不让禾早进洞房,还抱着个禾早大哭,“禾早你要幸福一辈子啊呜呜呜,我就想看着你幸福一辈子啊……”
擦,这真是不能说的黑历史,搅合了禾早的洞房花烛夜不说,明歌貌似还啃了个男人!
就是那个背她回房间的齐慕华……
第二天有感于明歌的话,禾早一大早就去明歌的房间,打算也抱着明歌好好回应一下,结果开门就看到明歌和齐慕华两人在一个被窝里的裸样!
于是在司徒眼里善良美好的自家媳妇瞬间炸毛变成了泼妇,“齐慕华你个混蛋你敢欺负明歌,你要是不负责你就不是人!”
终于把两个心腹大患都打包送走且还算永久解决了的司徒瞬间觉得天蓝蓝云白白世界真特妈的美好呀!
明歌没想到自己会糊里糊涂的就嫁人了,不对,她没想到不过是个一夜情怎么就上升到了嫁人的程度。
啃齐慕华的时候,她还在想,唔要不要和这个男人来个长期发展呢,还是就这么一夜/情……
结果她还没来得及思考就被打包嫁了。
禾早领着她去拍婚纱照选婚纱,禾早领着她去订酒席……
准确来说,她是被禾早给嫁出去了,好伤心,禾早这是见色忘友,有了老公就不要姐妹的节奏啊。
结婚的时候明歌和齐慕华并没有请那些无所谓的亲戚,唯一的长辈就是齐爷爷和齐奶奶。
齐奶奶说,“唉哟等你们俩在一起等的我头发都快掉光了,我家小华太不开窍,我教了他那么多招竟然都没发挥作用……”
齐爷爷说,“你们两总算是不用我们操心了,真是的,在一起就在一起,还羞羞答答这么多年,多少春光都被你们浪费了!”
明歌……
林父这一世活到了六十多岁。
不过他这一辈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活的猪狗都不如。
总是走旱路,迟早会得病,他没想到自己会得那种病,一开始他还能遮掩,但最后痘痘溃烂到了脸上手上,别人一看就不是好病,那些个赌友们简直如避瘟神般的对他退避三尺,不过也有被他感染了的,气恨恨的找他算账,问他为什么这么歹毒,有病还和他们那啥。
为什么?林父恨死这些个人了,他巴不得这些人全部都染上病。
他那个所谓的女儿知道他有了病就再也没回去看他,当然,父女之间在一起就是所谓的暴力相处,他巴不得这个女儿从此再也不回来。
他以为自己会很快就死,可没想到这种病虽然一****的折磨人,却没有及时要了他的命,他从五十岁熬到六十岁,浑身都溃烂了,每天疼的他在屋子里痛哭哀嚎,每次都想着自尽了一了百了,可是又下不了这样的勇气。
咽气那一刻,他虽然不甘,觉得自己活的太尼玛屈辱了,可却又松了口气,觉得自己总算不用再受这样的折磨了。
林父的尸体一直在屋子里过了个冬天才被周围邻居们觉着不对劲报了警发现的。
将林父的尸体火化,明歌没有半刻停留,急匆匆的回了A城,她现在一刻也离不了禾早生的小公主啊,禾早如今又怀了宝宝,据说是个双胞胎,想想未来的日子就觉得真好啊真好。
~~好闺蜜这是最后一章了,下章会有个齐慕华和司徒上一世的番外,嗯,今天依旧两更,明天会给大家爆更八万字,八万字,胖胖每天存稿存到吐才出来的果实,求美人们怜惜一下胖胖用小说币正版订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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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真实奇妙,禾早是为了齐慕华上的A大,却最终喜欢的是一向最讨厌的司徒,她顿了顿说,“你只要觉得幸福就好!没事,他以后要是敢对你不好,我会把他弄到半死不活,我父亲现在的状况你也知道,我每三五天回去不是为了看他,是为了揍他一顿,他如今这落魄模样都是我折腾出来的,司徒以后敢对你不好,你不用流眼泪,直接和我说,我会让他哭不出来。”
窝在禾早房间一直关注两人谈话内容的司徒激灵灵的打了个哆嗦,他以后一定得让禾早离明歌这种人远点啊,他家禾早善良可爱美好,可不能被明歌这心狠手辣连亲爹都不放过的女人荼毒。
因为禾早怀孕的缘故,禾早与司徒的婚礼很快就订了下,司徒的家中比较富有,不过他的父母亲倒是开通,或许也是看在禾早肚子里的孙子身上吧,对禾早很好,各种结婚礼仪也是样样做到无可挑剔。
禾早拍结婚照的时候明歌去帮禾早掌眼挑衣服,禾家与司家双方接见的时候,明歌作为禾早的娘家人也出席了,禾早结婚的时候明歌当的伴娘,那天司徒特意笑眯眯的将明歌拉在角落咬牙切齿道,“听禾早说度蜜月的时候想带着你,你要是敢当电灯泡,我和你拼命!”
说这话的时候还不忘给明歌挥了挥拳头。
明歌……
“骚年,血气太旺不利于行房,记得吃点清热下火的东东。”
一转身,与人撞了个满怀。
是齐慕华,今晚上的伴郎。
禾早说伴郎也是老熟人,明歌还不曾在意呢,没想到会是齐慕华。
两个人从上次见面到现在似乎有三年了,明歌第一眼并没有认出齐慕华,只道歉说着对不起,错身之际齐慕华将她的胳膊拉拉住,“明歌,是我!”
这声音依旧没变,似乎也只有齐慕华才会用软软的语调喊明歌两个字,明歌歪头一脸惊喜的瞅着他,“齐慕华,你怎么也在这里!”
“他是我的伴郎!”司徒在一旁插嘴,“你们俩别在这里浪费时间啊,今天我和禾早都不能喝酒,可就全靠你俩了,唉,我说多请几个伴娘伴郎,禾早却只限定一个,你们俩要扛不住了可别怨我!”
“不许你说禾早的坏话,一个怎么了,我一个顶十个!”
事实上明歌还真顶了不止十个,禾早在前面敬酒,她在后面喝酒,因为人太多,她一开始没找到机会把酒精排出体外,然后就醉了……
据司徒那家伙说醉了的她不仅不让禾早进洞房,还抱着个禾早大哭,“禾早你要幸福一辈子啊呜呜呜,我就想看着你幸福一辈子啊……”
擦,这真是不能说的黑历史,搅合了禾早的洞房花烛夜不说,明歌貌似还啃了个男人!
就是那个背她回房间的齐慕华……
第二天有感于明歌的话,禾早一大早就去明歌的房间,打算也抱着明歌好好回应一下,结果开门就看到明歌和齐慕华两人在一个被窝里的裸样!
于是在司徒眼里善良美好的自家媳妇瞬间炸毛变成了泼妇,“齐慕华你个混蛋你敢欺负明歌,你要是不负责你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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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没想到自己会糊里糊涂的就嫁人了,不对,她没想到不过是个一夜情怎么就上升到了嫁人的程度。
啃齐慕华的时候,她还在想,唔要不要和这个男人来个长期发展呢,还是就这么一夜/情……
结果她还没来得及思考就被打包嫁了。
禾早领着她去拍婚纱照选婚纱,禾早领着她去订酒席……
准确来说,她是被禾早给嫁出去了,好伤心,禾早这是见色忘友,有了老公就不要姐妹的节奏啊。
结婚的时候明歌和齐慕华并没有请那些无所谓的亲戚,唯一的长辈就是齐爷爷和齐奶奶。
齐奶奶说,“唉哟等你们俩在一起等的我头发都快掉光了,我家小华太不开窍,我教了他那么多招竟然都没发挥作用……”
齐爷爷说,“你们两总算是不用我们操心了,真是的,在一起就在一起,还羞羞答答这么多年,多少春光都被你们浪费了!”
明歌……
林父这一世活到了六十多岁。
不过他这一辈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活的猪狗都不如。
总是走旱路,迟早会得病,他没想到自己会得那种病,一开始他还能遮掩,但最后痘痘溃烂到了脸上手上,别人一看就不是好病,那些个赌友们简直如避瘟神般的对他退避三尺,不过也有被他感染了的,气恨恨的找他算账,问他为什么这么歹毒,有病还和他们那啥。
为什么?林父恨死这些个人了,他巴不得这些人全部都染上病。
他那个所谓的女儿知道他有了病就再也没回去看他,当然,父女之间在一起就是所谓的暴力相处,他巴不得这个女儿从此再也不回来。
他以为自己会很快就死,可没想到这种病虽然一****的折磨人,却没有及时要了他的命,他从五十岁熬到六十岁,浑身都溃烂了,每天疼的他在屋子里痛哭哀嚎,每次都想着自尽了一了百了,可是又下不了这样的勇气。
咽气那一刻,他虽然不甘,觉得自己活的太尼玛屈辱了,可却又松了口气,觉得自己总算不用再受这样的折磨了。
林父的尸体一直在屋子里过了个冬天才被周围邻居们觉着不对劲报了警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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