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陆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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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陆合欢!
混混们哭喊着:"牧少,饶了我们吧,我们说的都是实话啊,沈晨嫣这个婊子!啊!!!!!!"
地下车库里,传出一阵阵的喊声,沈牧离开的时候,对着黑衣人交代道:"明天让报纸刊登一下,就说这些人出了车祸,无一活口。"
"好的,牧少。"黑衣人接了命令,迅速去办了。
沈牧从地下车库里走出来,就接到沈晨嫣的电话,他想了想,接了起来。"喂,晨嫣。"
"沈牧,你去了哪里,我好怕。"沈晨嫣娇滴滴的声音里,参杂着恐惧。
沈牧看了看一旁还在营业的餐厅,"我出来给你买点吃的,你想吃什么?"
"我的心脏不太舒服,不想吃东西,沈牧,你是不是不想要我。如果你不喜欢我了,就直接告诉我,我可以接受的。"
"别多想了,我马上回去。"沈牧去便利店买了一些食品就回了酒店。
一进门,沈晨嫣就扑了上来,她的身上有很好闻的沐浴露的香味,可是沈牧却觉得有些腻了,是不是认识的太久了,所以从喜欢变成了没有感觉?他自己也不清楚。
沈牧一直笔直的被沈晨嫣抱着,沈晨嫣没有得到沈牧的丝毫回应,狐疑的松开手,"沈牧,你在想什么。"
沈牧摇头,"没什么,对不起,没有保护好你。"
沈晨嫣摇头,"不是你的错,是我自己交友不慎,我没有想到合欢这么容不下我,竟然找了这么多人,想要对我做那种事情。沈牧,幸亏你来了,否则那么多人……我真的不敢想。"
"他们有没有伤到你?"沈牧最后问了一次,他希望沈晨嫣跟他说实话,只要她说了实话,就算她被那么多人碰过了,他也不会介意的,他喜欢的人是她,而不是她的身体。
"没有,他们撕坏了我的衣服,就差那么一点,我的清白就保不住了,还好你赶来了。沈牧,我到今天才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爱我的人,沈牧,我会慢慢试着喜欢你的。"沈晨嫣重新环上沈牧的脖子。
"饿了吧,先吃点东西。"沈牧拿掉她的手,拉着她坐到沙发上。
沈晨嫣总觉得今天的沈牧有些不对劲,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不可能啊,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做的很干净的,一定是她多想了。
沈晨嫣这样想着,坐到沙发上,沈牧从口袋里拿出一些面包和火腿肠,还有几袋零食。
沈晨嫣皱皱眉,沈牧下意识的问道:"这个时间餐厅都关门了,只有便利店还在营业。"
沈晨嫣笑笑,"没关系的,偶尔吃吃这种东西也是不错的。"
她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面嫌弃的翻找着,然后很仔细的看着火腿肠上面的成分说明:"这里面的肉不知道是不是干净的。"
沈牧看着她笑到:"这里面大多都是淀粉,没有多少肉,你不用担心,我一直都是吃这些东西长大的。"
沈晨嫣放下火腿肠,又拿起面包,仔细的查看着,"这个面包的生产日期是六个月前,还能吃吗?"
沈牧的心里有些沉,他忘了,沈晨嫣是千金大小姐,又怎么吃的惯这些东西,她跟他这种从小过苦日子长大的孩子是不一样的。可是那么墨云琛呢,现在是跨国集团的总裁,为什么却从不挑剔这些东西。他按下了心里的不快,哄到:"没问题的,我小时候连过期牛奶都喝过。"
沈晨嫣依旧盯着上面的成分表。很仔细的研究着,"这可不行,乱吃东西会影响人的生活品质的,不管有钱没钱,一定要吃好的东西,你看我,从小就把自己保养的很好,从小就接受好的东西,长大之后生活品质也会提高很多,从小就吃便宜的东西,穿地摊货,长大之后生活品质和眼光也就那样吧。"
她的话让沈牧对她重新在心里做了一个定义,她真的就像是远在天边的人,跟他完全不是一个世界里的。
沈晨嫣从口袋里拿出几袋零食说道:"这些都是国产的啊,不是进口的,没有安全保障的。而且吃薯片什么的,对身体也不好,影响身材的。"
沈晨嫣把薯片直接丢进了垃圾桶里,尽然就把沈牧当作家里的一个下人。
"我看陆合欢总吃这些东西,我还以为是女孩子都会喜欢呢。"沈牧走到垃圾桶旁,把里面的薯片袋子捡了回来,拆开来,有油炸过后的香气。
沈晨嫣听到陆合欢的名字,就气的肺都快炸了,但是脸上还是不能表现出来,写满哀伤。"沈牧,合欢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她已经夺走了云琛,为什么还要置我于死地?"
沈牧听着她的话,看着她那张精致的面孔,总觉得像是那个叫做《画皮》的电影。
沈晨嫣明明长得那么美,可是为什么心如蛇蝎,他认识她八年,为什么从来没有发现,她是这样的女人。
沈牧很难过,他这八年到底喜欢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你先休息,我要回锁环楼去一趟。"
手臂被沈晨嫣扯住了,声音悲戚,"沈牧,带我一起走好吗,不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我好怕,万一合欢再对付我怎么办,你不在这里,如果再出现一群刚刚那种坏人,我怎么办?"
她把自己说的很可怜,换做平时的话,沈牧一定马上就带她离开了,可是现在所有的真相都摆在眼前,让他明白一个事实,不是看着可怜的人就是真的可怜的。
人,哭的出眼泪的不一定是真的难过。
相反的,那些每天大大咧咧笑着的,可能隐藏了太多的心事,比如陆合欢。
沈牧突然很想给陆合欢道个歉,这些年他一直在墨云琛旁边说她的坏话,却没有想到,他竟然成了那个伤害陆合欢凶手的帮凶。
他还记得他带陆合欢去酒吧买醉因为打架进了局子,被墨云琛发现的时候,陆合欢主动扛下了全部的责任。当年自己腿受了伤,知道自己不能站起来了,她用极端的方法逼墨云琛离开她,自己默默承受着所有的痛苦,整整五年。沈牧突然问自己,他明明是个心理学的硕士,为什么连最起码的好人坏人都分不出来。
他伸手将沈晨嫣的手拂掉,"你好好休息,我回趟锁环楼,明天早上我再来看你。"
"好。"沈晨嫣知道她已经留不住沈牧了,只能作罢。
沈牧离开了,沈晨嫣穿着浴袍迅速离开酒店,她溜进了大厦的地下车库里,上了一辆宝马,熟练的点了火,把车子开了出去,她要把那些混混的事情好好处理干净。
可是她没有看见,角落里的沈牧的表情是多么的悲壮。沈晨嫣原来真的是会开车的,那次在锁环楼的门前,她不小心让车子动了,他还把陆合欢骂的狗血淋头,当时他一直都想不通,他明明灭了火,为什么车子会动。
现在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明显,沈晨嫣骗了他八年。
八年。
不长也不短。
刚好,可以买断他对她最后的爱情。
沈晨嫣开着车子去了混混们的出租屋,可是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出租屋的老板开着灯,在里面收拾东西,行李卷什么的都丢了出来。
沈晨嫣上前,对老板说道:"老板,他们人呢?"
老板看着沈晨嫣穿着一身浴袍,嫌恶的开口:"死了。"
"死了?"沈晨嫣一愣,"怎么可能死了,刚刚我还……"
本来她想说她刚刚见过他们的,可是又怕惹上麻烦,就作罢了。"他们是怎么死的?"
"酒架在高速公路上车祸死了,刚刚电视上都报道了,你没看吗?"老板说道。
"喔,我回去看看。"沈晨嫣说完,迅速离开了。
真是老天帮她,竟然什么都没做,这些人就死了,这样的话,就又省掉了一大步的麻烦,接下来,只要拢住沈牧就行了,很快她就能回到墨云琛的身边了。
这些混混死了,无疑是解决了她的一大麻烦。
沈晨嫣开着车子回了大厦,心情舒畅。
沈牧一直开着车子跟在沈晨嫣车子的后面,她就像是那堆混混们说的那些,根本不像是一个二十岁出头女孩子的样子。
沈牧开着车,朝着所欢楼的方向开去,他要跟陆合欢当面道歉。
奔向锁环楼的路上,一辆银灰色的劳斯莱斯魅影驶在马路上,车速很快,似乎很着急的样子。
后座上的女人,像个不安分的夜猫,不停的扭动身体,墨云琛一只手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声音嘶哑,"再忍忍,马上就到家了。"
可是陆合欢哪里听得进去,粉唇贴在墨云琛的手臂上,很是难熬的样子。
陆合欢很明显是熬不住了,身上早已经是湿汗淋漓,墨云琛看了一下四周,那是一片绿化带,这个地方鲜少有人来,墨云琛心一横,把车子停了过去。
陆合欢的猫眸一片迷离,墨云琛的身体靠过去的时候,陆合欢主动的贴了上来,双手搂住墨云琛的胳膊,脸上红扑扑的,沾满汗水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面颊上,粉唇微涨,喷洒着热气。"我好热,墨云琛,我想出去透透气。"
"好。"墨云琛抱着她从车里走下来。
陆合欢大口大口的呼吸着,仿佛从来也没有呼吸过空气一般。"我想喝水。"
陆合欢对墨云琛软绵绵的开口。
"你现在不能喝水。""绝色"的药性是喝的水越多,药性就越强。
陆合欢央求道:"求你了,我想喝水,我口渴。"
墨云琛想了想,还是帮她取了水,放到她的唇边。
陆合欢似乎真的很渴,大口大口的灌了几口,然后把剩下的半瓶水对着自己的脑袋浇了下去。
"陆合欢!"墨云琛暴躁的吼道。
第一百二十四章陆合欢!
混混们哭喊着:"牧少,饶了我们吧,我们说的都是实话啊,沈晨嫣这个婊子!啊!!!!!!"
地下车库里,传出一阵阵的喊声,沈牧离开的时候,对着黑衣人交代道:"明天让报纸刊登一下,就说这些人出了车祸,无一活口。"
"好的,牧少。"黑衣人接了命令,迅速去办了。
沈牧从地下车库里走出来,就接到沈晨嫣的电话,他想了想,接了起来。"喂,晨嫣。"
"沈牧,你去了哪里,我好怕。"沈晨嫣娇滴滴的声音里,参杂着恐惧。
沈牧看了看一旁还在营业的餐厅,"我出来给你买点吃的,你想吃什么?"
"我的心脏不太舒服,不想吃东西,沈牧,你是不是不想要我。如果你不喜欢我了,就直接告诉我,我可以接受的。"
"别多想了,我马上回去。"沈牧去便利店买了一些食品就回了酒店。
一进门,沈晨嫣就扑了上来,她的身上有很好闻的沐浴露的香味,可是沈牧却觉得有些腻了,是不是认识的太久了,所以从喜欢变成了没有感觉?他自己也不清楚。
沈牧一直笔直的被沈晨嫣抱着,沈晨嫣没有得到沈牧的丝毫回应,狐疑的松开手,"沈牧,你在想什么。"
沈牧摇头,"没什么,对不起,没有保护好你。"
沈晨嫣摇头,"不是你的错,是我自己交友不慎,我没有想到合欢这么容不下我,竟然找了这么多人,想要对我做那种事情。沈牧,幸亏你来了,否则那么多人……我真的不敢想。"
"他们有没有伤到你?"沈牧最后问了一次,他希望沈晨嫣跟他说实话,只要她说了实话,就算她被那么多人碰过了,他也不会介意的,他喜欢的人是她,而不是她的身体。
"没有,他们撕坏了我的衣服,就差那么一点,我的清白就保不住了,还好你赶来了。沈牧,我到今天才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爱我的人,沈牧,我会慢慢试着喜欢你的。"沈晨嫣重新环上沈牧的脖子。
"饿了吧,先吃点东西。"沈牧拿掉她的手,拉着她坐到沙发上。
沈晨嫣总觉得今天的沈牧有些不对劲,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不可能啊,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做的很干净的,一定是她多想了。
沈晨嫣这样想着,坐到沙发上,沈牧从口袋里拿出一些面包和火腿肠,还有几袋零食。
沈晨嫣皱皱眉,沈牧下意识的问道:"这个时间餐厅都关门了,只有便利店还在营业。"
沈晨嫣笑笑,"没关系的,偶尔吃吃这种东西也是不错的。"
她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面嫌弃的翻找着,然后很仔细的看着火腿肠上面的成分说明:"这里面的肉不知道是不是干净的。"
沈牧看着她笑到:"这里面大多都是淀粉,没有多少肉,你不用担心,我一直都是吃这些东西长大的。"
沈晨嫣放下火腿肠,又拿起面包,仔细的查看着,"这个面包的生产日期是六个月前,还能吃吗?"
沈牧的心里有些沉,他忘了,沈晨嫣是千金大小姐,又怎么吃的惯这些东西,她跟他这种从小过苦日子长大的孩子是不一样的。可是那么墨云琛呢,现在是跨国集团的总裁,为什么却从不挑剔这些东西。他按下了心里的不快,哄到:"没问题的,我小时候连过期牛奶都喝过。"
沈晨嫣依旧盯着上面的成分表。很仔细的研究着,"这可不行,乱吃东西会影响人的生活品质的,不管有钱没钱,一定要吃好的东西,你看我,从小就把自己保养的很好,从小就接受好的东西,长大之后生活品质也会提高很多,从小就吃便宜的东西,穿地摊货,长大之后生活品质和眼光也就那样吧。"
她的话让沈牧对她重新在心里做了一个定义,她真的就像是远在天边的人,跟他完全不是一个世界里的。
沈晨嫣从口袋里拿出几袋零食说道:"这些都是国产的啊,不是进口的,没有安全保障的。而且吃薯片什么的,对身体也不好,影响身材的。"
沈晨嫣把薯片直接丢进了垃圾桶里,尽然就把沈牧当作家里的一个下人。
"我看陆合欢总吃这些东西,我还以为是女孩子都会喜欢呢。"沈牧走到垃圾桶旁,把里面的薯片袋子捡了回来,拆开来,有油炸过后的香气。
沈晨嫣听到陆合欢的名字,就气的肺都快炸了,但是脸上还是不能表现出来,写满哀伤。"沈牧,合欢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她已经夺走了云琛,为什么还要置我于死地?"
沈牧听着她的话,看着她那张精致的面孔,总觉得像是那个叫做《画皮》的电影。
沈晨嫣明明长得那么美,可是为什么心如蛇蝎,他认识她八年,为什么从来没有发现,她是这样的女人。
沈牧很难过,他这八年到底喜欢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你先休息,我要回锁环楼去一趟。"
手臂被沈晨嫣扯住了,声音悲戚,"沈牧,带我一起走好吗,不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我好怕,万一合欢再对付我怎么办,你不在这里,如果再出现一群刚刚那种坏人,我怎么办?"
她把自己说的很可怜,换做平时的话,沈牧一定马上就带她离开了,可是现在所有的真相都摆在眼前,让他明白一个事实,不是看着可怜的人就是真的可怜的。
人,哭的出眼泪的不一定是真的难过。
相反的,那些每天大大咧咧笑着的,可能隐藏了太多的心事,比如陆合欢。
沈牧突然很想给陆合欢道个歉,这些年他一直在墨云琛旁边说她的坏话,却没有想到,他竟然成了那个伤害陆合欢凶手的帮凶。
他还记得他带陆合欢去酒吧买醉因为打架进了局子,被墨云琛发现的时候,陆合欢主动扛下了全部的责任。当年自己腿受了伤,知道自己不能站起来了,她用极端的方法逼墨云琛离开她,自己默默承受着所有的痛苦,整整五年。沈牧突然问自己,他明明是个心理学的硕士,为什么连最起码的好人坏人都分不出来。
他伸手将沈晨嫣的手拂掉,"你好好休息,我回趟锁环楼,明天早上我再来看你。"
"好。"沈晨嫣知道她已经留不住沈牧了,只能作罢。
沈牧离开了,沈晨嫣穿着浴袍迅速离开酒店,她溜进了大厦的地下车库里,上了一辆宝马,熟练的点了火,把车子开了出去,她要把那些混混的事情好好处理干净。
可是她没有看见,角落里的沈牧的表情是多么的悲壮。沈晨嫣原来真的是会开车的,那次在锁环楼的门前,她不小心让车子动了,他还把陆合欢骂的狗血淋头,当时他一直都想不通,他明明灭了火,为什么车子会动。
现在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明显,沈晨嫣骗了他八年。
八年。
不长也不短。
刚好,可以买断他对她最后的爱情。
沈晨嫣开着车子去了混混们的出租屋,可是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出租屋的老板开着灯,在里面收拾东西,行李卷什么的都丢了出来。
沈晨嫣上前,对老板说道:"老板,他们人呢?"
老板看着沈晨嫣穿着一身浴袍,嫌恶的开口:"死了。"
"死了?"沈晨嫣一愣,"怎么可能死了,刚刚我还……"
本来她想说她刚刚见过他们的,可是又怕惹上麻烦,就作罢了。"他们是怎么死的?"
"酒架在高速公路上车祸死了,刚刚电视上都报道了,你没看吗?"老板说道。
"喔,我回去看看。"沈晨嫣说完,迅速离开了。
真是老天帮她,竟然什么都没做,这些人就死了,这样的话,就又省掉了一大步的麻烦,接下来,只要拢住沈牧就行了,很快她就能回到墨云琛的身边了。
这些混混死了,无疑是解决了她的一大麻烦。
沈晨嫣开着车子回了大厦,心情舒畅。
沈牧一直开着车子跟在沈晨嫣车子的后面,她就像是那堆混混们说的那些,根本不像是一个二十岁出头女孩子的样子。
沈牧开着车,朝着所欢楼的方向开去,他要跟陆合欢当面道歉。
奔向锁环楼的路上,一辆银灰色的劳斯莱斯魅影驶在马路上,车速很快,似乎很着急的样子。
后座上的女人,像个不安分的夜猫,不停的扭动身体,墨云琛一只手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声音嘶哑,"再忍忍,马上就到家了。"
可是陆合欢哪里听得进去,粉唇贴在墨云琛的手臂上,很是难熬的样子。
陆合欢很明显是熬不住了,身上早已经是湿汗淋漓,墨云琛看了一下四周,那是一片绿化带,这个地方鲜少有人来,墨云琛心一横,把车子停了过去。
陆合欢的猫眸一片迷离,墨云琛的身体靠过去的时候,陆合欢主动的贴了上来,双手搂住墨云琛的胳膊,脸上红扑扑的,沾满汗水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面颊上,粉唇微涨,喷洒着热气。"我好热,墨云琛,我想出去透透气。"
"好。"墨云琛抱着她从车里走下来。
陆合欢大口大口的呼吸着,仿佛从来也没有呼吸过空气一般。"我想喝水。"
陆合欢对墨云琛软绵绵的开口。
"你现在不能喝水。""绝色"的药性是喝的水越多,药性就越强。
陆合欢央求道:"求你了,我想喝水,我口渴。"
墨云琛想了想,还是帮她取了水,放到她的唇边。
陆合欢似乎真的很渴,大口大口的灌了几口,然后把剩下的半瓶水对着自己的脑袋浇了下去。
"陆合欢!"墨云琛暴躁的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