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下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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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下部小说
三个不会做饭的男人在一家小饭馆吃得是心情畅快,但难免被事后知晓的吴凡母亲得意嘲笑一番。
“妈,我跟老爸要是学会了做饭,岂不是影响你在家里扛把子的地位?”吴凡笑着对厨房里做饭的母亲说道。
“怎么?你们两个要造反不成?”陈怡一听吴凡的话,端着菜刀就走出了厨房。
吴凡一见,立马闪人。自家老妈在家里的地位,可不仅仅是做饭做出来的,还是靠她的武力支撑起来的。自己老妈有没有被老妈揍过,吴凡不知道。但他自己从小没少挨揍。
“哥哥,逃了!要不要馨儿去抓他出来!”
吴凡刚缩进自己房间,就听到李馨那小丫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而紧接着的想起的还有自己父亲和李叔肆无忌惮的笑声。
吴凡打开电脑,想找刘菲菲聊聊。不过,刘菲菲这段时间似乎也很忙,根本就没有时间聊天。自己回来之后,给她发了消息如今都没有回复过。
浏览了一下小说网站,《龙蛇》的成绩已经是一骑绝尘,压得那些职业大神头不过气来。这部小说如此影响,并不是小说本身,这点吴凡自己也清楚。
不过,成绩摆在那里,无论别人如何诋毁,那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何况,小说本身有问题,宣传再好,恐怕也无法留住读者。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流言蜚语,下本书恐怕要好好思量一下。要稳固自己如今的地位,除了用成绩说话之外,恐怕还要用小说本身说话。
吴凡忽然想到了一部小说。
前世,提起网络小说就不得提起那么一部,当时轰动的程度自然不用说,就是吴凡都是看到那部小说高价卖出游戏版权的新闻才开始接触网络小说的,而那部小说也是他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
《诛仙》,一部前世提起网络小说就不得不提的作品。
一个少年惨遭家门不幸,为异人所救并随异人习得一身上天入地的能力。少年经历磨难险阻、征服上古神兽、异禽、历游各种奇异之地,与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女子演绎动人、凄美爱情的故事。
剧情看着似乎有些老套,但一点都不狗血,里面对情的描述为所有人津津乐道。
书中主角那种淡淡的戾气所带来的悲伤,那一身神奇的能力,虚构中人性、情感上的真实,在爱情天平上的徘徊,在正义与邪恶间的摇摆,让大家对其始终牵挂。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年轻人,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在渴望的过程中承受着孤独和落寞。
毫无疑问,这部小说代入感很强。虽然,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玄幻世界的故事。主人公张小凡的人生经历满足了人们对幻想的渴望,以及平凡人对成功的渴望。
他出身农家,长相普通,资质平庸,几乎被所有人认为是“朽木”却仅凭着一根普通的“烧火棍”以不服输的坚韧与倔强、真诚质朴与善良宽容,最终成为融会魔、道、佛三家的非凡人物,并拥有了尝尽“感情快餐”之后反而更加空虚与孤独,感情极度贫瘠,渴望理解的现代人难以企及的缠绵沉醉、凄美动人、至真至性、生死不渝的案情“童话”。
想到这部小说,吴凡想了很多,然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这本小说码出来,和人分享。没有任何犹豫,吴凡啪啪的敲打起了键盘。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诛仙》的开篇序章,十分惹人眼球,不知道多少网络小说受到了影响,但几乎都是东施效颦。想当初吴凡一看着小说开口就被完全吸引了。
春节的气氛越来越浓,这也是吴凡来到这个世界过的第一个年,感触很多。前世,父母去世之后,吴凡并挣扎在生死边缘,那里好好的过个一年。就算有机会,一个人也没了那个气氛。
母亲的武馆也放了假。拉着吴凡等人在商场里面到处逛,说是给吴凡和馨儿买心衣服,但卖完衣服却依旧回去的意思。
“爸,你以前是怎么过来的啊?”看了一眼依旧带着馨儿兴致勃勃的试衣服的母亲,有些苦笑的问向旁边有些喘气的父亲。
吴父没有回答,苦笑一声,似乎陷入了回忆。不错看他那复杂的表情,恐怕那也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能把体力如此好的老妈娶回家,自己父亲怕是不知道遭了多少罪。
“有你这么埋汰你妈的吗?其实你妈也不怎么逛商场的。”吴毅回过神来,在吴凡的脑袋上面敲了一下。
“你们在说什么呢?走到那边再看看。”陈怡走过来,问道。她脸上的兴致依旧没有半点消散的意思。
“哥哥背!”李馨看向吴凡,说道。
“妈,还逛啊。你看馨儿都累得要我背了。”吴凡一听,顿时头大。
“你去不去?”陈怡哪儿会跟吴凡多话,直接说道。
“去!”吴凡说完就把馨儿背起,他若敢说个不字,估计还真有可能挨揍。老妈打人,可不会管在什么地方。这商场这么多人,他才不想挨揍。
“咦,吴凡!”
一个声音忽然想起,吴凡转身一看却是余玲一家三口。
“叔叔阿姨!”
余玲和吴凡两人连忙礼貌的向彼此长辈打了声招呼。
余玲和吴凡三年同学,又同桌一年多,彼此父母开家长会的时候已经认识了。到也省去了彼此介绍的麻烦。
“叔叔阿姨好!”吴凡背上的馨儿笑着喊道。
一番客套之后,吴凡看着自己母亲拉着余玲和她母亲相约逛商场的时候,嘴角抽了抽,顿时有一种生无可恋的黯然。
三个男人,嗯,应该是两个男人,一个男孩,彼此对望一眼,心照不宣。
“哥哥快点,妈妈他们都走远了!”吴凡背上的馨儿吹促道。
女人逛商场的时候,千万别有女伴儿。因为一旦有了女伴,买的东西显然比预计的要多上许多。
或许彼此有攀比之心,或许更多的是经不起对方的夸赞,那夸赞就是变相的鼓励其买下。究竟是什么原因,吴凡不知道。他此时只是有些同情自己父亲和余玲的父亲了。
吴凡发现,有个小丫头背,而不用拿母亲买的东西,也是一种幸福。
回家的父亲放下手中的袋子,直接瘫倒在沙发上不像动荡。而吴凡放下馨儿,也好不到哪里去。两父子彼此对望一眼,再看看兴致勃勃清理袋子连饭都不急着去做的陈怡,苦笑一声表示了无奈。
“小子,看看。你那同学给你寻的衣服,还别说那丫头的眼光不错。”母亲拿出一件红色的羽绒服,对着吴凡索道。
“妈,她不知道你难道还不知道,我从小就不喜欢红色的衣服?你居然还买了。你这钱花得不痛啊!”吴凡有些惊讶的说道,“你买的时候,干嘛不问问我的意见啊!起码也要让我试试合不合身啊!”
“红色的有什么不好,大过年的喜庆。”陈怡说道,“赶紧来试试。你穿多大的衣服,你妈还不知道。”
吴凡无奈,只能起身走了过去。吴凡的衣服裤子多是黑白色,或者蓝色。很少有红色这种鲜艳的颜色。
“不错!不错!这钱花得不冤。钱花得不冤,这钱自然也就花得不心痛了。”陈怡看了看穿上一身红衣服的吴凡,笑着说道,“我儿子生得就是俊,以后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姑娘。”
得,这件衣服若不穿的话,估计真要挨揍了。
嗯,一定不要让胖子那家伙知道,要是他知晓这件衣服是余玲帮自己选的,怕是要和自己拼命。
想到这里,吴凡感觉身上的衣服越穿越别扭啊!
第四十七章下部小说
三个不会做饭的男人在一家小饭馆吃得是心情畅快,但难免被事后知晓的吴凡母亲得意嘲笑一番。
“妈,我跟老爸要是学会了做饭,岂不是影响你在家里扛把子的地位?”吴凡笑着对厨房里做饭的母亲说道。
“怎么?你们两个要造反不成?”陈怡一听吴凡的话,端着菜刀就走出了厨房。
吴凡一见,立马闪人。自家老妈在家里的地位,可不仅仅是做饭做出来的,还是靠她的武力支撑起来的。自己老妈有没有被老妈揍过,吴凡不知道。但他自己从小没少挨揍。
“哥哥,逃了!要不要馨儿去抓他出来!”
吴凡刚缩进自己房间,就听到李馨那小丫头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而紧接着的想起的还有自己父亲和李叔肆无忌惮的笑声。
吴凡打开电脑,想找刘菲菲聊聊。不过,刘菲菲这段时间似乎也很忙,根本就没有时间聊天。自己回来之后,给她发了消息如今都没有回复过。
浏览了一下小说网站,《龙蛇》的成绩已经是一骑绝尘,压得那些职业大神头不过气来。这部小说如此影响,并不是小说本身,这点吴凡自己也清楚。
不过,成绩摆在那里,无论别人如何诋毁,那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何况,小说本身有问题,宣传再好,恐怕也无法留住读者。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流言蜚语,下本书恐怕要好好思量一下。要稳固自己如今的地位,除了用成绩说话之外,恐怕还要用小说本身说话。
吴凡忽然想到了一部小说。
前世,提起网络小说就不得提起那么一部,当时轰动的程度自然不用说,就是吴凡都是看到那部小说高价卖出游戏版权的新闻才开始接触网络小说的,而那部小说也是他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
《诛仙》,一部前世提起网络小说就不得不提的作品。
一个少年惨遭家门不幸,为异人所救并随异人习得一身上天入地的能力。少年经历磨难险阻、征服上古神兽、异禽、历游各种奇异之地,与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女子演绎动人、凄美爱情的故事。
剧情看着似乎有些老套,但一点都不狗血,里面对情的描述为所有人津津乐道。
书中主角那种淡淡的戾气所带来的悲伤,那一身神奇的能力,虚构中人性、情感上的真实,在爱情天平上的徘徊,在正义与邪恶间的摇摆,让大家对其始终牵挂。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年轻人,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在渴望的过程中承受着孤独和落寞。
毫无疑问,这部小说代入感很强。虽然,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玄幻世界的故事。主人公张小凡的人生经历满足了人们对幻想的渴望,以及平凡人对成功的渴望。
他出身农家,长相普通,资质平庸,几乎被所有人认为是“朽木”却仅凭着一根普通的“烧火棍”以不服输的坚韧与倔强、真诚质朴与善良宽容,最终成为融会魔、道、佛三家的非凡人物,并拥有了尝尽“感情快餐”之后反而更加空虚与孤独,感情极度贫瘠,渴望理解的现代人难以企及的缠绵沉醉、凄美动人、至真至性、生死不渝的案情“童话”。
想到这部小说,吴凡想了很多,然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这本小说码出来,和人分享。没有任何犹豫,吴凡啪啪的敲打起了键盘。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诛仙》的开篇序章,十分惹人眼球,不知道多少网络小说受到了影响,但几乎都是东施效颦。想当初吴凡一看着小说开口就被完全吸引了。
春节的气氛越来越浓,这也是吴凡来到这个世界过的第一个年,感触很多。前世,父母去世之后,吴凡并挣扎在生死边缘,那里好好的过个一年。就算有机会,一个人也没了那个气氛。
母亲的武馆也放了假。拉着吴凡等人在商场里面到处逛,说是给吴凡和馨儿买心衣服,但卖完衣服却依旧回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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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父没有回答,苦笑一声,似乎陷入了回忆。不错看他那复杂的表情,恐怕那也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能把体力如此好的老妈娶回家,自己父亲怕是不知道遭了多少罪。
“有你这么埋汰你妈的吗?其实你妈也不怎么逛商场的。”吴毅回过神来,在吴凡的脑袋上面敲了一下。
“你们在说什么呢?走到那边再看看。”陈怡走过来,问道。她脸上的兴致依旧没有半点消散的意思。
“哥哥背!”李馨看向吴凡,说道。
“妈,还逛啊。你看馨儿都累得要我背了。”吴凡一听,顿时头大。
“你去不去?”陈怡哪儿会跟吴凡多话,直接说道。
“去!”吴凡说完就把馨儿背起,他若敢说个不字,估计还真有可能挨揍。老妈打人,可不会管在什么地方。这商场这么多人,他才不想挨揍。
“咦,吴凡!”
一个声音忽然想起,吴凡转身一看却是余玲一家三口。
“叔叔阿姨!”
余玲和吴凡两人连忙礼貌的向彼此长辈打了声招呼。
余玲和吴凡三年同学,又同桌一年多,彼此父母开家长会的时候已经认识了。到也省去了彼此介绍的麻烦。
“叔叔阿姨好!”吴凡背上的馨儿笑着喊道。
一番客套之后,吴凡看着自己母亲拉着余玲和她母亲相约逛商场的时候,嘴角抽了抽,顿时有一种生无可恋的黯然。
三个男人,嗯,应该是两个男人,一个男孩,彼此对望一眼,心照不宣。
“哥哥快点,妈妈他们都走远了!”吴凡背上的馨儿吹促道。
女人逛商场的时候,千万别有女伴儿。因为一旦有了女伴,买的东西显然比预计的要多上许多。
或许彼此有攀比之心,或许更多的是经不起对方的夸赞,那夸赞就是变相的鼓励其买下。究竟是什么原因,吴凡不知道。他此时只是有些同情自己父亲和余玲的父亲了。
吴凡发现,有个小丫头背,而不用拿母亲买的东西,也是一种幸福。
回家的父亲放下手中的袋子,直接瘫倒在沙发上不像动荡。而吴凡放下馨儿,也好不到哪里去。两父子彼此对望一眼,再看看兴致勃勃清理袋子连饭都不急着去做的陈怡,苦笑一声表示了无奈。
“小子,看看。你那同学给你寻的衣服,还别说那丫头的眼光不错。”母亲拿出一件红色的羽绒服,对着吴凡索道。
“妈,她不知道你难道还不知道,我从小就不喜欢红色的衣服?你居然还买了。你这钱花得不痛啊!”吴凡有些惊讶的说道,“你买的时候,干嘛不问问我的意见啊!起码也要让我试试合不合身啊!”
“红色的有什么不好,大过年的喜庆。”陈怡说道,“赶紧来试试。你穿多大的衣服,你妈还不知道。”
吴凡无奈,只能起身走了过去。吴凡的衣服裤子多是黑白色,或者蓝色。很少有红色这种鲜艳的颜色。
“不错!不错!这钱花得不冤。钱花得不冤,这钱自然也就花得不心痛了。”陈怡看了看穿上一身红衣服的吴凡,笑着说道,“我儿子生得就是俊,以后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姑娘。”
得,这件衣服若不穿的话,估计真要挨揍了。
嗯,一定不要让胖子那家伙知道,要是他知晓这件衣服是余玲帮自己选的,怕是要和自己拼命。
想到这里,吴凡感觉身上的衣服越穿越别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