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 大白鲸的小丫头:因为爱所以放手 > 第250章 尾声 沈静波的内心世界(1)
第250章 尾声 沈静波的内心世界(1)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奇书网 www.qishu7.net,最快更新大白鲸的小丫头:因为爱所以放手最新章节!
我的父亲有兄弟三人,他们三个在这个充满机会的社会里发展地都不错。
我大伯在******南巡讲话后不久便离开原来的单位,下海经商。他是属于中国第一批下海的人。由于他独到的投资眼光和高瞻远瞩的经营策略,他很快赚的盆满钵满,腰缠万贯。
他们中的老二便是我爸爸。我爸爸是一名医生。他当初并没有受我大伯的影响,而是自始至终坚持他救死扶伤的崇高理想,一直安分守己地坚守在自己所在的医院,并通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渐渐成为医院的心外科主任,并被复旦大学医学院聘请为教授。
我的叔叔是从政的。他是个八面玲珑的人,从最基层的政府公务员做起,却一步步往上爬,手中的权力也一天比一天大。上海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这个头衔听上去就够光鲜的了。可以说,叔叔是我们整个沈家的骄傲。
他们兄弟三人意气风发,风光无限,生的却都是女儿。不过他们并没有重男轻女,反而很是疼爱我们,并戏称我们为沈氏三姐妹。
我们中的老大沈露嘉,是我大伯的女儿。她从小酷爱画画,长大后更是迷上服装设计。为此她专门去巴黎进修美术,更游历了欧洲各大城市,专门学习设计。她的努力很快得到回报,她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上海某个著名服装设计公司的首席设计师。
小妹沈晓漪的性格跟露嘉姐很相似,泼辣而冷酷。所以,她从小跟露嘉姐比较合得来。或许就是这样,她受到了露嘉姐的影响,从小也喜爱画画,之后也当上了服装设计师,后来更是为了提高自己,独自一人跑去巴黎进修了。
身为老二的我,性格却和她们两人相反。我比较文静、内敛,加之三人中以我的相貌最优,于是我毫无争议地称为长辈们的宠儿,不管是大伯还是叔叔,都是最宠我的。就连爸爸,都以有我这样一个乖巧的女儿而自豪。
我因为爸爸是医生的缘故,平时跟露嘉姐和晓漪玩得比较少,更多的时候,我是在爸爸的医院度过的。而陪伴我的,是爸爸好友白医生的儿子——白景。
就像我从小是美人胚子一样,白景从小就是一个帅哥。他笑起来,那双桃花眼能迷倒一大片女生,当然其中就包括我。从小我就是他的跟屁虫,从小我心里就有一个信念:我要做他的妻子。
白景生性开朗外向,交际能力很强。像他这种性格外向,长相又帅的男孩子,再加上他爸爸的关系——他爸爸比我爸爸更早地成为医院的主任医师,身边总有很多各种类型的女孩子。当然,优秀如我,身边也不缺乏追求者。可尽管这样,我依然没有改变过我的信念。
上天注定那根系主我的红线,另一头系住的是白景。就在我们还在读大学的时候,经过双方父母的撮合,我们正式建立了恋爱关系。其实对于我们的结合,家长们都是怀有自己的私心的。爸爸想利用白景爸爸的影响,使自己早日上位。而白景的父母则想利用我家的人脉,尤其是我叔叔那方面的人脉,为白景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不过,这些都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可谓是青梅竹马,天生的金童玉女。佳偶天成,没有人可以阻挡我们。
恋爱以及订婚对我们来说都是顺理成章。但是可能是我们彼此太过熟悉了,抑或是我天生的文静性格,我们之间虽然彬彬有礼,恩爱有加,却总觉得缺乏一丝激情。我们的恋爱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相敬如宾。
我从没有觉得相敬如宾有什么不妥。我就像我的爸爸,事业心极强。事业占了我三分之二的身心,这种情况在领养昊昊之后也没改变过。之后回想,算上白景、爸爸妈妈和昊昊,我以前只把自己可怜的十二分之一给了自己的丈夫。
我很放心这份爱情,除了对自己的自信之外(我可是百分百的美女加淑女),还源于我对白景的那份信赖。白景待人温文而雅,又不乏幽默感,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给人谦谦君子的感觉。
然而,这看似平衡的一切,却因为一个女孩而瞬间变得一团糟。
那天我要找一本书,我知道白景家一定有这本书。我未来婆婆自然让我自己进书房找。可是我在书房却无论如何也找不着。或许又是昊昊把书藏到哪里去了。昊昊这个鬼灵精,经常喜欢把家里的某样东西藏起来,然后让我们找个半天。最好是我们最后找不着,举双手投降,去询问他,他就觉得成就感十足。
那时昊昊还没回家,我急着要看那本书,便只能一个一个房间找,反正未来婆婆并不会介意。书房找了一遍,客厅、卧室也找了一遍,依旧没有。到后来,只剩下未来公公婆婆的房间没有找了。或许昊昊把书藏到那里了。公婆房间里有个书柜和书桌,如果把书放在那里,平时是不会引起我们大家的注意的。哈,昊昊这小子还蛮有头脑的。
于是我又转战公婆的房间。我先把书橱用眼睛扫过一遍,似乎昊昊没有把书藏在这里。于是我蹲下身准备去底下的书架上翻。正翻到一半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我要找的书正安静地躲在书橱里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里,那是个很容易让人遗漏的盲区。于是我胡乱地将刚才翻出的书放回书架,急忙站起身来取我的那本书。
由于我站起来的时候太急,而且我胡乱堆放的书放得不是很好,很平稳,于是在我的带动下,下面书架上的书倒塌了一大片,连同里面的东西散落在地上,弄得房间里一片狼藉。
我前去取书的手停在半空,因为我的视线被散落在地上的一些照片所吸引。我的手中途折回,改变路线,拾起了这些照片。
哦,我真是后悔我在那个时候拾起那些照片,同时看了那些照片。我宁愿我什么都不知道。可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我必须面对现实。
我的父亲有兄弟三人,他们三个在这个充满机会的社会里发展地都不错。
我大伯在******南巡讲话后不久便离开原来的单位,下海经商。他是属于中国第一批下海的人。由于他独到的投资眼光和高瞻远瞩的经营策略,他很快赚的盆满钵满,腰缠万贯。
他们中的老二便是我爸爸。我爸爸是一名医生。他当初并没有受我大伯的影响,而是自始至终坚持他救死扶伤的崇高理想,一直安分守己地坚守在自己所在的医院,并通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渐渐成为医院的心外科主任,并被复旦大学医学院聘请为教授。
我的叔叔是从政的。他是个八面玲珑的人,从最基层的政府公务员做起,却一步步往上爬,手中的权力也一天比一天大。上海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这个头衔听上去就够光鲜的了。可以说,叔叔是我们整个沈家的骄傲。
他们兄弟三人意气风发,风光无限,生的却都是女儿。不过他们并没有重男轻女,反而很是疼爱我们,并戏称我们为沈氏三姐妹。
我们中的老大沈露嘉,是我大伯的女儿。她从小酷爱画画,长大后更是迷上服装设计。为此她专门去巴黎进修美术,更游历了欧洲各大城市,专门学习设计。她的努力很快得到回报,她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上海某个著名服装设计公司的首席设计师。
小妹沈晓漪的性格跟露嘉姐很相似,泼辣而冷酷。所以,她从小跟露嘉姐比较合得来。或许就是这样,她受到了露嘉姐的影响,从小也喜爱画画,之后也当上了服装设计师,后来更是为了提高自己,独自一人跑去巴黎进修了。
身为老二的我,性格却和她们两人相反。我比较文静、内敛,加之三人中以我的相貌最优,于是我毫无争议地称为长辈们的宠儿,不管是大伯还是叔叔,都是最宠我的。就连爸爸,都以有我这样一个乖巧的女儿而自豪。
我因为爸爸是医生的缘故,平时跟露嘉姐和晓漪玩得比较少,更多的时候,我是在爸爸的医院度过的。而陪伴我的,是爸爸好友白医生的儿子——白景。
就像我从小是美人胚子一样,白景从小就是一个帅哥。他笑起来,那双桃花眼能迷倒一大片女生,当然其中就包括我。从小我就是他的跟屁虫,从小我心里就有一个信念:我要做他的妻子。
白景生性开朗外向,交际能力很强。像他这种性格外向,长相又帅的男孩子,再加上他爸爸的关系——他爸爸比我爸爸更早地成为医院的主任医师,身边总有很多各种类型的女孩子。当然,优秀如我,身边也不缺乏追求者。可尽管这样,我依然没有改变过我的信念。
上天注定那根系主我的红线,另一头系住的是白景。就在我们还在读大学的时候,经过双方父母的撮合,我们正式建立了恋爱关系。其实对于我们的结合,家长们都是怀有自己的私心的。爸爸想利用白景爸爸的影响,使自己早日上位。而白景的父母则想利用我家的人脉,尤其是我叔叔那方面的人脉,为白景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不过,这些都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可谓是青梅竹马,天生的金童玉女。佳偶天成,没有人可以阻挡我们。
恋爱以及订婚对我们来说都是顺理成章。但是可能是我们彼此太过熟悉了,抑或是我天生的文静性格,我们之间虽然彬彬有礼,恩爱有加,却总觉得缺乏一丝激情。我们的恋爱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相敬如宾。
我从没有觉得相敬如宾有什么不妥。我就像我的爸爸,事业心极强。事业占了我三分之二的身心,这种情况在领养昊昊之后也没改变过。之后回想,算上白景、爸爸妈妈和昊昊,我以前只把自己可怜的十二分之一给了自己的丈夫。
我很放心这份爱情,除了对自己的自信之外(我可是百分百的美女加淑女),还源于我对白景的那份信赖。白景待人温文而雅,又不乏幽默感,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给人谦谦君子的感觉。
然而,这看似平衡的一切,却因为一个女孩而瞬间变得一团糟。
那天我要找一本书,我知道白景家一定有这本书。我未来婆婆自然让我自己进书房找。可是我在书房却无论如何也找不着。或许又是昊昊把书藏到哪里去了。昊昊这个鬼灵精,经常喜欢把家里的某样东西藏起来,然后让我们找个半天。最好是我们最后找不着,举双手投降,去询问他,他就觉得成就感十足。
那时昊昊还没回家,我急着要看那本书,便只能一个一个房间找,反正未来婆婆并不会介意。书房找了一遍,客厅、卧室也找了一遍,依旧没有。到后来,只剩下未来公公婆婆的房间没有找了。或许昊昊把书藏到那里了。公婆房间里有个书柜和书桌,如果把书放在那里,平时是不会引起我们大家的注意的。哈,昊昊这小子还蛮有头脑的。
于是我又转战公婆的房间。我先把书橱用眼睛扫过一遍,似乎昊昊没有把书藏在这里。于是我蹲下身准备去底下的书架上翻。正翻到一半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我要找的书正安静地躲在书橱里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里,那是个很容易让人遗漏的盲区。于是我胡乱地将刚才翻出的书放回书架,急忙站起身来取我的那本书。
由于我站起来的时候太急,而且我胡乱堆放的书放得不是很好,很平稳,于是在我的带动下,下面书架上的书倒塌了一大片,连同里面的东西散落在地上,弄得房间里一片狼藉。
我前去取书的手停在半空,因为我的视线被散落在地上的一些照片所吸引。我的手中途折回,改变路线,拾起了这些照片。
哦,我真是后悔我在那个时候拾起那些照片,同时看了那些照片。我宁愿我什么都不知道。可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我必须面对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