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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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林晨这一回并没有问什么问题,更没有回应他的问话,而是径直奔向了一处充满着沼气的泥潭。当着徐世绩的面,从清浅的泥地里掏出一把沙子了,这些泥巴因为是生长在深山老林里面的树叶和其他的腐败东西交替着搅和在一起,经过长年累月的变化而生成的。因此气味特别的重。
林晨一边往自己的身上抹泥,一边向徐世绩招呼道,“徐大哥,现在不动手更待何时。”
徐世绩终于明白过来,脸上喜形于色,哈哈大笑一声说道,“真有你的,这的确是一个妙招。不过千万不要抹得太多,只要能够勉强盖住我们身上的气味即可。”
林晨答应一声,立即再掏一把泥,帮徐世绩涂满了整张脸,手上身上到处都是,一阵极之难闻的气味,立即扑面而来,两人却闻之如饮甘露,兴高采烈地一阵忙活后,又续前路,向目的地而去。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徐大哥你果然才智高绝,秦云只怕是打破脑袋都想不到我们会返回去。”
徐世绩并不是十分的笃定能够用这个办法避过敌人的耳目,但至少在一定的程度上,这种策略可以避开敌人的心理攻击之重点。是普通办法之外特别的办法。
他们能不能够成功,此刻还不好说,不过正说话间,那隐藏于两道沟谷间的破院落已经印入他们的眼帘。
两人立即发足狂奔,只因一天的时间所有的精力,全用在逃跑之上。基本未有进食,一路上只吃了几个野果子,腹中早已经是不争气地咕咕作响,在向他们热烈地抗议。
饥饿之余剩下的就是劳累,如果能够觅地清修,在干燥安静的地方好好地睡上一觉,这比吃什么美味都要来得重要。
院落的旧门早就已经洞开,碎了一地的木屑铺满了门口。院子里面,乱七八糟地印上了无数的马蹄印。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从院落中延伸到了其中一间破屋子里,林晨认了出来,那屋子正是地窖所在的地方。他和菲儿师姐几天前就在这里住过。
看来在他们两人逃离此院落之后,这里似乎还发生过什么。即是秦云的临时“行宫”当然与对方有干系。
好奇心大起,顾不得一身的疲惫,立即向那已经废弃了的厨房方向奔去。
入眼处,林晨立即惊呆了。
只见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四五个尸体,其中一具特别眼熟,林晨失声地啊了一声,徐世绩忙问怎么回事。顿时来到他的身边,同时见证了地上的乱象。
“这一定是秦云干的,卸磨杀驴呀!这就是当走狗的下场。”
原来死在地上的那几个人,居然是马贼头子贺知章的手下。此人曾经在青龙山下的猎户家出现过,是林晨留了他一命,让其报信给贺知章。虽然留他一命,但却得到了林晨的惩戒,割掉了他的一只耳朵。徐世绩经林晨之口,早就已经知晓马贼头子为他所杀,正因为如此,秦云才会更加的痛恨林晨。可能是因为被杀者向秦云透露林晨的下落,却无功而返,对秦云失去了利用的价值,所以才会被弃斩于此。
不过在林晨看来,以前不可一世的恶霸马贼死相这么难看,一张睁得像牛眼的双眼,狰狞之极,似乎有点死不瞑目。比起恶贯满盈的秦云来,这麻三再霸道,也及不上秦云的九牛一毛。
但麻三即已经投奔秦云,隶属于秦云的手下,受秦家恶奴的节制,麻三想必定然是死在秦云手中。秦云要么直接杀了他,要么间接允许手下杀了他,除此之外,林晨找不到第二个可能。
地上横七竖八的几具尸体,无一不是被乱刀斩死。血污早已经干枯,幸好外面的天气炎热,而这房间里却四面通风,才不至于有蚊虫叮咬,否则会更加的难看。
林晨咽了一口,向徐世绩道,“徐大哥,我心里面还是没有底。秦云的可怕之处,远远地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连魔极宗宗主座下的魔婢长老他都可以对付,要擒拿我们两人,还不得像老鹰抓小鸡一般地简单。”
“你果真确定,那天晚上出手救你的,真的是魔极宗宗主座下的魔婢长老?”
林晨点点头,表示肯定。
徐世绩知道他是见识到了地面上的惨烈情景才会生出对秦云的畏惧之心,一拍他的肩膀道,“我还以为你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没有想到几具尸体,就让你提心吊胆。之前在万重山你不是已经见识过屠杀的惨状了吗。与尸山肉林相比,这几个人算得了什么。”
林晨暗忖是了,秦家恶奴实在太过可怕。
他们聚则成军,散则成贼。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诱因,才导致了乱贼处处。进城入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小睡了几个时辰,天已经完全的黑了下来。林晨虽然玄功底子没有徐世绩好。不过他一开始接触到的就是最上乘的玄功。因此无论是修炼进程,还是修炼的效用,比徐世绩都要好上许多。他心里常想,要不是迫于授业长老的戒训,自己早就将天刀战域第一重的要诀分享给徐世绩了。
徐世绩见他醒了过来,自己也没有了睡意,翻转过来问道,“怎么了。”
“徐大哥,不知怎么回事,我的心里面总是跳得厉害。”
“没休息好吧。”
林晨摇摇头道,“不是。”
两人坐了起来,徐世绩刚刚想生起一堆篝火,立即被林晨握住了他的手,将火折子抓在自己的手中,半句话也没说。徐世绩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也赔着他思忖。
沉默了一会儿,林晨内心的不安宁,在这一刻突然之间越来越强烈,向徐世绩道,“我们快走。”
也正是这一个决定,终于再次地救下了他们的性命,半个时辰之后,一队几十号的人马开来,清一色的制服,人人手中握刀,背上悬弓。马旁边还牵引着几只块头巨大的猎犬,在一位高胖的老头子带领之下,风风火火地开了过来,瞬间即已经将这一个破落院子围起。
此情此景有如历史重演,藏在了院落外边一处密叶针织的大树上,两人心中一阵打鼓。
徐世绩暗叫一声好险,庆幸林晨的灵觉居然这么的厉害,要不是他预感到敌人的到来,此刻两人只怕是长了翅膀,也休想飞出这一群人的手掌心。
猎狗已经被放了出去,扑入院落中,吐着舌头四处乱寻。
突然之间东边小屋一阵犬吠传来,几个领军模样的人物立即从院子里骑马开入屋内去。
“啊……衣服留在这里,人却不见了。他们一定没有跑远,给我追。”
原来林晨建立徐世绩,两人把自己身上沾染了特殊气味的衣服,披在了那几具尸体中的两人身上。
要不是林晨不肯让徐世绩动手,以徐世绩的性子,必将那恶霸的脸划花,让对方冒充自己两人。骗过这一群痞匪。
几十匹快马立即开出了院子,他们沿原路返回,瞬间犹豫一阵狂风刮过,火把光隐去,杀手已经消失在了绝对的黑暗之中。
徐世绩仍旧心有余悸,跳下树来,才向林晨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好在兄弟你有这个好办法骗过了他们,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林晨微笑着带头要进院落里去继续休息,这回徐世绩学乖了,拉住了林晨的手,摇摇头道,“你怎么就一定知道他们不会杀我们一个出人意料的回马枪?我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
林晨暗忖是也,可惜了一晚的好梦。跟在徐世绩身后向暗夜无光的林间小道上摸着黑前行。
“快快,弟兄们给我快点。”
不远处的路边上于半炷香的时间之后,又传来了一阵催马疾驰的声响。
林晨乍舌向徐世绩道,“徐大哥,你真有先见之明。老江湖啊你。”
徐世绩知他是在崇拜自己,嘿嘿一笑,两人一齐伏在了草丛里,目送着这一队刚刚搜寻过他们的秦家恶奴打手离去,小心地出声道,“你聪明,我也不笨啊。秦云更是老奸巨猾的很,一个不小心,我们就要栽在他的手上。行军打仗的人都知道,这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林晨顿时佩服得五体投地,亲手揽上徐世绩的肩膀,两人潇潇洒洒里甩开膀子,往黑夜里的光明冲去。
徐世绩估计的不错,这几天下来,他们再也没有遇到过追兵。
这归功于他们两个人尽往一些人迹罕至的乡间小道行路,一路上饿了就吃野果,渴了就喝泉水充饥。于第五天的中午时分,到了一处属于青龙山内唯一的一座城镇内。
见到他们两人怪模怪样的一身污垢,再加上破衣烂衫,长相奇特,路人都向两人投以好奇的注目礼。倒不是因为他们长的像乞丐,而是他们的装束与小镇上的人有着明显的区别。
徐世绩知道青龙山腹地已经到了,见林晨向他问起为什么路上的人们都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他们,顿时向林晨解释道,“这已经是七十二峪的心腹之地。兄弟,大峪离这儿应该不远,不过我们身上的装束,也是时间换一身。不然的话,一直都会躲不开这些奇怪的眼神的。”
不过林晨这一回并没有问什么问题,更没有回应他的问话,而是径直奔向了一处充满着沼气的泥潭。当着徐世绩的面,从清浅的泥地里掏出一把沙子了,这些泥巴因为是生长在深山老林里面的树叶和其他的腐败东西交替着搅和在一起,经过长年累月的变化而生成的。因此气味特别的重。
林晨一边往自己的身上抹泥,一边向徐世绩招呼道,“徐大哥,现在不动手更待何时。”
徐世绩终于明白过来,脸上喜形于色,哈哈大笑一声说道,“真有你的,这的确是一个妙招。不过千万不要抹得太多,只要能够勉强盖住我们身上的气味即可。”
林晨答应一声,立即再掏一把泥,帮徐世绩涂满了整张脸,手上身上到处都是,一阵极之难闻的气味,立即扑面而来,两人却闻之如饮甘露,兴高采烈地一阵忙活后,又续前路,向目的地而去。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徐大哥你果然才智高绝,秦云只怕是打破脑袋都想不到我们会返回去。”
徐世绩并不是十分的笃定能够用这个办法避过敌人的耳目,但至少在一定的程度上,这种策略可以避开敌人的心理攻击之重点。是普通办法之外特别的办法。
他们能不能够成功,此刻还不好说,不过正说话间,那隐藏于两道沟谷间的破院落已经印入他们的眼帘。
两人立即发足狂奔,只因一天的时间所有的精力,全用在逃跑之上。基本未有进食,一路上只吃了几个野果子,腹中早已经是不争气地咕咕作响,在向他们热烈地抗议。
饥饿之余剩下的就是劳累,如果能够觅地清修,在干燥安静的地方好好地睡上一觉,这比吃什么美味都要来得重要。
院落的旧门早就已经洞开,碎了一地的木屑铺满了门口。院子里面,乱七八糟地印上了无数的马蹄印。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从院落中延伸到了其中一间破屋子里,林晨认了出来,那屋子正是地窖所在的地方。他和菲儿师姐几天前就在这里住过。
看来在他们两人逃离此院落之后,这里似乎还发生过什么。即是秦云的临时“行宫”当然与对方有干系。
好奇心大起,顾不得一身的疲惫,立即向那已经废弃了的厨房方向奔去。
入眼处,林晨立即惊呆了。
只见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四五个尸体,其中一具特别眼熟,林晨失声地啊了一声,徐世绩忙问怎么回事。顿时来到他的身边,同时见证了地上的乱象。
“这一定是秦云干的,卸磨杀驴呀!这就是当走狗的下场。”
原来死在地上的那几个人,居然是马贼头子贺知章的手下。此人曾经在青龙山下的猎户家出现过,是林晨留了他一命,让其报信给贺知章。虽然留他一命,但却得到了林晨的惩戒,割掉了他的一只耳朵。徐世绩经林晨之口,早就已经知晓马贼头子为他所杀,正因为如此,秦云才会更加的痛恨林晨。可能是因为被杀者向秦云透露林晨的下落,却无功而返,对秦云失去了利用的价值,所以才会被弃斩于此。
不过在林晨看来,以前不可一世的恶霸马贼死相这么难看,一张睁得像牛眼的双眼,狰狞之极,似乎有点死不瞑目。比起恶贯满盈的秦云来,这麻三再霸道,也及不上秦云的九牛一毛。
但麻三即已经投奔秦云,隶属于秦云的手下,受秦家恶奴的节制,麻三想必定然是死在秦云手中。秦云要么直接杀了他,要么间接允许手下杀了他,除此之外,林晨找不到第二个可能。
地上横七竖八的几具尸体,无一不是被乱刀斩死。血污早已经干枯,幸好外面的天气炎热,而这房间里却四面通风,才不至于有蚊虫叮咬,否则会更加的难看。
林晨咽了一口,向徐世绩道,“徐大哥,我心里面还是没有底。秦云的可怕之处,远远地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连魔极宗宗主座下的魔婢长老他都可以对付,要擒拿我们两人,还不得像老鹰抓小鸡一般地简单。”
“你果真确定,那天晚上出手救你的,真的是魔极宗宗主座下的魔婢长老?”
林晨点点头,表示肯定。
徐世绩知道他是见识到了地面上的惨烈情景才会生出对秦云的畏惧之心,一拍他的肩膀道,“我还以为你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没有想到几具尸体,就让你提心吊胆。之前在万重山你不是已经见识过屠杀的惨状了吗。与尸山肉林相比,这几个人算得了什么。”
林晨暗忖是了,秦家恶奴实在太过可怕。
他们聚则成军,散则成贼。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诱因,才导致了乱贼处处。进城入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小睡了几个时辰,天已经完全的黑了下来。林晨虽然玄功底子没有徐世绩好。不过他一开始接触到的就是最上乘的玄功。因此无论是修炼进程,还是修炼的效用,比徐世绩都要好上许多。他心里常想,要不是迫于授业长老的戒训,自己早就将天刀战域第一重的要诀分享给徐世绩了。
徐世绩见他醒了过来,自己也没有了睡意,翻转过来问道,“怎么了。”
“徐大哥,不知怎么回事,我的心里面总是跳得厉害。”
“没休息好吧。”
林晨摇摇头道,“不是。”
两人坐了起来,徐世绩刚刚想生起一堆篝火,立即被林晨握住了他的手,将火折子抓在自己的手中,半句话也没说。徐世绩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也赔着他思忖。
沉默了一会儿,林晨内心的不安宁,在这一刻突然之间越来越强烈,向徐世绩道,“我们快走。”
也正是这一个决定,终于再次地救下了他们的性命,半个时辰之后,一队几十号的人马开来,清一色的制服,人人手中握刀,背上悬弓。马旁边还牵引着几只块头巨大的猎犬,在一位高胖的老头子带领之下,风风火火地开了过来,瞬间即已经将这一个破落院子围起。
此情此景有如历史重演,藏在了院落外边一处密叶针织的大树上,两人心中一阵打鼓。
徐世绩暗叫一声好险,庆幸林晨的灵觉居然这么的厉害,要不是他预感到敌人的到来,此刻两人只怕是长了翅膀,也休想飞出这一群人的手掌心。
猎狗已经被放了出去,扑入院落中,吐着舌头四处乱寻。
突然之间东边小屋一阵犬吠传来,几个领军模样的人物立即从院子里骑马开入屋内去。
“啊……衣服留在这里,人却不见了。他们一定没有跑远,给我追。”
原来林晨建立徐世绩,两人把自己身上沾染了特殊气味的衣服,披在了那几具尸体中的两人身上。
要不是林晨不肯让徐世绩动手,以徐世绩的性子,必将那恶霸的脸划花,让对方冒充自己两人。骗过这一群痞匪。
几十匹快马立即开出了院子,他们沿原路返回,瞬间犹豫一阵狂风刮过,火把光隐去,杀手已经消失在了绝对的黑暗之中。
徐世绩仍旧心有余悸,跳下树来,才向林晨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好在兄弟你有这个好办法骗过了他们,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林晨微笑着带头要进院落里去继续休息,这回徐世绩学乖了,拉住了林晨的手,摇摇头道,“你怎么就一定知道他们不会杀我们一个出人意料的回马枪?我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
林晨暗忖是也,可惜了一晚的好梦。跟在徐世绩身后向暗夜无光的林间小道上摸着黑前行。
“快快,弟兄们给我快点。”
不远处的路边上于半炷香的时间之后,又传来了一阵催马疾驰的声响。
林晨乍舌向徐世绩道,“徐大哥,你真有先见之明。老江湖啊你。”
徐世绩知他是在崇拜自己,嘿嘿一笑,两人一齐伏在了草丛里,目送着这一队刚刚搜寻过他们的秦家恶奴打手离去,小心地出声道,“你聪明,我也不笨啊。秦云更是老奸巨猾的很,一个不小心,我们就要栽在他的手上。行军打仗的人都知道,这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林晨顿时佩服得五体投地,亲手揽上徐世绩的肩膀,两人潇潇洒洒里甩开膀子,往黑夜里的光明冲去。
徐世绩估计的不错,这几天下来,他们再也没有遇到过追兵。
这归功于他们两个人尽往一些人迹罕至的乡间小道行路,一路上饿了就吃野果,渴了就喝泉水充饥。于第五天的中午时分,到了一处属于青龙山内唯一的一座城镇内。
见到他们两人怪模怪样的一身污垢,再加上破衣烂衫,长相奇特,路人都向两人投以好奇的注目礼。倒不是因为他们长的像乞丐,而是他们的装束与小镇上的人有着明显的区别。
徐世绩知道青龙山腹地已经到了,见林晨向他问起为什么路上的人们都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他们,顿时向林晨解释道,“这已经是七十二峪的心腹之地。兄弟,大峪离这儿应该不远,不过我们身上的装束,也是时间换一身。不然的话,一直都会躲不开这些奇怪的眼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