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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住在心里的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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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越诤低头出了会儿神,忽而抬头,很认真地问:“你马上就要进大四了?未来有什么打算。”
舒旻一怔,没想过他会跟她谈起这个。沉默了一阵,她有些艰涩地说:“没什么打算。我,不是一个很有理想的人。”
“是没有理想还是不敢有理想?”
五月的天,已经十分燠热,舒旻却被他这句话激得打了个寒战,舒旻避开他犀利的眼神,死死抿住唇。
从六岁那年学音乐到今天,如果说一开始,她是没有选择,那么后来,她确实是拿音乐当一生的信仰来对待的。十六年来,五千多个日日夜夜,她从未假想过,如果未来没有音乐会怎么样。
她只是——
“不敢有。”舒旻坦率地脱口而出。
她不敢有理想,艺术的完美,多少带有一点魔意,她不敢放任自己去饲养这个魔,她太知道要养好这个魔,要付出什么代价——鲜活的自我!陆城南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她要多决绝孤勇,才敢有理想?她不是没听过某个学姐的传闻,一路靠着潜规则上位,最终对男人产生了生理性厌恶,她不敢想那背后是怎样的龌龊和罪恶,才能让一个人扭曲至此。
但是,如果她敢呢……
一个念头还没转完,林越诤冷不丁开口:“如果我说,我让你敢有理想……你敢要吗?”
舒旻的脑中一阵轰响,全身血液仿佛有一瞬的凝固,她不傻的,她懂林越诤这话的意思是什么。他明显没有在开玩笑,像他这样一个人,如果他让她“敢”,那她就一定会有“敢”的资本。
舒旻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想装傻,假装听不懂他的话。尽管这一刻,舒旻的大脑处于放空状态,但是她还是很敏锐地捕捉到林越诤眼中一闪即逝的异样神情,那神情像是在自嘲,又像是无奈,继而又像有了期待。舒旻屏住呼吸,只盯着他看,他的眼神不再回避,眼帘一抬,看定了她,眸色深沉,竟没有半分情绪,叫舒旻生出了一种错觉,以为他刚才什么都没说。可是他明明又是一种等待的姿态。
舒旻仿佛听见耳边有时钟走字的“嗒嗒”声,且越走越快,一股气堵在了嗓子眼里,她嘴唇动了动,却发不出声儿来。
就在这时,林越诤的手机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他做了个手势,转身朝前方僻静处走去。
舒旻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胸口大力起伏了几下,她才恍然惊觉自己手心里竟全是汗。她不想放任自己深思刚才的事情,套了鞋子,起身就往回走,不料刚迈出几步,就见一道高挑的紫色身影冷冷地立在甬道上。
舒旻倒吸了一口冷气,脚步下意识地往后一退。
花厅里的咖啡桌前,两人面对面地坐下。关锦华一手搭着椅子背,闲闲地跷起二郎腿,眯起着眼睛,似笑非笑地打量了舒旻一会儿。
那种眼神让舒旻想起了蛇,滑腻冰凉,让人不寒而栗。
好一会儿,她嘴角旋出点笑意:“相请不如偶遇,我最近刚好想找你聊聊。”
“你说。”舒旻语气冷淡。
舒旻曾以为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心平气和地跟这个女人坐着聊天,但是她万万没想到,从乍见之下到现在,短短一分钟里,她对她丝毫没有愤怒的情绪,反倒是有些畏惧。是一种正常人,对非正常人的畏惧。听过EVA的那一番话,这个女人对舒旻来说,已经变成了一个无法打败的女魔头。
她不再恨她,是不是说明,她也已经不再那么爱陆城南了?
联想到这个,舒旻有一刹那的释然。
“城南的新专辑听了吗?卖得很火。他还真是块璞玉,稍微一打磨就成器。”关锦华身子往后一倾,风情万种地撩了一下头发,青丝如水般蜿蜒而下,有几绺诱惑地散在她半裸的酥胸前,“六月份我会在北京给他开一场演唱会,要是反响好,我会安排他在上海、广州、武汉连开十二场大演唱会。北京的演唱会,欢迎你去捧场,我给你留VIP座位。”
舒旻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关锦华笑了笑,抬手托住下巴:“你看看,他现在正过着他想要的生活,我把他照顾得很好。”
舒旻有些不耐地打断她:“不好意思,我有点忙,先告辞——”
关锦华身子往后一仰:“舒旻,我不希望下次我用别的方式请你谈话。”
舒旻坐回椅子里:“你到底想说什么?”
关锦华抱胸含笑看着她:“我最近忽然有点良心发现,觉得抢走了你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却没有给你任何补偿,有点不地道。”
舒旻气急反笑:“所以呢?”
“所以我决定补偿你。”关锦华好整以暇地说。
舒旻抿唇,看向一旁不说话。
“我给你联系了美国的克利夫兰音乐学院,你下个月去参加一次考试,不用等到大四毕业就可以去那边,所有的学习费用包括生活费用,我这边一力提供,你想读多久都可以,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永远不要回来,彻底消失。”
舒旻觉得自从遇到了关锦华,她的人生就充满了各种狗血桥段,她强忍着胸腔里的热血沸腾,冷冷地说:“谢谢你的好意了,我不稀罕。我就喜欢北京,哪儿都不去。”
关锦华用手撑住额头,默了好一阵子,很无奈地说:“你说为什么有的人怎么养都养不熟?无论你为他做什么,哪怕是掏心掏肺,他也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舒旻,我不能再让你留在北京了。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在喝醉酒的时候抱着我喊你的名字,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说没有你写不出任何作品,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忽然蹲在香奈儿的橱窗下泣不成声,说你以前的梦想是攒钱买橱窗里那双白色高跟鞋。”
舒旻眼睛一热:“够了,我不想听这些。像你们这样的人,驯养宠物的手段一定比我们这些人厉害,你可以多找几个贵妇,一边搓麻将一边交流心得,我真帮不了你的。”
舒旻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也能这样刻薄。
关锦华肩膀微微一抖,再抬起眼睛时,里面居然蓄了点泪光:“你以为我拿他当什么?宠物?野味?你错了,我要跟他结婚,还要跟他生孩子。”
舒旻匪夷所思地看着她,倏地起身:“你疯了!”
关锦华一把擒住舒旻的手腕,含着泪光的眼睛里透出刻毒的光:“我已经在准备当高龄产妇了,这几个月来,我停了美容针,戒了一切不良嗜好,就等着他点头和我结婚,然后生孩子。你知道我这个年龄生孩子有多危险吗?可是我不怕!我以前一直觉得爱情、婚姻、家庭对我这样的女人来说完全不重要,可是遇到城南后,我愿意拿一切去换人生的完整。我自信我有能力得到我想要的,只要你从我们的世界里消失。”
舒旻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掰掉她的手指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也不是你的,我帮不了你。我的人生被你改变了一次,我不想再被你改变第二次。关小姐,真的不是什么人都会围着你意愿转的。”
舒旻转身的一瞬,身后传来关锦华冷厉的声音:“舒旻,不要逼我用别的方式让你消失。我只是不想让他恨我,也算是为宝宝积阴德。但是你非要逼我,我绝对可以让你消失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舒旻僵在了原地,脊背上升起一股极阴冷的寒意,仿佛一条冰冷的毒蛇正绕着她的四肢游弋。
身后的人恢复了笃定,指尖一下一下地叩着椅子扶手,慢条斯理地说:“你想让我送你去哪里?克利夫兰还是地狱?”
舒旻的胸口泛起一股尖锐的疼痛,她试着往前走了几步,然而浑身的力气仿佛被什么抽走,双腿里有一种滞重感,压得她膝盖发软。脚步最终还是停了——
克利夫兰还是地狱,她的人生竟由不得她选?
肩膀颤了两下,眼泪唰夺眶而出。
就在这时,一个从容不迫的男声悠悠响起:“关小姐,你准备把我女朋友送去哪里?”
声音低沉温和,仿佛朋友间再正常不过的谈笑往来。
话音刚落,一只有力的手贴着舒旻的腰身,将她紧紧揽在臂弯里,另一只手飞快地抹去舒旻脸上的泪水,将她的身子扳转过来,与他一起并肩而立。
舒旻红着眼睛,仰脸望着林越诤,他勾下头,凑近她耳畔低声道:“关小姐刚才说,要送你去什么地方?”
他的声音轻得像是耳语,温柔的气息掠过她耳后的发丝,激得舒旻耳后生出一丝战栗的麻痒。舒旻松开紧咬的牙关,声音有些发抖:“克利夫兰……”
林越诤神色自若地说:“哦,一流的音乐学府。不过她的唱法是意大利流派,我打算送她去佛罗伦萨音乐学院。关小姐的美意,我心领了。”
关锦华瞳孔缩了缩,噙笑打量二人一番,望向林越诤:“新欢?”
林越诤揽紧舒旻,淡淡一笑,未置一词。姿态上却已将一切说明。
大家都是聪明人,便也不再纠缠,寒暄几句后,林越诤便带着舒旻告辞转身。刚一回头,就见着白色爱马仕衬衣的陆城南僵僵地站在一排射灯下,整个人笼在流转的光影里,面上没有一丝表情,也不见半分生气。
林越诤经过他时,步履没有丝毫停顿,仿佛只是路过一个摆设,带着舒旻一径出了花厅,穿过人声鼎沸的大厅,砰地合上了满室衣香鬓影。
林越诤发动车子,问也不问地就往舒旻学校的方向开去。
舒旻纹丝不动地坐在车后座,目光投向后视镜里的林越诤,他的眼睛心无旁骛地目视着前方,眉却蹙着,像是在烦躁着什么。
舒旻望着他,时而觉得这人很熟悉,时而又觉得他很陌生。在今夜之前,她一直对他怀有一种隐秘的情愫,她觉得她像是佛经里说的,漂于海上的盲龟,而他则是她巧遇的浮木,她死死地抱着这块救生木,却在她安下心来的时候,忽然发现那块木头自己动了。那种恐惧,较于浮荡在茫茫大海里尤甚。她只希望他今晚最好都不要再说话,赶紧把她送回学校。
车在舒旻学校大门不远处靠边停了,舒旻伸手去拉车门,然而刚一拉,她发现车门竟是锁着的。舒旻又拉了两下,见林越诤丝毫没有开门的意思,她有点急了,先前那种恐惧感又加重了,她有些失态地拍了拍车门:“开门。”
林越诤透过后视镜看她,脸上再没有之前的那种烦躁神色,像是刚掂量清了什么问题,一派笃定。
就在舒旻情绪快要失控的一瞬,他忽然开口:“舒旻,刚才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
他的话就像忽然降下来的一场暴雨,一下子将舒旻心里嚣舞的尘埃打得服帖了下去。
舒旻停下手上的动作,安静坐着,既然已经摊牌了,那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什么问题?”她问。
林越诤忽然转头盯住她,一字一句,重若千钧般砸在她心上:“跟我在一起吧。”
耳边“轰”的一声,舒旻疑心自己要失聪。
周遭死一般寂静。
舒旻下意识地动了动唇,却连一个字也迸不出来,怔怔地看着他那双古井般深邃的眼睛。他说在一起,可是这三个字未免来得太过迅疾、太过匪夷所思,以致她听到的第一反应不是心动,而是怀疑,怀疑是否哪里出了问题。
在她的爱情观里,“在一起”是一种高于“我爱你”的郑重承诺,而不是这样随随便便地从一个只谋面几次的陌生男人嘴里说出来。她甚至因为这句话怀疑面前的男人是个轻佻的人,可是对面的双眼里,分明是爱她已极的神气。
那样的目光,她从未见过,她以为自己看错,定神再看去,他的眼里像有无数复杂的情愫在涌动,却被什么克制着。
她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垂眼看着自己的脚尖,脑子里是翻江倒海一般的乱。
她从未对他生过一丝一毫的妄想。让她妄想林越诤爱她,妄想有天他会像电影主角那样捧着花和戒指跪在她脚下?不,不,她脑子还没有秀逗,更加没那个闲情逸致在脑子里编制这些狗血玛丽苏的剧情。
但是平心而论,她又是有妄想的,她妄想要在他心里占一个不亲不疏,独特的小位置。那天,当她站在他办公室门口,选择守着他那一刻起,她就生出了这样一个小妄想,当时,她在心里对自己说:当她需要有人像一道光那样出现在她生活里时,他出现了,所以,她能报答他的,就是让他看到,她在那里,一直会在那里。
她知道他是孤独冷清的,她揣着一颗极虔诚的心,只求能在他生命里发一点极微弱的光,假使他不相信这世界有永恒,但至少有一天,当他回头发现这一小簇光时,心头总会有一点暖和。
不知道过了多久,舒旻打破了沉默,声音喑哑地说了两个字:“我不。”
林越诤望向她的目光一黯,定了定,他缓缓说:“不要急着答复。”
舒旻唇上泛起一丝苦笑,摇了摇头,她淡淡地说:“我不会考虑。你也看到了,我的处境已经这样了,我但凡不傻,就应该欢天喜地地投入你怀里,求得你的保护。可是我不,爱情不应该是这样。林越诤,我看不清你的心,更加看不清自己的心。我没有勇气再去相信一个男人的承诺,更没有力气去跟上一个随时可能丢下我的男人的脚步。那种整个世界轰然坍塌的绝望,我已经不想再承受一次了。”
说到这里,她整个身体不受控地抖了起来,一颗心骤然紧缩成团,这么久以来的屈辱与疼痛像是找到了一个发泄口,眼泪忽然涌泄而出。
林越诤抿了抿唇,盯着她足足有十几秒,抬手握住她的颤抖的肩,她抖得越厉害,他便握得更紧。他一言不发地拭着她面庞上的泪水,眉心不自觉蹙成怜惜的纹路。但他仍然残忍——
“还是那句话,不要急着答复我,再考虑一下。”收回手,林越诤打开车锁,用有些压抑的声音说,“回去好好睡一觉,今天你实在是太累了。”
舒旻对他的话恍若未闻,收回眼神,一言不发地下车,投入清冷的夜里。
林越诤将车停在一片废墟里。在北京,要找到一个像样的废墟不容易,所以他下了车,坐在车头,望着渐已深沉的夜出神。
身畔放着一包烟,他不喜欢抽烟,但是压力过大的时候,偶尔也会吸一支,所以车里总备得有。他自顾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将那口烟闷进腔子里,再徐徐吐出来。一口气吐完,他心底那股郁闷却没有散去,于是,他将手上的烟丢在地上,取一支新的点上,吸一口便丢在地上碾灭,再点一支,再丢,再碾灭,他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思,等到他看见一地烟蒂时,也只能不知所谓地一笑。
有人曾跟他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的过剩分泌,等到激情消退,爱情就只剩下了空壳,林越诤深以为然。他觉得人成长到一定阶段,就会失去爱的能力,比如,他看见舒旻沉在泥淖里,想去拉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想拉她,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拉她,他想为自己找一个理由,最后他找到了那个理由——他爱她。
他竟然还是爱她。
明明是那样无望的关系,他用了十年倥偬时光,竟都未曾掐灭这个妄想。他一向自诩自己是个清寡的人,面对任何诱惑,他都能恪守自己,永远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但是舒旻的出现搅乱了这一切,他成了一个控制不住欲望的人——他原不该招惹她的!
返身回车里前,他想,也许爱情也是一种病,长久不医,是会病入膏肓的。
林越诤低头出了会儿神,忽而抬头,很认真地问:“你马上就要进大四了?未来有什么打算。”
舒旻一怔,没想过他会跟她谈起这个。沉默了一阵,她有些艰涩地说:“没什么打算。我,不是一个很有理想的人。”
“是没有理想还是不敢有理想?”
五月的天,已经十分燠热,舒旻却被他这句话激得打了个寒战,舒旻避开他犀利的眼神,死死抿住唇。
从六岁那年学音乐到今天,如果说一开始,她是没有选择,那么后来,她确实是拿音乐当一生的信仰来对待的。十六年来,五千多个日日夜夜,她从未假想过,如果未来没有音乐会怎么样。
她只是——
“不敢有。”舒旻坦率地脱口而出。
她不敢有理想,艺术的完美,多少带有一点魔意,她不敢放任自己去饲养这个魔,她太知道要养好这个魔,要付出什么代价——鲜活的自我!陆城南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她要多决绝孤勇,才敢有理想?她不是没听过某个学姐的传闻,一路靠着潜规则上位,最终对男人产生了生理性厌恶,她不敢想那背后是怎样的龌龊和罪恶,才能让一个人扭曲至此。
但是,如果她敢呢……
一个念头还没转完,林越诤冷不丁开口:“如果我说,我让你敢有理想……你敢要吗?”
舒旻的脑中一阵轰响,全身血液仿佛有一瞬的凝固,她不傻的,她懂林越诤这话的意思是什么。他明显没有在开玩笑,像他这样一个人,如果他让她“敢”,那她就一定会有“敢”的资本。
舒旻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想装傻,假装听不懂他的话。尽管这一刻,舒旻的大脑处于放空状态,但是她还是很敏锐地捕捉到林越诤眼中一闪即逝的异样神情,那神情像是在自嘲,又像是无奈,继而又像有了期待。舒旻屏住呼吸,只盯着他看,他的眼神不再回避,眼帘一抬,看定了她,眸色深沉,竟没有半分情绪,叫舒旻生出了一种错觉,以为他刚才什么都没说。可是他明明又是一种等待的姿态。
舒旻仿佛听见耳边有时钟走字的“嗒嗒”声,且越走越快,一股气堵在了嗓子眼里,她嘴唇动了动,却发不出声儿来。
就在这时,林越诤的手机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他做了个手势,转身朝前方僻静处走去。
舒旻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胸口大力起伏了几下,她才恍然惊觉自己手心里竟全是汗。她不想放任自己深思刚才的事情,套了鞋子,起身就往回走,不料刚迈出几步,就见一道高挑的紫色身影冷冷地立在甬道上。
舒旻倒吸了一口冷气,脚步下意识地往后一退。
花厅里的咖啡桌前,两人面对面地坐下。关锦华一手搭着椅子背,闲闲地跷起二郎腿,眯起着眼睛,似笑非笑地打量了舒旻一会儿。
那种眼神让舒旻想起了蛇,滑腻冰凉,让人不寒而栗。
好一会儿,她嘴角旋出点笑意:“相请不如偶遇,我最近刚好想找你聊聊。”
“你说。”舒旻语气冷淡。
舒旻曾以为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心平气和地跟这个女人坐着聊天,但是她万万没想到,从乍见之下到现在,短短一分钟里,她对她丝毫没有愤怒的情绪,反倒是有些畏惧。是一种正常人,对非正常人的畏惧。听过EVA的那一番话,这个女人对舒旻来说,已经变成了一个无法打败的女魔头。
她不再恨她,是不是说明,她也已经不再那么爱陆城南了?
联想到这个,舒旻有一刹那的释然。
“城南的新专辑听了吗?卖得很火。他还真是块璞玉,稍微一打磨就成器。”关锦华身子往后一倾,风情万种地撩了一下头发,青丝如水般蜿蜒而下,有几绺诱惑地散在她半裸的酥胸前,“六月份我会在北京给他开一场演唱会,要是反响好,我会安排他在上海、广州、武汉连开十二场大演唱会。北京的演唱会,欢迎你去捧场,我给你留VIP座位。”
舒旻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关锦华笑了笑,抬手托住下巴:“你看看,他现在正过着他想要的生活,我把他照顾得很好。”
舒旻有些不耐地打断她:“不好意思,我有点忙,先告辞——”
关锦华身子往后一仰:“舒旻,我不希望下次我用别的方式请你谈话。”
舒旻坐回椅子里:“你到底想说什么?”
关锦华抱胸含笑看着她:“我最近忽然有点良心发现,觉得抢走了你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却没有给你任何补偿,有点不地道。”
舒旻气急反笑:“所以呢?”
“所以我决定补偿你。”关锦华好整以暇地说。
舒旻抿唇,看向一旁不说话。
“我给你联系了美国的克利夫兰音乐学院,你下个月去参加一次考试,不用等到大四毕业就可以去那边,所有的学习费用包括生活费用,我这边一力提供,你想读多久都可以,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永远不要回来,彻底消失。”
舒旻觉得自从遇到了关锦华,她的人生就充满了各种狗血桥段,她强忍着胸腔里的热血沸腾,冷冷地说:“谢谢你的好意了,我不稀罕。我就喜欢北京,哪儿都不去。”
关锦华用手撑住额头,默了好一阵子,很无奈地说:“你说为什么有的人怎么养都养不熟?无论你为他做什么,哪怕是掏心掏肺,他也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舒旻,我不能再让你留在北京了。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在喝醉酒的时候抱着我喊你的名字,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说没有你写不出任何作品,我真的不希望我的男人忽然蹲在香奈儿的橱窗下泣不成声,说你以前的梦想是攒钱买橱窗里那双白色高跟鞋。”
舒旻眼睛一热:“够了,我不想听这些。像你们这样的人,驯养宠物的手段一定比我们这些人厉害,你可以多找几个贵妇,一边搓麻将一边交流心得,我真帮不了你的。”
舒旻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也能这样刻薄。
关锦华肩膀微微一抖,再抬起眼睛时,里面居然蓄了点泪光:“你以为我拿他当什么?宠物?野味?你错了,我要跟他结婚,还要跟他生孩子。”
舒旻匪夷所思地看着她,倏地起身:“你疯了!”
关锦华一把擒住舒旻的手腕,含着泪光的眼睛里透出刻毒的光:“我已经在准备当高龄产妇了,这几个月来,我停了美容针,戒了一切不良嗜好,就等着他点头和我结婚,然后生孩子。你知道我这个年龄生孩子有多危险吗?可是我不怕!我以前一直觉得爱情、婚姻、家庭对我这样的女人来说完全不重要,可是遇到城南后,我愿意拿一切去换人生的完整。我自信我有能力得到我想要的,只要你从我们的世界里消失。”
舒旻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掰掉她的手指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也不是你的,我帮不了你。我的人生被你改变了一次,我不想再被你改变第二次。关小姐,真的不是什么人都会围着你意愿转的。”
舒旻转身的一瞬,身后传来关锦华冷厉的声音:“舒旻,不要逼我用别的方式让你消失。我只是不想让他恨我,也算是为宝宝积阴德。但是你非要逼我,我绝对可以让你消失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舒旻僵在了原地,脊背上升起一股极阴冷的寒意,仿佛一条冰冷的毒蛇正绕着她的四肢游弋。
身后的人恢复了笃定,指尖一下一下地叩着椅子扶手,慢条斯理地说:“你想让我送你去哪里?克利夫兰还是地狱?”
舒旻的胸口泛起一股尖锐的疼痛,她试着往前走了几步,然而浑身的力气仿佛被什么抽走,双腿里有一种滞重感,压得她膝盖发软。脚步最终还是停了——
克利夫兰还是地狱,她的人生竟由不得她选?
肩膀颤了两下,眼泪唰夺眶而出。
就在这时,一个从容不迫的男声悠悠响起:“关小姐,你准备把我女朋友送去哪里?”
声音低沉温和,仿佛朋友间再正常不过的谈笑往来。
话音刚落,一只有力的手贴着舒旻的腰身,将她紧紧揽在臂弯里,另一只手飞快地抹去舒旻脸上的泪水,将她的身子扳转过来,与他一起并肩而立。
舒旻红着眼睛,仰脸望着林越诤,他勾下头,凑近她耳畔低声道:“关小姐刚才说,要送你去什么地方?”
他的声音轻得像是耳语,温柔的气息掠过她耳后的发丝,激得舒旻耳后生出一丝战栗的麻痒。舒旻松开紧咬的牙关,声音有些发抖:“克利夫兰……”
林越诤神色自若地说:“哦,一流的音乐学府。不过她的唱法是意大利流派,我打算送她去佛罗伦萨音乐学院。关小姐的美意,我心领了。”
关锦华瞳孔缩了缩,噙笑打量二人一番,望向林越诤:“新欢?”
林越诤揽紧舒旻,淡淡一笑,未置一词。姿态上却已将一切说明。
大家都是聪明人,便也不再纠缠,寒暄几句后,林越诤便带着舒旻告辞转身。刚一回头,就见着白色爱马仕衬衣的陆城南僵僵地站在一排射灯下,整个人笼在流转的光影里,面上没有一丝表情,也不见半分生气。
林越诤经过他时,步履没有丝毫停顿,仿佛只是路过一个摆设,带着舒旻一径出了花厅,穿过人声鼎沸的大厅,砰地合上了满室衣香鬓影。
林越诤发动车子,问也不问地就往舒旻学校的方向开去。
舒旻纹丝不动地坐在车后座,目光投向后视镜里的林越诤,他的眼睛心无旁骛地目视着前方,眉却蹙着,像是在烦躁着什么。
舒旻望着他,时而觉得这人很熟悉,时而又觉得他很陌生。在今夜之前,她一直对他怀有一种隐秘的情愫,她觉得她像是佛经里说的,漂于海上的盲龟,而他则是她巧遇的浮木,她死死地抱着这块救生木,却在她安下心来的时候,忽然发现那块木头自己动了。那种恐惧,较于浮荡在茫茫大海里尤甚。她只希望他今晚最好都不要再说话,赶紧把她送回学校。
车在舒旻学校大门不远处靠边停了,舒旻伸手去拉车门,然而刚一拉,她发现车门竟是锁着的。舒旻又拉了两下,见林越诤丝毫没有开门的意思,她有点急了,先前那种恐惧感又加重了,她有些失态地拍了拍车门:“开门。”
林越诤透过后视镜看她,脸上再没有之前的那种烦躁神色,像是刚掂量清了什么问题,一派笃定。
就在舒旻情绪快要失控的一瞬,他忽然开口:“舒旻,刚才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
他的话就像忽然降下来的一场暴雨,一下子将舒旻心里嚣舞的尘埃打得服帖了下去。
舒旻停下手上的动作,安静坐着,既然已经摊牌了,那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什么问题?”她问。
林越诤忽然转头盯住她,一字一句,重若千钧般砸在她心上:“跟我在一起吧。”
耳边“轰”的一声,舒旻疑心自己要失聪。
周遭死一般寂静。
舒旻下意识地动了动唇,却连一个字也迸不出来,怔怔地看着他那双古井般深邃的眼睛。他说在一起,可是这三个字未免来得太过迅疾、太过匪夷所思,以致她听到的第一反应不是心动,而是怀疑,怀疑是否哪里出了问题。
在她的爱情观里,“在一起”是一种高于“我爱你”的郑重承诺,而不是这样随随便便地从一个只谋面几次的陌生男人嘴里说出来。她甚至因为这句话怀疑面前的男人是个轻佻的人,可是对面的双眼里,分明是爱她已极的神气。
那样的目光,她从未见过,她以为自己看错,定神再看去,他的眼里像有无数复杂的情愫在涌动,却被什么克制着。
她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垂眼看着自己的脚尖,脑子里是翻江倒海一般的乱。
她从未对他生过一丝一毫的妄想。让她妄想林越诤爱她,妄想有天他会像电影主角那样捧着花和戒指跪在她脚下?不,不,她脑子还没有秀逗,更加没那个闲情逸致在脑子里编制这些狗血玛丽苏的剧情。
但是平心而论,她又是有妄想的,她妄想要在他心里占一个不亲不疏,独特的小位置。那天,当她站在他办公室门口,选择守着他那一刻起,她就生出了这样一个小妄想,当时,她在心里对自己说:当她需要有人像一道光那样出现在她生活里时,他出现了,所以,她能报答他的,就是让他看到,她在那里,一直会在那里。
她知道他是孤独冷清的,她揣着一颗极虔诚的心,只求能在他生命里发一点极微弱的光,假使他不相信这世界有永恒,但至少有一天,当他回头发现这一小簇光时,心头总会有一点暖和。
不知道过了多久,舒旻打破了沉默,声音喑哑地说了两个字:“我不。”
林越诤望向她的目光一黯,定了定,他缓缓说:“不要急着答复。”
舒旻唇上泛起一丝苦笑,摇了摇头,她淡淡地说:“我不会考虑。你也看到了,我的处境已经这样了,我但凡不傻,就应该欢天喜地地投入你怀里,求得你的保护。可是我不,爱情不应该是这样。林越诤,我看不清你的心,更加看不清自己的心。我没有勇气再去相信一个男人的承诺,更没有力气去跟上一个随时可能丢下我的男人的脚步。那种整个世界轰然坍塌的绝望,我已经不想再承受一次了。”
说到这里,她整个身体不受控地抖了起来,一颗心骤然紧缩成团,这么久以来的屈辱与疼痛像是找到了一个发泄口,眼泪忽然涌泄而出。
林越诤抿了抿唇,盯着她足足有十几秒,抬手握住她的颤抖的肩,她抖得越厉害,他便握得更紧。他一言不发地拭着她面庞上的泪水,眉心不自觉蹙成怜惜的纹路。但他仍然残忍——
“还是那句话,不要急着答复我,再考虑一下。”收回手,林越诤打开车锁,用有些压抑的声音说,“回去好好睡一觉,今天你实在是太累了。”
舒旻对他的话恍若未闻,收回眼神,一言不发地下车,投入清冷的夜里。
林越诤将车停在一片废墟里。在北京,要找到一个像样的废墟不容易,所以他下了车,坐在车头,望着渐已深沉的夜出神。
身畔放着一包烟,他不喜欢抽烟,但是压力过大的时候,偶尔也会吸一支,所以车里总备得有。他自顾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将那口烟闷进腔子里,再徐徐吐出来。一口气吐完,他心底那股郁闷却没有散去,于是,他将手上的烟丢在地上,取一支新的点上,吸一口便丢在地上碾灭,再点一支,再丢,再碾灭,他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思,等到他看见一地烟蒂时,也只能不知所谓地一笑。
有人曾跟他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的过剩分泌,等到激情消退,爱情就只剩下了空壳,林越诤深以为然。他觉得人成长到一定阶段,就会失去爱的能力,比如,他看见舒旻沉在泥淖里,想去拉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想拉她,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拉她,他想为自己找一个理由,最后他找到了那个理由——他爱她。
他竟然还是爱她。
明明是那样无望的关系,他用了十年倥偬时光,竟都未曾掐灭这个妄想。他一向自诩自己是个清寡的人,面对任何诱惑,他都能恪守自己,永远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但是舒旻的出现搅乱了这一切,他成了一个控制不住欲望的人——他原不该招惹她的!
返身回车里前,他想,也许爱情也是一种病,长久不医,是会病入膏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