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百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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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然依旧对李盛念念不忘。
有人常讲,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以后,便随意抛弃。
刘樱为了杜绝女儿的心思,一连好几天,给她安排了好几个相亲对象,结果都不尽人意。
经纪人心疼舒然,虽然他脾气是坏了的,那终究还是个小姑娘,出了个主意:“不如这样好了,干脆去找一个人假冒你的男友,这样的话,你不但可以安心工作,也可以免去被你父母逼着相亲的烦恼。”
舒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摇头,脸色微变,随即又黯淡了下来:“这事情要真是这么容易办就好了,那我也不至于被他们逼得快要发疯。”
先不说她那些相亲对象的财力如何,也不说长相,就单单说他们那张嘴,那真的是叫一个厉害呀,从这扯到那,从南说到北,就没有一刻是停下来的。
而且一个比一个能说,舒然忍不住想,这些人还不如组成一个相声团队好了,说不定还能吸引不少人气,增加点粉丝什么的。
经纪人这下没辙了:“看来你也是挺可怜的,我起先还以为你可以在家里耀武扬威呢。”
舒然心情很糟糕,眼神中带着一股杀气,肤色也比先前黯淡不少,化妆师一直在那里抱怨:“先前你这皮肤可是好的很,最近是怎么了,没睡好?”
这丫头一没睡好,皮肤就差。
每次叫她注意点,她都不肯听,好像别人在害她似的。
舒然有点心不在焉,一本杂志被她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眉头也紧紧皱着,神经也是紧绷的,她的心里一直很乱,犹如乱麻,越解越不像样。
旁人问她,她也爱答不理,还是经纪人聪慧,立刻点出其中关键:“这煮熟的鸭子都快到嘴边了,却飞了,睡得着才怪,你说是不是,舒然?”
舒然一下被戳中心事,心情更加烦闷不堪,连带着脸色都变了许多,她始终认为没错,有人说,喜欢一个人要勇敢说出来,她做到了,可是人家对她是不冷不热,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故意发信息过去,说过几天自己生日,想要他陪她一起过,谁知对方回了句,闲人勿扰。
她盯着手机看了半天,犹如一道雷正好劈在头上,让她是眼冒金星,手脚发凉,差点一口气卡在呼吸道没喘出来。
原来她在他的眼里就是一闲人,她心里堵塞,面上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当时对面正好坐着相亲对象,是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目光里却闪烁着狡黠的男人,他推了推滑到鼻梁上的眼镜,不动声色地轻抿了口咖啡,看来这位淑女对他是不太满意。
不过不要紧。
反正他也就是来走走过场。
“舒小姐,还是少生气为好,容易老。”他从钱夹里抽出几张纸币,放在桌上,眼底带笑,一副温和无害的模样。
舒然想着男人的话,使劲抓了一把头发,顿时引来化妆师的尖叫。
“我的姑奶奶,你是不是疯了,这可是我辛辛苦苦打理好的,你就算是再生气,也不能把这笔账算在我的头上啊,我冤不冤啊我。”
她拿着吹风机,打算重新来,舒然却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言语间夹杂着一丝火药的味道,大有一种要同归于尽的意味:“你没听说过自然美吗?”
化妆师的眼泪还没出眼眶,就给憋了回去。
这姑娘火气大,她知道,但是没想到会大成这样,到底是谁招惹了她呀。
招惹舒姑娘的罪魁祸首在办公室坐了还不到五分钟,他的母亲章晚华女士就来了。
她穿得很低调,但却戴着一副夸张的墨镜,如同拿着喇叭喊,说自己是低到尘埃里的那种人。
看到她的神情,李盛便将她的来意猜了个十之七八。
章晚华踩着高跟鞋走了两圈,她原本不是这么犹豫不决的人,可偏偏自家这个儿子固执得很,怎么劝都不听。
窗台上的花倒是开得好看,虽然不多,但好在颜色鲜艳,能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章女士将那几朵花瞧着,心绪起伏了一阵,她如今已经拿捏不住这个儿子了,他的心思她也不知晓,常常要靠猜。
“这花是她送你的吧,我就没见你养过花。”暗沉沉的天气配着低沉的嗓音,硬是生出了一种苍凉之感。
李盛沉默了片刻,答:“是,清妍说她最不擅长的就是送礼,挑来挑去,就选了几样最好养活的送过来,我也不怎么浇水,没想到还开花了。”
这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可我觉得,你们终究是不合适,我们做父母的,哪个不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过得好,我不希望你跟妈一样在婚姻上吃苦头。”
为了家族联姻,她嫁给了李仲和,舍弃了曾经发誓要永生永世在一起的人,她在作出决定的那个晚上,躲在房间里哭了整整一夜。
当然,她也可以不嫁,但当时章家的财务危机是相当严重,如果再拖延下去,一切都没了,所有的繁华都会化为尘土,而她也跟那些乡下来的丫头没什么两样。
还没等她开口,她那过惯了奢华日子的母亲就跪在了她的面前,哭着说:“晚华,不要再犹豫了,你就当帮帮我们好不好?而且仲和那孩子跟我保证过,永远不会欺负你,永远只疼你一个。”
李仲和嘴里的永远可真是远啊。
结婚还不到一个月,他就跟女明星传起了绯闻,玩起了暧昧,三天两头不回家,就连她的生日,他也在喝酒,跟一帮朋友在酒吧里喝得昏天暗地后,到最后,醉得连自己家在哪儿都给忘了。
好在后来李仲和醒悟过来,如果是那些凤凰男,说不定一辈子都醒悟不了,周围的例子举不胜举,而且都是活生生的。
想起自己的婚姻,她的心就不由得紧缩。
“既然母亲都觉得自己的婚姻可悲,那你为什么还要用你的观念来束缚我呢,我跟清妍在一起很快乐,而这种快乐,我在别人的身上体会不到,母亲应该理解,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章晚华愣了愣,她也知道自己的言论前后矛盾,可哪能顾得了那么多。
她不想看着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就这么被一个你道行深浅都不知道的狐狸精给勾走,在她的潜意识里,李盛还能遇到更好的,起码比顾清妍好。
李盛拿起文件,看着不肯罢休的章晚华,不由得笑了,怎么跟孩子一样,硬是要争赢,不然就没完没了。
助理拿着一份文件想要让李盛签字,看到这架势,总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李盛抬了抬手,他自觉地退了出去。
章晚华也知道自己耽误了他不少时间,但她的内心不允许这件事就这么算了,订婚的事她连报纸都登了,结果就这么不了了之。
舒然几乎每天都在给她打电话,显然那个丫头也没死心。
“我也不是那么固执的人,也不想阻挠你,可是那个顾清妍连饭菜也不会做,我让她辞去工作,来我们公司上班,可是那个丫头竟然连考虑都不考虑一下,直接拒绝了我,让我左右不是人。”
章晚华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她活人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经历了一些风风雨雨,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顽固的人,竟然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李盛叹了一声:“她有自己自己的想法,这不是坏事,您的心态需要改进了。”
章晚华头重脚轻地走了,她不单单是为了几句话来这里,可如今全都忘光了。
她不忍心责怪自己的儿子,于是将这些罪过全部都推到了顾清妍身上,一只狐狸妄想攀上高枝,真是可笑,她得想办法让她清醒过来。
下班时间。
整理文件的声音此起彼伏。
“清妍,晚上有人邀请我去参加一个聚会,听说有很多好吃的,你要不要去。”
我十分淡定地看着她:“一句好吃的就想把我,引诱过去,这不可能,我知道你心里在打什么算盘。”
其他几个人不住笑起来。
是啊,我们这办公室里最会打算盘的就属张森秀了。
她每天精打细算,每买一样东西,都要记在自己随身所带的那个小本上,就跟阎王记人名一样,佩服归佩服,但像我这样的糊涂鬼,永远是学不到她皮毛的。
“去嘛,去嘛,”张森秀厚颜无耻地向我撒娇,“我保证你绝对会喜欢的,而且你的偶像韩慕廷也会来。”
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韩慕廷啊。
从我读书的时候,他就是我的偶像了。
少女时期,容易被声色所迷,看见一个长相好的,就感觉见到了天使,天使自然是浑身自带光环,我恨不得将一颗真心也刨出来给天使看。
那时候,韩慕廷才出道没多久,也比当时的我大不了几岁,但人家经纪公司很厉害,硬是将一个杀马特少年包装成了浑身散发着寒气的都市冷男。
我在杂志上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将他视若神明,恨不得早晚两柱香。
舒然依旧对李盛念念不忘。
有人常讲,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以后,便随意抛弃。
刘樱为了杜绝女儿的心思,一连好几天,给她安排了好几个相亲对象,结果都不尽人意。
经纪人心疼舒然,虽然他脾气是坏了的,那终究还是个小姑娘,出了个主意:“不如这样好了,干脆去找一个人假冒你的男友,这样的话,你不但可以安心工作,也可以免去被你父母逼着相亲的烦恼。”
舒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摇头,脸色微变,随即又黯淡了下来:“这事情要真是这么容易办就好了,那我也不至于被他们逼得快要发疯。”
先不说她那些相亲对象的财力如何,也不说长相,就单单说他们那张嘴,那真的是叫一个厉害呀,从这扯到那,从南说到北,就没有一刻是停下来的。
而且一个比一个能说,舒然忍不住想,这些人还不如组成一个相声团队好了,说不定还能吸引不少人气,增加点粉丝什么的。
经纪人这下没辙了:“看来你也是挺可怜的,我起先还以为你可以在家里耀武扬威呢。”
舒然心情很糟糕,眼神中带着一股杀气,肤色也比先前黯淡不少,化妆师一直在那里抱怨:“先前你这皮肤可是好的很,最近是怎么了,没睡好?”
这丫头一没睡好,皮肤就差。
每次叫她注意点,她都不肯听,好像别人在害她似的。
舒然有点心不在焉,一本杂志被她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眉头也紧紧皱着,神经也是紧绷的,她的心里一直很乱,犹如乱麻,越解越不像样。
旁人问她,她也爱答不理,还是经纪人聪慧,立刻点出其中关键:“这煮熟的鸭子都快到嘴边了,却飞了,睡得着才怪,你说是不是,舒然?”
舒然一下被戳中心事,心情更加烦闷不堪,连带着脸色都变了许多,她始终认为没错,有人说,喜欢一个人要勇敢说出来,她做到了,可是人家对她是不冷不热,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故意发信息过去,说过几天自己生日,想要他陪她一起过,谁知对方回了句,闲人勿扰。
她盯着手机看了半天,犹如一道雷正好劈在头上,让她是眼冒金星,手脚发凉,差点一口气卡在呼吸道没喘出来。
原来她在他的眼里就是一闲人,她心里堵塞,面上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当时对面正好坐着相亲对象,是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目光里却闪烁着狡黠的男人,他推了推滑到鼻梁上的眼镜,不动声色地轻抿了口咖啡,看来这位淑女对他是不太满意。
不过不要紧。
反正他也就是来走走过场。
“舒小姐,还是少生气为好,容易老。”他从钱夹里抽出几张纸币,放在桌上,眼底带笑,一副温和无害的模样。
舒然想着男人的话,使劲抓了一把头发,顿时引来化妆师的尖叫。
“我的姑奶奶,你是不是疯了,这可是我辛辛苦苦打理好的,你就算是再生气,也不能把这笔账算在我的头上啊,我冤不冤啊我。”
她拿着吹风机,打算重新来,舒然却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言语间夹杂着一丝火药的味道,大有一种要同归于尽的意味:“你没听说过自然美吗?”
化妆师的眼泪还没出眼眶,就给憋了回去。
这姑娘火气大,她知道,但是没想到会大成这样,到底是谁招惹了她呀。
招惹舒姑娘的罪魁祸首在办公室坐了还不到五分钟,他的母亲章晚华女士就来了。
她穿得很低调,但却戴着一副夸张的墨镜,如同拿着喇叭喊,说自己是低到尘埃里的那种人。
看到她的神情,李盛便将她的来意猜了个十之七八。
章晚华踩着高跟鞋走了两圈,她原本不是这么犹豫不决的人,可偏偏自家这个儿子固执得很,怎么劝都不听。
窗台上的花倒是开得好看,虽然不多,但好在颜色鲜艳,能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章女士将那几朵花瞧着,心绪起伏了一阵,她如今已经拿捏不住这个儿子了,他的心思她也不知晓,常常要靠猜。
“这花是她送你的吧,我就没见你养过花。”暗沉沉的天气配着低沉的嗓音,硬是生出了一种苍凉之感。
李盛沉默了片刻,答:“是,清妍说她最不擅长的就是送礼,挑来挑去,就选了几样最好养活的送过来,我也不怎么浇水,没想到还开花了。”
这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可我觉得,你们终究是不合适,我们做父母的,哪个不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过得好,我不希望你跟妈一样在婚姻上吃苦头。”
为了家族联姻,她嫁给了李仲和,舍弃了曾经发誓要永生永世在一起的人,她在作出决定的那个晚上,躲在房间里哭了整整一夜。
当然,她也可以不嫁,但当时章家的财务危机是相当严重,如果再拖延下去,一切都没了,所有的繁华都会化为尘土,而她也跟那些乡下来的丫头没什么两样。
还没等她开口,她那过惯了奢华日子的母亲就跪在了她的面前,哭着说:“晚华,不要再犹豫了,你就当帮帮我们好不好?而且仲和那孩子跟我保证过,永远不会欺负你,永远只疼你一个。”
李仲和嘴里的永远可真是远啊。
结婚还不到一个月,他就跟女明星传起了绯闻,玩起了暧昧,三天两头不回家,就连她的生日,他也在喝酒,跟一帮朋友在酒吧里喝得昏天暗地后,到最后,醉得连自己家在哪儿都给忘了。
好在后来李仲和醒悟过来,如果是那些凤凰男,说不定一辈子都醒悟不了,周围的例子举不胜举,而且都是活生生的。
想起自己的婚姻,她的心就不由得紧缩。
“既然母亲都觉得自己的婚姻可悲,那你为什么还要用你的观念来束缚我呢,我跟清妍在一起很快乐,而这种快乐,我在别人的身上体会不到,母亲应该理解,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章晚华愣了愣,她也知道自己的言论前后矛盾,可哪能顾得了那么多。
她不想看着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就这么被一个你道行深浅都不知道的狐狸精给勾走,在她的潜意识里,李盛还能遇到更好的,起码比顾清妍好。
李盛拿起文件,看着不肯罢休的章晚华,不由得笑了,怎么跟孩子一样,硬是要争赢,不然就没完没了。
助理拿着一份文件想要让李盛签字,看到这架势,总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李盛抬了抬手,他自觉地退了出去。
章晚华也知道自己耽误了他不少时间,但她的内心不允许这件事就这么算了,订婚的事她连报纸都登了,结果就这么不了了之。
舒然几乎每天都在给她打电话,显然那个丫头也没死心。
“我也不是那么固执的人,也不想阻挠你,可是那个顾清妍连饭菜也不会做,我让她辞去工作,来我们公司上班,可是那个丫头竟然连考虑都不考虑一下,直接拒绝了我,让我左右不是人。”
章晚华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她活人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经历了一些风风雨雨,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顽固的人,竟然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李盛叹了一声:“她有自己自己的想法,这不是坏事,您的心态需要改进了。”
章晚华头重脚轻地走了,她不单单是为了几句话来这里,可如今全都忘光了。
她不忍心责怪自己的儿子,于是将这些罪过全部都推到了顾清妍身上,一只狐狸妄想攀上高枝,真是可笑,她得想办法让她清醒过来。
下班时间。
整理文件的声音此起彼伏。
“清妍,晚上有人邀请我去参加一个聚会,听说有很多好吃的,你要不要去。”
我十分淡定地看着她:“一句好吃的就想把我,引诱过去,这不可能,我知道你心里在打什么算盘。”
其他几个人不住笑起来。
是啊,我们这办公室里最会打算盘的就属张森秀了。
她每天精打细算,每买一样东西,都要记在自己随身所带的那个小本上,就跟阎王记人名一样,佩服归佩服,但像我这样的糊涂鬼,永远是学不到她皮毛的。
“去嘛,去嘛,”张森秀厚颜无耻地向我撒娇,“我保证你绝对会喜欢的,而且你的偶像韩慕廷也会来。”
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韩慕廷啊。
从我读书的时候,他就是我的偶像了。
少女时期,容易被声色所迷,看见一个长相好的,就感觉见到了天使,天使自然是浑身自带光环,我恨不得将一颗真心也刨出来给天使看。
那时候,韩慕廷才出道没多久,也比当时的我大不了几岁,但人家经纪公司很厉害,硬是将一个杀马特少年包装成了浑身散发着寒气的都市冷男。
我在杂志上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将他视若神明,恨不得早晚两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