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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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总会有这种那种的无关重要却显柔弱的病症,来显得矜贵。
叶灵的到来,让我们班教室后门的玻璃窗前,多了一群偷看她的男生,弄得我们班每到下课就热闹得跟过年似的。
叶灵给我递小纸条,写着:天涯啊,他们真讨厌,就像一群小丑一样。
我看到这种纸条,心里就偷偷地想,如果我的生活中,能有几个这样的小丑,该多美好啊!那样子,如果胡巴再欺负我,我就关门放小丑!
不久,一群女尖子生跟欧阳班主任抗议,说那些外来学生围观班上某女生的嘈杂声,让她们的学习很受干扰。
真是胡扯!
没见班上哪位神仙下课十分钟还背书啊,摆脱了四十分钟的煎熬一个一个都兴奋得跟抽风似的。上厕所的上厕所,看小书的看小书,去小卖部的去小卖部,说悄悄话的说悄悄话,欺负我的胡巴依旧欺负我……
欧阳班主任是个好老师,他也只是笑笑,说这个事情他会处理的。其实,当时的他,应该了解这群青春期少年的微妙心理。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欧阳老师并没有找叶灵。不过,给叶灵递情书、送礼物的男生真不少。
那段日子,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帮叶灵抱礼物和声情并茂地朗读情书,幻想这是一群男生送给我的礼物,写给我的情书,我是不是太无耻了?
礼物没有什么亮点,就是幸运星啦,巧克力啦,八音盒啦,或者讨女孩子欢心的小绒毛玩具。倒是情书,内容包罗万象,深刻体现了汉语言的伟大以及中华男儿勇于创造的精神。
中规中矩的情书有,那些美丽的少年情怀,滚烫的话语,读得我脸红心跳,觉得自己好像看了H书一样罪恶。
有些情书就比较搞笑,板板正正地写着姓名、身高、体重、爱好、优点、住址、联系方式,回顾过去,瞻仰未来……大学毕业时回想起来,整一个求职简历。
有的情书干脆抄袭歌词,三张纸的情书满满的全是当时的流行歌曲,什么“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什么“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什么“你究竟有几个好哥哥,为什么每个哥哥只能娶了眼泪”……我一边吃他们送的巧克力,一边想呕吐。
虽然我思想很早熟而且有些小邪恶,但是毕竟只有十三岁啊,这简直就是荼毒祖国花朵儿。
还有一些情书竟然写得像遗嘱一样,什么“我死以后,我的墓碑之上,要刻着你的名字,叶灵,我的妻。我的身体属于你,心属于你,呼吸属于你,思想属于你,灵魂也属于你”。弄得跟五马分尸一样。
无独有偶,大学时,冷面桃花女夏桐也收到一封类似的情书,什么“我的爱啊,我把我的心掏给你,把我的肝捧给你,把我的眼睛剜给你”——夏桐在宿舍里听我朗读,最后恶狠狠地来了一句:老娘不要那些,老娘要你的肾!
从初中到大学,我一直有个业余爱好,就是给朋友们声情并茂地朗读她们收到的情书。
说起叶灵收到的情书中,最恐怖的是居然有血书,不知道是用狗血猫血还是老鼠血写着大大的:叶灵,我爱你!末了,还用圆珠笔注明:叶灵,你若是不接受我,我就会每天用血给你写情书,直到你答应那天。
简直就是精神分裂外加妄想症和自残症患者。他妈大米白面养了他这么大,没养成饭桶,养成了一血桶。
叶灵当时被这封血书给弄得不知所措,她担心,这个男生会一直这么自残下去。害得我当时也跟着惴惴不安,甚是纠结。
十几岁的女生,何曾见过这种阵势?也或者,那个刚刚开始偷读言情小说的年龄,觉得这种激烈的爱情方式,才是爱得炙热爱得真诚爱得永垂不朽的最好诠释方式,那情圣的执著劲儿,放在琼瑶小说的男主角堆儿里,也是拔尖儿的!
说起来,那血书男生还是蛮有毅力的,一连写了六天血书。弄得我和叶灵每次看到血书,就像看到了江湖追杀令一样惶恐。
送情书的六天。
第一天,他缠了一块创可贴。
第二天,他手上缠了两块创可贴。
第三天,他手上缠了三块创可贴。
……
第六天,他十个手指头上全部缠上了创可贴……
我替叶灵哆哆嗦嗦地接情书时,还结结巴巴地问那男生,今天……不不不是应该六六……六个吗?怎怎……怎么成……十个了?
那男生很不自然地笑笑,说,一个手指头挤出的血太少,割了五个手指头才凑够。可能这段时间用血过多。说完,他就像一个为救美女而深受重创的江湖侠客一样捂了捂伤口。
十几岁的年龄,喜欢偷看言情小说的女生,总是善感。所以,我看着江湖侠客男那缠着创可贴的十个手指时觉得他真是杨过再世,太深情、太有爱了,忍不住眼圈都红了。
我不知道是想起了顾朗,还是想起了某本言情小说里的深情款款的男主人公,总之是为血书男生心酸极了。
把血书递给叶灵时,我的眼泪都嘀嗒嘀嗒地下来了。
叶灵听我心酸的叙述,眼睛也红了,几乎是抖着手将血书打开,然后深深看了一会儿,又抖着手将血书合上。
她问我该怎么办?
我想了半天,摇摇头。
两个年少的傻子。
很多年后,在顾朗遭遇刀伤、生命危在旦夕时,面对医院里哭泣的我,有个叫江寒的男子曾经问过我,那个男人眯着眼,面容冷峻而淡漠,眼睛里如同堆着冰雪,好看唇角弯起刀锋一样的弧度,他说,你们女生是不是看到男人为你们受伤、自残、吐血、下跪什么的就特来劲?!他说,艾天涯,你告诉我,是不是这样?是不是只有这样,你才觉得小生活澎湃激扬,有滋有味!
他还说了什么?
哦。他还冷笑着,说,真扯淡,你们这些写字的清一色的脑袋有问题,写书写多了,写到生活和小说分不开家了!
然后,医院的长廊里,他苦笑了一下,决绝而去,只留下一句话:艾天涯,认识了你,我倒了八辈子霉!
如果可以,我真不愿想起他的名字,不愿想起他的眉毛他的眼。可是,命中注定,这个叫做江寒的男子,是我的劫数。
劫数中的劫数。
江寒说得对,女生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些变态,就是受不了男生为自己自残、受伤、吐血、下跪——这种在电视剧和小说里常常发生的事情,一旦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在身边,那种恍如入梦入戏的恍惚,觉得自己成了某电视剧、某小说的女主人公,这种代入感和女生特有的母性纠缠在一起时,就容易不忍,容易心疼,容易掉入里面。
最后,叶灵决定,约血书情圣谈谈。而且,要求我在旁边做补充,以防她着急起来,说不清楚。
那个时候,我正在教叶灵慢慢说话,不要着急,这样可以减少结结巴巴的频率。
叶灵说话慢时,就像是唱歌一样,声音软软的,绵绵的,那么好听。
她偷偷地练习过最多的话语,就是:顾朗,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第七天,就在我和叶灵决定用我们博大的爱,来拯救这个血书情圣陷落的灵魂时,血书情圣和他的血书一起消失不见了。
第八天,下午放学时,我和叶灵刚走到校门口,只见两辆单车如同漂亮的蝴蝶一样,从我们身边飘然而过,是血书情圣哥哥和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他们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甜蜜,喜悦得就跟化蝶得以双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般。
我和叶灵差点变成校门口的雕塑。
后来,听校园里隐隐约约的传言,才知道血书情圣李容的伟大事迹。
这个高二(三)班的男生给叶灵写血书,写到第五天时,有些绝望了,索性多写了四封,然后将五封血书群发给他觉得都不错的女生。当天下午,有两个女生,一个叫陈娇,一个叫隋菲菲,都给了李容甜蜜的回应。
李容那颗少年的心脏,当下就犹豫极了。
这两个女生,在他心里好像是半斤八两,难以比较胜负。如果是陈娇和叶灵,或者隋菲菲跟叶灵的话,他当然奋不顾身地冲向叶灵……毕竟鲜血不能白流,在叶灵身上流血最多嘛。
最后,李容好像当天晚上请了一帮兄弟去网吧狂玩CS。那个时候,CS刚刚流行起来, 当时叫做“半条命”。
一帮男生,分成两个队打比赛。一个队伍代号“陈娇一统天下”,一个队伍代号“隋菲菲千秋万代”。
为了公平起见,李容没有代表“陈娇”出战,也没有代表“隋菲菲”出战,而是自己躲在一边玩红警,等待命运的降临。
于是,“陈娇”和“隋菲菲”混战起来。
“隋菲菲”心狠手辣划了“陈娇”一刀,“陈娇”一跺脚,说时迟那时快,就给“隋菲菲”一枪;“隋菲菲”心生怨愤,毫不手软扔“陈娇”一手雷,“陈娇”恼了,就给“隋菲菲”一枪爆了头。
最后,一夜鏖战,陈娇胜利了,一场男生们的CS,让血书情圣李容终于名花有主了。
据说,顾朗也参与了那场战役,代表陈娇出战,杀敌无数,神勇天成。我一度怀疑,顾朗是不是暗恋隋菲菲啊,要不干吗那么神勇?
后来,这群通宵HAPPY的少年清晨溜回学校时,被副校长江别鹤给逮住了。除了顾朗,其余男生,全部被罚在操场上做蛙跳。
当时,包括江别鹤在内的学校老师,对顾朗真是有爱极了。
谁都喜欢成绩好的学生,何况这个学生又模样好看,而且据说家世不错。当时的顾朗,在学校,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成绩足够好,而样子也不错的话,就会得到老师的喜欢,比如顾朗。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忽视了最大的原因,那就是顾朗有很好的家世,这才是根本中的根本、关键中的关键。所以,即使那天清晨,顾朗没有接受副校长江别鹤的好意,副校长也没有对他动怒。
顾朗冲副校长笑笑,说,谢谢江校长关照。不过校长,最近学习好累,功课也紧张,就让我也去锻炼一下吧!
江别鹤一愣,看看顾朗,笑笑,挥挥手。于是,顾朗就和那群男生一起在操场上狂练蛙跳,一直到累倒在操场上。
一群男生,四仰八叉躺着。
一个一个有气无力地伸腿踹李容,说,妈的!都是为了帮你小子选妃子!每人一瓶可乐,否则,篮球场上帽死你!然后,他们转向顾朗,说,你真够哥儿们够义气,没扔下兄弟们。
顾朗就躺在操场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是摆了摆手,笑笑,并不说话。
少年时代,男生的友情,大多发生在一同受苦一同受罚之时,当然,还有一同玩游戏一同打架。
他们的友情,就是在这些生活的节目之中巩固起来的。
血书情圣李容原来没有我和叶灵两个傻瓜想象的那么悲情。
第一次,我开始有了疑问,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这么不认真,可以转头就给忘记,甚至可以轻易代替。
情书收多了,叶灵的小心脏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她一字一字地用最慢的语速跟我说,艾天涯,要不,我也给顾朗写情书吧?
啊?我的嘴巴张得老大,看着叶灵。
叶灵没有在意我的反应,只是自顾自地惶惑着,不过,你说,他他……他会不会因此瞧不起我,觉得我一点儿都不矜持呢?
哦。我的嘴巴闭上,没有参与她的谈话。
但是,我在不久之后,参与了她的行动,成了情书特使。
女孩子总会有这种那种的无关重要却显柔弱的病症,来显得矜贵。
叶灵的到来,让我们班教室后门的玻璃窗前,多了一群偷看她的男生,弄得我们班每到下课就热闹得跟过年似的。
叶灵给我递小纸条,写着:天涯啊,他们真讨厌,就像一群小丑一样。
我看到这种纸条,心里就偷偷地想,如果我的生活中,能有几个这样的小丑,该多美好啊!那样子,如果胡巴再欺负我,我就关门放小丑!
不久,一群女尖子生跟欧阳班主任抗议,说那些外来学生围观班上某女生的嘈杂声,让她们的学习很受干扰。
真是胡扯!
没见班上哪位神仙下课十分钟还背书啊,摆脱了四十分钟的煎熬一个一个都兴奋得跟抽风似的。上厕所的上厕所,看小书的看小书,去小卖部的去小卖部,说悄悄话的说悄悄话,欺负我的胡巴依旧欺负我……
欧阳班主任是个好老师,他也只是笑笑,说这个事情他会处理的。其实,当时的他,应该了解这群青春期少年的微妙心理。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欧阳老师并没有找叶灵。不过,给叶灵递情书、送礼物的男生真不少。
那段日子,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帮叶灵抱礼物和声情并茂地朗读情书,幻想这是一群男生送给我的礼物,写给我的情书,我是不是太无耻了?
礼物没有什么亮点,就是幸运星啦,巧克力啦,八音盒啦,或者讨女孩子欢心的小绒毛玩具。倒是情书,内容包罗万象,深刻体现了汉语言的伟大以及中华男儿勇于创造的精神。
中规中矩的情书有,那些美丽的少年情怀,滚烫的话语,读得我脸红心跳,觉得自己好像看了H书一样罪恶。
有些情书就比较搞笑,板板正正地写着姓名、身高、体重、爱好、优点、住址、联系方式,回顾过去,瞻仰未来……大学毕业时回想起来,整一个求职简历。
有的情书干脆抄袭歌词,三张纸的情书满满的全是当时的流行歌曲,什么“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什么“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什么“你究竟有几个好哥哥,为什么每个哥哥只能娶了眼泪”……我一边吃他们送的巧克力,一边想呕吐。
虽然我思想很早熟而且有些小邪恶,但是毕竟只有十三岁啊,这简直就是荼毒祖国花朵儿。
还有一些情书竟然写得像遗嘱一样,什么“我死以后,我的墓碑之上,要刻着你的名字,叶灵,我的妻。我的身体属于你,心属于你,呼吸属于你,思想属于你,灵魂也属于你”。弄得跟五马分尸一样。
无独有偶,大学时,冷面桃花女夏桐也收到一封类似的情书,什么“我的爱啊,我把我的心掏给你,把我的肝捧给你,把我的眼睛剜给你”——夏桐在宿舍里听我朗读,最后恶狠狠地来了一句:老娘不要那些,老娘要你的肾!
从初中到大学,我一直有个业余爱好,就是给朋友们声情并茂地朗读她们收到的情书。
说起叶灵收到的情书中,最恐怖的是居然有血书,不知道是用狗血猫血还是老鼠血写着大大的:叶灵,我爱你!末了,还用圆珠笔注明:叶灵,你若是不接受我,我就会每天用血给你写情书,直到你答应那天。
简直就是精神分裂外加妄想症和自残症患者。他妈大米白面养了他这么大,没养成饭桶,养成了一血桶。
叶灵当时被这封血书给弄得不知所措,她担心,这个男生会一直这么自残下去。害得我当时也跟着惴惴不安,甚是纠结。
十几岁的女生,何曾见过这种阵势?也或者,那个刚刚开始偷读言情小说的年龄,觉得这种激烈的爱情方式,才是爱得炙热爱得真诚爱得永垂不朽的最好诠释方式,那情圣的执著劲儿,放在琼瑶小说的男主角堆儿里,也是拔尖儿的!
说起来,那血书男生还是蛮有毅力的,一连写了六天血书。弄得我和叶灵每次看到血书,就像看到了江湖追杀令一样惶恐。
送情书的六天。
第一天,他缠了一块创可贴。
第二天,他手上缠了两块创可贴。
第三天,他手上缠了三块创可贴。
……
第六天,他十个手指头上全部缠上了创可贴……
我替叶灵哆哆嗦嗦地接情书时,还结结巴巴地问那男生,今天……不不不是应该六六……六个吗?怎怎……怎么成……十个了?
那男生很不自然地笑笑,说,一个手指头挤出的血太少,割了五个手指头才凑够。可能这段时间用血过多。说完,他就像一个为救美女而深受重创的江湖侠客一样捂了捂伤口。
十几岁的年龄,喜欢偷看言情小说的女生,总是善感。所以,我看着江湖侠客男那缠着创可贴的十个手指时觉得他真是杨过再世,太深情、太有爱了,忍不住眼圈都红了。
我不知道是想起了顾朗,还是想起了某本言情小说里的深情款款的男主人公,总之是为血书男生心酸极了。
把血书递给叶灵时,我的眼泪都嘀嗒嘀嗒地下来了。
叶灵听我心酸的叙述,眼睛也红了,几乎是抖着手将血书打开,然后深深看了一会儿,又抖着手将血书合上。
她问我该怎么办?
我想了半天,摇摇头。
两个年少的傻子。
很多年后,在顾朗遭遇刀伤、生命危在旦夕时,面对医院里哭泣的我,有个叫江寒的男子曾经问过我,那个男人眯着眼,面容冷峻而淡漠,眼睛里如同堆着冰雪,好看唇角弯起刀锋一样的弧度,他说,你们女生是不是看到男人为你们受伤、自残、吐血、下跪什么的就特来劲?!他说,艾天涯,你告诉我,是不是这样?是不是只有这样,你才觉得小生活澎湃激扬,有滋有味!
他还说了什么?
哦。他还冷笑着,说,真扯淡,你们这些写字的清一色的脑袋有问题,写书写多了,写到生活和小说分不开家了!
然后,医院的长廊里,他苦笑了一下,决绝而去,只留下一句话:艾天涯,认识了你,我倒了八辈子霉!
如果可以,我真不愿想起他的名字,不愿想起他的眉毛他的眼。可是,命中注定,这个叫做江寒的男子,是我的劫数。
劫数中的劫数。
江寒说得对,女生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些变态,就是受不了男生为自己自残、受伤、吐血、下跪——这种在电视剧和小说里常常发生的事情,一旦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在身边,那种恍如入梦入戏的恍惚,觉得自己成了某电视剧、某小说的女主人公,这种代入感和女生特有的母性纠缠在一起时,就容易不忍,容易心疼,容易掉入里面。
最后,叶灵决定,约血书情圣谈谈。而且,要求我在旁边做补充,以防她着急起来,说不清楚。
那个时候,我正在教叶灵慢慢说话,不要着急,这样可以减少结结巴巴的频率。
叶灵说话慢时,就像是唱歌一样,声音软软的,绵绵的,那么好听。
她偷偷地练习过最多的话语,就是:顾朗,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第七天,就在我和叶灵决定用我们博大的爱,来拯救这个血书情圣陷落的灵魂时,血书情圣和他的血书一起消失不见了。
第八天,下午放学时,我和叶灵刚走到校门口,只见两辆单车如同漂亮的蝴蝶一样,从我们身边飘然而过,是血书情圣哥哥和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他们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甜蜜,喜悦得就跟化蝶得以双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般。
我和叶灵差点变成校门口的雕塑。
后来,听校园里隐隐约约的传言,才知道血书情圣李容的伟大事迹。
这个高二(三)班的男生给叶灵写血书,写到第五天时,有些绝望了,索性多写了四封,然后将五封血书群发给他觉得都不错的女生。当天下午,有两个女生,一个叫陈娇,一个叫隋菲菲,都给了李容甜蜜的回应。
李容那颗少年的心脏,当下就犹豫极了。
这两个女生,在他心里好像是半斤八两,难以比较胜负。如果是陈娇和叶灵,或者隋菲菲跟叶灵的话,他当然奋不顾身地冲向叶灵……毕竟鲜血不能白流,在叶灵身上流血最多嘛。
最后,李容好像当天晚上请了一帮兄弟去网吧狂玩CS。那个时候,CS刚刚流行起来, 当时叫做“半条命”。
一帮男生,分成两个队打比赛。一个队伍代号“陈娇一统天下”,一个队伍代号“隋菲菲千秋万代”。
为了公平起见,李容没有代表“陈娇”出战,也没有代表“隋菲菲”出战,而是自己躲在一边玩红警,等待命运的降临。
于是,“陈娇”和“隋菲菲”混战起来。
“隋菲菲”心狠手辣划了“陈娇”一刀,“陈娇”一跺脚,说时迟那时快,就给“隋菲菲”一枪;“隋菲菲”心生怨愤,毫不手软扔“陈娇”一手雷,“陈娇”恼了,就给“隋菲菲”一枪爆了头。
最后,一夜鏖战,陈娇胜利了,一场男生们的CS,让血书情圣李容终于名花有主了。
据说,顾朗也参与了那场战役,代表陈娇出战,杀敌无数,神勇天成。我一度怀疑,顾朗是不是暗恋隋菲菲啊,要不干吗那么神勇?
后来,这群通宵HAPPY的少年清晨溜回学校时,被副校长江别鹤给逮住了。除了顾朗,其余男生,全部被罚在操场上做蛙跳。
当时,包括江别鹤在内的学校老师,对顾朗真是有爱极了。
谁都喜欢成绩好的学生,何况这个学生又模样好看,而且据说家世不错。当时的顾朗,在学校,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成绩足够好,而样子也不错的话,就会得到老师的喜欢,比如顾朗。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忽视了最大的原因,那就是顾朗有很好的家世,这才是根本中的根本、关键中的关键。所以,即使那天清晨,顾朗没有接受副校长江别鹤的好意,副校长也没有对他动怒。
顾朗冲副校长笑笑,说,谢谢江校长关照。不过校长,最近学习好累,功课也紧张,就让我也去锻炼一下吧!
江别鹤一愣,看看顾朗,笑笑,挥挥手。于是,顾朗就和那群男生一起在操场上狂练蛙跳,一直到累倒在操场上。
一群男生,四仰八叉躺着。
一个一个有气无力地伸腿踹李容,说,妈的!都是为了帮你小子选妃子!每人一瓶可乐,否则,篮球场上帽死你!然后,他们转向顾朗,说,你真够哥儿们够义气,没扔下兄弟们。
顾朗就躺在操场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是摆了摆手,笑笑,并不说话。
少年时代,男生的友情,大多发生在一同受苦一同受罚之时,当然,还有一同玩游戏一同打架。
他们的友情,就是在这些生活的节目之中巩固起来的。
血书情圣李容原来没有我和叶灵两个傻瓜想象的那么悲情。
第一次,我开始有了疑问,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这么不认真,可以转头就给忘记,甚至可以轻易代替。
情书收多了,叶灵的小心脏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她一字一字地用最慢的语速跟我说,艾天涯,要不,我也给顾朗写情书吧?
啊?我的嘴巴张得老大,看着叶灵。
叶灵没有在意我的反应,只是自顾自地惶惑着,不过,你说,他他……他会不会因此瞧不起我,觉得我一点儿都不矜持呢?
哦。我的嘴巴闭上,没有参与她的谈话。
但是,我在不久之后,参与了她的行动,成了情书特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