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男人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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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教过我做菜,像玩的一样,她在厨房里忙活,而我就在旁边看,偶尔帮一下小忙,学在其次,主要是很开心。
在这样萧闵行不在的夜晚,睡觉尚早,做事也不想,两个人能坐着开开玩笑,聊聊天还真是很好的。
金可起身回自己房间休息时,已经是夜里十点。
她又帮我检查了一遍夜里要用的东西,然后去看窗户,开了一条缝透气,却又把窗帘拉严实,这是我一直的习惯,不喜欢把房间弄的密不透风的。
“安姐,早些睡吧,萧总都说了他不回来,你也不要等他了。”金可说。
“我没有等他啊,我们不是每天都这个时候睡觉吗?”我看着她问。
她就笑着说:“那是呀,可你以前就没有像现在这么不安,看得出来你虽然跟萧总离婚了,但是心里还是有他的吧?”
我怔了一下神才想起问她:“这么明显吗?”
金可笑而不答,开门出去了。
我自己又坐了一会儿,实在扛不住困,也就睡着了。
到第二天早上醒来,刚一出屋门,意外地看到萧闵行已经坐在客厅里,他手里拿着手机,正在刷着什么。
晨起的阳光从窗外进来,丝丝缕缕打在他半边的脸上,明亮里又夹带着一点金色,异常好看。
他坐在沙发的一端,腿自然地叠着,身子向后靠,手机则搁在腿上,离眼睛很远,但是他看上去一点了不吃力。
萧闵行的视力一直很好,我记得他小时候学习成绩也很好,但是他却很少看书。
有时候我也会很羡慕,然后问他,为什么他不看书也能考出好成绩。
他就指指自己的脑子说:“上课的时候听好就行了,没必要下课还不放过自己。”
那时他是洒脱了,虽然生活里有诸多不开心,但大概是因为还是孩子的缘故,倒没有现在的患得患失和紧张感。
当然像他这种学习方法,也只适应一种人,那就是他这样的。
我就不行,我试过了,上课听的再多,一转脸就会忘记,所以离开养母家以后,也没有真的往学习那方面努力,一方面因为条件不允许,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可能不是那块料。
我被自己带到过去的时候,萧闵行也抬起了眼。
他往我这边看,头微微抬起,眼神亮亮的,就显的眼珠特别黑,竟然瞬间像回到了过去,而我面前坐着的就是那个十几岁的青葱少年。
“过来坐。”他说了一句,目光还看着我,表情也轻松自在。
我慢慢挪过去,在离他半米的距离处坐下来,然后又偷眼看他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把头侧向我这边,脸也转过来,整个面孔就都成了背光,反而又带着一股阴柔的美感,看的我一阵怔神。
“昨晚,看你睡着了,就没叫醒。”
“哦,那是不是回来的特别晚,我好像十点睡的时候你还没回……。”
过去这种问题我是不太敢问的,萧闵行自己也说了,我什么时候回家,回不回家都跟我没有关系,甚至每次看到我等他回来还会发火。
所以现在脑抽问起这个时,我的声音都提不起来,说到最后几乎听不到音,头也低了下去。
却没想到他却回道:“三点多。”
我抬头看他,有些惊愕,更有些心疼。
他凌晨三点多回来,现在就又起床了,他的生活里有太多事情要去做,要去忙,而我跟一个废人差不多,不是我们两个过不下去,就算是没有那些婚姻带来的恨意,就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应该也是很难找到共同话题的吧。
我的颓然神色,萧闵行也看了去,他放下手机,往厨房门口看一眼说:“男人的天职就是养家护女人,你不用不舒服。”
在我还没回他话的时候,他已经起身,还顺带把我也拉起来说:“吃早饭吧。”
他的手是握着我的手腕的,因为睡衣袖子很长,所以并没法有皮肤相接,但就是这个动作已经让我心里颤颤的。
走到他身后,目光看着他由原来的健壮成了欣长的侧影,百感交集。
金可手里端着早点出来,见到我与萧闵行已经移到餐桌边,目光就扫了一眼他握着我的手,然后笑着说:“吃饭吧,今天有粥,还有小菜。”
萧闵行跟我坐在一边,他松开我的手去拿碗,金可却快他一步,把一碗盛好的粥放在我面前,轻声说:“安姐,你尝尝这个还可口吗?”
我看到萧闵行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盛了碗放在自己面前,在金可为他拿桌子上的小笼包时,他却先开了口,而且语气很有点冷。
“你不用管我,照顾好她就行了。”
一顿饭本来是一个好好的开始,却因为萧闵行的这句话冷了几分,而且接下来他用餐的速度也很快,秋风扫落叶般,几下子就把自己面前的食物吃光,然后起身就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我看一眼坐在对面的金可,小声说:“别管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以前对我的时候比现在还凶?”
金可抬头看我,脸上倒看不出什么,还笑着说:“没事安姐,萧总平时那么忙,有个脾气不好的时候也正常,况且这也没什么呀。”
我们两个小声说话时,也看到萧闵行出来,他已经拿好自己上班去的东西,只往我这边看了一眼,没说一句话就出了门。
因为心里一直惦记他公司到底出了什么事,所以他走以后,我也快速吃了早饭,换衣服出门。
金可跟过来问:“安姐,你要出去吗?我陪你一起。”
“不用了,你在家里就好了,我中午就会回来,哦对了,我中午想吃混沌,你去买点吧。”
她就跟着问了一句:“您吃什么馅的?我买了材料回来自己做。”
我站着想了一下才说:“竹笋的吧。”
其实这不是我的最爱,而是萧闵行的,他好像很喜欢饺子混沌这样的食物,而且对竹笋有独钟。
她还教过我做菜,像玩的一样,她在厨房里忙活,而我就在旁边看,偶尔帮一下小忙,学在其次,主要是很开心。
在这样萧闵行不在的夜晚,睡觉尚早,做事也不想,两个人能坐着开开玩笑,聊聊天还真是很好的。
金可起身回自己房间休息时,已经是夜里十点。
她又帮我检查了一遍夜里要用的东西,然后去看窗户,开了一条缝透气,却又把窗帘拉严实,这是我一直的习惯,不喜欢把房间弄的密不透风的。
“安姐,早些睡吧,萧总都说了他不回来,你也不要等他了。”金可说。
“我没有等他啊,我们不是每天都这个时候睡觉吗?”我看着她问。
她就笑着说:“那是呀,可你以前就没有像现在这么不安,看得出来你虽然跟萧总离婚了,但是心里还是有他的吧?”
我怔了一下神才想起问她:“这么明显吗?”
金可笑而不答,开门出去了。
我自己又坐了一会儿,实在扛不住困,也就睡着了。
到第二天早上醒来,刚一出屋门,意外地看到萧闵行已经坐在客厅里,他手里拿着手机,正在刷着什么。
晨起的阳光从窗外进来,丝丝缕缕打在他半边的脸上,明亮里又夹带着一点金色,异常好看。
他坐在沙发的一端,腿自然地叠着,身子向后靠,手机则搁在腿上,离眼睛很远,但是他看上去一点了不吃力。
萧闵行的视力一直很好,我记得他小时候学习成绩也很好,但是他却很少看书。
有时候我也会很羡慕,然后问他,为什么他不看书也能考出好成绩。
他就指指自己的脑子说:“上课的时候听好就行了,没必要下课还不放过自己。”
那时他是洒脱了,虽然生活里有诸多不开心,但大概是因为还是孩子的缘故,倒没有现在的患得患失和紧张感。
当然像他这种学习方法,也只适应一种人,那就是他这样的。
我就不行,我试过了,上课听的再多,一转脸就会忘记,所以离开养母家以后,也没有真的往学习那方面努力,一方面因为条件不允许,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可能不是那块料。
我被自己带到过去的时候,萧闵行也抬起了眼。
他往我这边看,头微微抬起,眼神亮亮的,就显的眼珠特别黑,竟然瞬间像回到了过去,而我面前坐着的就是那个十几岁的青葱少年。
“过来坐。”他说了一句,目光还看着我,表情也轻松自在。
我慢慢挪过去,在离他半米的距离处坐下来,然后又偷眼看他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把头侧向我这边,脸也转过来,整个面孔就都成了背光,反而又带着一股阴柔的美感,看的我一阵怔神。
“昨晚,看你睡着了,就没叫醒。”
“哦,那是不是回来的特别晚,我好像十点睡的时候你还没回……。”
过去这种问题我是不太敢问的,萧闵行自己也说了,我什么时候回家,回不回家都跟我没有关系,甚至每次看到我等他回来还会发火。
所以现在脑抽问起这个时,我的声音都提不起来,说到最后几乎听不到音,头也低了下去。
却没想到他却回道:“三点多。”
我抬头看他,有些惊愕,更有些心疼。
他凌晨三点多回来,现在就又起床了,他的生活里有太多事情要去做,要去忙,而我跟一个废人差不多,不是我们两个过不下去,就算是没有那些婚姻带来的恨意,就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应该也是很难找到共同话题的吧。
我的颓然神色,萧闵行也看了去,他放下手机,往厨房门口看一眼说:“男人的天职就是养家护女人,你不用不舒服。”
在我还没回他话的时候,他已经起身,还顺带把我也拉起来说:“吃早饭吧。”
他的手是握着我的手腕的,因为睡衣袖子很长,所以并没法有皮肤相接,但就是这个动作已经让我心里颤颤的。
走到他身后,目光看着他由原来的健壮成了欣长的侧影,百感交集。
金可手里端着早点出来,见到我与萧闵行已经移到餐桌边,目光就扫了一眼他握着我的手,然后笑着说:“吃饭吧,今天有粥,还有小菜。”
萧闵行跟我坐在一边,他松开我的手去拿碗,金可却快他一步,把一碗盛好的粥放在我面前,轻声说:“安姐,你尝尝这个还可口吗?”
我看到萧闵行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盛了碗放在自己面前,在金可为他拿桌子上的小笼包时,他却先开了口,而且语气很有点冷。
“你不用管我,照顾好她就行了。”
一顿饭本来是一个好好的开始,却因为萧闵行的这句话冷了几分,而且接下来他用餐的速度也很快,秋风扫落叶般,几下子就把自己面前的食物吃光,然后起身就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我看一眼坐在对面的金可,小声说:“别管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以前对我的时候比现在还凶?”
金可抬头看我,脸上倒看不出什么,还笑着说:“没事安姐,萧总平时那么忙,有个脾气不好的时候也正常,况且这也没什么呀。”
我们两个小声说话时,也看到萧闵行出来,他已经拿好自己上班去的东西,只往我这边看了一眼,没说一句话就出了门。
因为心里一直惦记他公司到底出了什么事,所以他走以后,我也快速吃了早饭,换衣服出门。
金可跟过来问:“安姐,你要出去吗?我陪你一起。”
“不用了,你在家里就好了,我中午就会回来,哦对了,我中午想吃混沌,你去买点吧。”
她就跟着问了一句:“您吃什么馅的?我买了材料回来自己做。”
我站着想了一下才说:“竹笋的吧。”
其实这不是我的最爱,而是萧闵行的,他好像很喜欢饺子混沌这样的食物,而且对竹笋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