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玉容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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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珠死了!”邻居王婆附在刑如意耳际神神秘秘的说。
“死了好多天才发现的呢!”王婆见刑如意没反映,赶紧补充道:“被人抬回来的时候,那脸都烂了,我亲眼看见的。说起来,这冬珠娘也是个可怜人。年轻的时候,被自己的男人始乱终弃给抛弃了。那会儿,她都已经怀了冬珠,大雪天的,愣是跪在雪地里求着自己的男人,连我们这些街坊邻居,看了都有些不忍。后来,那男人也不知道是心软了,还是顾着自己的面子,就跟冬珠娘回房去了。后半夜的,咱们也没听见什么动静,只晓得第二天一早,冬珠就出生了,娘俩个孤零零的躺在那小破房子里,冬珠爹不见了踪影。
我们都猜测着,只怕是那负心汉,眼瞧着四周邻居都散了,硬着心肠,又抛下冬珠娘走了。这冬珠娘呢,一激动,一受刺激,孩子就早生了。也亏得,邻居们发现的早,请了咱们季胜堂的刘掌柜,哦,当时刘掌柜还年轻着呢,但医术已经蛮好了,而且也没要啥银子,就把这娘俩给救活了。
好不容易,这孤儿寡母的艰难撑着,日子再难熬,也慢慢熬过来了。冬珠这姑娘,人长得好看不说,手脚还勤快,心呢也善良,到了十几岁头上,也给说了门还算不错的亲事。结果老天有意难为啊,这亲事还没办呢,男人就去参军了,一去三年没有音讯。冬珠日思夜想,人都瘦了整整一圈。那一年,也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瞒着她娘偷偷出去找她那未婚夫。结果遇到了事儿,听说是给山匪劫了,你想想看,那么一个漂亮的大姑娘,遇见一群土匪,还能有什么好事儿?这姑娘的性子也烈,估摸着是想要保住自个儿的清白,一下子就寻了短见。
这过程,都是咱们猜的,不过八九不离十,那些年,类似的事情挺多的,只不过城里人见的少,知道的也少。反正,最后冬珠娘带着人去寻,寻了好多天才寻见冬珠的尸身,愣是给抬了回来。你可不知道,那身上的臭味儿,足足散了好几天。不过,咱们也都不计较,都是看着冬珠这孩子长大的,遇见这样的事儿,咱们也都跟着心里难过不是?”
王婆说着,暗中指了指冬珠娘,悄声的问:“姑娘你是做什么的?我见你跟着冬珠娘,该不会是她去找你来给她女儿看病了吧?”
“我不是大夫,是卖胭脂水粉的,这婆婆今日在我店里买了胭脂,付了钱,却没有拿东西。我见她神思有些恍惚,所以就悄悄跟着,一边是给她送东西,另外也是不放心,想看看这婆婆家里可有什么需要帮的地方。”
“我一瞧就知道你也是个善心的姑娘。不过胭脂水粉就不用了。”王婆摆摆手:“这冬珠娘啊,就冬珠一个女儿。冬珠死后,她这脑筋也就有些不大正常了,总跟我们说,她的女儿还活着,还活着。可你想想看,脸都烂成那样了,浑身的臭味都能熏死人,怎么还能还活着。”
王婆说道这里,又压低了声音,悄悄的对刑如意说:“姑娘,听婆婆一句,那胭脂你也别送了,等哪天冬珠娘想起来了,自己就会去跟你讨的。我倒不是让你贪小便宜,而是那家你不能去啊。”
“为什么?”刑如意反问。
之前在如意胭脂铺时,她听冬珠娘讲完故事之后,也曾提出要跟她一同回去,尽力帮她的女儿诊治。可冬珠娘说什么也不愿意。刚刚听邻居王婆的那一番话,她心中,大概已经有了结论。倘若当年的冬珠真的已经去世,那么眼下,留在冬珠家的,就只能跟冬珠娘一样,是一个活死人。
不!不可能是活死人!
但凡活死人,都需要具备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还保留一口生气。刚刚王婆已经说了,说冬珠被人发现,抬回家中的时候,脸都烂了。眼下,虽然还不能判断,冬珠的脸,是被打烂的,磕碰的亦或者就是腐烂的,就那浑身散发出来的浓烈尸臭就足以说明,冬珠她不是一个活人。
果然,王婆的话,也印证了刑如意刚刚的猜测。
王婆说的是:“冬珠我是瞧着人抬进去的,可自从抬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给抬出来过。早些年的时候,咱们也都侧面的向冬珠娘打听,可她这个人,自从男人走了之后,性子原本就孤僻,后来就变得越来越古怪,连那眼神儿都变得可怖起来。我们都是寻常人家,也都同情她的遭遇,心想着,就算她在家里摆放着一个死人,也兴不起什么风浪来。可这人鬼毕竟殊途,你看看咱们左右的房子,都挂了红布辟邪的。这是因为,冬珠她们家,闹鬼!”
“多谢王婆婆,您刚刚说的这些,如意心里都记下了。只是这胭脂,我还是要去送的。另外,这鬼神之说,向来都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王婆婆你若是心里忌惮,不妨去请一尊菩萨,摆放在家中,好歹也算有个安慰。”
“哎呀呀,你这姑娘,咋这么不听人劝呢?我王婆可是为你好,不是胡乱的嚼舌根子。”王婆摆摆手:“你到我房子里瞧瞧,我请了可不止一尊菩萨,但又有什么用呢?我天天夜里都能听见冬珠在家里走动的声音。我也是半截身子早就入土的人了,对于这鬼啊怪啊的,也谈不上特别的害怕,人总归都有一死不是?顶多,再晚两年,我老婆子就变得跟她一样,说不上谁怕谁。我是看你一个小姑娘,年纪轻轻的,不想你去招惹那些晦气。你可倒好,还净拿些话来埋汰我。”
“这老话说的好,为人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婆婆你之所以能够听见冬珠在隔壁走动的声音,不是因为冬珠的鬼魂在作祟,而是你心里有鬼。”刑如意说着,忽然抓住王婆的左手,将它抬了起来。在王婆的手腕上,赫然带着一只黄金手镯。镯子的成色一般,但擦拭的很亮。
“婆婆手上这镯子,原本是冬珠姑娘的吧?”
“你,你胡说什么?这镯子是我的,是我成亲那会儿,我家老头子送我的。”
“婆婆说谎!”刑如意死攥住她的手不松:“这镯子原本是一对儿,而且是近十年间才兴起的式样,不管是镯子的粗细,还是雕琢的花纹,都是适合年轻姑娘带的。所以,婆婆你刚刚说的,这是你成亲时的物件儿,本身就是在说谎。”
“这是我后来见人家姑娘带着好看,就将原本的镯子毁了,请匠人另做的,有问题吗?”王婆死死的护住自己手腕上的镯子。
“没有问题,但有问题的是这镯子上的图案。”刑如意将王婆的手攥起来:“婆婆你每日精心擦拭,想来对这镯子上的花纹也是十分的清楚。作为冬珠的邻居,婆婆你可知道,冬珠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我来告诉你,那是因为冬珠她出生在冬季,又逢银月当空,且那一抹月光正好穿过破烂的窗棂照在刚刚出生的女婴脸上,使得她浑身散发着犹如珍珠一般迷人的光芒。加之,她本身就是自己娘亲唯一的希望,在娘亲的心中,自然也如珍珠一般的宝贵。”
“这与我的镯子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因为这镯子原本就是一对儿,是冬珠娘在冬珠出生前,精心为她准备的礼物,也算是给她日后的嫁妆。
这镯子上所绘制的,也并非我们寻常所见的龙凤呈祥,或者是别的简单图案,而是东珠出生时的场景,这并非我们中原人的习惯,而是冬珠娘的家乡特有的一种习俗。”
刑如意说着,将那只镯子,从王婆的手上取了下来,然后举高给王婆看:“这镯子,采用的是阴阳雕刻的法子,也就是说,其图案是一阴一阳,一凹一凸相互回应的,且正面的图案与背面的图案,左手的图案与右手的图案也是相互回应链接的。”
刑如意见王婆呆愣住了,随即一笑,又说道:“王婆你是不是很好奇?好奇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镯子是一对儿的?而且,你更好奇,为何当年在你盗取镯子的时候,没有见到另外一只?”
王婆干瘪的嘴,抿住了。
“现在,就让我来为你揭晓答案!”刑如意将那只镯子握在自己手中:“所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我之所以知道这镯子原本是一对儿,那是因为另外一只就在我的家里。但我与你不一样,你的镯子,是从冬珠家里偷的,我的却是朋友相赠。王婆你,可还记得你刚刚说过的。是季胜堂的刘掌柜,救了冬珠母女,且分文未取。”
王婆点点头。
“其实,当年刘掌柜并非分文未取,他取走了这对手镯中的另外一只。在当时的情形之下,冬珠娘身上,除了这对手镯,再无别的贵重东西。救命之恩,大于天,依照冬珠娘的性子,肯定不愿意白白的承了这份恩情,所以她将这对镯子中的一只,赠与刘掌柜,当做药资。
后来,刘掌柜成亲,就将这镯子转赠给了自己的夫人。我呢,与刘夫人,也算是知交,且也曾帮过他们刘家的一个大忙,所以这镯子,又辗转的被刘夫人赠给了我。恰好,刘夫人也赠给我讲过这镯子的来历,其中的描述,竟与冬珠娘给我讲的一模一样。”
“仅凭这些,你也不能说,我这镯子就是从冬珠身上拿的!”
“当然不止这些,我还有别的发现,王婆你,要不要也听一听?”
“冬珠死了!”邻居王婆附在刑如意耳际神神秘秘的说。
“死了好多天才发现的呢!”王婆见刑如意没反映,赶紧补充道:“被人抬回来的时候,那脸都烂了,我亲眼看见的。说起来,这冬珠娘也是个可怜人。年轻的时候,被自己的男人始乱终弃给抛弃了。那会儿,她都已经怀了冬珠,大雪天的,愣是跪在雪地里求着自己的男人,连我们这些街坊邻居,看了都有些不忍。后来,那男人也不知道是心软了,还是顾着自己的面子,就跟冬珠娘回房去了。后半夜的,咱们也没听见什么动静,只晓得第二天一早,冬珠就出生了,娘俩个孤零零的躺在那小破房子里,冬珠爹不见了踪影。
我们都猜测着,只怕是那负心汉,眼瞧着四周邻居都散了,硬着心肠,又抛下冬珠娘走了。这冬珠娘呢,一激动,一受刺激,孩子就早生了。也亏得,邻居们发现的早,请了咱们季胜堂的刘掌柜,哦,当时刘掌柜还年轻着呢,但医术已经蛮好了,而且也没要啥银子,就把这娘俩给救活了。
好不容易,这孤儿寡母的艰难撑着,日子再难熬,也慢慢熬过来了。冬珠这姑娘,人长得好看不说,手脚还勤快,心呢也善良,到了十几岁头上,也给说了门还算不错的亲事。结果老天有意难为啊,这亲事还没办呢,男人就去参军了,一去三年没有音讯。冬珠日思夜想,人都瘦了整整一圈。那一年,也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瞒着她娘偷偷出去找她那未婚夫。结果遇到了事儿,听说是给山匪劫了,你想想看,那么一个漂亮的大姑娘,遇见一群土匪,还能有什么好事儿?这姑娘的性子也烈,估摸着是想要保住自个儿的清白,一下子就寻了短见。
这过程,都是咱们猜的,不过八九不离十,那些年,类似的事情挺多的,只不过城里人见的少,知道的也少。反正,最后冬珠娘带着人去寻,寻了好多天才寻见冬珠的尸身,愣是给抬了回来。你可不知道,那身上的臭味儿,足足散了好几天。不过,咱们也都不计较,都是看着冬珠这孩子长大的,遇见这样的事儿,咱们也都跟着心里难过不是?”
王婆说着,暗中指了指冬珠娘,悄声的问:“姑娘你是做什么的?我见你跟着冬珠娘,该不会是她去找你来给她女儿看病了吧?”
“我不是大夫,是卖胭脂水粉的,这婆婆今日在我店里买了胭脂,付了钱,却没有拿东西。我见她神思有些恍惚,所以就悄悄跟着,一边是给她送东西,另外也是不放心,想看看这婆婆家里可有什么需要帮的地方。”
“我一瞧就知道你也是个善心的姑娘。不过胭脂水粉就不用了。”王婆摆摆手:“这冬珠娘啊,就冬珠一个女儿。冬珠死后,她这脑筋也就有些不大正常了,总跟我们说,她的女儿还活着,还活着。可你想想看,脸都烂成那样了,浑身的臭味都能熏死人,怎么还能还活着。”
王婆说道这里,又压低了声音,悄悄的对刑如意说:“姑娘,听婆婆一句,那胭脂你也别送了,等哪天冬珠娘想起来了,自己就会去跟你讨的。我倒不是让你贪小便宜,而是那家你不能去啊。”
“为什么?”刑如意反问。
之前在如意胭脂铺时,她听冬珠娘讲完故事之后,也曾提出要跟她一同回去,尽力帮她的女儿诊治。可冬珠娘说什么也不愿意。刚刚听邻居王婆的那一番话,她心中,大概已经有了结论。倘若当年的冬珠真的已经去世,那么眼下,留在冬珠家的,就只能跟冬珠娘一样,是一个活死人。
不!不可能是活死人!
但凡活死人,都需要具备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还保留一口生气。刚刚王婆已经说了,说冬珠被人发现,抬回家中的时候,脸都烂了。眼下,虽然还不能判断,冬珠的脸,是被打烂的,磕碰的亦或者就是腐烂的,就那浑身散发出来的浓烈尸臭就足以说明,冬珠她不是一个活人。
果然,王婆的话,也印证了刑如意刚刚的猜测。
王婆说的是:“冬珠我是瞧着人抬进去的,可自从抬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给抬出来过。早些年的时候,咱们也都侧面的向冬珠娘打听,可她这个人,自从男人走了之后,性子原本就孤僻,后来就变得越来越古怪,连那眼神儿都变得可怖起来。我们都是寻常人家,也都同情她的遭遇,心想着,就算她在家里摆放着一个死人,也兴不起什么风浪来。可这人鬼毕竟殊途,你看看咱们左右的房子,都挂了红布辟邪的。这是因为,冬珠她们家,闹鬼!”
“多谢王婆婆,您刚刚说的这些,如意心里都记下了。只是这胭脂,我还是要去送的。另外,这鬼神之说,向来都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王婆婆你若是心里忌惮,不妨去请一尊菩萨,摆放在家中,好歹也算有个安慰。”
“哎呀呀,你这姑娘,咋这么不听人劝呢?我王婆可是为你好,不是胡乱的嚼舌根子。”王婆摆摆手:“你到我房子里瞧瞧,我请了可不止一尊菩萨,但又有什么用呢?我天天夜里都能听见冬珠在家里走动的声音。我也是半截身子早就入土的人了,对于这鬼啊怪啊的,也谈不上特别的害怕,人总归都有一死不是?顶多,再晚两年,我老婆子就变得跟她一样,说不上谁怕谁。我是看你一个小姑娘,年纪轻轻的,不想你去招惹那些晦气。你可倒好,还净拿些话来埋汰我。”
“这老话说的好,为人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婆婆你之所以能够听见冬珠在隔壁走动的声音,不是因为冬珠的鬼魂在作祟,而是你心里有鬼。”刑如意说着,忽然抓住王婆的左手,将它抬了起来。在王婆的手腕上,赫然带着一只黄金手镯。镯子的成色一般,但擦拭的很亮。
“婆婆手上这镯子,原本是冬珠姑娘的吧?”
“你,你胡说什么?这镯子是我的,是我成亲那会儿,我家老头子送我的。”
“婆婆说谎!”刑如意死攥住她的手不松:“这镯子原本是一对儿,而且是近十年间才兴起的式样,不管是镯子的粗细,还是雕琢的花纹,都是适合年轻姑娘带的。所以,婆婆你刚刚说的,这是你成亲时的物件儿,本身就是在说谎。”
“这是我后来见人家姑娘带着好看,就将原本的镯子毁了,请匠人另做的,有问题吗?”王婆死死的护住自己手腕上的镯子。
“没有问题,但有问题的是这镯子上的图案。”刑如意将王婆的手攥起来:“婆婆你每日精心擦拭,想来对这镯子上的花纹也是十分的清楚。作为冬珠的邻居,婆婆你可知道,冬珠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我来告诉你,那是因为冬珠她出生在冬季,又逢银月当空,且那一抹月光正好穿过破烂的窗棂照在刚刚出生的女婴脸上,使得她浑身散发着犹如珍珠一般迷人的光芒。加之,她本身就是自己娘亲唯一的希望,在娘亲的心中,自然也如珍珠一般的宝贵。”
“这与我的镯子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因为这镯子原本就是一对儿,是冬珠娘在冬珠出生前,精心为她准备的礼物,也算是给她日后的嫁妆。
这镯子上所绘制的,也并非我们寻常所见的龙凤呈祥,或者是别的简单图案,而是东珠出生时的场景,这并非我们中原人的习惯,而是冬珠娘的家乡特有的一种习俗。”
刑如意说着,将那只镯子,从王婆的手上取了下来,然后举高给王婆看:“这镯子,采用的是阴阳雕刻的法子,也就是说,其图案是一阴一阳,一凹一凸相互回应的,且正面的图案与背面的图案,左手的图案与右手的图案也是相互回应链接的。”
刑如意见王婆呆愣住了,随即一笑,又说道:“王婆你是不是很好奇?好奇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镯子是一对儿的?而且,你更好奇,为何当年在你盗取镯子的时候,没有见到另外一只?”
王婆干瘪的嘴,抿住了。
“现在,就让我来为你揭晓答案!”刑如意将那只镯子握在自己手中:“所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我之所以知道这镯子原本是一对儿,那是因为另外一只就在我的家里。但我与你不一样,你的镯子,是从冬珠家里偷的,我的却是朋友相赠。王婆你,可还记得你刚刚说过的。是季胜堂的刘掌柜,救了冬珠母女,且分文未取。”
王婆点点头。
“其实,当年刘掌柜并非分文未取,他取走了这对手镯中的另外一只。在当时的情形之下,冬珠娘身上,除了这对手镯,再无别的贵重东西。救命之恩,大于天,依照冬珠娘的性子,肯定不愿意白白的承了这份恩情,所以她将这对镯子中的一只,赠与刘掌柜,当做药资。
后来,刘掌柜成亲,就将这镯子转赠给了自己的夫人。我呢,与刘夫人,也算是知交,且也曾帮过他们刘家的一个大忙,所以这镯子,又辗转的被刘夫人赠给了我。恰好,刘夫人也赠给我讲过这镯子的来历,其中的描述,竟与冬珠娘给我讲的一模一样。”
“仅凭这些,你也不能说,我这镯子就是从冬珠身上拿的!”
“当然不止这些,我还有别的发现,王婆你,要不要也听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