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胭脂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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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猫惊尸,在乡下地方也叫做尸变,但这种情况极难形成,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才可能出现一次。
当死去的夫君和吃人的猫一起对准自己时,妻子感觉到了一种大难临头的绝望。她可以死,但她的孩子不可以。于是,她一边抱着孩子,一边快速的抄起之前用来打扫的扫帚,先是朝着野猫打过去。野猫“喵呜”的叫了声,躲开了。紧跟着,她又去打自个儿的夫君,可终究还是下不去手。扫帚打到男子胸前,被男子抱住,在原地蹦跳了两下了,竟跌倒在地,动也不动了。
声响惊动了街坊四邻,大家急匆匆的赶来,看见现场的情况,均是头皮一阵发麻。一位老先生,稍微懂点,他吩咐几个年轻力状的小伙子,将男子重新搬回门板上,并告诉男人的妻子,一定要在正午阳气最盛时,将男子下葬。至于男子的母亲,也就是那个被野猫咬死的婆婆,则要求当夜焚烧,于第二日正午一起下葬。”
类似的说法,常泰也曾听过,但此时,他更感兴趣的是那只咬死人的野猫。
胭脂看了看他,说:“不见了,没有人知道那只野猫去了哪里?”
“那这猫惊尸与前面的坟头又有什么关系呢?”常泰问着,隐隐的感觉到一股不同寻常的凉意。
“因为那位夫人,就是猫惊尸!”胭脂一字一句的说着,手再次指向了那个坟头,只不过这次指着的是那名夫人的坟。常泰看见,没有坟头的头顶上,窝着一只猫,两只眼睛绿幽幽的盯着他们看。
如果只是一只猫,常泰不怕,他毕竟是捕快,除了一身正气之外,还有一身的戾气。所谓妖鬼怕恶人,就他手中那把沾血的长剑,比起刽子手看人头颅的大刀也毫不逊色。但眼下,他看见不光是一只猫,而是一个长着猫头人身的怪物。
那个怪物张开猫嘴,发出叫春一样的声音,手脚却以奇怪的姿势,爬了过来。
常泰神情戒备,将胭脂挡在自个儿身后。胭脂看一眼,也没有反对,只是将手伸进布袋子里,默默的掏出一个手摇铃铛来。
那怪物左右晃了晃脑袋,眼睛盯着胭脂手中的铃铛,往后退了小半步,跟着身子一纵,却朝着常泰他们快速的扑过来。
“喵呜~”
怪物叫了一声,双手死死抱住常泰,猫头却从他的颈部绕过,想要去咬胭脂。
这怪物的力气极大,浑身上下又带着一股刚刚从泥土里爬出来的腐尸味道,甚至还有部分的蛆虫在那里爬来爬去。常泰担心胭脂的安危,却又一时半会儿挣脱不开。
“攻击她的下盘,这东西,除了脑袋,剩下的也不过是一具烂尸。”胭脂说着,将铃铛举到怪物那双猫眼前,轻轻的摇了一下。
常泰瞅准机会,抬脚照着怪物的右腿一踢,怪物站立不稳,竟超前扑去。常泰借势,将怪物的双手掰开,闪到一旁。那怪物,竟也不差,在身体跌倒的瞬间,居然还想着去咬胭脂的脖子,只可惜,她终究只有一个猫头可以用,胭脂冷眼冷面的稍稍往后退了半步,手中的铃铛又跟着摇了一下。
那怪物似感觉到了某种痛苦,张开嘴,又发出“喵呜”的一声叫,猫头拼命的往前伸,似要从身体里挣扎出来。胭脂眼色一变,对着常泰说了声:“它想逃!”
“逃?”常泰不明所以,只是看着躺在地上的东西。女人身子,猫儿头,说不出的怪异。
“那头不是她的,是猫惊尸之后,被愚钝的村民给砍下的。你看看那脖颈处,切口极为不平,一看用的就是家中切菜的那种笨刀。下葬之后,这猫儿循着味道钻进了坟中,却被这惊了的尸体当做自己的头颅,硬生生的给按了回去,所以才变成这种半猫半人的怪物。”
常泰头一回听说这样的事情,只看着那个怪物,一时半会儿难以接受。
胭脂却似看惯了一般,指着地上的怪物说:“将她的猫头砍下来,就好了!”
常泰看胭脂不似在开玩笑,就抽出随身佩戴的长剑,利落的砍了下去。
咕噜噜,猫头滚到一旁,女人的身体则安静的躺着,不动了。
胭脂弯腰下去,捏着猫耳朵,将猫头拎了起来,看了眼不远处的坟包说了句:“村子应该距离这里不远。”
常泰轻嗯了声,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女尸:“这个要怎么办?”
“留着吧,天亮之后,会有村民来处理的。”
胭脂说完,拎着猫头,先走了。
常泰看了眼地上没有头的女尸,心里想着,若是明早起来,被不知情的村民看见,不知道会不会生出些别的事情来。但这想法也是一转而过,紧跟着胭脂的脚步,入了村。
胭脂一身道袍,常泰却是一身便服,这样的组合,进到村里,难免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尤其胭脂还拎着那个猫头,直接找到了族长家里。常泰问胭脂,是如何找到族长家的。胭脂头也没抬,只说了句:“看房子!”然后,常泰就懂了。如此穷乡僻壤的地方,也只有族长这样的身份,也能居住村中最好的房舍。况且,宗祠与别的地方,还是有些不同的。
在门外叩打了三声,族长披着件衣裳出来了,看年龄,约莫五十出头,头发与胡须与是全白的。神情有些疲惫,看见胭脂与常泰,原本想要依照惯例,问上两句,可目光对上胭脂拎在手中的猫头,嘴唇上下轻碰,又出门来,看了看左右,对着他们二人说了句:“进来吧!”
常泰觉得老头的行为怪异,尤其刚刚的那些动作,简直就像是匪头们在接头的一样。可胭脂已经拎着猫头进去了,常泰也只能跟着进去。
族长关了门,一路将他们领进房中,才看着胭脂的眼睛问道:“山上可是出了事?”
第一句话,既没有问二人的身份,更没有问二人的来意,却直接了当的问山上可是出了事情。胭脂点点头,将猫头搁在桌案上,那两只猫眼睛,居然还是滴溜溜能转的。
族长一阵心惊,错过眼去,这才又问了第一句话:“不知两位打何处来,到何处去,又是如何碰上这邪物的。”
“京师捕快常泰!”常泰说着,掏出一枚牌子来,这是京师捕快们随身佩戴的身份名牌,族长虽没有见过,但从牌子的做工,以及牌头雕刻的花纹来看,都是十分贵气的。
“原来是京城里头来的常大人,那么这位姑娘是——”
“胭脂!”常泰刚想开口为族长介绍,胭脂自个儿反而先报了姓名,只是单单就报了姓名,别的话,什么都没说。
族长哦了一声,没有追问,常泰这里自然也不需要额外的去做什么解释,只问起了山上那名女尸以及这猫头的事情。
族长常叹了口气,请二人坐下,这才开口说道:“自从王冲这媳妇下地,我就老觉得这心里不踏实,你们想想看,好端端的一个人,就算死了,你也不能让人家身首异处啊?这就是当了鬼,只怕也是有怨气的。看见你们,再看见胭脂姑娘手里拎的这个猫头,我就知道,山上啊,肯定是闹了事情,只是咱们运气好,碰见了两位,这才不至于让王家祸害了咱们整个庄子。”
“你说那女尸是王冲家的媳妇?”
“可不是嘛,别说这女尸,就是这猫都是王冲家的。作孽啊,真是作孽啊!”族长不停的捶打着桌案,那猫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最后阴森森的落在了族长脸上。族长一惊,忙又将手放了下去,身子微微侧着,躲开猫眼的注视,说:“这事儿,说起来,也是咱们王氏家族的丑事,算是家族不幸,家族不幸啊。”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唉!”族长捶手,常叹一声,说:“说起来,这件事都怨王冲那个不争气的爹。王家世代都是土大夫,大人你别看,这土大夫到了你们京城那种大地方不算是个啥,可在咱们这穷乡僻壤的,都跟半个神仙差不多。这庄子里,不管大病小病,男人受伤,女人生产,都离不了王冲家。王冲爹专管看病,王冲娘是稳婆,所以就连我这族长,都要高看他们几眼,谁叫咱也有求着人家的时候呢?
王冲十六岁那年说的亲,媳妇是隔壁庄子的,人叫水灵,长得那也是一个水灵灵。入门不到一年,就给王家添了个大胖小子,第二年又添了一个姑娘,可谓是有儿有女,福喜临门。王冲爹也不藏私,把自己的那点儿本事,全都教给了王冲。平日里,王冲爹在庄子里给人看病,这王冲呢,腿脚勤快,就走村串户去看。加上这孩子上进,三不五时的还要去大地方的去学一些本事,王冲爹也支持。
从表面上来看,这王家可谓是人丁兴旺,和睦的紧。可您不知道,这王冲爹啥都好,就一点不好,喜欢祸害小姑娘,小媳妇儿什么的,但也只是偶尔动动手,没闹出过什么大事儿。庄子里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都过去了。可谁都没想到,这老东西,居然把这歪头歪脑动到自个儿媳妇身上了。”
常泰脸色一变,显然也没有料到,这女尸背后还有这样的隐情。
胭脂盯着桌案上的那只猫,眼神依旧清冷如斯,看不出心中有何变化。
所谓猫惊尸,在乡下地方也叫做尸变,但这种情况极难形成,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才可能出现一次。
当死去的夫君和吃人的猫一起对准自己时,妻子感觉到了一种大难临头的绝望。她可以死,但她的孩子不可以。于是,她一边抱着孩子,一边快速的抄起之前用来打扫的扫帚,先是朝着野猫打过去。野猫“喵呜”的叫了声,躲开了。紧跟着,她又去打自个儿的夫君,可终究还是下不去手。扫帚打到男子胸前,被男子抱住,在原地蹦跳了两下了,竟跌倒在地,动也不动了。
声响惊动了街坊四邻,大家急匆匆的赶来,看见现场的情况,均是头皮一阵发麻。一位老先生,稍微懂点,他吩咐几个年轻力状的小伙子,将男子重新搬回门板上,并告诉男人的妻子,一定要在正午阳气最盛时,将男子下葬。至于男子的母亲,也就是那个被野猫咬死的婆婆,则要求当夜焚烧,于第二日正午一起下葬。”
类似的说法,常泰也曾听过,但此时,他更感兴趣的是那只咬死人的野猫。
胭脂看了看他,说:“不见了,没有人知道那只野猫去了哪里?”
“那这猫惊尸与前面的坟头又有什么关系呢?”常泰问着,隐隐的感觉到一股不同寻常的凉意。
“因为那位夫人,就是猫惊尸!”胭脂一字一句的说着,手再次指向了那个坟头,只不过这次指着的是那名夫人的坟。常泰看见,没有坟头的头顶上,窝着一只猫,两只眼睛绿幽幽的盯着他们看。
如果只是一只猫,常泰不怕,他毕竟是捕快,除了一身正气之外,还有一身的戾气。所谓妖鬼怕恶人,就他手中那把沾血的长剑,比起刽子手看人头颅的大刀也毫不逊色。但眼下,他看见不光是一只猫,而是一个长着猫头人身的怪物。
那个怪物张开猫嘴,发出叫春一样的声音,手脚却以奇怪的姿势,爬了过来。
常泰神情戒备,将胭脂挡在自个儿身后。胭脂看一眼,也没有反对,只是将手伸进布袋子里,默默的掏出一个手摇铃铛来。
那怪物左右晃了晃脑袋,眼睛盯着胭脂手中的铃铛,往后退了小半步,跟着身子一纵,却朝着常泰他们快速的扑过来。
“喵呜~”
怪物叫了一声,双手死死抱住常泰,猫头却从他的颈部绕过,想要去咬胭脂。
这怪物的力气极大,浑身上下又带着一股刚刚从泥土里爬出来的腐尸味道,甚至还有部分的蛆虫在那里爬来爬去。常泰担心胭脂的安危,却又一时半会儿挣脱不开。
“攻击她的下盘,这东西,除了脑袋,剩下的也不过是一具烂尸。”胭脂说着,将铃铛举到怪物那双猫眼前,轻轻的摇了一下。
常泰瞅准机会,抬脚照着怪物的右腿一踢,怪物站立不稳,竟超前扑去。常泰借势,将怪物的双手掰开,闪到一旁。那怪物,竟也不差,在身体跌倒的瞬间,居然还想着去咬胭脂的脖子,只可惜,她终究只有一个猫头可以用,胭脂冷眼冷面的稍稍往后退了半步,手中的铃铛又跟着摇了一下。
那怪物似感觉到了某种痛苦,张开嘴,又发出“喵呜”的一声叫,猫头拼命的往前伸,似要从身体里挣扎出来。胭脂眼色一变,对着常泰说了声:“它想逃!”
“逃?”常泰不明所以,只是看着躺在地上的东西。女人身子,猫儿头,说不出的怪异。
“那头不是她的,是猫惊尸之后,被愚钝的村民给砍下的。你看看那脖颈处,切口极为不平,一看用的就是家中切菜的那种笨刀。下葬之后,这猫儿循着味道钻进了坟中,却被这惊了的尸体当做自己的头颅,硬生生的给按了回去,所以才变成这种半猫半人的怪物。”
常泰头一回听说这样的事情,只看着那个怪物,一时半会儿难以接受。
胭脂却似看惯了一般,指着地上的怪物说:“将她的猫头砍下来,就好了!”
常泰看胭脂不似在开玩笑,就抽出随身佩戴的长剑,利落的砍了下去。
咕噜噜,猫头滚到一旁,女人的身体则安静的躺着,不动了。
胭脂弯腰下去,捏着猫耳朵,将猫头拎了起来,看了眼不远处的坟包说了句:“村子应该距离这里不远。”
常泰轻嗯了声,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女尸:“这个要怎么办?”
“留着吧,天亮之后,会有村民来处理的。”
胭脂说完,拎着猫头,先走了。
常泰看了眼地上没有头的女尸,心里想着,若是明早起来,被不知情的村民看见,不知道会不会生出些别的事情来。但这想法也是一转而过,紧跟着胭脂的脚步,入了村。
胭脂一身道袍,常泰却是一身便服,这样的组合,进到村里,难免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尤其胭脂还拎着那个猫头,直接找到了族长家里。常泰问胭脂,是如何找到族长家的。胭脂头也没抬,只说了句:“看房子!”然后,常泰就懂了。如此穷乡僻壤的地方,也只有族长这样的身份,也能居住村中最好的房舍。况且,宗祠与别的地方,还是有些不同的。
在门外叩打了三声,族长披着件衣裳出来了,看年龄,约莫五十出头,头发与胡须与是全白的。神情有些疲惫,看见胭脂与常泰,原本想要依照惯例,问上两句,可目光对上胭脂拎在手中的猫头,嘴唇上下轻碰,又出门来,看了看左右,对着他们二人说了句:“进来吧!”
常泰觉得老头的行为怪异,尤其刚刚的那些动作,简直就像是匪头们在接头的一样。可胭脂已经拎着猫头进去了,常泰也只能跟着进去。
族长关了门,一路将他们领进房中,才看着胭脂的眼睛问道:“山上可是出了事?”
第一句话,既没有问二人的身份,更没有问二人的来意,却直接了当的问山上可是出了事情。胭脂点点头,将猫头搁在桌案上,那两只猫眼睛,居然还是滴溜溜能转的。
族长一阵心惊,错过眼去,这才又问了第一句话:“不知两位打何处来,到何处去,又是如何碰上这邪物的。”
“京师捕快常泰!”常泰说着,掏出一枚牌子来,这是京师捕快们随身佩戴的身份名牌,族长虽没有见过,但从牌子的做工,以及牌头雕刻的花纹来看,都是十分贵气的。
“原来是京城里头来的常大人,那么这位姑娘是——”
“胭脂!”常泰刚想开口为族长介绍,胭脂自个儿反而先报了姓名,只是单单就报了姓名,别的话,什么都没说。
族长哦了一声,没有追问,常泰这里自然也不需要额外的去做什么解释,只问起了山上那名女尸以及这猫头的事情。
族长常叹了口气,请二人坐下,这才开口说道:“自从王冲这媳妇下地,我就老觉得这心里不踏实,你们想想看,好端端的一个人,就算死了,你也不能让人家身首异处啊?这就是当了鬼,只怕也是有怨气的。看见你们,再看见胭脂姑娘手里拎的这个猫头,我就知道,山上啊,肯定是闹了事情,只是咱们运气好,碰见了两位,这才不至于让王家祸害了咱们整个庄子。”
“你说那女尸是王冲家的媳妇?”
“可不是嘛,别说这女尸,就是这猫都是王冲家的。作孽啊,真是作孽啊!”族长不停的捶打着桌案,那猫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最后阴森森的落在了族长脸上。族长一惊,忙又将手放了下去,身子微微侧着,躲开猫眼的注视,说:“这事儿,说起来,也是咱们王氏家族的丑事,算是家族不幸,家族不幸啊。”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唉!”族长捶手,常叹一声,说:“说起来,这件事都怨王冲那个不争气的爹。王家世代都是土大夫,大人你别看,这土大夫到了你们京城那种大地方不算是个啥,可在咱们这穷乡僻壤的,都跟半个神仙差不多。这庄子里,不管大病小病,男人受伤,女人生产,都离不了王冲家。王冲爹专管看病,王冲娘是稳婆,所以就连我这族长,都要高看他们几眼,谁叫咱也有求着人家的时候呢?
王冲十六岁那年说的亲,媳妇是隔壁庄子的,人叫水灵,长得那也是一个水灵灵。入门不到一年,就给王家添了个大胖小子,第二年又添了一个姑娘,可谓是有儿有女,福喜临门。王冲爹也不藏私,把自己的那点儿本事,全都教给了王冲。平日里,王冲爹在庄子里给人看病,这王冲呢,腿脚勤快,就走村串户去看。加上这孩子上进,三不五时的还要去大地方的去学一些本事,王冲爹也支持。
从表面上来看,这王家可谓是人丁兴旺,和睦的紧。可您不知道,这王冲爹啥都好,就一点不好,喜欢祸害小姑娘,小媳妇儿什么的,但也只是偶尔动动手,没闹出过什么大事儿。庄子里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都过去了。可谁都没想到,这老东西,居然把这歪头歪脑动到自个儿媳妇身上了。”
常泰脸色一变,显然也没有料到,这女尸背后还有这样的隐情。
胭脂盯着桌案上的那只猫,眼神依旧清冷如斯,看不出心中有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