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地广人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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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大口吃着烤好的豹肉,味道真的很赞,没有牛肉那么板扎的嚼劲,也没有羊肉那么种的腥味,又不如猪肉那么腻。? ?.??`如果真要形容的话,借用一句天上龙肉,地上豹肉。
他算是爱狗人士,但穿越前作为兽医,所有凡是与家畜相关的肉食,基本都品尝过,狗肉也吃过。此时吃的豹子肉,还要远远过狗肉。
可惜没有各种香料,不然还会更美味,即便如此,也算是祭了一次五脏庙,仿佛全身都受到了洗礼,这肉能让人吃上瘾。
随后他打起了豹子头的主意,希望能讨个彩头,吃了豹子头能有林冲那般强悍的身手。
好吧,其实是他嘴馋想吃罢了,随意找了个借口。这是乱部落,所以他才能吃到猎物的头颅。
当即就让帕布用斧头把豹子头斩开,这个要用巧劲,当斧头斩进去了,再用其它工具敲打斧背,就能一点点的给破成两半。
弄开之后,先把里面的两团脑花扣了出来,直接放进陶罐里用清水煮,没有血丝后就能吃,口感与豆腐脑差不多,也非常赞!
再有,其中有两团瘦肉,一直连到双目,这种肉一般称为“核桃肉”,意思很好理解,吃核桃得先敲破壳,才能吃到核桃仁。??.??`?
核桃肉的口感不是单纯的瘦肉,有点似嚼劲没那么足的牛肉,售价一般是耳朵肉的两倍,用以形补形的说法,吃了补脑。
然后就是舌头肉,喜欢吃的会觉得美味,不喜欢的都无法下筷子,战胜不了内心。
最后就是头皮肉了,也就是包裹住头骨的肉,如果是猪的皮肉会有点肥,但是不腻。豹子的头皮就全是瘦的了,煮熟后啃着吃就可以。
借用粤语地区的说法,他现在是食|脑的,也就是不用武力,靠头脑出来混,一语双关!
享用完豹子头大餐,苏阳无比满足,也幸好现在大概是母系氏族后期,如果早个一两百年,他这种做法就是亵渎。早年原始人把猎杀的野兽,认为是天神的化身,是天神不忍心他们挨饿,所以变成野兽让他们猎杀吃肉。
人们会把猎物的头颅砍下来,连带内脏一起送回丛林,祈祷还能继续猎杀到更多的猎物。
展到现在,人们同样用猎物头颅祭祀,赞美天神,丢弃内脏。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吃头颅,祭祀完后,就用树叶包裹着猎物头颅,给挂到树上。??.??`
商女、帕布,还有姜黎都一起吃了豹子头,从三人那陶醉享受的神情来看,或许以后会改变乱部落处理猎物头颅的方式。
吃饱喝足,休息了片刻,便外出去完成任务了。也就是确定明天捕捞鱼的河流,这个要分地段,苏阳必须要亲自勘察过才能放心。只是可惜了他的八级钓鱼术,在现在挥不出来。
虽然之前可以溶一点陨铁制作钓鱼钩,可是鱼线搞不定啊,而且钓鱼太慢,不符合现在快节奏的危险生活。好比在钓鱼时,可能遭遇野兽忽然袭击,那就成用生命去钓鱼了。
在猎杀豹子时,有七个人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好在都不严重,而这会只有十人出去,今天也不会再狩猎,所以没有影响。
乱部落战士熟悉地形,直接把他往河流方向带过去,其实春也是乱部落区域常客,奈何跟玛祖出去了。
没过多久,他就见到了河流,结果不行,因为水太深,也太宽阔了点。到是他觉得可以利用河流抵达更远的地方,那或许是多年以后了。得造船,也需要训练战士们的水性。
穿越前,苏阳的水性很是一般,仅限于游泳池水平,面对这种大河,他还真不敢就这么下去畅游,万一遇到腿抽筋什么的,岂不是挂得太冤枉。
“这里不行,你们找窄一点的地方。”他描述着自己的要求,实在没有比较窄小的河流,也要找水流不急,比较浅的地段。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终于找到了他满意的地方,可为什么这里又接近野人区了?难不成野人占了一块宝地,里面的资源更丰富?
一头野生猛虎,大概需要一个现代小镇的地域才能生存下来。也就是六七十平方公里的范围,这样才能保证猛虎有足够的肉食猎杀,而这么宽广的区域,依靠种植与养殖少说也能养活几千人口,放到现代,养活两三万人都不是问题。
以苏阳的估计,乱部落的区域应该有五十多平方公里,而岩石部落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这附近大小小四十多个部落,加起来的范围,大概在两千平方公里左右。差不多相当于两个县的区域,说是半个市的地域范围也不为过。
这么宽的范围,养活一百多万人都没问题,而现在的情况只有几千人,并且苏阳推测,随着人口逐渐提高,猎物就无法满足所需了,到时候会有人饿死,即便现在到了冬天,饿死人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或许部落之间的战争,就是因为人口增加后,食物不够而生的,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部落的传统就是抢夺别人的食物。
而野人占据着过一百平方公里的范围,这当然也只是他的判断,这么宽的范围内,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况且野人占据那一片地方,肯定是有道理的,没准里面啥都有呢。
苏阳的脑海中,有他去过那些地方的大概地图描绘,如果他把岩石、乱、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地区联系起来,这就是过两百平方公里的区域,其中有宽阔的河流、丰富的黏土、充足的竹子、不算少的猎物,以及盐矿。土地资源也不错,有不少水塘,方便灌溉。
至于说气候,这附近都差不多,他也习惯了。
这么一想,貌似把部落迁移到野人区,好像也行得通啊,这样就能把盐泉囊括进去,大力开采那里更多的盐。这个计划稍稍大了一些,也只是他的臆想罢了。
具体如何,还要等他去了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区,实地看过之后,才能作出判断。
此时他观看完明天要捕鱼的地方,天色也渐晚了,便连忙去取了今天积蓄出来的盐泉,快返回了乱部落,今晚他就住在这里。
苏阳犹记得他刚进畜牧局时,办公桌上就摆放着一本《淡水捕捞》,书很厚重,他很多次拿起翻阅,但最后都败退了。现在想起来就悔恨无比,书里面的技术知识他都没学到啊!
还好他现在能写出诸如《论母猪的产后护理》,《牛犊子的穿绳与驯养》,也不算武功全废。xh:.218.2o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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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是爱狗人士,但穿越前作为兽医,所有凡是与家畜相关的肉食,基本都品尝过,狗肉也吃过。此时吃的豹子肉,还要远远过狗肉。
可惜没有各种香料,不然还会更美味,即便如此,也算是祭了一次五脏庙,仿佛全身都受到了洗礼,这肉能让人吃上瘾。
随后他打起了豹子头的主意,希望能讨个彩头,吃了豹子头能有林冲那般强悍的身手。
好吧,其实是他嘴馋想吃罢了,随意找了个借口。这是乱部落,所以他才能吃到猎物的头颅。
当即就让帕布用斧头把豹子头斩开,这个要用巧劲,当斧头斩进去了,再用其它工具敲打斧背,就能一点点的给破成两半。
弄开之后,先把里面的两团脑花扣了出来,直接放进陶罐里用清水煮,没有血丝后就能吃,口感与豆腐脑差不多,也非常赞!
再有,其中有两团瘦肉,一直连到双目,这种肉一般称为“核桃肉”,意思很好理解,吃核桃得先敲破壳,才能吃到核桃仁。??.??`?
核桃肉的口感不是单纯的瘦肉,有点似嚼劲没那么足的牛肉,售价一般是耳朵肉的两倍,用以形补形的说法,吃了补脑。
然后就是舌头肉,喜欢吃的会觉得美味,不喜欢的都无法下筷子,战胜不了内心。
最后就是头皮肉了,也就是包裹住头骨的肉,如果是猪的皮肉会有点肥,但是不腻。豹子的头皮就全是瘦的了,煮熟后啃着吃就可以。
借用粤语地区的说法,他现在是食|脑的,也就是不用武力,靠头脑出来混,一语双关!
享用完豹子头大餐,苏阳无比满足,也幸好现在大概是母系氏族后期,如果早个一两百年,他这种做法就是亵渎。早年原始人把猎杀的野兽,认为是天神的化身,是天神不忍心他们挨饿,所以变成野兽让他们猎杀吃肉。
人们会把猎物的头颅砍下来,连带内脏一起送回丛林,祈祷还能继续猎杀到更多的猎物。
展到现在,人们同样用猎物头颅祭祀,赞美天神,丢弃内脏。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吃头颅,祭祀完后,就用树叶包裹着猎物头颅,给挂到树上。??.??`
商女、帕布,还有姜黎都一起吃了豹子头,从三人那陶醉享受的神情来看,或许以后会改变乱部落处理猎物头颅的方式。
吃饱喝足,休息了片刻,便外出去完成任务了。也就是确定明天捕捞鱼的河流,这个要分地段,苏阳必须要亲自勘察过才能放心。只是可惜了他的八级钓鱼术,在现在挥不出来。
虽然之前可以溶一点陨铁制作钓鱼钩,可是鱼线搞不定啊,而且钓鱼太慢,不符合现在快节奏的危险生活。好比在钓鱼时,可能遭遇野兽忽然袭击,那就成用生命去钓鱼了。
在猎杀豹子时,有七个人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好在都不严重,而这会只有十人出去,今天也不会再狩猎,所以没有影响。
乱部落战士熟悉地形,直接把他往河流方向带过去,其实春也是乱部落区域常客,奈何跟玛祖出去了。
没过多久,他就见到了河流,结果不行,因为水太深,也太宽阔了点。到是他觉得可以利用河流抵达更远的地方,那或许是多年以后了。得造船,也需要训练战士们的水性。
穿越前,苏阳的水性很是一般,仅限于游泳池水平,面对这种大河,他还真不敢就这么下去畅游,万一遇到腿抽筋什么的,岂不是挂得太冤枉。
“这里不行,你们找窄一点的地方。”他描述着自己的要求,实在没有比较窄小的河流,也要找水流不急,比较浅的地段。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终于找到了他满意的地方,可为什么这里又接近野人区了?难不成野人占了一块宝地,里面的资源更丰富?
一头野生猛虎,大概需要一个现代小镇的地域才能生存下来。也就是六七十平方公里的范围,这样才能保证猛虎有足够的肉食猎杀,而这么宽广的区域,依靠种植与养殖少说也能养活几千人口,放到现代,养活两三万人都不是问题。
以苏阳的估计,乱部落的区域应该有五十多平方公里,而岩石部落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这附近大小小四十多个部落,加起来的范围,大概在两千平方公里左右。差不多相当于两个县的区域,说是半个市的地域范围也不为过。
这么宽的范围,养活一百多万人都没问题,而现在的情况只有几千人,并且苏阳推测,随着人口逐渐提高,猎物就无法满足所需了,到时候会有人饿死,即便现在到了冬天,饿死人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或许部落之间的战争,就是因为人口增加后,食物不够而生的,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部落的传统就是抢夺别人的食物。
而野人占据着过一百平方公里的范围,这当然也只是他的判断,这么宽的范围内,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况且野人占据那一片地方,肯定是有道理的,没准里面啥都有呢。
苏阳的脑海中,有他去过那些地方的大概地图描绘,如果他把岩石、乱、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地区联系起来,这就是过两百平方公里的区域,其中有宽阔的河流、丰富的黏土、充足的竹子、不算少的猎物,以及盐矿。土地资源也不错,有不少水塘,方便灌溉。
至于说气候,这附近都差不多,他也习惯了。
这么一想,貌似把部落迁移到野人区,好像也行得通啊,这样就能把盐泉囊括进去,大力开采那里更多的盐。这个计划稍稍大了一些,也只是他的臆想罢了。
具体如何,还要等他去了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区,实地看过之后,才能作出判断。
此时他观看完明天要捕鱼的地方,天色也渐晚了,便连忙去取了今天积蓄出来的盐泉,快返回了乱部落,今晚他就住在这里。
苏阳犹记得他刚进畜牧局时,办公桌上就摆放着一本《淡水捕捞》,书很厚重,他很多次拿起翻阅,但最后都败退了。现在想起来就悔恨无比,书里面的技术知识他都没学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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