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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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的战士们运气相当不错,不到一个时辰便抓了一头活羊回来。
羊皮是好东西,很是保暖,但是羊的出肉率太低了,就好比眼前抓回来的这头山羊,约莫有六七十斤重,但是杀出来得到的羊肉最多十五斤顶天了。
在现代时,一般情况下店主只卖羊肉是不赚钱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屠宰场的羊杂不要钱,也就是内脏免费。所以羊肉汤什么的,店主会热情的推荐多吃羊杂。
可是此刻,苏阳却不打算处理羊的内脏,太麻烦,腥味也太大,他自己也不喜欢。
不过杀羊这活,他打算亲力亲为了,当即就让战士们把山羊给按住,他抽出已经打磨过的野猪獠牙匕首,然后伸出手在羊脖子处稍稍测量了一下,却又忽然停止了。
竟是跑去拿了一个陶罐,往里面装了约莫一半的清水,然后把陶罐放到了羊脖子下面,这才猛然间胳膊一挥,猪牙匕首扎进了山羊的喉咙,又迅速给拔了出来。
顿时,羊血流淌而出,如泉涌,全都流进了陶罐中,很快便把里面的清水给染红了。
动物肉如果要好吃,就必须得放干净血液,这就极为考验宰杀者的技术了,尤其是对于大型动物,必须得一击毙命,如果第一刀下去没把+『,..血放干净,哪怕是补刀成功,也多少会影响肉质的口感。这就犹如注水肉与鲜杀肉的区别,忒大。
苏阳刚才这一扎就很成功,片刻间就把羊血放干,之后这剥皮去脏的活,就无需他亲自出马了。不过他特别要求留下排骨,这行为再次被认为高风亮节,品德高尚……
他对羊血其实最感兴趣,这会抓了一把盐洒进陶罐中,用一根竹片搅拌均匀后放置在一边。接着让人架上火,烧着另外一个陶罐,里面是清水。
鲜血里面必须得加盐与水,这样冷却后就会凝固了,就跟果冻的感觉差不多。
不知何时,商女已经回来了,梳洗一番后,果然更显得天生丽质,可是其余男人们却对商女几乎无视,这是审美观的差距啊。
而苏阳虽然还不到九岁,长相却极为附合原始女人的审美,绝对的原始男神胚子一枚,这让他的心情极为复杂,痛并快乐着。
很快,山羊被剐了出来挂在树上,等着分肉。这事就要苏阳与姜黎商量着来了,因为是两个部落的人联合作战猎杀到的。
他也没贪心,要了一条后腿与排骨,还有羊油,其余都给了乱部落的人。当然羊头要宰下来进行祭祀,这是每个部落的标准流程,他们认为用动物头颅祭祀,是对天神的虔诚,往后便能得到更多的食物。
这会乱部落也拿出了很多采摘回来的果子、块茎以及野菜,至少今天的晚餐管饱是没问题的。
只是苏阳很是不能理解,乱部落这么多人天天在外面忙活,却总是缺少肉食,而且死亡率很高,想来想去,应该是内部体制与领导人的关系了,这好像不关他的事。
他把羊腿直接扔给了春他们,自己架火开始烤排骨了,同时招手让商女过来帮忙。
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与商女谈妥了,危险解除,所以春并不排斥商女靠近他了。
“你在九黎部落时的伙食怎么样?”苏阳漫不经心的问道。
商女回答说:“能吃饱,吃肉很少,有陶,没你的陶好。”
苏阳点头表示明白了,九黎目前的情况到是与岩石部落的体系有点类似,已经分成了家族式的模式,也就是有血脉关系的人在部落中形成了群体,这是更小的氏族单位,但还没到以家庭为小集体的程度。
商女血脉氏族在部落中属于下层,所以生活条件也很差,但相对来说就强过乱部落太多了。
苏阳所在岩石部落的生活其实也很差,不过他正在想办法改善当中,他自己出来赶墟,属于特例改善伙食,不能一概而论。
肉香味开始弥漫开来,乱部落之前跟着赶墟的人已经学会用陶,这时就已经用了好几个陶罐在煮肉。
苏阳也教会了这些人如何熬油脂,放进汤里面,他自己留了一半的油脂,过会有用。
大家煮肉,他偏生烤着羊排,没等彻底熟了就开吃,这样反而能稍稍压住羊肉的那股子味道。
“味道怎么样。”苏阳问着商女。
但商女可没空回答,正在大口啃着羊排,丝毫没有女人家形象,苏阳见了直摇头,他其实喜欢温柔贤惠的女子,可这要求,恐怕很难在这时期实现了。
他自己也开吃了,味道还行,里嫩外酥的,配得上他苏阳这个名儿。
等肉吃得差不多了,他的羊血也凉了,直接用竹刀划成了豆腐块,看起来就胃口大开,当然现在还不能吃,他无法挑战生喝鲜血。
“你在做什么?”商女舔着排骨,尽管剩下的排骨还有不少,但她从小到大的习惯就是不准浪费。
“煮血!”
苏阳一笑,见那边的陶罐里的水在烧开后又放了会,这时的温度正合适。他把熬好的油脂倒进了这个陶罐中,然后点上小火。
这时候有更多的人围拢了过来,好奇的看着他接下来要做什么,这些人主要以春他们六个战士,以及上次随他赶墟的那些人,早已认可了苏阳是美食专家。
以往大家的习惯,都是直接把竹管插进猎物的身体中,生喝兽血,现在却见苏阳有另外的吃法,还真的是好奇无比。
没让大家多等,只见苏阳把手伸进羊血罐子,轻轻捞起一块羊血,约莫半块豆腐大小,紧接着用竹刀把这块羊血切成片块状,然后便放进了温水状态的陶罐中。
不知何时,他手上拿起一个用竹子编制的漏勺,就是有缝隙的碗状勺子,特别适合在汤里面捞东西。
稍稍等了一会,他便用勺子把羊血给舀了出来,颜色已经变了,表面没有气孔,这火候刚刚好。煮鲜血是个技术活,火力不能大了,水温不能高了,绝对不能让水沸腾,时间也要恰到好处,稍微过长,血就会煮老了,影响口感。
煮好的血可以直接吃,也可以捞出来后放进凉水中,放置一会,捞出来就跟豆腐差不多了,菜市场卖的就是那种煮过一次的血,价钱忒便宜。
苏阳现在当然是直接吃,他把血捞出来后,稍微吹了吹,就咬了一口,滑嫩无比,正宗的羊血味儿,与现代常见的鸭血、猪血,有明显的口感区别。
“来来来,大家找到叶子,都过来尝尝羊血。”苏阳嚎了一嗓子。
下一刻他就舀出大勺的羊血,倒进了商女捧在手的叶子里,只见商女用鼻子嗅了嗅,便毫无形象的用手抓起羊血往嘴里送,吧唧了几下就吞下了肚,然后大叫着好吃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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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皮是好东西,很是保暖,但是羊的出肉率太低了,就好比眼前抓回来的这头山羊,约莫有六七十斤重,但是杀出来得到的羊肉最多十五斤顶天了。
在现代时,一般情况下店主只卖羊肉是不赚钱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屠宰场的羊杂不要钱,也就是内脏免费。所以羊肉汤什么的,店主会热情的推荐多吃羊杂。
可是此刻,苏阳却不打算处理羊的内脏,太麻烦,腥味也太大,他自己也不喜欢。
不过杀羊这活,他打算亲力亲为了,当即就让战士们把山羊给按住,他抽出已经打磨过的野猪獠牙匕首,然后伸出手在羊脖子处稍稍测量了一下,却又忽然停止了。
竟是跑去拿了一个陶罐,往里面装了约莫一半的清水,然后把陶罐放到了羊脖子下面,这才猛然间胳膊一挥,猪牙匕首扎进了山羊的喉咙,又迅速给拔了出来。
顿时,羊血流淌而出,如泉涌,全都流进了陶罐中,很快便把里面的清水给染红了。
动物肉如果要好吃,就必须得放干净血液,这就极为考验宰杀者的技术了,尤其是对于大型动物,必须得一击毙命,如果第一刀下去没把+『,..血放干净,哪怕是补刀成功,也多少会影响肉质的口感。这就犹如注水肉与鲜杀肉的区别,忒大。
苏阳刚才这一扎就很成功,片刻间就把羊血放干,之后这剥皮去脏的活,就无需他亲自出马了。不过他特别要求留下排骨,这行为再次被认为高风亮节,品德高尚……
他对羊血其实最感兴趣,这会抓了一把盐洒进陶罐中,用一根竹片搅拌均匀后放置在一边。接着让人架上火,烧着另外一个陶罐,里面是清水。
鲜血里面必须得加盐与水,这样冷却后就会凝固了,就跟果冻的感觉差不多。
不知何时,商女已经回来了,梳洗一番后,果然更显得天生丽质,可是其余男人们却对商女几乎无视,这是审美观的差距啊。
而苏阳虽然还不到九岁,长相却极为附合原始女人的审美,绝对的原始男神胚子一枚,这让他的心情极为复杂,痛并快乐着。
很快,山羊被剐了出来挂在树上,等着分肉。这事就要苏阳与姜黎商量着来了,因为是两个部落的人联合作战猎杀到的。
他也没贪心,要了一条后腿与排骨,还有羊油,其余都给了乱部落的人。当然羊头要宰下来进行祭祀,这是每个部落的标准流程,他们认为用动物头颅祭祀,是对天神的虔诚,往后便能得到更多的食物。
这会乱部落也拿出了很多采摘回来的果子、块茎以及野菜,至少今天的晚餐管饱是没问题的。
只是苏阳很是不能理解,乱部落这么多人天天在外面忙活,却总是缺少肉食,而且死亡率很高,想来想去,应该是内部体制与领导人的关系了,这好像不关他的事。
他把羊腿直接扔给了春他们,自己架火开始烤排骨了,同时招手让商女过来帮忙。
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与商女谈妥了,危险解除,所以春并不排斥商女靠近他了。
“你在九黎部落时的伙食怎么样?”苏阳漫不经心的问道。
商女回答说:“能吃饱,吃肉很少,有陶,没你的陶好。”
苏阳点头表示明白了,九黎目前的情况到是与岩石部落的体系有点类似,已经分成了家族式的模式,也就是有血脉关系的人在部落中形成了群体,这是更小的氏族单位,但还没到以家庭为小集体的程度。
商女血脉氏族在部落中属于下层,所以生活条件也很差,但相对来说就强过乱部落太多了。
苏阳所在岩石部落的生活其实也很差,不过他正在想办法改善当中,他自己出来赶墟,属于特例改善伙食,不能一概而论。
肉香味开始弥漫开来,乱部落之前跟着赶墟的人已经学会用陶,这时就已经用了好几个陶罐在煮肉。
苏阳也教会了这些人如何熬油脂,放进汤里面,他自己留了一半的油脂,过会有用。
大家煮肉,他偏生烤着羊排,没等彻底熟了就开吃,这样反而能稍稍压住羊肉的那股子味道。
“味道怎么样。”苏阳问着商女。
但商女可没空回答,正在大口啃着羊排,丝毫没有女人家形象,苏阳见了直摇头,他其实喜欢温柔贤惠的女子,可这要求,恐怕很难在这时期实现了。
他自己也开吃了,味道还行,里嫩外酥的,配得上他苏阳这个名儿。
等肉吃得差不多了,他的羊血也凉了,直接用竹刀划成了豆腐块,看起来就胃口大开,当然现在还不能吃,他无法挑战生喝鲜血。
“你在做什么?”商女舔着排骨,尽管剩下的排骨还有不少,但她从小到大的习惯就是不准浪费。
“煮血!”
苏阳一笑,见那边的陶罐里的水在烧开后又放了会,这时的温度正合适。他把熬好的油脂倒进了这个陶罐中,然后点上小火。
这时候有更多的人围拢了过来,好奇的看着他接下来要做什么,这些人主要以春他们六个战士,以及上次随他赶墟的那些人,早已认可了苏阳是美食专家。
以往大家的习惯,都是直接把竹管插进猎物的身体中,生喝兽血,现在却见苏阳有另外的吃法,还真的是好奇无比。
没让大家多等,只见苏阳把手伸进羊血罐子,轻轻捞起一块羊血,约莫半块豆腐大小,紧接着用竹刀把这块羊血切成片块状,然后便放进了温水状态的陶罐中。
不知何时,他手上拿起一个用竹子编制的漏勺,就是有缝隙的碗状勺子,特别适合在汤里面捞东西。
稍稍等了一会,他便用勺子把羊血给舀了出来,颜色已经变了,表面没有气孔,这火候刚刚好。煮鲜血是个技术活,火力不能大了,水温不能高了,绝对不能让水沸腾,时间也要恰到好处,稍微过长,血就会煮老了,影响口感。
煮好的血可以直接吃,也可以捞出来后放进凉水中,放置一会,捞出来就跟豆腐差不多了,菜市场卖的就是那种煮过一次的血,价钱忒便宜。
苏阳现在当然是直接吃,他把血捞出来后,稍微吹了吹,就咬了一口,滑嫩无比,正宗的羊血味儿,与现代常见的鸭血、猪血,有明显的口感区别。
“来来来,大家找到叶子,都过来尝尝羊血。”苏阳嚎了一嗓子。
下一刻他就舀出大勺的羊血,倒进了商女捧在手的叶子里,只见商女用鼻子嗅了嗅,便毫无形象的用手抓起羊血往嘴里送,吧唧了几下就吞下了肚,然后大叫着好吃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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