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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七)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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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座既然都发话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吴煜一脸生无可恋地挂掉了电话,看着对面一副小人得志模样笑得见牙不见眼的金莎,伸出食指恶狠狠地指着她,一副你给我记住,走着瞧的表情。
金莎一看头儿这样子就知道蹭饭有望,她才不理会吴煜的威胁呢,要说以前在他面前还挺小心的,自从吴煜结婚以后,她的胆儿就越来越肥了,大概也是因为吴煜结婚以后,越来越有人情味了,不像从前那样冷得像冰,让人敬而远之。
再加上金莎对吴煜两口子也熟悉了,知道林珊珊才是他家的老大,只要搞定了林珊珊,什么都好说,所以在吴煜面前越来越有恃无恐了。
她甚至特别不怕死地当着吴煜的面儿就掏出手机给自家老公打电话:“喂,老公啊,咱们的晚饭有着落了,晚上去吴队家蹭饭啊,你早点下班,直接开车去丽苑,我也马上下班了,我和吴队一块儿过去。”
吴煜被她的无赖做派搞得彻底没脾气了,这会儿哪里还有心情上班,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起身拿起外套,硬邦邦地甩出一句:“还愣着干什么,东西放下,准备下班!”
金莎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表,心说果然结婚了就是不一样,以前吴队哪有准点下班的时候?这会儿竟是一分钟都不愿意在办公室多呆了?
吴煜和金莎赶到丽苑的时候,林珊珊已经把晚餐要用的食材都洗净切好了,就等着金莎来现场教学。
金莎也是个爽快人,到了地儿一点不拘束,甩开膀子就钻进了厨房,她可不会忘记了这是自己死皮赖脸求来的机会,一定得好好偷师。
原本吴煜还百无聊赖地在厨房门口转悠,时不时对笨手笨脚的金莎投以不善的目光,似乎是很不满自己的位置被她给占了。
不一会儿,冯强也到了,吴煜不好意思再在厨房门口守着老婆转悠,只好移到客厅,两个大男人面面相觑,有一搭没一搭着看着电视聊着天。
冯强是真的对林珊珊有些刮目相看,看她有条不紊地出来收拾残局,又听了同事对她的评价,对林珊珊赞不绝口。
吴煜听着冯强对自己老婆的夸赞,面上虽然不显,心里却还是挺得意。
“呀!”这时,厨房里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吴煜和冯强对视一眼,两个男人几乎是同时跳起来向厨房冲去,还是吴警官身手好,几步就跑在了前面,他一叠声地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冲到厨房门口才发现,林珊珊好好儿地站在锅边上,金莎跳得老远一脸惊恐地看着灶台。
吴煜暗自松了口气,冯强这会儿也看到了,急忙问道:“怎么了?”
金莎有些脸臊,她挥挥手示意他们俩出去:“没事没事,珊珊在教我爆炒,我没经验,被刚才突然蹿起来的火苗吓了一大跳,差点把锅扔了。”
林珊珊站在一边儿也觉得挺好笑,金莎平时大大咧咧的,一副女汉子的样子,没想到进了厨房笨手笨脚不说,胆儿还特别小,连掂锅都不敢。
不过人家有心向自己请教,她自然不能泼冷水,还得不停地鼓励:“没事,头一回都这样,习惯了就不怕了。”
又张开双臂开始往外赶人:“好了好了,这里是女人的地盘,你们俩都出去,别在这里添乱。”
吴煜想起上回的厨房春色,暗自咽了咽口水,在心里又把金莎骂了一回。
难得和老婆悠悠闲闲吃个饭,过个二人世界,这两个厚脸皮的又来捣乱,他已经在心里想出了数个收拾金莎的法子,总之这种事情吴煜绝对不会允许再出现第二次了。
金莎这会儿也正跟林珊珊吐槽呢:“珊珊,你刚才没见吴队那脸黑的,估计心里早就把我骂死了,嫌我当灯泡呢。”
林珊珊讪讪笑了笑,这话真不好接,又不好帮着金莎说自己老公的不是,可金莎说的似乎也是事实。
这时又听金莎说道:“吴队对你真是不一样,以前看他那副对谁都冷脸的样子,我们还在想,他估计要打一辈子光棍了,还曾经怀疑他的性取向呢,没想到会有今天。”
林珊珊抿唇笑了笑,吴煜的性取向她可是最清楚的,再没见过比那人更好色的了。
金莎瞧着她抿唇笑的样子,啧啧了两声,斜眼坏笑:“这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吴队遇上你,算是遇到克星了。”
金莎一边按照林珊珊的指示不停地往锅里放调料,一边幸灾乐祸地说道:“对了,关于周瑾的那个流言是你放出来的吧?现在队里都传遍了,说她不知廉耻,半夜给吴队打骚扰电话。你是没看见她当时那个表情,简直要吃人,哈哈哈哈,真是活该!”
林珊珊面上不显,心里略有些得意,心想李平倒是真的不负她所望,这八卦传播得不错。
又见金莎突然凑了过来,神神秘秘地说道:”对了,今天我去给吴队送卷宗,好像听到他在给谢局打电话,要把周瑾弄走。他跟谢局说觉得周瑾不适合呆在刑警队,建议调到别处去。“
林珊珊一听这话有些吃惊了,之前周瑾虽然三番四次骚扰他们,但是说起来也就只是一些言语挑衅和电话骚扰,最过分的大概就是那封信和留下的钥匙,难道吴煜是因为那个想要发作她?
别说周瑾让她厌恶至极,就算不是周瑾,林珊珊也从不打算干涉吴煜工作上的事情,所以,这事儿她听着也就听着了,并不打算去找吴煜求证,也不想去左右吴煜的决定。
看到林珊珊还这么平静,半点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金莎撇撇嘴:“你和吴队呆久了,也跟他学坏了,就会装样子了,想笑就笑呗,还要憋着,真不可爱。”
金莎犹记得之前的林珊珊是多么快意恩仇的一个人,甚至对她当初脚踩前男友命根的壮举叹为观止,如今竟然近墨者黑,开始装深沉了,真是不好玩。
林珊珊龇牙笑了笑,岔开话题:“周瑾不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调回来的么?她肯善罢甘休?”
金莎嗤笑:“由得了她?她之前调过来的时候就是先斩后奏,已经惹了队里领导们的不快,加上人缘又不好,这会儿吴队要把她弄走,简直是大快人心。”
林珊珊心里有数了,便不想纠缠这个话题,对她来说,周瑾已经算不得什么威胁了。
两人又窃窃私语说了一些女人间的悄悄话,林珊珊觉得自己和金莎真的是一见如故,三观相近,处事方式也大同小异,虽然认识才两个月,但是大有发展成闺蜜的感觉。
吴煜坐在客厅里,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听着厨房里不断传来两个女人肆无忌惮的笑声,忽然心里竟然冒出一些酸气来。
他竟然有些嫉妒金莎,能把自己老婆哄得这么高兴,真是太可恶了。
冯强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吴煜脸上微弱的表情变化,他和金莎已经是老夫老妻,对于老婆拥有一个新闺蜜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看着吴煜明显不适应的表情,还是忍不住心里窃笑。
这种连女人的醋都要吃的行为,何止是幼稚,简直叫做可笑了。
这和平日里听说的冷面警官的形象何止天差地别,简直就像是两个人。
不过转念一想,不管是哪个男人娶个林珊珊那样的娇妻回家,怕是都要当成鱼眼珠一样地宠着护着吧?而且人家又是新婚,也是情有可原。
太座既然都发话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吴煜一脸生无可恋地挂掉了电话,看着对面一副小人得志模样笑得见牙不见眼的金莎,伸出食指恶狠狠地指着她,一副你给我记住,走着瞧的表情。
金莎一看头儿这样子就知道蹭饭有望,她才不理会吴煜的威胁呢,要说以前在他面前还挺小心的,自从吴煜结婚以后,她的胆儿就越来越肥了,大概也是因为吴煜结婚以后,越来越有人情味了,不像从前那样冷得像冰,让人敬而远之。
再加上金莎对吴煜两口子也熟悉了,知道林珊珊才是他家的老大,只要搞定了林珊珊,什么都好说,所以在吴煜面前越来越有恃无恐了。
她甚至特别不怕死地当着吴煜的面儿就掏出手机给自家老公打电话:“喂,老公啊,咱们的晚饭有着落了,晚上去吴队家蹭饭啊,你早点下班,直接开车去丽苑,我也马上下班了,我和吴队一块儿过去。”
吴煜被她的无赖做派搞得彻底没脾气了,这会儿哪里还有心情上班,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起身拿起外套,硬邦邦地甩出一句:“还愣着干什么,东西放下,准备下班!”
金莎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表,心说果然结婚了就是不一样,以前吴队哪有准点下班的时候?这会儿竟是一分钟都不愿意在办公室多呆了?
吴煜和金莎赶到丽苑的时候,林珊珊已经把晚餐要用的食材都洗净切好了,就等着金莎来现场教学。
金莎也是个爽快人,到了地儿一点不拘束,甩开膀子就钻进了厨房,她可不会忘记了这是自己死皮赖脸求来的机会,一定得好好偷师。
原本吴煜还百无聊赖地在厨房门口转悠,时不时对笨手笨脚的金莎投以不善的目光,似乎是很不满自己的位置被她给占了。
不一会儿,冯强也到了,吴煜不好意思再在厨房门口守着老婆转悠,只好移到客厅,两个大男人面面相觑,有一搭没一搭着看着电视聊着天。
冯强是真的对林珊珊有些刮目相看,看她有条不紊地出来收拾残局,又听了同事对她的评价,对林珊珊赞不绝口。
吴煜听着冯强对自己老婆的夸赞,面上虽然不显,心里却还是挺得意。
“呀!”这时,厨房里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吴煜和冯强对视一眼,两个男人几乎是同时跳起来向厨房冲去,还是吴警官身手好,几步就跑在了前面,他一叠声地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冲到厨房门口才发现,林珊珊好好儿地站在锅边上,金莎跳得老远一脸惊恐地看着灶台。
吴煜暗自松了口气,冯强这会儿也看到了,急忙问道:“怎么了?”
金莎有些脸臊,她挥挥手示意他们俩出去:“没事没事,珊珊在教我爆炒,我没经验,被刚才突然蹿起来的火苗吓了一大跳,差点把锅扔了。”
林珊珊站在一边儿也觉得挺好笑,金莎平时大大咧咧的,一副女汉子的样子,没想到进了厨房笨手笨脚不说,胆儿还特别小,连掂锅都不敢。
不过人家有心向自己请教,她自然不能泼冷水,还得不停地鼓励:“没事,头一回都这样,习惯了就不怕了。”
又张开双臂开始往外赶人:“好了好了,这里是女人的地盘,你们俩都出去,别在这里添乱。”
吴煜想起上回的厨房春色,暗自咽了咽口水,在心里又把金莎骂了一回。
难得和老婆悠悠闲闲吃个饭,过个二人世界,这两个厚脸皮的又来捣乱,他已经在心里想出了数个收拾金莎的法子,总之这种事情吴煜绝对不会允许再出现第二次了。
金莎这会儿也正跟林珊珊吐槽呢:“珊珊,你刚才没见吴队那脸黑的,估计心里早就把我骂死了,嫌我当灯泡呢。”
林珊珊讪讪笑了笑,这话真不好接,又不好帮着金莎说自己老公的不是,可金莎说的似乎也是事实。
这时又听金莎说道:“吴队对你真是不一样,以前看他那副对谁都冷脸的样子,我们还在想,他估计要打一辈子光棍了,还曾经怀疑他的性取向呢,没想到会有今天。”
林珊珊抿唇笑了笑,吴煜的性取向她可是最清楚的,再没见过比那人更好色的了。
金莎瞧着她抿唇笑的样子,啧啧了两声,斜眼坏笑:“这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吴队遇上你,算是遇到克星了。”
金莎一边按照林珊珊的指示不停地往锅里放调料,一边幸灾乐祸地说道:“对了,关于周瑾的那个流言是你放出来的吧?现在队里都传遍了,说她不知廉耻,半夜给吴队打骚扰电话。你是没看见她当时那个表情,简直要吃人,哈哈哈哈,真是活该!”
林珊珊面上不显,心里略有些得意,心想李平倒是真的不负她所望,这八卦传播得不错。
又见金莎突然凑了过来,神神秘秘地说道:”对了,今天我去给吴队送卷宗,好像听到他在给谢局打电话,要把周瑾弄走。他跟谢局说觉得周瑾不适合呆在刑警队,建议调到别处去。“
林珊珊一听这话有些吃惊了,之前周瑾虽然三番四次骚扰他们,但是说起来也就只是一些言语挑衅和电话骚扰,最过分的大概就是那封信和留下的钥匙,难道吴煜是因为那个想要发作她?
别说周瑾让她厌恶至极,就算不是周瑾,林珊珊也从不打算干涉吴煜工作上的事情,所以,这事儿她听着也就听着了,并不打算去找吴煜求证,也不想去左右吴煜的决定。
看到林珊珊还这么平静,半点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金莎撇撇嘴:“你和吴队呆久了,也跟他学坏了,就会装样子了,想笑就笑呗,还要憋着,真不可爱。”
金莎犹记得之前的林珊珊是多么快意恩仇的一个人,甚至对她当初脚踩前男友命根的壮举叹为观止,如今竟然近墨者黑,开始装深沉了,真是不好玩。
林珊珊龇牙笑了笑,岔开话题:“周瑾不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调回来的么?她肯善罢甘休?”
金莎嗤笑:“由得了她?她之前调过来的时候就是先斩后奏,已经惹了队里领导们的不快,加上人缘又不好,这会儿吴队要把她弄走,简直是大快人心。”
林珊珊心里有数了,便不想纠缠这个话题,对她来说,周瑾已经算不得什么威胁了。
两人又窃窃私语说了一些女人间的悄悄话,林珊珊觉得自己和金莎真的是一见如故,三观相近,处事方式也大同小异,虽然认识才两个月,但是大有发展成闺蜜的感觉。
吴煜坐在客厅里,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听着厨房里不断传来两个女人肆无忌惮的笑声,忽然心里竟然冒出一些酸气来。
他竟然有些嫉妒金莎,能把自己老婆哄得这么高兴,真是太可恶了。
冯强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吴煜脸上微弱的表情变化,他和金莎已经是老夫老妻,对于老婆拥有一个新闺蜜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看着吴煜明显不适应的表情,还是忍不住心里窃笑。
这种连女人的醋都要吃的行为,何止是幼稚,简直叫做可笑了。
这和平日里听说的冷面警官的形象何止天差地别,简直就像是两个人。
不过转念一想,不管是哪个男人娶个林珊珊那样的娇妻回家,怕是都要当成鱼眼珠一样地宠着护着吧?而且人家又是新婚,也是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