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 冉冉,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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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晚见到萧羽晟后,安晓冉每天都在担心,他哪天会不会突然间又找来。那样安安的身世迟早会暴露。
可是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从那晚后,萧羽晟再也没出现。转念一想,或许在两个人相遇之前,萧羽晟对自己还有点残存的感情,但是听到自己结婚的消息,萧羽晟应该就对她彻底死心了,对啊,以萧羽晟的高傲,怎么会容许自己跟一个结过婚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可是,爱情不会那么快就退去,特别是,他们俩曾经那么好,断得那么突然。想念是一定有的。此去经年,安晓冉以为对他的爱恨情仇,早就随时光飘散在风里了。但是五年后的重逢,安晓冉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比以前更爱他。
心里总有个声音,想再见见他,远远地看着他就好了。
他们拆迁的速度很快,下个礼拜就准备把商业街拆了动工。把店盘出去后,安晓冉也不知道以后的生活如何打算。当年她亲手把父母的骨灰送回老家安顿后,就带着少的可怜的行李,去火车站买了张火车票,一路向南,来到了岭南。五年多没回去了,她很想很想带安安去祭拜父母,祈求父母的原谅。世界上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落叶总是要归根,这些年虽然在岭南落脚。可这毕竟不是她的家,兰溪才是她心里深处最渴望的地方。
独在异乡为异客,还好她当年遇到的是把她当作亲生女儿的郑华。这些年的相依相伴,安晓冉也早把她当作亲人了。如果她走了,那华姨一个人怎么办?安晓冉想带郑华一起走,但是岭南毕竟是华姨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她的根在这,这个地方承载了她太多的记忆,如同自己放不下兰溪一样。安晓冉觉得自己不能这么自私。
现在店没了,安晓冉这段时间也没其他事情可做,于是叫郑华从一个熟人那拿了一些刺绣的活。郑华起先不肯让她做这些,说是伤眼睛。不过终究还是执拗不过她,帮她拿回来一些。
晚饭过后,安安一个人趴在沙发上看电视,待安晓冉收拾完厨房,郑华拉着她坐下,似乎是有话要讲。
“冉冉,你看,现在服装店也关门了,在这边没什么大的前途,你还年轻,不应该一辈子呆在这种小地方。”
顿了片刻,她又开口道:“五年前,我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迫使你只身一人来到岭南,那段时间你眼里闪露的悲伤,我不是没看到,只是你不愿意说,我也就不敢多过问。这几年,你从来没跟我提过你以前的任何事情,我知道你在极力地迫使自己忘记过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次来店里买鞋的那个男子,你应该是认识的吧。”
安晓冉一直垂着眼睑,不做声。
“冉冉,我们都不是圣人,做不到心无所依,漂泊他乡的任何一个人都会怀念家乡的。这几年,你都没回去过,一定也想回去看看吧。安安也这么大了,你也该带她回去见见你的家人。不管有多大的仇恨,这几年也该放下了。不要顾虑我这个老婆子,我一个人过也不会饿死的。想回去就回去吧,啊。”郑华语音略带沙哑,虽然是对着她说话,可是眼睛却明显不是看着她。
安晓冉听得出她语气里的不舍,“华姨,你身体也不好,我不放心你一个人,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
想了想,安晓冉还是说出心底的那个希望,“要不,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郑华摇了摇头,叹息说:“这里是我的根,有他们的记忆,我不能走,也不愿意走。”她抬头望着悬挂在墙壁上的照片,眼神凄凉。
倏尔,郑华摩挲着安晓冉的双手,说:“冉冉,回去吧。不要担心我了,我一个人生活也挺好的,再说了还有邻居小王一家呢,我们相互也有个照应。你得空的时候,带着安安回来看看我,我就心满意足了。嗯。”
说完,郑华起身往卧室走去,安晓冉知道她肯定是偷偷流泪了,只是不想让她看到而已。
看着郑华蹒跚的步伐,安晓冉本想过去搀扶,在想着要不要告诉她五年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呢?待她回神过来时,郑华身形已经没入房内,卧室的门正在一点一点的合上。
安安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安晓冉抱着她回自己房里。躺在床上,旁边是女儿均匀的呼吸声,可她却一点睡意都没有。晶亮的月光,透过玻璃窗,洒落在地上,斑斑点点。郑华的话还在她耳边缭绕,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接下来几天,郑华还是会跟安晓冉提让她回去的事,安晓冉只是说把手头上的刺绣做完再考虑。
总裁办公室,萧羽晟躺在椅背上,路非在向他汇报岭南那边的工程项目进展。路非一边汇报,一边偷偷观察萧羽晟,看得出来老板的心思根本不在。
整个过程,萧羽晟没讲过一句话。汇报完了,路非知趣地拉门离开。
路非离开后,萧羽晟烦躁地扯掉领带,开了两个扣子,胸膛有一小节露出,略显得性感。办公室安静的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而他放在衣兜里的手机铃声却突然想起,此刻显得很突兀。
舒晴的名字在一闪一闪,很耀眼。这女人今天请了假没来上班,不知道这会有什么事。萧羽晟本来不想接的,无奈手机铃声一直在响。
他按下接听键,“喂。”
“萧大总裁,你终于接电话了。快来救我,我在中山街的星巴克。”舒晴火急火燎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说完,她便把电话挂断了,电话里只剩下嘟嘟忙音。风风火火,这倒是她一直以来的做事风格,萧羽晟也已经习惯了。
萧羽晟抚了抚额头,无奈地摇了摇头,拿起外套往外走去。
PS:最近脑袋短路,码字的速度跟乌龟一样了~~~实在对不住大家啦~~~
自从那晚见到萧羽晟后,安晓冉每天都在担心,他哪天会不会突然间又找来。那样安安的身世迟早会暴露。
可是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从那晚后,萧羽晟再也没出现。转念一想,或许在两个人相遇之前,萧羽晟对自己还有点残存的感情,但是听到自己结婚的消息,萧羽晟应该就对她彻底死心了,对啊,以萧羽晟的高傲,怎么会容许自己跟一个结过婚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可是,爱情不会那么快就退去,特别是,他们俩曾经那么好,断得那么突然。想念是一定有的。此去经年,安晓冉以为对他的爱恨情仇,早就随时光飘散在风里了。但是五年后的重逢,安晓冉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比以前更爱他。
心里总有个声音,想再见见他,远远地看着他就好了。
他们拆迁的速度很快,下个礼拜就准备把商业街拆了动工。把店盘出去后,安晓冉也不知道以后的生活如何打算。当年她亲手把父母的骨灰送回老家安顿后,就带着少的可怜的行李,去火车站买了张火车票,一路向南,来到了岭南。五年多没回去了,她很想很想带安安去祭拜父母,祈求父母的原谅。世界上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落叶总是要归根,这些年虽然在岭南落脚。可这毕竟不是她的家,兰溪才是她心里深处最渴望的地方。
独在异乡为异客,还好她当年遇到的是把她当作亲生女儿的郑华。这些年的相依相伴,安晓冉也早把她当作亲人了。如果她走了,那华姨一个人怎么办?安晓冉想带郑华一起走,但是岭南毕竟是华姨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她的根在这,这个地方承载了她太多的记忆,如同自己放不下兰溪一样。安晓冉觉得自己不能这么自私。
现在店没了,安晓冉这段时间也没其他事情可做,于是叫郑华从一个熟人那拿了一些刺绣的活。郑华起先不肯让她做这些,说是伤眼睛。不过终究还是执拗不过她,帮她拿回来一些。
晚饭过后,安安一个人趴在沙发上看电视,待安晓冉收拾完厨房,郑华拉着她坐下,似乎是有话要讲。
“冉冉,你看,现在服装店也关门了,在这边没什么大的前途,你还年轻,不应该一辈子呆在这种小地方。”
顿了片刻,她又开口道:“五年前,我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迫使你只身一人来到岭南,那段时间你眼里闪露的悲伤,我不是没看到,只是你不愿意说,我也就不敢多过问。这几年,你从来没跟我提过你以前的任何事情,我知道你在极力地迫使自己忘记过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次来店里买鞋的那个男子,你应该是认识的吧。”
安晓冉一直垂着眼睑,不做声。
“冉冉,我们都不是圣人,做不到心无所依,漂泊他乡的任何一个人都会怀念家乡的。这几年,你都没回去过,一定也想回去看看吧。安安也这么大了,你也该带她回去见见你的家人。不管有多大的仇恨,这几年也该放下了。不要顾虑我这个老婆子,我一个人过也不会饿死的。想回去就回去吧,啊。”郑华语音略带沙哑,虽然是对着她说话,可是眼睛却明显不是看着她。
安晓冉听得出她语气里的不舍,“华姨,你身体也不好,我不放心你一个人,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
想了想,安晓冉还是说出心底的那个希望,“要不,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郑华摇了摇头,叹息说:“这里是我的根,有他们的记忆,我不能走,也不愿意走。”她抬头望着悬挂在墙壁上的照片,眼神凄凉。
倏尔,郑华摩挲着安晓冉的双手,说:“冉冉,回去吧。不要担心我了,我一个人生活也挺好的,再说了还有邻居小王一家呢,我们相互也有个照应。你得空的时候,带着安安回来看看我,我就心满意足了。嗯。”
说完,郑华起身往卧室走去,安晓冉知道她肯定是偷偷流泪了,只是不想让她看到而已。
看着郑华蹒跚的步伐,安晓冉本想过去搀扶,在想着要不要告诉她五年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呢?待她回神过来时,郑华身形已经没入房内,卧室的门正在一点一点的合上。
安安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安晓冉抱着她回自己房里。躺在床上,旁边是女儿均匀的呼吸声,可她却一点睡意都没有。晶亮的月光,透过玻璃窗,洒落在地上,斑斑点点。郑华的话还在她耳边缭绕,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接下来几天,郑华还是会跟安晓冉提让她回去的事,安晓冉只是说把手头上的刺绣做完再考虑。
总裁办公室,萧羽晟躺在椅背上,路非在向他汇报岭南那边的工程项目进展。路非一边汇报,一边偷偷观察萧羽晟,看得出来老板的心思根本不在。
整个过程,萧羽晟没讲过一句话。汇报完了,路非知趣地拉门离开。
路非离开后,萧羽晟烦躁地扯掉领带,开了两个扣子,胸膛有一小节露出,略显得性感。办公室安静的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而他放在衣兜里的手机铃声却突然想起,此刻显得很突兀。
舒晴的名字在一闪一闪,很耀眼。这女人今天请了假没来上班,不知道这会有什么事。萧羽晟本来不想接的,无奈手机铃声一直在响。
他按下接听键,“喂。”
“萧大总裁,你终于接电话了。快来救我,我在中山街的星巴克。”舒晴火急火燎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说完,她便把电话挂断了,电话里只剩下嘟嘟忙音。风风火火,这倒是她一直以来的做事风格,萧羽晟也已经习惯了。
萧羽晟抚了抚额头,无奈地摇了摇头,拿起外套往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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