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灵与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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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般不想女人,想女人伤肾。
从林隐酒楼出来,我的脚步就开始踉跄。我拒绝了黄微微送我的好意,只是非常礼貌地与黄部长夫妇告别,出门就叼起一支烟,像孤魂野鬼一样准备游荡这个城市的夜空。
街灯都亮了起来,几个时装店的音箱声嘶力竭唱了一天后,开始放出有气无力的情歌,给微暗的夜晚平添许多的暧昧。夜晚是暧昧的,是收拾一天心情的时间,是缩在小小的一隅舔伤口的时刻。街上走着匆匆的人群,没有一个人看我,我像是遗弃在沙滩上的一枚贝壳,孤独地等待潮水把我带入深海。
街边新栽的书耷拉着脑袋,原本满城的法国梧桐尸骨无存。这新栽的树,就好像新媳妇一样羞答答地张望着这个城市,在春寒抖削的夜空里努力伸展着身子,亦如新媳妇躺在新房的床上,等待丈夫带来紧张的甜蜜。
离开这个城市已经四年多了,我感觉自己已经认不出她的样子。四年前她就像一个佝偻着背的老妪,满脸皱纹安静地看着怀里的孩子,如今她像极了一个初入人道的女子,涂脂抹粉,搔首弄姿,跃跃欲试地瞪视着身体的变化,虽然痛苦,但快乐着。
缺少了法国梧桐遮掩的大街像一条裸露在沙滩上的鱼,街上流动的车灯像裸露血管里流动的血液,把城市的影像压轧得支离破碎。我就像一粒沙子一样,混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漫无目的地走。
我说过,我一般不想女人,想女人伤肾!
但现在我必须要想女人,我要把肾拿出来肢解。
黄部长不怒而威的形态已经充分说明,他能礼贤下士一家人陪我吃饭,其意不言而喻。我不知道黄微微究竟看上了我那一点?仅仅因为郭伟在她之前有个女朋友?仅仅因为黄奇善不善言辞?而我,除了少有的沉稳之外,其实我很木讷。
有女人看上自己是种幸福,甚至是种得意。得意的人往往是摔得最惨的人,有时候连个葬身之地都会没有。而黄微微的垂青,让我在某一时刻得意起来,想起郭伟和黄奇善挖空心思去爱一个女人,谁能料到我会渔翁得利在后边,幸福来得太突然,我手足无措起来。
我突然发现自己是个滥情的人!仿佛天下的女子我都愿意去爱。我又是个最禁不起诱惑的男人,在情欲来临的时候根本就无视规则的存在。
从四年前到苏西乡遇到金玲,到现在黄微微几乎表白的家宴,我盘算了一下几年来生命中的女人,一算吓了一跳。
吴倩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我们在同一天从懵懂的青年变成了男人与女人,但我无法抓住她,她就像断线的风筝一样从我眼前飘远。而金玲,就像雨夜里冒雨而来的娇俏少妇,诱惑了我这个古佛青灯下的老僧,结出的一段孽缘,如同罂粟花一样娇艳。我们都知道有毒,却谁也没办法拒绝她的诱惑。
盘小芹和奚枚竹,就像两条涓涓的山溪水一样,清澈透明,纯净而灵秀,让人不忍释手,更不想去破坏水的纯洁。她们终日流淌,洗涤残留在我们心里的污垢,让人在不知不觉间纯净起来。我仿佛就是山间小溪里的一块石头,我必须千年屹立在水中央,她们在我的身边奔腾一番后,终将流过去,汇成一条大河流向远方。
脑海里冒出月白的影子来,这个不甘屈服命运的女人,在挣扎了许多年后,终于完成了身份的改变。而这个改变,让她失去了生命中最值得托付的人。我不知道她是否值得,我只是感觉到当我们水乳交融的时候,她嘴里喃喃吐出的词语让我周身如同被刺扎了一样的难受,“大牯牛,大牯牛”,她喃喃叫道,十指掐进我背上的肉里,让我在激动的边远突然看到自己的卑劣与渺小。她趴在被窝里雨打梨花一样的凄哭让我的心像刀扎一样的难受,虽然她十分的爱恋我,但却能清醒地知道,我不是属于她的,我只是她生命中一个驿站,她在累了的时候,能休憩的一个地方。
山花一样浪漫的柳红艳,曾经是我孤苦下乡生活中的一线阳光。我在若干个深夜醒来,躺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静静地聆听隔壁传来她轻柔的呼吸。她仿佛昙花一样,还没容我闻到她清幽的芳香,就凋残在深秋的黎明。
这些女人都曾经在我灵魂的深处驻扎过,她们带给我很多的安慰。在孤苦的乡村生活里,她们就像一杯醇酒,又像一朵朵的花儿,伴随着我走过无数的黎明和黑夜,也在我孤独要死的时候让我看到光明。她们亦像牛奶般的月色,铺撒在我的床前,让一颗躁动的心,能在静谧的夜里找到方向。
只有薛冰,一个如水般的女儿,如一朵凌霄花一样,飘扬在我生命的天空里。
想起我们的一点一滴,我的心犹如刀绞般的痛。这个把自己托付给我的女子,我现在拿什么来爱你?
我想要拯救我们的爱情,但面对黄微微沉静的笑脸,面对黄山部长的不露声色,我感觉到力不从心,我几乎要奔溃于自己!
女人,是生命中重要的一半!
嘴里念叨着这句话,我像个流浪的人一样,仿佛这个城市里举目无亲。
而带来这一切的,无关乎我自己。我明白!
我审视自己起来,身高不算伟岸,面庞不算俊朗。只是五官端正,心怀坦荡。一个人的气质不在乎外貌的俊美,在于个人的修养和谈吐,在于这个人的胆量和见识。我不是个很优秀的人,但我有着很多优秀的气质,正如小姨说我一样,一个外貌十分平常的男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让女人无法拒绝的男人味!
或许就是看不看摸不着的男人味,让这些女子痴迷起来,以至于到现在,小老板盘小芹还暗示我,只要我需要,她随时都是我的人!
可是我能吗?我不能让一朵娇艳的花儿遭受任何的摧残,就好像我偷窥的枚竹一样,我的心只在她美丽的酮体外表徜徉,不敢深入到让自己迷失的地方。
远处楼顶上的霓虹灯亮了起来,就好像这个城市的眼睛一样,俯视我们底下的芸芸众生,看人间悲欢离合,赏万物春夏秋冬。
黄微微的电话打了进来,我犹豫了一下,摁下了关机。
走了一段路,脚底下漂浮起来,我知道酒劲开始发作了。好酒性在后,让人不知不觉沉醉,而且醉得一塌糊涂。
我要在自己进入醉乡的时候找到一张床,一张能让我舒展自己的床。
不能回家,不能去月白哪里,也不能去找枚竹,更不能去高院大户的黄微微家。我想起了小姨,一个看着我穿开裆裤长大的女人,一个能舍了命维护我的女人,一个能给我无限安全感的女人。
开机,拨号,响了很久,终于听到小姨疲倦的声音。
“还没回去?”
“我醉了,小姨。”
“在哪?”
我抬头看了一下周围,不知不觉我快走到她家的楼底下,我说:“你快来吧,我就在你家不远的地方。”
找了个花坛的边角,我坐下来,双手抱着头,等待我像花一样的小姨过来。
我一般不想女人,想女人伤肾。
从林隐酒楼出来,我的脚步就开始踉跄。我拒绝了黄微微送我的好意,只是非常礼貌地与黄部长夫妇告别,出门就叼起一支烟,像孤魂野鬼一样准备游荡这个城市的夜空。
街灯都亮了起来,几个时装店的音箱声嘶力竭唱了一天后,开始放出有气无力的情歌,给微暗的夜晚平添许多的暧昧。夜晚是暧昧的,是收拾一天心情的时间,是缩在小小的一隅舔伤口的时刻。街上走着匆匆的人群,没有一个人看我,我像是遗弃在沙滩上的一枚贝壳,孤独地等待潮水把我带入深海。
街边新栽的书耷拉着脑袋,原本满城的法国梧桐尸骨无存。这新栽的树,就好像新媳妇一样羞答答地张望着这个城市,在春寒抖削的夜空里努力伸展着身子,亦如新媳妇躺在新房的床上,等待丈夫带来紧张的甜蜜。
离开这个城市已经四年多了,我感觉自己已经认不出她的样子。四年前她就像一个佝偻着背的老妪,满脸皱纹安静地看着怀里的孩子,如今她像极了一个初入人道的女子,涂脂抹粉,搔首弄姿,跃跃欲试地瞪视着身体的变化,虽然痛苦,但快乐着。
缺少了法国梧桐遮掩的大街像一条裸露在沙滩上的鱼,街上流动的车灯像裸露血管里流动的血液,把城市的影像压轧得支离破碎。我就像一粒沙子一样,混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漫无目的地走。
我说过,我一般不想女人,想女人伤肾!
但现在我必须要想女人,我要把肾拿出来肢解。
黄部长不怒而威的形态已经充分说明,他能礼贤下士一家人陪我吃饭,其意不言而喻。我不知道黄微微究竟看上了我那一点?仅仅因为郭伟在她之前有个女朋友?仅仅因为黄奇善不善言辞?而我,除了少有的沉稳之外,其实我很木讷。
有女人看上自己是种幸福,甚至是种得意。得意的人往往是摔得最惨的人,有时候连个葬身之地都会没有。而黄微微的垂青,让我在某一时刻得意起来,想起郭伟和黄奇善挖空心思去爱一个女人,谁能料到我会渔翁得利在后边,幸福来得太突然,我手足无措起来。
我突然发现自己是个滥情的人!仿佛天下的女子我都愿意去爱。我又是个最禁不起诱惑的男人,在情欲来临的时候根本就无视规则的存在。
从四年前到苏西乡遇到金玲,到现在黄微微几乎表白的家宴,我盘算了一下几年来生命中的女人,一算吓了一跳。
吴倩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我们在同一天从懵懂的青年变成了男人与女人,但我无法抓住她,她就像断线的风筝一样从我眼前飘远。而金玲,就像雨夜里冒雨而来的娇俏少妇,诱惑了我这个古佛青灯下的老僧,结出的一段孽缘,如同罂粟花一样娇艳。我们都知道有毒,却谁也没办法拒绝她的诱惑。
盘小芹和奚枚竹,就像两条涓涓的山溪水一样,清澈透明,纯净而灵秀,让人不忍释手,更不想去破坏水的纯洁。她们终日流淌,洗涤残留在我们心里的污垢,让人在不知不觉间纯净起来。我仿佛就是山间小溪里的一块石头,我必须千年屹立在水中央,她们在我的身边奔腾一番后,终将流过去,汇成一条大河流向远方。
脑海里冒出月白的影子来,这个不甘屈服命运的女人,在挣扎了许多年后,终于完成了身份的改变。而这个改变,让她失去了生命中最值得托付的人。我不知道她是否值得,我只是感觉到当我们水乳交融的时候,她嘴里喃喃吐出的词语让我周身如同被刺扎了一样的难受,“大牯牛,大牯牛”,她喃喃叫道,十指掐进我背上的肉里,让我在激动的边远突然看到自己的卑劣与渺小。她趴在被窝里雨打梨花一样的凄哭让我的心像刀扎一样的难受,虽然她十分的爱恋我,但却能清醒地知道,我不是属于她的,我只是她生命中一个驿站,她在累了的时候,能休憩的一个地方。
山花一样浪漫的柳红艳,曾经是我孤苦下乡生活中的一线阳光。我在若干个深夜醒来,躺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静静地聆听隔壁传来她轻柔的呼吸。她仿佛昙花一样,还没容我闻到她清幽的芳香,就凋残在深秋的黎明。
这些女人都曾经在我灵魂的深处驻扎过,她们带给我很多的安慰。在孤苦的乡村生活里,她们就像一杯醇酒,又像一朵朵的花儿,伴随着我走过无数的黎明和黑夜,也在我孤独要死的时候让我看到光明。她们亦像牛奶般的月色,铺撒在我的床前,让一颗躁动的心,能在静谧的夜里找到方向。
只有薛冰,一个如水般的女儿,如一朵凌霄花一样,飘扬在我生命的天空里。
想起我们的一点一滴,我的心犹如刀绞般的痛。这个把自己托付给我的女子,我现在拿什么来爱你?
我想要拯救我们的爱情,但面对黄微微沉静的笑脸,面对黄山部长的不露声色,我感觉到力不从心,我几乎要奔溃于自己!
女人,是生命中重要的一半!
嘴里念叨着这句话,我像个流浪的人一样,仿佛这个城市里举目无亲。
而带来这一切的,无关乎我自己。我明白!
我审视自己起来,身高不算伟岸,面庞不算俊朗。只是五官端正,心怀坦荡。一个人的气质不在乎外貌的俊美,在于个人的修养和谈吐,在于这个人的胆量和见识。我不是个很优秀的人,但我有着很多优秀的气质,正如小姨说我一样,一个外貌十分平常的男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让女人无法拒绝的男人味!
或许就是看不看摸不着的男人味,让这些女子痴迷起来,以至于到现在,小老板盘小芹还暗示我,只要我需要,她随时都是我的人!
可是我能吗?我不能让一朵娇艳的花儿遭受任何的摧残,就好像我偷窥的枚竹一样,我的心只在她美丽的酮体外表徜徉,不敢深入到让自己迷失的地方。
远处楼顶上的霓虹灯亮了起来,就好像这个城市的眼睛一样,俯视我们底下的芸芸众生,看人间悲欢离合,赏万物春夏秋冬。
黄微微的电话打了进来,我犹豫了一下,摁下了关机。
走了一段路,脚底下漂浮起来,我知道酒劲开始发作了。好酒性在后,让人不知不觉沉醉,而且醉得一塌糊涂。
我要在自己进入醉乡的时候找到一张床,一张能让我舒展自己的床。
不能回家,不能去月白哪里,也不能去找枚竹,更不能去高院大户的黄微微家。我想起了小姨,一个看着我穿开裆裤长大的女人,一个能舍了命维护我的女人,一个能给我无限安全感的女人。
开机,拨号,响了很久,终于听到小姨疲倦的声音。
“还没回去?”
“我醉了,小姨。”
“在哪?”
我抬头看了一下周围,不知不觉我快走到她家的楼底下,我说:“你快来吧,我就在你家不远的地方。”
找了个花坛的边角,我坐下来,双手抱着头,等待我像花一样的小姨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