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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014章 何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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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个孩子被薛况起名为薛廷之,回府已经有十一年,今年该有十六。

    当年那件事闹得沸沸扬扬,陆锦惜也是有所耳闻的。

    陆氏与薛况被皇帝赐婚,结果薛况自边关赶回来成亲就罢了,还带回来一个小妾,闻说是边境上的胡姬,生得妖娆美艳。

    那瘸腿的小孩,便是她为薛况生的孩子。

    京城里说书的那些先生们,也不知是从哪里听来的消息,只说这胡姬原本被人看上,要送给匈奴的呼耶可汗,结果半道遇到大夏与匈奴交战。

    她于是抓住机会,从匈奴军队手中逃出,与当时还是副将的薛况遇到。

    为了不被匈奴那边抓回去,胡姬冒险为薛况等人提供了一个绝密的消息,在这一仗之中起了很关键的作用。

    当时的匈奴军队,很快被大夏击溃。

    那胡姬,便也再没有回过西域。

    一个是少年将军,一个是美艳胡姬。

    一段边关的风月情话,不就这样生出来了吗?

    只是……

    那胡姬的下场不大好。

    说是跟薛况回了京城后,就因为水土不服病倒,没几日便死在了府里。

    至于到底是不是真的“病死”,谁又关心?

    她留下来的,只有薛廷之。

    这个孩子,或者说少年郎的存在,简直像是横亘在薛况与原身陆氏之间的天堑鸿沟,是一道无法弥补的裂痕。

    陆锦惜曾翻阅过旧日府里的账本,知道在份例上陆氏并未苛待这个庶子,但也几乎不闻不问,一应吃喝没短少罢了。

    想来,算不得很待见。

    琅姐儿则是陆氏的幼女,比长女薛明璃小三年,如今七岁。

    陆氏待这两个嫡出的姑娘,自是爱若明珠,琅姐儿身为幼女,更是疼得不行。

    可白鹭却说“又往大公子那边跑”,倒像是不听陆氏的话,与薛廷之走得很近。

    这怎么也不应该啊。

    陆锦惜的眼帘,慢慢地垂了垂,手指搭在微有凉意的小方几上,陷入了沉思。

    白鹭则是心中忐忑。

    夫人一向不喜欢琅姐儿与大公子走太近,每每总是敲打着,可这半个月来她病着,也根本空不出心力去管孩子们。

    这不,琅姐儿便又悄悄去了。

    她生怕陆锦惜生气,眼见她好久没说话,便吞了吞口水,小声道:“要不,您现在病也好了,叫姐儿们来请个安?”

    原本晨昏定省都是有的,只是陆锦惜病着已久,一则没力气,二则怕过了病气,早免了。

    就是病好,也不过才这两日的事。

    今日一早她赶着上香,还没进寺门就出了薛况的事,回来又是好一阵折腾,连着长公主这件事在内,算得上是连轴转。

    眼下,其实已经有些乏累。

    只是听了白鹭的话,陆锦惜看了一眼外头的天色,听着那呼呼的风声,只道:“天色还不算很晚,刚近黄昏呢,风又这样大。璃姐儿与琅姐儿都算不得身子骨硬朗的。你给我寻件厚些的斗篷,我亲自去看看吧。”

    “是,那奴婢找找。”

    白鹭想想也对,便应了,果去对面屋子翻了一领厚厚的雪狐裘大斗篷,给陆锦惜披上了。

    这还不够。

    她想想又把那兔毛手笼给换了,说道:“姐儿们虽住得近,可身子骨真弱的是您。眼瞧着近暮了,天又凉,这雪貂手笼是前几日奴婢新制的,该更暖和些。”

    陆锦惜披了斗篷,又把手放进给她的新手笼,才算是妥了。

    临走前她吩咐屋里丫鬟:“迟哥儿那边也好生看着,若一会儿你们青雀姐姐回来了,只管叫她先看顾着哥儿。若有什么事,待晚些我回来再禀,不必出去找我。”

    “是。”

    小丫鬟们都一一应了。

    陆锦惜这才在白鹭的陪伴下,出了门,打左边跨院里,到了正屋后面的三间抱厦外。

    天还亮着,屋里却已经点了灯。

    焦嬷嬷把那灯芯挑亮了一些,看着坐在炕上一针一线慢慢绣着的薛明璃,叹了口气:“您绣了这小半月,总算是差不多了。等夫人见了,一定高兴的。”

    “真的?”

    薛明璃今年十岁,早已经懂事。她声音很柔软,很像她娘,五官也长开了一些,有点诗画般的精致。

    听见焦嬷嬷这话,有些喜出望外。

    “我就是希望娘快些好起来,以后也康康健健,不要再病着……”

    她手里绣的是个小小的荷包,藕荷色,已经到了最后,一针下去,才拿剪子断了线。

    “可算是绣好了。”

    焦嬷嬷一脸赞叹地看着,又道:“您别担心,我先才撞见奶奶屋里伺候的白鹭姑娘,说是奶奶已经大好。只是回来之后事多,今还还脱不开身。晚点,或者是明日,大姑娘去请安就是。”

    “嗯,那要叫妹妹一起去。”

    薛明璃笑着点了点头,不过看着自己手里的小荷包,又为难起来,思考了一会儿,才咕哝了一句。

    “到时候就跟娘说,这是妹妹跟我一起绣的。”

    焦嬷嬷一听,顿时无奈,哭笑不得。

    但看薛明璃已经自己拿了主意,一副护着琅姐儿的模样,她又不好说什么,只是想起琅姐儿来,不免叹气,正想说让璃姐儿回头劝劝。

    没想到,屋外传来小丫鬟行礼的声音:“给二奶奶请安。”

    二奶奶来了?

    焦嬷嬷一惊,颇为诧异地起了身,便瞧见陆锦惜走了进来,连忙上前行礼:“二奶奶怎么来了?”

    “缠绵病了有半个月,想璃姐儿跟琅姐儿了,才忙完,便来瞧瞧。”

    陆锦惜走了进来,很容易就知道眼前这是焦嬷嬷,至于另一个……

    她看了过去。

    是个身量纤纤的小姑娘,差不多到她胸口高度。

    应该是璃姐儿。

    一身锦缎滚边的粉色袄裙,戴着白狐毛的围脖。

    小瓜子脸一张,五官也精致,跟陆氏有些挂相。还不多的头发被挽成了双螺髻,留了片刘海,看上去乖巧极了,很娴静模样。

    她定定看了陆锦惜一会儿,小嘴张大,好像有些惊讶,但转眼就转成了惊喜,眼底还有隐隐的泪光。

    “女儿给母亲请安。”

    “起来吧。”

    陆锦惜上前扶她,握着那一双手,只觉得温温软软,又见这女孩儿一身秀雅气,真不是寻常人家能教出来的。

    一时心里爱极。

    “最近病着,都没见你们,你跟琅姐儿都还好吧?”

    “回母亲的话。有焦嬷嬷看顾着,青雀姐姐也时时着人来问,我跟琅姐儿都好。”

    薛明璃是极懂事的。

    她被陆锦惜牵着手,只觉得暖和,倒比往日还要亲近。她有些忍不住,心跳加快,悄悄侧头看她。

    虽是瘦了,苍白了,可恢复得好像不错。

    半个月前他们去看时候的憔悴、枯槁,已经完全不见了。

    也许是因为先前听下面丫头们说,母亲责罚过三婶母那边的丫鬟,打得很惨,她又觉得,母亲好像比原来多了几分威仪。

    桌上还放着绣花用的针线篓,陆锦惜扫了一眼,想起自己刚才从窗下经过时候听见的话。

    陆氏的这个女儿,却是个有孝心的。

    而且,还很护着妹妹。

    想着,她拉薛明璃坐下来,打量了一眼她一直紧紧攥着的右手,不由微微笑了起来:“你们没事就好。旁边这手上,拿的是什么?”

    “这个……”

    薛明璃一下有些红了脸,不大好意思起来。

    犹豫了片刻,却还是拿出了荷包,两手递给陆锦惜。

    她眼睛有些发亮,声音里有喜悦:“前阵娘亲病着,都说绣着福纹的荷包可以祈福,明璃便跟妹妹一起,绣了一个,正准备去请安的时候给娘亲呢。”

    大约是因为说谎的原因,她眼神闪烁了一下,耳根也有些发红。

    但她在说出“跟妹妹一起绣了一个”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勉强的神态。

    荷包小小的,藕荷色的缎子上走着银白的五福云纹。

    针脚虽然不算很好,却一针一针绣得很密,像是生怕针脚太疏、福纹太薄一样。

    陆锦惜见了,心底有些暖暖的。

    她刚才其实是听见薛明璃跟焦嬷嬷说了什么的,哪里能不知道,这小荷包其实是薛明璃一个人的心血?

    只是她有心护着妹妹,所以陆锦惜也不拆穿。

    含着笑意,带着几分实打实的惊喜,她从薛明璃的手中接过了荷包,笑了起来:“璃姐儿长大了,这荷包绣得好看,比娘亲的都好。”

    “二奶奶可谦逊了。”旁边的焦嬷嬷听了,恭维了一句,“您的女红,当年在京城可也出名呢。”

    是么?

    陆锦惜倒不知道这一点,暗暗记下了。

    好在名门闺秀,大家小姐,会是一回事,做不做又是一回事,她暂时不担心露馅不露馅。

    “我是懒怠了,可没璃姐儿这样勤快。”

    陆锦惜随口说了一句,却将那荷包比了比,向自己腰间一挂,藕荷色的荷包,正正好很衬她今日浅色的衣裳。

    随同进来的白鹭,打量几眼,便夸道:“姐儿做的这荷包真好看,夫人皮肤白,五福云纹又是专选的银白。怕是姐儿好花了一阵心思呢。”

    没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心意得到尊重,也没有谁不喜欢夸奖。

    陆锦惜是没养过孩子的,她只能凭着自己跟人相处的经验去做,所以才会选择当场把荷包给戴上。

    倒是没想到,白鹭这样机灵,也这样有眼色,夸得正正好。

    薛明璃年纪虽小,可其实很聪慧。

    她哪里不知道白鹭是过誉了?

    可心里的高兴还是掩不住,脸上有点娇羞的笑意,小声道:“也没有花多少心思,是娘亲好看,白鹭姐姐你又乱夸了。”

    “奴婢哪里敢乱夸?”

    白鹭只往陆锦惜身边一站,一副小得意的样子,还向陆锦惜道:“若是奴婢乱夸,夫人早责骂我了。是吧,夫人?”

    “得了便宜还卖乖的。”

    陆锦惜笑骂了一声,一指头给她戳过去,但下一句便道:“但夸的话是没说错的。”

    白鹭顿时笑了起来。

    倒是薛明璃越发不好意思,看看白鹭,又看看陆锦惜,脸更红了。

    陆锦惜走上前去,只拉了她的手,看了看,没留下什么针眼,也没什么伤痕,就放下了心来。

    她道:“往后天色一暗,便别绣东西了。况你是将军府的姑娘,往后自有一应丫鬟伺候着,女红即便差一些,也不打紧。只别伤了眼睛,伤了身子才好。”

    “娘……”

    这话其实有些陌生。

    薛明璃听了,甚至有些受宠若惊。

    她隐约记得,娘亲曾说过女儿家若没针黹功夫,将来会被婆家看不上,可听着陆锦惜的话,说得这样平淡笃定,又半点不觉得有哪里不对。

    她心里觉得奇怪,一时看着陆锦惜发怔。

    陆锦惜却是寻常模样。

    她曾见陆氏那屋里曾有旧日做的衣裳袍服,怕都是给薛况的,只是崭新的一片,显然没人穿。

    所以,针黹女红再好,遇不到个良人,都是白搭。

    若是遇到了真良人,对方又怎会嫌弃针黹拙劣?

    陆锦惜自不是这里的人,从来懒得搭理封建那一套。

    可她也不多解释,只看了看这屋里,典型的女儿家闺阁,香香软软的一片,可就是没看见别人,于是问道:“怎么没见琅姐儿?”

    薛明璃顿时心虚起来,不说话了。

    焦嬷嬷也是有些惶恐,看了陆锦惜两眼,才畏畏缩缩道:“琅姐儿在……在大公子院子里,老奴劝过了,只说传饭了再回。见老奴不走,她、她还糊了老奴一身的泥……”

    “劝不回?”

    陆锦惜顿时讶异,见焦嬷嬷这情态不似作伪,慢慢便皱了眉。

    这胡姬所生的庶子,到底有什么本事,把个七岁小姑娘迷成这样?

    她倒好奇起来了。

    于是一笑:“也算不得什么大事。我倒想看看,我去了,她能不能也糊我一身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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