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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错误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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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这半年来的情绪都因为他起,因为他落,这样的感情是不是已经覆水难收了?

    新年一大早,我懒洋洋地醒来。枕边的林大人已经起床。窗帘外的天空是一片灰蒙色,像是九十年代初老家工厂又粗又厚的烟囱里冒出的滚滚青烟一样弥漫着一股压抑颓废的味道。

    我懒散地躺在床上,听见林思聪正迷迷糊糊地在和林大人撒娇。从门缝里看出去,林大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正默默地帮林思聪套上同样黑得夺目的外套。林思聪嘟囔了几句,林大人便不管不顾地牵着他的手出了门,还没来得及让我从床上卷个衣服出去打个招呼。

    林大人做我的领导做习惯了,我做林大人的秘书也做习惯了。一般来说,领导人做事情可以由秘书提醒,自己想做点儿事情却无需向秘书报备。林大人大小事情纷繁,在各种应酬减半的基础上也够他奔命,所以我在做他女朋友的同时,也自愿继续做一个称职的秘书——不该问的不问,该问的仍然不问。林大人这次和林思聪单独行动,我并不会和其他女子一样有所狐疑。我不是一个疑心重的女人,最多就是想象力丰富了些。因为他们关上门的刹那,我脑子里的第一反应不是他们背着我干吗去了,而是想到他们不去拍《黑客帝国》实在可惜了。

    我恢复成以前宅女的生活。上半天的论坛,和别人围观一下人间百态,除了抢“沙发”“板凳”以外,还做了一些具有实际意义的事情,比如:网购、打连连看、煲电话粥。

    以前没有男朋友的时候,不觉得一个人的时间难挨。因为我是个有时间观念、爱惜金钱的人,秉持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理念。曾经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拿来睡觉我都嫌时间远远不够,恨不得一天有二十八个小时够我支配,这样我能富余出四个小时沉迷于网络。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有了男朋友之后,尤其是有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之后,金钱就可以挥霍了,寸金难买的光阴也显得多余了。我不停地看表,不停地看着窗外变幻莫测的乌云,时间还是过得如同一长串的慢镜头,无聊得厉害。

    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准备做点儿爱心饭团,给林家父子创造些惊喜。虽然目前为止我人生中最熟练的厨艺是泡方便面,但爱心饭团作为极具非剩女特色的食品,广受我公司女同事的欢迎。在一众剩女的热情邀约下,我曾成功做出一个心形最后演变成方形的便当,款式简单大方,色泽红绿杂糅,简直是送给儿子女儿等下一辈的不二备餐。这件事被我等同行屡笑不止,声称我跳过给男友做ài心饭团的机会,直接晋级到人母级别。我想这位同行虽不懂天文地理,不知如何看日月星象,但这么早就能预计到我摆脱剩女行列之日便是免费得个儿子之时,不去天桥算命真是荒废天赋了。

    我继续发挥我的想象力,不到两个小时,一个瘦小版喜羊羊造型的饭团就出炉了。我兴致冲冲地将饭团放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展望了一下林思聪一回来欣喜若狂,连呼妈妈万岁同时母子相拥的美好前景,不由得咧嘴笑起来。

    没等我笑得够本,林林一个夺命连环“call”将我惊醒。她以鲜有的严肃语气让我去趟星巴克。如果林林要和我聊天,不是去经济实惠的街边小吃“苏大妈私房菜”,而是到星巴克这样安静小资的地方烧一点儿小钱,那么这番话必然有深层的含义,至少她不会和我谈有的没的,起码这是个重磅八卦。

    我走到星巴克,发现离林大人家最少半小时车程的林林戴着墨镜,早坐在了咖啡厅的玻璃窗下。今天外面阴沉灰暗,林林戴着墨镜看着窗外的样子,不禁让人怀疑她不是个瞎子,就是一位故意追求曝光率的二线明星。

    我疾步走到她前面。

    林林快速摘下眼镜,打量了我一眼,直接切入主题说道:“妖子,林总的照片被方予可看见了。”

    我心里一个咯噔,好家伙,不是照片引发家庭内乱了吧。

    我磨刀霍霍地说:“活该,谁让你婚后还把罪恶之手伸向有妇之夫的?你说你平时没事偷偷菜就行了,还学别人偷人啊,方予可看见你手机里有别人的照片当然生气了。尤其是那张林总的朦胧照,你让方予可这样的二十一世纪最后一枚好男人情何以堪啊。他那是绝地反击,肃清败类,重振夫纲。你领会夫君的意思,立刻写份检讨书吧,感情一定要真诚,篇幅一定要充足。做姐妹的,一定帮你润色一下,咱不求写流传千古的旷世奇文,但求质朴归真、平易近人,让方予可下不了狠心啊。”

    林林咬牙切齿地说:“方予可没生气。”

    我傻笑道:“难道方予可还自卑自己没有林总的身材好吗?”

    林林重新戴上她的名牌墨镜,望向窗外很久之后,终于回过神来说:“不是我出事了,是你这边出问题了。妖子,你先告诉我,你现在对那个林总的感情有多深?”

    我估计林林即将说的话对林大人不利,但是感情有多深这个东西怎么描述呢?不能拿尺丈量,不能拿秤测重,我只知道我暗恋他时受到了良心和道德的谴责,在听说他单身时欣喜若狂,在得知他有喜欢的人时肝肠寸断,还有在他表白时心花怒放。如果我这半年来的情绪都因为他起,因为他落,这样的感情是不是已经覆水难收了?

    我对林林说:“你有什么话直说吧。”

    林林深呼吸后:“是这样的,你那张所谓好身材的照片早被我删了。我手机里有这样的照片看着也不正常,怎么可能还随时留着,专门等着制造我家的戏剧冲突呢。但是你和林总聚会的合照还留在我手机里,正好被方予可看见。我就隆重介绍了一下你们家那位,顺便还介绍了一下他的公司、你和他的关系什么的。”

    林林紧张地看了我一眼。我看不见她墨镜背后的眼睛,但我仍然能判断出她紧张的表情,这样的停顿在颓废的音乐声中很不合时宜,显然是为下文做铺垫用的。

    在这片空白的停顿中,我脑子中想了无数有关于林大人的风言风语。我很壮烈地在心里发狠,即便林林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的话我也不能全当真。爱情本来就该信任,我和林大人在一起不容易,不能轻易就产生怀疑。

    林林接着说道:“方予可在读大一的时候就和林总有一面之缘了。当时林总还没有坐到现在这样的位置,只是在和方家交情不错的茹姓私营企业做一个策划经理。那个私营企业的掌上明珠茹庭是方予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总喜欢和方予可分享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瞪着眼睛看着她,看她怎么习惯性地跑题。茹庭这个名字我是听说过的,乃一富家千金,曾是林林之前的强劲情敌。方予可最后没有选择门当户对的她,而是选择家境一般的林林,而且在婚后为了照顾林林,很少再提及这些往事了。这次为了林大人,更是为了作为林林首席闺密的我,方予可往事重提,想必让林林醋意大发。而林林吃醋往往不会当场表现出来,会在之后的生活中间歇性发作,我想方予可接下来的日子会比较痛苦。

    林林说:“这其中一个秘密就是有关林总的,听说他曾经结过婚。当然这不是个秘密,要没结过婚,还有个孩子,这才像是有秘密的表现。但是林总结婚不到一年,他的新婚妻子就过世了。这个事情当时在他所在的分公司里传得沸沸扬扬,也不算是秘密,这个事情最隐秘的还在后面呢。可是再隐秘的事情也能被茹庭调查出来,所以说,茹庭比当时过来调查死因的警察还要称职。想当年送她冲锋枪当礼物真是送错了,早知如此,给她送个仿真警棍她才高兴呢。”

    我的反射弧无比长,加上林林的叙事方法非常随意,里面又加入茹庭这个龙套,我一度有些恍惚,觉得我听的大概是一个电视剧的大纲,和我没有多少关系。

    林林喝了口摩卡说:“茹庭调查出来,林总当时被分公司的总经理叫去应酬,酒后误事,不小心和老总的女儿上了床。你想哪有老总对外应酬的时候把女儿叫上的道理?这明明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生米煮熟饭的戏码。而且在关键时刻老天爷也不忘过一下戏瘾,事后老总的闺女就中奖了。两人奉子成婚之后,林总平步青云,屡受重用,接下不少重型项目。刚好那时茹庭的爸爸作为大‘boss’做公司整合,把原来那个分公司的老总弄得提前退休,让林总走马上任接他衣钵了。那个退休的老总倒是没什么意见,反正也算是茹家的家族企业,他和茹家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迟早也是要干满退休的,在退休前能把位置传给自己的女婿也算是好事一桩了。没想到他退休后不到半年,自家的女儿就跳楼自杀了。女儿生前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退休老总百思不得其解,跑去问女婿。女婿却无动于衷,说当时结婚是因为责任,他们两个人的婚姻无关爱情,是一个错误的开始,才导致了错误的结果,最后那位老总差点儿没一口气背过去,直骂他是个狼心狗肺、利用他女儿骗取权势的烂人。没过两年,那位老总也翘辫子,与他闺女黄泉相见去了。所以了解此事的一些内行人士都认为林总是个心狠手辣、过河拆桥的人,而且他一拆就拆妻子这样大的桥,足见他的毒辣。”

    叙述完故事后,林林问我:“今天林总跟你说他干吗去了吗?”

    我摇摇头,脑子里却是一片轰鸣。

    林林叹了口气说道:“果然没跟你说。有关于林总的历史,方予可早在林思聪生日那天晚上就告诉我了。本来犹豫着要不要和你说一声,但今天我去参加方予可家里一个亲戚的葬礼,你猜我在墓地那边碰见了谁?林总和林思聪。他肯定是去给他前妻扫墓的。你想新年第一天做的事情不是和你一起,而是去扫墓,现在你们的关系也确定下来了,为什么不跟你同去呢?即便不和你同去,也可以跟你说一下啊。我当时直觉不对,就直接从葬礼那里杀到你这儿了。”

    我看看林林全黑的造型,再配上那副墨镜,果然除了瞎子和二线明星的可能性以外,也可以参演《黑客帝国》的拍摄了。

    窗外仍是肃杀的风景。微黄的日头艰难地透过厚厚的云层洒了点儿暖光,却不足以温暖人行道上脚步匆匆的过客。我趴在窗边好一会儿,把刚才林林说的故事整理了一遍,觉得匪夷所思得像是一段民国往事。我活到二十七岁,阅了这么多的小说,看了这么多的电视剧,仍然觉得自杀之类的离我遥远得像是宇宙那边的事情。周围的人幸福安康,甚至有一部分群体正在想方设法地延长自己的生命,怎么还会有人自寻短见?而死者已矣,我无法了解所有的真相。我和林大人成为男女朋友以来,一直避免谈及他的妻子。我以为他曾经深深爱过他的妻子,而这段爱情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我爱他,便能接受那个有着美好爱情回忆的他。我觉得我是豁达的,不像是那些追求百分之百纯感情追求完美的女人。毕竟林大人到这个年纪,没有历史才是怪异的现象。现在看来,我的眼光太过于狭隘,这段前史听起来不像是一段感情史,更像是一个男人如何利用女人的成功上位史。

    我以为我是个灰姑娘,求得了一个有情有义的如意郎君,犹如一部麻雀变凤凰的偶像剧,让所有女性都艳羡;我却没想到这根本就是一个历史正剧,说的是一个男人的奋斗史,表达的主题便是抓住一切机会,就可成功上位。上位了之后,金钱权力甚至曾经说的金钱收买不了的爱情也能悉数入套。

    我想为林大人争辩几句,却发现我对林大人的了解如此之少。我只能在那些细枝末节里还原或者审核这段往事。这些细枝末节我以为早就该沉没在记忆的深海里,它们却在这个曲折离奇的故事里翻腾得厉害。我记起了他第一天到我家看那个真情节目时说的“如果聪聪离家出走,得有人负责找到他”。现在想来,没有一个男人会对着一个讲述夫妻关系的节目引发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想法,何况林思聪这么乖巧听话。可是那时候林大人的表情是忧虑的,仿佛这样的事情在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注定会发生一样。如果林林说的故事是真实的,那么能比我听到这个故事更加绝望的只能是林思聪。爱自己的爸爸原来是利用自己成就了事业,却逼死了自己的妈妈。除了离家出走,还能做什么?还有林大人母亲的那句“以前的事情就忘了吧。新的开始,挺好”,我一直觉得莫名其妙,现在再回头想,却又是母亲大人式的铮铮良言。林大人从来不愿在公司提及他结婚的事情,也从来不说有关于林夫人的一切。即便我在工作行程中问起林夫人,他也是逃避着话题。

    林林坐在我对面,不知何时,墨镜已经又被摘了下来,清澈的眼神里有着担忧:“妖子,你想那位林总和前妻是怎么开始的,他和你又是怎么开始的。你想想,你们是不是要继续走下去?”

    我逼自己苦笑了会儿,说道:“我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如果这些都是设计好的,那最多也是他实现爱情的手段之一。至少为了我是以崇高的爱情,这么比较,我比他前妻幸福多了。”

    林林跑过来和我挤在一张沙发上,抱着我的肩说道:“妖子,你不要这么置身事外好不好?你这样的反应很不正常啊。你要么跑去问问那位林总是不是真的,要么说我多管闲事,你总得有个情绪吧。我早就想好了,我对你说了这些,也许你小半年内都不会理我了。我有心理准备的。”

    我淡定地看着她说:“我为什么要不理你呢?你只是看不下去我被蒙在鼓里一副幸福小女人的蠢样子而已。如果方予可在外面干了什么缺德事情,我也会第一个告诉你的。我现在只能暂时置身事外,我怕我一激动就不管不顾地在他儿子面前求个结果,到时候失心疯的不是我,而是林思聪。林林,人家都说后妈难为,我也不是个能和孩子和谐相处的人,可我和林思聪太有母子缘分了。不是亲生,胜似亲生。我不希望他受到伤害,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可人的孩子被大人的一堆烂俗事情撕毁?如果我不置身事外,我都要猜想林大人是不是因为要弥补林思聪缺乏的母爱,才和我做男女朋友的,这样连爱情的理由都没有了。那我不是得学他的前妻啊?小时候,我们都说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又有谁想过王子是不是个坏人?王位是不是合法的?权力下流淌着多少鲜血?呵呵。我们张家政治过硬,爱情这样的调剂品可以没有,但是人心必然要光明磊落。即便现在官场职场上都是钩心斗角,战火纷飞,但赌上自己的家庭,赌上别人的家庭乃至性命的人我实在陪不起。林林,你放心吧。我会朝着乐观的方向想,想着林大人也许是冤枉的。我知道人言可畏、三人成虎的危害,我必须置身事外地去思考问题。思考完了,我会给自己一个交代。”

    从星巴克到林大人的住所有十分钟的打车距离,我徒步走在路上。刚才躲在层层积雨云后的太阳终于现身,阳光普照大地。四环线上车辆川流不息,人来人往。元旦促销的牌子铺天盖地,偶尔有几个商家还请个主持人在门口支个音响讲一些热场喧腾的话。可惜讲了半天,没招来几个顾客,倒是把自己热出一身汗来。我作为他的唯一听众,站在他的对面,听着震耳欲聋的舞曲,再听他扯着嗓子无耻地说道“谢谢大家的掌声”。我就这样走一段停一段,沿路欣赏吴彦祖性感的护肤品广告,一身薄汗,一身疲惫。

    走到林家门口,我累得已经什么都不想思考,只想坐地上了事。

    一开门,林思聪就扑过来,大声说道:“妖子妈妈,你做的喜羊羊饭团我看见了。虽然丑了点儿,但我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啦。”

    哦,对,两个小时前,我还在扮演一个秘书型的女朋友,专门给无常消失的老板型男朋友创造惊喜,搞好后勤,共建和谐家庭。

    林大人已经换了一套浅色的家居服,眯着眼睛看着林思聪抱着我的大腿:“去哪里了?一张脸都脏兮兮的。”

    说完他想摸摸我的脸。

    我不经意地避开,问:“你们大清早干吗去了?”

    林大人的手晾在空中,讪讪地放下手来说:“出去走走罢了。”

    说谎,是信任破裂的开始。

    我看着林思聪欢喜地拿出饭团,小心翼翼地一口一口咬着走进房间,心里五味杂陈。

    我对林大人说:“今天外面天气阴晴不定的,多注意身体,出去的时候多穿点儿衣服。聪聪这么小,妈妈就不在了,我们要多上点儿心。”

    林大人笑了笑,露出浅浅的法令纹:“有你这个妖子妈妈,我以后就不用费心了。你们两个感情这么深,快要超过我这个当爸爸和当老公的了,我嫉妒着呢。”

    要按平时,这样的话我当情话来听,说不定心里得美个半天。可是今天这番话我听着却是另外一个味道。

    我问:“聪聪的妈妈怎么忍心抛下这么小这么可爱的儿子呢。得了什么严重的病就这样撒手人寰了啊?”

    林大人顿了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说:“她有心病,华佗再世也治不了的。”

    本来我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那些杂乱的历史、陌生的情节,复杂得如同重重的漩涡将我裹紧,把我整个身子拉进了黑洞。然而林子松的这句谎言,如同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像林林说的那样,跳楼自杀已经不是个秘密,只要我花点儿心思随便打听一下,我就能得知这个事实。他却把我的信任当成白痴,连在谎言之间掺和点儿真相都不屑。我浑身发冷,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匆匆跑到了我自己的家。

    好几天不回来,家里所有摆设依然,连尘土都没有积下。幸好没有退租,有个落脚点,就像革命有个根据地一样。

    其间林子松给我打了个电话,我说有些事情还没有处理完,这几天都不回去了。他坚持让我解释是什么事情,我说过几天你就知道了,你先等等。然后我拔了电话线,关了手机。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便是这天我断了所有联系。如果事情能够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这样,绝对不会。

    在那四十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我怀念起林子松温暖的怀抱,怀念起他身上淡淡的体香,怀念林思聪糯糯的童音,我的泪水恣意地流了下来。

    浑浑噩噩地睡了一个白天,我打开电脑,写下两封邮件。

    Roger,

    你好!

    本人因为一些私人原因,现申请辞职。望批准。

    离职手续择日来办。

    张耀华

    另一封邮件写了又改,改了又删,打出来的每个字都耗费了我一生的精力。

    子松:

    你过往的那段婚姻,是一把巨型枷锁,让我寸步难行。对于你来说,她算什么?聪聪算什么?我算什么?是你人生中的意外还是一出精心安排?

    妖儿

    发完邮件我换上运动装,去楼下的健身中心练瑜伽。我从来没有这么庆幸过,在那些无聊枯燥的单身岁月里自己参加过这么一项有助于身心的体育项目,让我在失恋失业的时间里有事情可做。在悠扬的音乐中,我全身心投入,挑战了无数曾经不敢挑战的项目。汗水黏住了我的衣裳,全身的毛孔都迫不及待地呼吸着氧气。我恣意得想哭。

    直到健身房关门时间临近,我才依依不舍地洗澡,换衣服收拾回家。

    没想到外面已经下了雪。黑色的夜里,白色的雪花迎风飞舞。路旁的树丛上积了一层剔透的雪被子。夜晚行人少,整个世界安详静谧,像是一位穿了白衣的圣洁修女,不容破坏。我一脚一脚地踩在厚厚的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上次下雪的时候,林大人牵着我的手,在路上狂奔去了电影院,为了我,三十多岁的他如同毛头小子一样和人打架。时间不过须臾,心意却遭风雪。

    抖落一身的白雪,背着运动包踱回家里,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等在门口。这个身影在这半年来经常在我脑海中不由我控制地呈现,无需广告费,无需赞助商,像是午夜各路电视台不停重播的直销广告。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是多么意气风发。他有着墨黑的眼睛,有着与这个年龄不相配的清澈的眼神,这种眼神应该让无数女人怦然心动。然而昨天我才知道,这样的清澈背后隐藏着众多复杂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承受不起。

    我第一反应就是转身走开。我不愿面对那些真相,所谓的真相在信任破裂之时,就注定将变成一场狡辩,即便那个真相会有多合理。我讨厌摇摆,讨厌以后不断猜疑,趁我还有些理智,我要继续冷静下去。

    我转身的刹那,却意外地听见了林林的声音。林林从林大人身后跑出来,奔到我面前,用一种奔丧的口吻跟我说:“妖子,你为什么不接电话?为什么?你爸爸脑溢血,现在正在住院。你妈妈刚才给我打电话,说打了一天的电话也没联系上你。她托人去我家要了我的电话号码。你手机关机干吗去了啊?”

    我一个踉跄,沿着墙壁滑下去。

    林子松是怎么把我接住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在我旁边说:“妖儿,坚强一点,先给家里打电话,再想办法。我已经预订好机票了。听天气预报说,明天的雪会更大,开车回去会封路,航班也会受影响。我们争取今天晚上出发,能赶到你家。”

    我颤抖着手拿出手机,开机后立刻给我妈打了电话。我妈的声音单薄得像是秋夜里最后一片枯叶。她说:“耀华啊,赶紧回家。你爸爸撑不过今晚了。”

    我的脸上不知何时已布满了水渍。死亡这个话题这几天不停地在我耳边提及,但好歹提及的时候都是过去时,死神倒也不是那么触目惊心。现在不一样,他直逼现场,扼住我的喉咙,让我难以思考。过道里的感应灯灭了又亮,亮了又灭。恍惚中,我彷佛仿佛看见手术室里的指示灯、闪烁着生命起伏线的仪器、插满各种管子的老人——那是刚正不阿说一不二的我的父亲,是一棍棒打下来让我躺在床上两天的父亲,是逼我从小看《毛泽东选集》的父亲。六年前,为了躲开他,我一口气报了离家万里的学校,两年前我一鼓作气继续北上,到了离家几千公里的北京。这两年,我只回家一次。当时父亲脊背有些佝偻,额上的抬头纹像是被利器一刀一刀刻上去的,但他说话的时候依然一板一眼。我们平静不过一天,第二天就斗上了嘴,第三天他就开始挥他手里的拐杖。我一气之下,打包回了北京。

    我抹了一下脸,深呼吸了一声说:“妈,你让我爸坚持住,我今晚到家。你跟他说,这次我回去什么都听他的,我再也不来北京了,我以后一定陪在他身边,只要他活下去。”

    挂了电话,我对林子松说:“你带我去机场。回去后我把机票钱打给你。”

    林子松搂着我的腰加重了力道,却没有回应我的话,只说道:“我们走吧。”

    雪花在车灯前乱舞。刚才这些可爱的精灵现在看来却像是邪恶的幽灵。林子松将车开得飞快,闯了好几个红灯,终于赶在登机时间结束前的最后十分钟到了机场。

    跑到登机口,我狠了狠心,对拿着两张登机牌的林子松说:“你不要去了。我妈会误会。”

    林子松眼里有受伤神情。刚才一路狂奔,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脸色有些红润,在白色衬衫的映衬下,像一个少年般血气方刚。

    他说:“妖儿,我跟你回去。你这样走,我不放心。”

    我看着他说:“Roger,谢谢你今天晚上做的一切。你见过林林了,应该知道我了解到了一些你从来不曾跟我说过的往事。目前来说,我需要时间去沉淀和消化。有可能沉淀不下去,消化不了,所以你千万不要等我了。”

    我拨开林子松的手,大步走到机舱里。飞机飞往的方向,有我顽固的老父在等我。

    老家的天气即便在晚上,也是温暖湿润的。三个小时后,我在暖风中打车到人民医院。

    死神比我先行一步,我那被我忤逆了近三十年的老父终于狠下了心肠,在我冲入医院的前一秒停止了呼吸。我进去的时候,白布还没来得及盖上他的脸,躺在床上的看上去像是一个安然入睡的老年人。如果不是我满脸泪水的母亲抱着我,我几乎不能把“死人”这么残忍的称号放在他身上。他的身体还热乎着,他的手还有温度,仿佛他随时都能抓起身边的硬物砸到我身上。然而他就这样走了,走之前都没有看我一眼。

    没想到再见面时,却是天人相隔,永不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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