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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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雷文斯坎一如既往的寒冷,陈宇早早的搬来了柴火填进了壁炉内。
温暖的火焰腾起时,调皮的火星也迫不及待的跳了出来,它们在壁炉外飞舞游荡着穿过人头攒动的每一张桌子,每一把椅子,每一杯酒,每一个冒着烟的烟灰缸和每一簇在摇曳间重叠交错的影子。
这样的光景在四季更迭中不曾变化,这里就像是酒神狄俄尼索斯的派对,它永不落幕,从黎明到凌晨。
这里也是从约克郡到利物浦唯一的酒吧,它古朴安静,就像一个垂暮老者沉思时绽放的记忆。所以即便它似乎已经被一整个新世界抛弃,但总有人会喜欢它,或者说每一个人都喜欢它。唯一不是它的优点,就像每一个踏入这间酒吧的人所说的那样,他们总能在这里找到片刻的安宁,而纷争也会在这里自然止步,因为没有人会舍得搅扰这个难得的清净所在,它就像从老唱片里走出来的歌谣,而殊途同归,人们总会找到他们想要的旧日黄昏。
悲伤,愉悦,遗憾,悔恨……一切的一切都被温暖的火光蒙上了一层柔和的霞光,这赋予了那些复杂情感唯一的作用——追忆。
陈宇不知道自己从何时开始成为了雷文斯坎的员工,他或许知道,但他早已遗忘了,他或许觉得自己就出生在这里,毕竟雷文斯坎曾是一所医院,而在那之前,又是一座教堂。
落座在靠近东边角落里的大胡子男人曾提及这里和他的家乡北安普顿一样都是魔法的圣殿,而他总会点上一杯健力士,然后摆放好每一张塔罗牌,他会用戴着那些过于张扬的古怪戒指的大手按在牌面上,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在窗边去眺望外面荒凉的院落与道路。这算是他的某种必修仪式,他说过沉思的好处,他说过超验与地脉的理论,但他也从未翻开过面前的塔罗牌,像是不愿去触及那牌面之下潜藏的命运。
魔法总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就像那个蓬乱着头发的矮瘦男人和光头男人在吧台右侧永远喋喋不休的高谈阔论。他们会提及对时间的假象和神智学背后的真谛,他们也会讨论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遗憾和这个无理的世界似乎永远都无法达到平衡的秩序。
一些老人物有时会加入讨论中来,他们并不会真正的争吵,他们更像是在彼此的谈论中汲取灵感,并在彼此的想象力交集在一起时向着宇宙的深处肆意遨游。
没有谁会嘲笑他们是疯子,雷文斯坎永远是平等的、自由的。
陈宇看向左侧吧台前斜靠着高谈阔论的几个年轻人,他们穿戴的就像是要参加万圣节派对,那蝙蝠般的衣着和乌鸦般的斗篷遮掩住了原本的面目。但这些年轻人并不吵闹,他们讨论的话题令人惊讶,因为那涉及到了很多尖锐且复杂的问题,从激进到保守,从左到右,而他们的讨论往往终止于无奈的修正主义,因为他们无法解决电车困境,也无法解决那些从信仰、神话和古老的哲学倒退而来的教义与规则,他们最终总是会发现那电车就是他们自己打造的,而驾驶着它的也是他们自己。
有时候,人们会将陈宇拉入话题之中,他们会询问一个旁观者的见解,但每一次,陈宇都只是微笑着耸耸肩,然后将话题转向音乐和文学。这是折中主义的做法,也是作为一个经营者圆滑的选择。而事实上,人们也喜欢如此,这更像他们自己的选择,当他们想要止住一个话题时就会找到这个借口,然后很多人都会聚拢过来,他们会笑着回忆起那些久违的历史,他们会在艺术的殿堂内巡礼。
就像现在这样,陈宇擦着杯子间看向每一个顾客,在他眼中,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更像是雷文斯坎的一部分,他们永不磨灭,他们鲜活的一如往常。那些美好的记忆在泛黄蒙尘的空气中伴随着光影流连忘返,而轻柔的音乐声中,那些话题也终于更加欢快起来,在微醺的酒意下,浪漫与爱总是随之而来的经典组曲。
烦恼随即淡化,这里只有美好。年轻人会在欢笑中离开,老人会谈论着过去的浪漫史,不同城市的邂逅和不同国家的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在纸牌和骰子交错间,在泛着泡沫的酒酿间,在牛皮和调侃间,人们会彻底遗忘时间的存在。
陈宇自己会笑称这就是雷文斯坎的魔法。
“我喜欢这个地方现在的样子。”一个穿着风衣、看上去有些沧桑的金发男人不知何时坐在了吧台前,他侧着身子,左手用食指和中指捏着烟,轻佻却又深沉的眼睛琢磨不定地看着酒吧内形形色色的人们,他微笑着,那样子就像一个熟客。
陈宇稍稍有些困惑,因为他应该记得每一个进入雷文斯坎的人,这是他的待客之道,这也是雷文斯坎特有的魅力。但陈宇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眼前这个男人了,他只能有些抱歉的将一杯健力士推到了男人的面前,然后笑道,“这里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而这是敬你的,先生。”
“说的也没错,放到一整个世界也是如此。毕竟改变的永远是人,我们才是那个在海边挑拣着石子,然后将它们分类的白痴。有时候想想,我们或许压根儿就没长大过,一个将金色的石头当做宝贝的家伙去嘲笑另一个攥着贝壳的家伙,想想就可笑。”男人抽了口烟,然后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酒,“在雷文斯坎喝上一杯爱尔兰的健力士,当你在巷弄里呕吐的时候早已忘了自己是哪一边儿的人了。所以我喜欢它,它烈的纯粹,至少这一点我不会让步。而让我说的话,喝雪莉酒的都是一群傻x做作的雅痞!”
陈宇耸耸肩,他很喜欢眼前这个金发男人的坦率和幽默,甚至就连那不加掩饰的愤世嫉俗都那么纯粹辛辣。
“也许我不会这么说,毕竟对我来说,雷文斯坎才是核心,而酒就是酒。”陈宇笑着靠在吧台前,他终于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了,因为客人开始减少了,每天这个时候都是最美好的时候,陈宇将其当做一种属于他自己的平衡点。
不那么安静,却又安静的恰到好处。
陈宇一直都喜欢这种感觉。
“但这里是魔法的圣殿!而对我来说,酒就是魔法!”金发男人端起了酒杯,那是要敬陈宇一杯的意思。
陈宇很高兴的为自己弄了一杯酒,他浅抿了一口,报以回敬的姿态。
“我出生在这里。”金发男人放下酒杯时说道,“在它还是医院的时候。”
陈宇没有吭声,他擅长于安静的聆听每一个人的故事,而他以为这个故事即将开始。
金发男人却再也没有说下去,他只是奇怪的注视着陈宇,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阔别多年的老友。在片刻之后,男人站起身来,他叼着烟转身走向酒吧的大门。
陈宇犹豫了下,他最后还是问道,“先生,您可否告知我您的名字?”
“约翰。”金发男人在拉开门时回眸笑道,“约翰·康斯坦丁。你找到了一个好地方,陈!或许终有一天……我会在旅程的终点再次回到这里!”
陈宇先是有些惊讶于这个叫做约翰·康斯坦丁的男人落寞慨然的宣告,但他随即微笑着说道,“这里永远都会为你敞开,康斯坦丁先生。”
男人消失了。
而陈宇在端起自己那杯酒时,他忽然发现了在男人留下的半杯酒旁边遗留的一颗亮晶晶的戒指,他好奇的将其捡了起来。猛然间,陈宇抬起头,他的视线穿过了雷文斯坎外面的夜色,他看向了荒凉的旅途。
“再会……”陈宇释然的笑了起来,他端起酒杯,敬向茫茫夜色,“约翰·康斯坦丁。”
冬日的雷文斯坎一如既往的寒冷,陈宇早早的搬来了柴火填进了壁炉内。
温暖的火焰腾起时,调皮的火星也迫不及待的跳了出来,它们在壁炉外飞舞游荡着穿过人头攒动的每一张桌子,每一把椅子,每一杯酒,每一个冒着烟的烟灰缸和每一簇在摇曳间重叠交错的影子。
这样的光景在四季更迭中不曾变化,这里就像是酒神狄俄尼索斯的派对,它永不落幕,从黎明到凌晨。
这里也是从约克郡到利物浦唯一的酒吧,它古朴安静,就像一个垂暮老者沉思时绽放的记忆。所以即便它似乎已经被一整个新世界抛弃,但总有人会喜欢它,或者说每一个人都喜欢它。唯一不是它的优点,就像每一个踏入这间酒吧的人所说的那样,他们总能在这里找到片刻的安宁,而纷争也会在这里自然止步,因为没有人会舍得搅扰这个难得的清净所在,它就像从老唱片里走出来的歌谣,而殊途同归,人们总会找到他们想要的旧日黄昏。
悲伤,愉悦,遗憾,悔恨……一切的一切都被温暖的火光蒙上了一层柔和的霞光,这赋予了那些复杂情感唯一的作用——追忆。
陈宇不知道自己从何时开始成为了雷文斯坎的员工,他或许知道,但他早已遗忘了,他或许觉得自己就出生在这里,毕竟雷文斯坎曾是一所医院,而在那之前,又是一座教堂。
落座在靠近东边角落里的大胡子男人曾提及这里和他的家乡北安普顿一样都是魔法的圣殿,而他总会点上一杯健力士,然后摆放好每一张塔罗牌,他会用戴着那些过于张扬的古怪戒指的大手按在牌面上,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在窗边去眺望外面荒凉的院落与道路。这算是他的某种必修仪式,他说过沉思的好处,他说过超验与地脉的理论,但他也从未翻开过面前的塔罗牌,像是不愿去触及那牌面之下潜藏的命运。
魔法总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就像那个蓬乱着头发的矮瘦男人和光头男人在吧台右侧永远喋喋不休的高谈阔论。他们会提及对时间的假象和神智学背后的真谛,他们也会讨论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遗憾和这个无理的世界似乎永远都无法达到平衡的秩序。
一些老人物有时会加入讨论中来,他们并不会真正的争吵,他们更像是在彼此的谈论中汲取灵感,并在彼此的想象力交集在一起时向着宇宙的深处肆意遨游。
没有谁会嘲笑他们是疯子,雷文斯坎永远是平等的、自由的。
陈宇看向左侧吧台前斜靠着高谈阔论的几个年轻人,他们穿戴的就像是要参加万圣节派对,那蝙蝠般的衣着和乌鸦般的斗篷遮掩住了原本的面目。但这些年轻人并不吵闹,他们讨论的话题令人惊讶,因为那涉及到了很多尖锐且复杂的问题,从激进到保守,从左到右,而他们的讨论往往终止于无奈的修正主义,因为他们无法解决电车困境,也无法解决那些从信仰、神话和古老的哲学倒退而来的教义与规则,他们最终总是会发现那电车就是他们自己打造的,而驾驶着它的也是他们自己。
有时候,人们会将陈宇拉入话题之中,他们会询问一个旁观者的见解,但每一次,陈宇都只是微笑着耸耸肩,然后将话题转向音乐和文学。这是折中主义的做法,也是作为一个经营者圆滑的选择。而事实上,人们也喜欢如此,这更像他们自己的选择,当他们想要止住一个话题时就会找到这个借口,然后很多人都会聚拢过来,他们会笑着回忆起那些久违的历史,他们会在艺术的殿堂内巡礼。
就像现在这样,陈宇擦着杯子间看向每一个顾客,在他眼中,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更像是雷文斯坎的一部分,他们永不磨灭,他们鲜活的一如往常。那些美好的记忆在泛黄蒙尘的空气中伴随着光影流连忘返,而轻柔的音乐声中,那些话题也终于更加欢快起来,在微醺的酒意下,浪漫与爱总是随之而来的经典组曲。
烦恼随即淡化,这里只有美好。年轻人会在欢笑中离开,老人会谈论着过去的浪漫史,不同城市的邂逅和不同国家的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在纸牌和骰子交错间,在泛着泡沫的酒酿间,在牛皮和调侃间,人们会彻底遗忘时间的存在。
陈宇自己会笑称这就是雷文斯坎的魔法。
“我喜欢这个地方现在的样子。”一个穿着风衣、看上去有些沧桑的金发男人不知何时坐在了吧台前,他侧着身子,左手用食指和中指捏着烟,轻佻却又深沉的眼睛琢磨不定地看着酒吧内形形色色的人们,他微笑着,那样子就像一个熟客。
陈宇稍稍有些困惑,因为他应该记得每一个进入雷文斯坎的人,这是他的待客之道,这也是雷文斯坎特有的魅力。但陈宇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眼前这个男人了,他只能有些抱歉的将一杯健力士推到了男人的面前,然后笑道,“这里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而这是敬你的,先生。”
“说的也没错,放到一整个世界也是如此。毕竟改变的永远是人,我们才是那个在海边挑拣着石子,然后将它们分类的白痴。有时候想想,我们或许压根儿就没长大过,一个将金色的石头当做宝贝的家伙去嘲笑另一个攥着贝壳的家伙,想想就可笑。”男人抽了口烟,然后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酒,“在雷文斯坎喝上一杯爱尔兰的健力士,当你在巷弄里呕吐的时候早已忘了自己是哪一边儿的人了。所以我喜欢它,它烈的纯粹,至少这一点我不会让步。而让我说的话,喝雪莉酒的都是一群傻x做作的雅痞!”
陈宇耸耸肩,他很喜欢眼前这个金发男人的坦率和幽默,甚至就连那不加掩饰的愤世嫉俗都那么纯粹辛辣。
“也许我不会这么说,毕竟对我来说,雷文斯坎才是核心,而酒就是酒。”陈宇笑着靠在吧台前,他终于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了,因为客人开始减少了,每天这个时候都是最美好的时候,陈宇将其当做一种属于他自己的平衡点。
不那么安静,却又安静的恰到好处。
陈宇一直都喜欢这种感觉。
“但这里是魔法的圣殿!而对我来说,酒就是魔法!”金发男人端起了酒杯,那是要敬陈宇一杯的意思。
陈宇很高兴的为自己弄了一杯酒,他浅抿了一口,报以回敬的姿态。
“我出生在这里。”金发男人放下酒杯时说道,“在它还是医院的时候。”
陈宇没有吭声,他擅长于安静的聆听每一个人的故事,而他以为这个故事即将开始。
金发男人却再也没有说下去,他只是奇怪的注视着陈宇,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阔别多年的老友。在片刻之后,男人站起身来,他叼着烟转身走向酒吧的大门。
陈宇犹豫了下,他最后还是问道,“先生,您可否告知我您的名字?”
“约翰。”金发男人在拉开门时回眸笑道,“约翰·康斯坦丁。你找到了一个好地方,陈!或许终有一天……我会在旅程的终点再次回到这里!”
陈宇先是有些惊讶于这个叫做约翰·康斯坦丁的男人落寞慨然的宣告,但他随即微笑着说道,“这里永远都会为你敞开,康斯坦丁先生。”
男人消失了。
而陈宇在端起自己那杯酒时,他忽然发现了在男人留下的半杯酒旁边遗留的一颗亮晶晶的戒指,他好奇的将其捡了起来。猛然间,陈宇抬起头,他的视线穿过了雷文斯坎外面的夜色,他看向了荒凉的旅途。
“再会……”陈宇释然的笑了起来,他端起酒杯,敬向茫茫夜色,“约翰·康斯坦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