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噬人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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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篇接三十六章后面的。
无论多早,无论多晚,无论多热,无论多冷,他总是知道她会在哪个时候回来,他就在哪里等着。沈天琦没有告诉简易她今天回来,所以他大概不是在等自己吧。
简易听到动静,一抬头就看到他们,走过过来文雅地问:“请问是林教授和阳复教授吗?我带你们去旅馆,我叫简易。”然后他转头过来看着沈天琦,“好久不见。”
两个人有点生硬地打过招呼,沈天琦没有刻意隐瞒这里是自己的的故乡,所以导师会选择让她加入,大概也考虑到她本地人的身份。找你奶奶过世后,她就在这里没有亲人。沈天琦也不会主动说起家乡,同行的人多少也感觉到她不愿意提起的事,此时见简易跟她打招呼,也只当他们是旧识,没有多问。
简易领他们到旅馆,旅馆老板兼村长的马冲出来迎接他们,表示能为如此有意义的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帮助是他的荣幸,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提出。他身材微胖,笑容可掬,似乎是个相当圆滑的人。
“要是通过林教授您的研究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这个地方就好啦!替我们多多振兴本地的旅游业啊!”马冲大声说道。
林教授非常严肃地说:“老板,我不认为这里还该继续发展什么旅游业,来之前我搜集过相关数据,大坝已经非常古老,而且一直缺乏维护,我这次来正是为了测量真实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以便制订出相应的措施。”
马冲呵呵笑道:“您说的对,说得对!”
方凯拽着李梓涵小声说:“这地方不对劲!如果真的想发展旅游业,趁着‘噬人之森’的消息传开,这里早应该发展起来了,但附近旅馆却很少,而且也没有任何景点的宣传册子,不对劲……一定不对劲……”
“那你要搭个帐篷在森林睡觉吗?”李梓涵对他的妄想症已经丰富的对应经验,方凯说的虽然扯淡但总觉有点道理,但是现在他们也没有别的选择。
方凯乖乖的闭嘴,但眼睛还是警惕地转来转去,每当这种时候他都特别像一只紧张惶恐的小兔子。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简易说道,他们的悄悄话被他听到了。他似乎一直留意着每一个人,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沉静的目光看得人心忐忑。
仿佛是为了打消方凯的疑惑,简易解释说最近有不少投资商对‘噬人之森’很感兴趣,希望进行收购。但‘噬人之森’的地理环境有些复杂,它与丹松市的大森林区是分开的,一片独立的森林,所属权归村里所有,要说出售也得全村进行投票,村民的意见自然是不统一的,所以这的前景并不明朗。
“除来你们之外,旅馆里还有另一批客人,就是这群投资商了。”简易补充道。
苏宁认真听着,他的其中一个计划便是偷走地契,让森林丧失所属权,这也是一种形式上的“偷”,但现在得知这个情况,他只能用其他方法了。
沈天琦不悦地开口:“你怎么也叫它‘噬人之森’呢!你还记得你爸爸有多喜欢那里吗?”
“因为传说是真的,森林吃了我爸爸,你离开之后它还吃了很多人,几个月前村里一个小男孩贪玩跑进去,再也没有出来。”简易平静地说,“这座森林是会吃人的,连骨头都不会吐出来的。”
夜里山间就有些阴冷,听了她他这番话的人,心中都出了一股恶寒。
“噬人之森”最开始叫“食人森林”,是因为从简易的父亲在森林失踪后,又陆续发生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这个名字便渐渐在村口中传开。而“噬人之森”变成网络流传的奇闻,大约是一年多前,虽然名字不一样,但沈天琦一看相关的帖子就知道了,随着过去的多起未解决的失踪悬案再度提起,“噬人之森”竟然一下子火起来了。
房间分配好了,林教授和阳复各住一个单间,沈天琦与小草一间,苏宁与林教授带着另一个男生一间,方凯李梓涵当然是各一间。男生都去抬器材,连简易都来帮忙了,唯独方凯这种软脚虾没人放心让他拿着贵重的器材,让他一边自己玩去。
受到屈辱的方凯自告奋勇要帮忙,大家出于哄小孩的心态让他帮忙抬一下箱子。
旅馆是居民改建的,设施比较简单,也没有电梯,所幸也就是三层,几个人帮忙抬着也不算太重。
到二楼时候发生了一件尴尬的事,一个穿着吊带睡衣的年轻女人跑了出来,看似喝醉了,脸色潮红,看到苏宁和简易这样清俊的男生,笑嘻嘻地主动贴过来。她走路歪歪扭扭的,方凯担心她会滚下来,然后像打保龄球一样把抬在箱子上的楼梯的他们全部撞翻,到时候他会滚下楼梯,然后箱子也滚下楼梯,他停下来,箱子直接砸到他的脑门上,他脑浆四溅……构想出如此完整的恐怖画面后,他吓得送开抬箱子的手,脸色发青地紧张抓楼梯扶手站好。
他这么突然撒手,其他人吓了一跳,还好李梓涵眼疾手快地接住,但她挂在胸前的相机因此磕在箱子上,虽然有相机套,但还是上李梓涵十分心疼。苏宁已经单手提着一个挺重的手提箱,却还是有绅士地走了过来说:“我先提你拿着吧。”
李梓涵点点头,顺从地低头让苏宁把相机取下来,一边狠狠瞪着方凯。
一个老板模样的男人追了出来,抓住那个喝醉的女人,满脸歉意地说这是他的秘书。他们喝了点酒,所以失态了,想来应该这就是简易说过的投资商。马冲听到动静过来查看,他和男人对视一眼,他们目光里涌动某种信息,但是谁也没有表现出来什么。
男人转头扶着女人回房了,里面似乎挺热闹的。其他人继续抬箱子,在楼梯的拐角处苏宁和方凯意识地回头看去,只见马冲鬼鬼祟祟地进入男人的房间,房门关上前他们在激烈地争执着什么。
男人确实像个做生意的老板,但那个女人看起来不像秘书啊!方凯心里嘀咕。而且她身上虽然有一股酒气,但是并不重。
安顿好后,已经很晚了,大家随便吃点东西就回房间休息,小草在浴室洗澡,沈天琦走到阳台上,从这里可以看到小时候和奶奶住过的房子。沈天琦父母在大城市工作,她从小被交给奶奶照顾,到了念书的时候,父母本想让她到城市里上大学,谁知道这丫头低死不从,说自己最喜欢家乡的,不舍的离开,因为从小很少管孩子,父母也只好随她去了,所幸她成绩保持得很好,是丹松市第二,第一是简易。
后来长大了一点,她才发现她舍不得离开不是因为喜欢家乡,而是因为喜欢简易。
简易来到这里时,和沈天琦一样10岁,简易的父亲是生物学博士,他说自己是来这里研究的,因为这里的土壤和气候非常适合他正在培育的什么新品种。简易的母亲体弱,生下他没有多久就死了,他自小跟着父亲生活。
简易住在沈天琦家隔壁,他和父亲搬过来那天,她趴在窗口看着城市里来的透气男孩一天口水。一开始大家都不敢随便靠近简易,第一跑去跟简易玩的就是沈天琦。有人开了个头,大家慢慢发现简易懂得多,他还有遥控飞机和小火车,因为父亲是生物学家,他对草木都跟了解,也不嫌弃这里偏远落后,大家都是小孩子,很快便玩在一块儿。每天放学,简易和沈天琦走同一段路回家,他到她家吃奶奶的饭菜,回家时带一点给埋头做研究的父亲。
简易家也是个小研究所,他父亲会在里面种很多奇怪的东西,还有蘑菇,都养在一个小房子里。简易还偷偷带她进去看过,然而不知为何被简易的父亲骂得很惨,后来小房子里的蘑菇就不见了。
那时候旁边的森林还不是“噬人之森”,但确实很危险,沈天琦这样的本地小孩也不敢走得太深入,不知道为什么简易却敢领她往里跑,好像对森林了如指掌,后来听他说,是他父亲带着他来过着。
十年前,简易的父亲失踪时,他才14岁,简易在外地还有别的亲戚,他们也愿意照顾他,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死活不肯去,也不肯离开即是研究所也是他家的房子,沈天琦的奶奶怜惜他,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简易没办法念大学,奶奶去世了,她也因此狼狈逃离了这里。
沈天琦想着想着,不禁看向简易的家,那栋小楼还亮着灯,简易大概还在看书。他看那么多书,他那么聪明,最后却还是留在了这个偏远的小地方,沈天琦为此感到心酸。
不同于大城市的灯火通明,小城市的郊区到了晚上一片漆黑,路灯也不多。黑暗中,沈天琦看到一束光从眼前晃过,那是有人拿着手电筒往“噬人之森”走去。山风呼呼刮过,声音犹如鬼嚎,前方便是骇人听闻的森林,它的身影那么鹏庞大,宛如一头安静的巨兽,蛰伏在夜色里,等候着吞噬进入的活人。
嗯,这篇接三十六章后面的。
无论多早,无论多晚,无论多热,无论多冷,他总是知道她会在哪个时候回来,他就在哪里等着。沈天琦没有告诉简易她今天回来,所以他大概不是在等自己吧。
简易听到动静,一抬头就看到他们,走过过来文雅地问:“请问是林教授和阳复教授吗?我带你们去旅馆,我叫简易。”然后他转头过来看着沈天琦,“好久不见。”
两个人有点生硬地打过招呼,沈天琦没有刻意隐瞒这里是自己的的故乡,所以导师会选择让她加入,大概也考虑到她本地人的身份。找你奶奶过世后,她就在这里没有亲人。沈天琦也不会主动说起家乡,同行的人多少也感觉到她不愿意提起的事,此时见简易跟她打招呼,也只当他们是旧识,没有多问。
简易领他们到旅馆,旅馆老板兼村长的马冲出来迎接他们,表示能为如此有意义的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帮助是他的荣幸,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提出。他身材微胖,笑容可掬,似乎是个相当圆滑的人。
“要是通过林教授您的研究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这个地方就好啦!替我们多多振兴本地的旅游业啊!”马冲大声说道。
林教授非常严肃地说:“老板,我不认为这里还该继续发展什么旅游业,来之前我搜集过相关数据,大坝已经非常古老,而且一直缺乏维护,我这次来正是为了测量真实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以便制订出相应的措施。”
马冲呵呵笑道:“您说的对,说得对!”
方凯拽着李梓涵小声说:“这地方不对劲!如果真的想发展旅游业,趁着‘噬人之森’的消息传开,这里早应该发展起来了,但附近旅馆却很少,而且也没有任何景点的宣传册子,不对劲……一定不对劲……”
“那你要搭个帐篷在森林睡觉吗?”李梓涵对他的妄想症已经丰富的对应经验,方凯说的虽然扯淡但总觉有点道理,但是现在他们也没有别的选择。
方凯乖乖的闭嘴,但眼睛还是警惕地转来转去,每当这种时候他都特别像一只紧张惶恐的小兔子。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简易说道,他们的悄悄话被他听到了。他似乎一直留意着每一个人,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沉静的目光看得人心忐忑。
仿佛是为了打消方凯的疑惑,简易解释说最近有不少投资商对‘噬人之森’很感兴趣,希望进行收购。但‘噬人之森’的地理环境有些复杂,它与丹松市的大森林区是分开的,一片独立的森林,所属权归村里所有,要说出售也得全村进行投票,村民的意见自然是不统一的,所以这的前景并不明朗。
“除来你们之外,旅馆里还有另一批客人,就是这群投资商了。”简易补充道。
苏宁认真听着,他的其中一个计划便是偷走地契,让森林丧失所属权,这也是一种形式上的“偷”,但现在得知这个情况,他只能用其他方法了。
沈天琦不悦地开口:“你怎么也叫它‘噬人之森’呢!你还记得你爸爸有多喜欢那里吗?”
“因为传说是真的,森林吃了我爸爸,你离开之后它还吃了很多人,几个月前村里一个小男孩贪玩跑进去,再也没有出来。”简易平静地说,“这座森林是会吃人的,连骨头都不会吐出来的。”
夜里山间就有些阴冷,听了她他这番话的人,心中都出了一股恶寒。
“噬人之森”最开始叫“食人森林”,是因为从简易的父亲在森林失踪后,又陆续发生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这个名字便渐渐在村口中传开。而“噬人之森”变成网络流传的奇闻,大约是一年多前,虽然名字不一样,但沈天琦一看相关的帖子就知道了,随着过去的多起未解决的失踪悬案再度提起,“噬人之森”竟然一下子火起来了。
房间分配好了,林教授和阳复各住一个单间,沈天琦与小草一间,苏宁与林教授带着另一个男生一间,方凯李梓涵当然是各一间。男生都去抬器材,连简易都来帮忙了,唯独方凯这种软脚虾没人放心让他拿着贵重的器材,让他一边自己玩去。
受到屈辱的方凯自告奋勇要帮忙,大家出于哄小孩的心态让他帮忙抬一下箱子。
旅馆是居民改建的,设施比较简单,也没有电梯,所幸也就是三层,几个人帮忙抬着也不算太重。
到二楼时候发生了一件尴尬的事,一个穿着吊带睡衣的年轻女人跑了出来,看似喝醉了,脸色潮红,看到苏宁和简易这样清俊的男生,笑嘻嘻地主动贴过来。她走路歪歪扭扭的,方凯担心她会滚下来,然后像打保龄球一样把抬在箱子上的楼梯的他们全部撞翻,到时候他会滚下楼梯,然后箱子也滚下楼梯,他停下来,箱子直接砸到他的脑门上,他脑浆四溅……构想出如此完整的恐怖画面后,他吓得送开抬箱子的手,脸色发青地紧张抓楼梯扶手站好。
他这么突然撒手,其他人吓了一跳,还好李梓涵眼疾手快地接住,但她挂在胸前的相机因此磕在箱子上,虽然有相机套,但还是上李梓涵十分心疼。苏宁已经单手提着一个挺重的手提箱,却还是有绅士地走了过来说:“我先提你拿着吧。”
李梓涵点点头,顺从地低头让苏宁把相机取下来,一边狠狠瞪着方凯。
一个老板模样的男人追了出来,抓住那个喝醉的女人,满脸歉意地说这是他的秘书。他们喝了点酒,所以失态了,想来应该这就是简易说过的投资商。马冲听到动静过来查看,他和男人对视一眼,他们目光里涌动某种信息,但是谁也没有表现出来什么。
男人转头扶着女人回房了,里面似乎挺热闹的。其他人继续抬箱子,在楼梯的拐角处苏宁和方凯意识地回头看去,只见马冲鬼鬼祟祟地进入男人的房间,房门关上前他们在激烈地争执着什么。
男人确实像个做生意的老板,但那个女人看起来不像秘书啊!方凯心里嘀咕。而且她身上虽然有一股酒气,但是并不重。
安顿好后,已经很晚了,大家随便吃点东西就回房间休息,小草在浴室洗澡,沈天琦走到阳台上,从这里可以看到小时候和奶奶住过的房子。沈天琦父母在大城市工作,她从小被交给奶奶照顾,到了念书的时候,父母本想让她到城市里上大学,谁知道这丫头低死不从,说自己最喜欢家乡的,不舍的离开,因为从小很少管孩子,父母也只好随她去了,所幸她成绩保持得很好,是丹松市第二,第一是简易。
后来长大了一点,她才发现她舍不得离开不是因为喜欢家乡,而是因为喜欢简易。
简易来到这里时,和沈天琦一样10岁,简易的父亲是生物学博士,他说自己是来这里研究的,因为这里的土壤和气候非常适合他正在培育的什么新品种。简易的母亲体弱,生下他没有多久就死了,他自小跟着父亲生活。
简易住在沈天琦家隔壁,他和父亲搬过来那天,她趴在窗口看着城市里来的透气男孩一天口水。一开始大家都不敢随便靠近简易,第一跑去跟简易玩的就是沈天琦。有人开了个头,大家慢慢发现简易懂得多,他还有遥控飞机和小火车,因为父亲是生物学家,他对草木都跟了解,也不嫌弃这里偏远落后,大家都是小孩子,很快便玩在一块儿。每天放学,简易和沈天琦走同一段路回家,他到她家吃奶奶的饭菜,回家时带一点给埋头做研究的父亲。
简易家也是个小研究所,他父亲会在里面种很多奇怪的东西,还有蘑菇,都养在一个小房子里。简易还偷偷带她进去看过,然而不知为何被简易的父亲骂得很惨,后来小房子里的蘑菇就不见了。
那时候旁边的森林还不是“噬人之森”,但确实很危险,沈天琦这样的本地小孩也不敢走得太深入,不知道为什么简易却敢领她往里跑,好像对森林了如指掌,后来听他说,是他父亲带着他来过着。
十年前,简易的父亲失踪时,他才14岁,简易在外地还有别的亲戚,他们也愿意照顾他,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死活不肯去,也不肯离开即是研究所也是他家的房子,沈天琦的奶奶怜惜他,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简易没办法念大学,奶奶去世了,她也因此狼狈逃离了这里。
沈天琦想着想着,不禁看向简易的家,那栋小楼还亮着灯,简易大概还在看书。他看那么多书,他那么聪明,最后却还是留在了这个偏远的小地方,沈天琦为此感到心酸。
不同于大城市的灯火通明,小城市的郊区到了晚上一片漆黑,路灯也不多。黑暗中,沈天琦看到一束光从眼前晃过,那是有人拿着手电筒往“噬人之森”走去。山风呼呼刮过,声音犹如鬼嚎,前方便是骇人听闻的森林,它的身影那么鹏庞大,宛如一头安静的巨兽,蛰伏在夜色里,等候着吞噬进入的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