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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沈天琦与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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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紧张得连敲打键盘的手指在微微发抖,她在发帖,巴比伦上即使不注册也可以匿名发帖,但如果想成为真正的会员,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她看论坛上的人讨论,好像要有一定的活跃度,还要通过测试什么的。

    方凯告诉过她是什么样的论坛,这里的变态对什么事情感兴趣。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孤独绝食症”这个案件?

    ——那个啊……我恰好有认识的人住在那附近,所以趁着警察不注意,我偷偷潜入了犯罪现场!没有看到尸体很遗憾,但是我拍下了这些凶案现场的照片……

    李梓涵把这段内容连同当天晚上用手机拍下的照片发上了论坛。

    包括那张不经意间拍到的苏宁的照片。

    这次是她一个人离开了,但那个会为她点一夜又一夜的灯,会在玉兰树下等她一年又一年的人,永远地留下来了。

    那座森林是活的,进入其中的人都将变成它的食物。

    附近的居民都敬畏地称它为“噬人之森”,它吞噬过一支摄影队,一组研究学家,还有难以计数的游人和冒险者。

    ——把“噬人之森”偷走吧,期待你们精彩的表现。

    他接到了这样的一条信息,发信人的名字是“Audience(观众)”。

    沈天琦没有想过自己还会回到这个小地方当年她逃跑般离开这座小城,去了大城市的大学念书,离开时她难过得甚至不愿意回想起在浙里的一切尽管她曾经那么深爱这个偏远的城市——这里是她出生长大的家乡,这里有她第一次爱上的男孩。

    丹松市是一座非常小的城市,不过人口密集的生活区只占据其中五分之一,其余全是未开发的森林或者深山,当中最有名气的就是那座“噬人之森”。

    沈天琦这次是为了研究生的课程跟着导师回来的,她念着是建筑专业,丹松市除了骇人听闻的都市恐怖森林,其中还有一座历史悠久的古老水坝,不过关注这座无名水坝的人并不多。

    丹松市本来就以拥有丰富森林资源为基础开发旅业,一些水果种植业也相当发达,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噬人之森”的名字传开,引来了不少好奇的旅客,而在沈天琦记忆中,这座森林一点也不可怕,它的名字也不叫“噬人之森”,她永远不会忘记,简易父亲是如何满怀自豪看待这座森林的。

    小巴士摇摇晃晃地开上山路,车是学校安排的,沈天琦的导师林教授是院里很著名的教授。车子里坐了七个人,林教授只带了她和另外两名学生,一个叫阳复的生物系复教授也搭了个顺风车,他三十出头,相当年轻。

    阳复这趟是要去丹松市搞生物样品调查作为他的论文资料,他有一名助手,是暑假期间来做兼职的大学男生,长得很帅气。不是那种让人感到娘气的奶油长相,他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棵小白杨,挺拔俊秀,飒爽利落,上车后一句废话都没有说过,安静地整理阳复交给他的资料。沈天琦记得,他叫苏宁。

    跟沈天琦同组的女同学小草一直拽着她对苏宁发花痴,想找人家要手机号。沈天琦心想,他长成这样一定挺头疼,外应付你种花痴方面绝对有经验丰富,简易那家伙长得比他还差一截,还是不天天惹得学校里的女孩追着他跑,逼得他练出一身躲猫猫的绝技。

    小巴士猛地刹车,乘客们都吓一跳,纷纷询问怎么回事,只见司机打开车门,一个容貌端丽的少女提着大包小包的行走了上来,一头长发扎成马尾方便活动,白皙的皮肤汗津津的,透着活力,即使拿着一堆东西也挺轻松的样子。

    和它一起的少年就逊多了,瘦着跟柴一样,身上就只有背包,跟在后面哭哭啼啼的,头顶上戴着条纹发卡更让人怀疑他的审美和智商。虽然每年结伴来丹松市旅游的小情侣有不少,但要说他们是情侣也太难为他们了,沈天琦怎么看都觉得比较像女王牵着她的小柯基,而小柯基似乎还不大乐意。

    是李梓涵跟方凯,他们告诉司机他们要去丹松市,但是坐错车步行走到这里,希望可以搭一趟顺风车。

    苏宁看到他们表情镇定,其实差点把电脑摔了,怎么又是你们两个……这两个人一脸欢快地奔向他,方凯抹着眼泪控诉:“还好遇到你们了,你不知道李梓涵多么靠不住!”

    李梓涵拿的不少东西都是方凯的,看他如此作死,二话不说便打开车窗把他那些重要的,但是完全不知道会不会派上用场的野外生存装备往外扔。

    “对不起!对不起!不要扔啊,那是应急食品不要丢!那是求生绳索——”

    既然是认识的,又是两个大学生,自然没有人反对载他们一程,李梓涵一上来就对苏宁解释:“我本来是一个人来的,方凯自己要跟来的,我们不是约定好的!你千万不要误会,更不要告诉老师啊!”

    “才不是呢,我也是有事要来的……”方凯弱弱的反驳,但是没有人理他。

    李梓涵活泼外向,很快与几个大学生混熟,知道他们来做研究的,便好奇的问:“你们要去“噬人之森”吗?”小草告诉她,他们是来探测古老水坝的,那边的阳复和苏宁是做生物研究。阳复有种学者的矜持和清高,稍微打过招呼后就没怎么搭理李梓涵,也许正是如此,才选择了安静的苏宁作助手吧。

    “我想去‘噬人之森’里面去看看,听说森林是活的,会吃掉每一个进入森林的人,里面满地都是骨尸。”她低头摸了摸胸前的相机。

    沈天琦本来对李梓涵有点好感,听她这么一说,觉得她也是那种听了网络谣言跑来的好奇探险的人,只是图个刺激,顿时就有点不想理会她。这时缩在一旁的方凯突然说话了:“那座森林原本不叫那个名字,虽然类似的传说可以追溯到很久之前,但‘噬人之森’的叫法是大约十年前才开始的,那时候一个姓简的植物学家失踪了,他是为了一个研究项目搬到丹松市的,和他一起的还有他的儿子,那个儿子现在应该和你们差不多大吧。”

    他说的正是简易得父亲。沈天琦第一次遇到不是以网络传说为根据,而是翻阅了真实资料的人。

    “你也是为了去‘噬人之森’吗?”她忍不住问。

    “嗯。”方凯应了一声,他低着头,刘海的阴影遮住了他的表情,他用很小的声音说:“因为……十年前……刚好……”

    “刚好”什么她就没有听清楚了,也许他根本就没有说完。

    按照李梓涵和方凯的说法,他们就是单纯的来玩而且半路碰上了,对于放暑假的大学生来说好像也算正常,因为除了苏宁和沈天琦,其他人认为他们是偷偷跑出来玩的小情侣,看到李梓涵刚才那么急的撇清的态度,不是此地无银吗?苏宁身为班长自然很清楚他们不是那种关系,而且从李梓涵的背景看,她的家庭富裕而且有教养,还有她姐姐失踪的事情在前,她的父母不像会让她单独出行的人,想必找什么借口。

    至于方凯,苏宁意外地完全不清楚他到底是什么背景,他能查到的资料只说明了他是转学生,父母健在但身处外地,他住在亲戚家,地址很普通。但从上次案件中苏宁发现他总能获得内部资料,还有那辆神秘的厢型车……他不认为方凯的身世就这么简单。

    而且一个总是担心会发生各种意外的怕死鬼,必定有什么原因让他不得不冒着风险,选择独自出门。

    苏宁的目光淡淡扫了一圈,和小草高兴聊着天的李梓涵,窝在角落的方凯,刚才他们都提到了“噬人之森”,显然都是带着目的而来,苏宁也一样。

    偷走“噬人之森”,是她他这次的任务。

    小巴士开进了丹松市,林教授的问李梓涵和方凯订的酒店在哪里,让司机把他们送到目的地。本来以为他们应该把酒店安排在市中心,没想到他们异口同声说出了一家靠近“噬人之森”的小旅馆的名字,和研究组的人要住的地方一样。

    虽然有些巧合,不过因为“噬人之森”名气越来越大,特意要住到那附近的人也不少,那所旅馆是早期的一栋住宅改建的,旅游网站上的评价是“古色古香,很有特色,清幽朴素,但是房间很少,难预定,”但随着“噬人之森”变得热门,也有附近的两三户人家开始做起家庭旅馆生意。

    这里离丹松市市中心有一段距离,是一个独立的小村落。森林,村落,水坝这三处形成三层阶梯式的结构,森林在地势低处,水坝健在地势最高的山峡上,人们居住的村落夹在中间。

    沈天琦不愿意回到这里,因为正是她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她甚至认识这小旅馆的老板,叫马冲,是这个片区的负责人。再往里的路不好走,司机把他们送到村口,下车是沈天琦一眼看到了简易,他坐在村口那棵玉兰花树下看书,穿白色衬衣和牛仔裤,玉兰花落在他肩上,衬得他面如冠玉,好像看着一副画。小时候沈天琦最喜欢骑着单车去市里玩,每次骑车单车回来,都会看到简易在玉兰树下一边看书一边等她。一起去的小伙伴呼啦啦地撒开,她把单车停在他面前,他站起来接过她的车把,她结过书,他一边推着车一边慢慢陪她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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