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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运动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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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的操场,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露水气息,草地上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仿佛一颗颗璀璨的珍珠。
操场上的人还不是很多,但已经有三三两两的男孩和女孩在晨练。男生们多数穿着大裤衩和t恤,显得轻松自在;而女生们则穿着简单的运动背心和超短裤,也有少数穿着紧身的健美裤,展现着青春的活力和健康的体态。
林云站在操场边缘,感受着这熟悉的场景,心中不禁感叹:果然,还是大城市好啊!这里充满了活力和机会,让他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他做了几遍热身运动,身体逐渐放松下来,然后开始了今天的跑步。
他的步伐轻快而有力,每一步都充满了自信和决心。由于已经坚持了几个月的跑步和有氧训练,他的身体变得越来越轻盈,仿佛能够飞翔在操场上。
经过几个月不断坚持的跑步,林云的身体逐渐展现出它的变化。他的体型变得越发标准,小腹处隐隐有六块腹肌的轮廓,显得结实而有力。他的气质也焕然一新,五官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刚之气。
在跑步的过程中,林云不禁注意到周围的燕大妹子们。
他发现这里的女孩质量确实比前世燕京财经大学要好一些。他看到不少腰臀比很标准的女孩,她们穿着运动健美裤,扎着马尾辫,在操场上奔跑着。
她们的双腿修长有力,每一步都充满了力量和美感。而那胸臀比更是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即使是林云这种会所常客也感到惊艳。
林云一边欣赏着这些美丽的风景,一边继续着他的跑步。他感到自己仿佛融入了这个充满活力的校园,与这些年轻的生命一起奔跑着,追逐着梦想。
林云在操场上跑了两圈后,目光被一位特别的女孩吸引了过去。她扎着马尾辫,身高约莫172厘米,穿着一身黑色的Nike运动套装,简约而时尚。
她的头上戴着一顶运动帽,脸上则戴着口罩,遮住了大部分的面容,但即便如此,她散发出的气质依然让人难以忽视。
林云之所以觉得这个女孩最漂亮,是因为她的身材堪称完美。上身的运动背心紧紧包裹着她上半身的一半,Nike的logo在胸前若隐若现。她的腰肢纤细得仿佛只有盈盈一握,马甲线清晰可见,展示了她坚持锻炼的成果。而下身的紧身健美裤更是将她的S型曲线展现得淋漓尽致,臀部比例完美,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林云对这种健身女孩情有独钟,他喜欢看她们浑身香汗淋漓却还在认真跑步的模样,那种坚韧和毅力让他感到敬佩。
然而,被这个女孩吸引的并不止林云一个人。几个男生已经围在她身边,试图通过跑到她前面来吸引她的注意。
但女孩身上散发出的冷淡气质让人感觉她似乎天生就拒人千里之外,像是一座冰山,难以接近。
面对这些男生的示好,女孩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反而加快了速度,试图甩开他们。
她的步伐轻盈而有力,仿佛是在与风竞速。而周围的男生们很快就开始气喘吁吁,显然跟不上她的节奏。
林云默默跟在女孩身后,想要看看她到底能跑多久。这群男孩子跟着女孩连续跑了两圈后,就开始感到力不从心,纷纷放慢了脚步。
最后又跑了半圈,只剩下林云和另外一个男孩还在坚持。他们两人都紧盯着女孩的背影,试图与她保持同步。
跑到第三圈时,那个原本紧跟在女孩身后的男孩终于坚持不住了,他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神中透露出无奈和挫败。
林云则从男孩身边匀速经过,脸上带着一丝调侃的笑容,轻声道:“就这水平还想追妹子?”男孩听后,不禁翻了个白眼,竖起中指以示不满。
林云并没有在意男孩的反应,他的目光始终锁定在前面的女孩身上。女孩显然也察觉到了林云的存在,她开始灵活地调整自己的跑步节奏,一会儿匀速前进,一会儿突然加速,试图打乱林云的节奏。然而,林云却像是早有准备一般,始终保持着稳定的步伐,紧紧地跟在女孩身后。
女孩见状,心中不禁有些惊讶。她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后面只剩下林云一个男孩还在坚持。她心想再加点力气把林云也甩开,于是猛然提速,试图拉开与林云的距离。
然而,林云却像是猎豹一般,迅速调整了自己的步伐,紧紧地跟在了女孩身边。
连续跑了两圈后,女孩也开始感到有些累了。她微微喘息着,伸手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就在这时,林云突然出现在她的身侧,笑着说道:“就这点能耐啊?那我超过你了?”
女孩被林云的话吓了一跳,她抬起头看向林云,只见他已经以极快的速度超过了自己,远远地将她甩在了身后。
女孩看着林云远去的背影,脸上依然保持着面无表情的样子。
这样的事情她并不是第一次遇到,因此并没有太过在意。
而林云也没有想过要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他只是继续自己的跑步计划。大约又跑了几圈后,林云停了下来,开始松松筋骨压压腿,并在操场上走了两圈以放松身体。
此时,女孩已经开始离开操场,向女生宿舍方向走去。她下身的健美裤是七分裤的长度,将她的双腿显得又长又细。
林云看着女孩的背影渐行渐远,并没有上前去要联系方式。
自己还没有那么饥渴,而且刚开学还是低调点好。
再说若是两人都爱锻炼,以后机会多得是。
他微微一笑,转身向食堂走去。
林云在食堂匆匆吃完早饭,看了下时间,已经七点半了,他略一思忖,决定还是带些吃的回宿舍。
于是,他打包了几个热乎乎的包子,又买了几袋新鲜的豆浆,便匆匆往宿舍的方向走去。
回到宿舍,门内一片静谧,只有偶尔传出的鼾声打破了这份宁静。林云环顾四周,发现只有周浩然已经起床,正独自坐在阳台上,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神。
“云哥,你回来啦。”周浩然抬起头,见到林云,微笑着打了个招呼。
林云点点头,笑着走到阳台,目光不经意间扫过周浩然手中的书。他瞥见封面上“挪威的森林”几个大字,不由得问道:“你喜欢看村上春树的书?”
“嗯,随便看看。”周浩然淡淡地回答,似乎并不愿意多谈。
林云心中一动,他想起了周浩然平日的沉默寡言和偶尔流露出的自卑情绪。他明白,像周浩然这样来自普通家庭的孩子,在大城市的繁华和压力面前,很容易感到自卑和迷茫。
于是,林云决定给周浩然推荐一本书。他想了想,说:“这本书确实挺好的,不过我还想给你推荐另一本。余华老师的《活着》,你看过吗?”
周浩然摇摇头,表示没有看过。
林云便接着说:“这本书我看过挺好的,你也可以看看,应该对你帮助挺大的。”
“老五,你还看过《活着》,不简单啊,一般人根本看不下去。”
林云只听背后传来一声惊讶,转身便看到谢宇也醒了,应该是听到林云的话有些惊讶。
“恩,读了一遍,觉得写的很好,所以推荐给老六。”
林云根本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是后世的痘印经常推荐,尤其是新东方出来的董玉辉更是非常推崇余华老师的这本书,讲解的非常好。
谢宇赞同道:“不错,这本书挺好的,我虽然没读过,不过听我爸说,年轻人都应该看看,好像能够净化年轻人的心灵。”
说到这里,林云强行装逼道:“我觉得余华老师的作品有一种共性,就是只写苦难是没有意义的,苦难会让人窒息。书里有一个神奇的地方,就是这个人好像和苦难和解了,他没有被打败,他当然也没有战胜苦难,他不在乎了,就是佛说的“放下了”。当然呢,苦难大家看得太多了,你知道人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就是人会从苦难中抽象出哲学,所以最后大家就会从其中得到力量,觉得杀不死你的终将使你更强大。但虽然他最后孤苦一人,就剩一头老黄牛,但是他活到了最后,好像那一刻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这段话可是当时董玉辉讲解《活着》时的原话,当时林云为了装逼硬是一字不落的记了下来。
谢宇的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他没想到林云对《活着》这本书的理解如此深厚,每一句话都仿佛是从书中走出来的。他看向林云,眼中充满了钦佩。
周浩然也满脸诧异:“云哥,没想到你看这本书对人生理解的如此透彻,好,我今天就去买本看看。”
林云见自己的装逼成功,心里暗暗得意,但表面上还是保持着谦虚的态度。他微笑着回应周浩然,指着桌子上的早饭说道。
“我给你们带了点早饭,你们去吃点吧。”
周浩然看了一眼桌上的早饭,摆了摆手说:“不用,云哥,我一会去食堂吃就行了。”
林云毫不在意地笑了笑,说:“都买来了,去吃吧,不用客气。以后若是有机会你给我带也行。”他的语气轻松而自然,仿佛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谢宇见状,也走了过来,他拍了拍周浩然的肩膀说:“行了,老六,既然老五买了就去吃吧。咱们要在一起住四年呢,太客气了不好。谢了老五。”
周浩然见谢宇也这么说,便不再推辞,向林云表示感谢后,开始享用早餐。
不一会儿,宿舍的其他人也陆续起床。他们看到林云带来的早饭,纷纷表示感谢,并围坐在桌子旁一起享用。宿舍里充满了温馨和欢乐的气氛,仿佛这一刻,他们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
清晨六点的操场,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露水气息,草地上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仿佛一颗颗璀璨的珍珠。
操场上的人还不是很多,但已经有三三两两的男孩和女孩在晨练。男生们多数穿着大裤衩和t恤,显得轻松自在;而女生们则穿着简单的运动背心和超短裤,也有少数穿着紧身的健美裤,展现着青春的活力和健康的体态。
林云站在操场边缘,感受着这熟悉的场景,心中不禁感叹:果然,还是大城市好啊!这里充满了活力和机会,让他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他做了几遍热身运动,身体逐渐放松下来,然后开始了今天的跑步。
他的步伐轻快而有力,每一步都充满了自信和决心。由于已经坚持了几个月的跑步和有氧训练,他的身体变得越来越轻盈,仿佛能够飞翔在操场上。
经过几个月不断坚持的跑步,林云的身体逐渐展现出它的变化。他的体型变得越发标准,小腹处隐隐有六块腹肌的轮廓,显得结实而有力。他的气质也焕然一新,五官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刚之气。
在跑步的过程中,林云不禁注意到周围的燕大妹子们。
他发现这里的女孩质量确实比前世燕京财经大学要好一些。他看到不少腰臀比很标准的女孩,她们穿着运动健美裤,扎着马尾辫,在操场上奔跑着。
她们的双腿修长有力,每一步都充满了力量和美感。而那胸臀比更是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即使是林云这种会所常客也感到惊艳。
林云一边欣赏着这些美丽的风景,一边继续着他的跑步。他感到自己仿佛融入了这个充满活力的校园,与这些年轻的生命一起奔跑着,追逐着梦想。
林云在操场上跑了两圈后,目光被一位特别的女孩吸引了过去。她扎着马尾辫,身高约莫172厘米,穿着一身黑色的Nike运动套装,简约而时尚。
她的头上戴着一顶运动帽,脸上则戴着口罩,遮住了大部分的面容,但即便如此,她散发出的气质依然让人难以忽视。
林云之所以觉得这个女孩最漂亮,是因为她的身材堪称完美。上身的运动背心紧紧包裹着她上半身的一半,Nike的logo在胸前若隐若现。她的腰肢纤细得仿佛只有盈盈一握,马甲线清晰可见,展示了她坚持锻炼的成果。而下身的紧身健美裤更是将她的S型曲线展现得淋漓尽致,臀部比例完美,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林云对这种健身女孩情有独钟,他喜欢看她们浑身香汗淋漓却还在认真跑步的模样,那种坚韧和毅力让他感到敬佩。
然而,被这个女孩吸引的并不止林云一个人。几个男生已经围在她身边,试图通过跑到她前面来吸引她的注意。
但女孩身上散发出的冷淡气质让人感觉她似乎天生就拒人千里之外,像是一座冰山,难以接近。
面对这些男生的示好,女孩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反而加快了速度,试图甩开他们。
她的步伐轻盈而有力,仿佛是在与风竞速。而周围的男生们很快就开始气喘吁吁,显然跟不上她的节奏。
林云默默跟在女孩身后,想要看看她到底能跑多久。这群男孩子跟着女孩连续跑了两圈后,就开始感到力不从心,纷纷放慢了脚步。
最后又跑了半圈,只剩下林云和另外一个男孩还在坚持。他们两人都紧盯着女孩的背影,试图与她保持同步。
跑到第三圈时,那个原本紧跟在女孩身后的男孩终于坚持不住了,他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神中透露出无奈和挫败。
林云则从男孩身边匀速经过,脸上带着一丝调侃的笑容,轻声道:“就这水平还想追妹子?”男孩听后,不禁翻了个白眼,竖起中指以示不满。
林云并没有在意男孩的反应,他的目光始终锁定在前面的女孩身上。女孩显然也察觉到了林云的存在,她开始灵活地调整自己的跑步节奏,一会儿匀速前进,一会儿突然加速,试图打乱林云的节奏。然而,林云却像是早有准备一般,始终保持着稳定的步伐,紧紧地跟在女孩身后。
女孩见状,心中不禁有些惊讶。她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后面只剩下林云一个男孩还在坚持。她心想再加点力气把林云也甩开,于是猛然提速,试图拉开与林云的距离。
然而,林云却像是猎豹一般,迅速调整了自己的步伐,紧紧地跟在了女孩身边。
连续跑了两圈后,女孩也开始感到有些累了。她微微喘息着,伸手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就在这时,林云突然出现在她的身侧,笑着说道:“就这点能耐啊?那我超过你了?”
女孩被林云的话吓了一跳,她抬起头看向林云,只见他已经以极快的速度超过了自己,远远地将她甩在了身后。
女孩看着林云远去的背影,脸上依然保持着面无表情的样子。
这样的事情她并不是第一次遇到,因此并没有太过在意。
而林云也没有想过要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他只是继续自己的跑步计划。大约又跑了几圈后,林云停了下来,开始松松筋骨压压腿,并在操场上走了两圈以放松身体。
此时,女孩已经开始离开操场,向女生宿舍方向走去。她下身的健美裤是七分裤的长度,将她的双腿显得又长又细。
林云看着女孩的背影渐行渐远,并没有上前去要联系方式。
自己还没有那么饥渴,而且刚开学还是低调点好。
再说若是两人都爱锻炼,以后机会多得是。
他微微一笑,转身向食堂走去。
林云在食堂匆匆吃完早饭,看了下时间,已经七点半了,他略一思忖,决定还是带些吃的回宿舍。
于是,他打包了几个热乎乎的包子,又买了几袋新鲜的豆浆,便匆匆往宿舍的方向走去。
回到宿舍,门内一片静谧,只有偶尔传出的鼾声打破了这份宁静。林云环顾四周,发现只有周浩然已经起床,正独自坐在阳台上,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神。
“云哥,你回来啦。”周浩然抬起头,见到林云,微笑着打了个招呼。
林云点点头,笑着走到阳台,目光不经意间扫过周浩然手中的书。他瞥见封面上“挪威的森林”几个大字,不由得问道:“你喜欢看村上春树的书?”
“嗯,随便看看。”周浩然淡淡地回答,似乎并不愿意多谈。
林云心中一动,他想起了周浩然平日的沉默寡言和偶尔流露出的自卑情绪。他明白,像周浩然这样来自普通家庭的孩子,在大城市的繁华和压力面前,很容易感到自卑和迷茫。
于是,林云决定给周浩然推荐一本书。他想了想,说:“这本书确实挺好的,不过我还想给你推荐另一本。余华老师的《活着》,你看过吗?”
周浩然摇摇头,表示没有看过。
林云便接着说:“这本书我看过挺好的,你也可以看看,应该对你帮助挺大的。”
“老五,你还看过《活着》,不简单啊,一般人根本看不下去。”
林云只听背后传来一声惊讶,转身便看到谢宇也醒了,应该是听到林云的话有些惊讶。
“恩,读了一遍,觉得写的很好,所以推荐给老六。”
林云根本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是后世的痘印经常推荐,尤其是新东方出来的董玉辉更是非常推崇余华老师的这本书,讲解的非常好。
谢宇赞同道:“不错,这本书挺好的,我虽然没读过,不过听我爸说,年轻人都应该看看,好像能够净化年轻人的心灵。”
说到这里,林云强行装逼道:“我觉得余华老师的作品有一种共性,就是只写苦难是没有意义的,苦难会让人窒息。书里有一个神奇的地方,就是这个人好像和苦难和解了,他没有被打败,他当然也没有战胜苦难,他不在乎了,就是佛说的“放下了”。当然呢,苦难大家看得太多了,你知道人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就是人会从苦难中抽象出哲学,所以最后大家就会从其中得到力量,觉得杀不死你的终将使你更强大。但虽然他最后孤苦一人,就剩一头老黄牛,但是他活到了最后,好像那一刻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这段话可是当时董玉辉讲解《活着》时的原话,当时林云为了装逼硬是一字不落的记了下来。
谢宇的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他没想到林云对《活着》这本书的理解如此深厚,每一句话都仿佛是从书中走出来的。他看向林云,眼中充满了钦佩。
周浩然也满脸诧异:“云哥,没想到你看这本书对人生理解的如此透彻,好,我今天就去买本看看。”
林云见自己的装逼成功,心里暗暗得意,但表面上还是保持着谦虚的态度。他微笑着回应周浩然,指着桌子上的早饭说道。
“我给你们带了点早饭,你们去吃点吧。”
周浩然看了一眼桌上的早饭,摆了摆手说:“不用,云哥,我一会去食堂吃就行了。”
林云毫不在意地笑了笑,说:“都买来了,去吃吧,不用客气。以后若是有机会你给我带也行。”他的语气轻松而自然,仿佛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谢宇见状,也走了过来,他拍了拍周浩然的肩膀说:“行了,老六,既然老五买了就去吃吧。咱们要在一起住四年呢,太客气了不好。谢了老五。”
周浩然见谢宇也这么说,便不再推辞,向林云表示感谢后,开始享用早餐。
不一会儿,宿舍的其他人也陆续起床。他们看到林云带来的早饭,纷纷表示感谢,并围坐在桌子旁一起享用。宿舍里充满了温馨和欢乐的气氛,仿佛这一刻,他们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