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首都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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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在十天后召开,林云三人刚走了三天,时间还很充足。
在姜千秋也开启基因锁后行进速度大大增加,胖子可以多花费点时间玩他的游戏,去远地方驱赶高等级异生物过来,然后看姜千秋在里头苦苦挣扎,险象环生。
不过今天有点怪。
面前是数只长毛藏獒,姜千秋死也不肯过去,急得直跳脚。
胖子脸色那个冷啊,气得都青了。
“瞧不起你家胖爷是不?怎么林子哥让你上你就上,胖爷让你上你就当耳边风了?”
连续几天奋战,姜千秋一身白衣早已发黄,身上全是血点,温文尔雅的气质荡然无存,他焦急解释道。
“不是啊,是,是我上了我就会死。”
“妈蛋!胖爷在这里哪个敢让你死?”
话是这么说,不过胖子瞅瞅刚去一家超市里头闲逛的林云,心里琢磨着:
林子哥好像一直看这货不顺眼,要不要待会袖手旁观,弄死他得了?
姜千秋蓦然一冷,感觉心尖上有股子寒气腾腾蹿出。
好像,比之前那种感觉更危险了。
不一会,林云回来了,见姜千秋还站在原地,不由皱眉。
“你怎么不上?找死吗?”
面对这样一个煞星,姜千秋感觉自己二十多年来学的教养和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全喂了狗,还是剁碎了再喂的。
“我,我过去了就会死。”
胖子在一旁嘀咕道:“这小子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尽说瞎话。以前看他跟异生物战斗像不要命一样,今天就怕死怕到几乎尿裤子了。”
姜千秋梗着脖子道:“你胡说!我以前是因为没感觉到危机感,所以才敢上,今天要是我上了我就会死。”
说着说着,怕胖子不相信还撸起袖子,给他看皮肤上的鸡皮疙瘩。
呃——
往日那个处事不惊,飘然独立,一身白衣似绝世公子的君子剑估计早被他塞粪坑里大水冲走了。
林云眉头紧皱,不是很懂这情况。
半晌,他把姜千秋拉到五头变异藏獒面前,让胖子看着别让藏獒忽然冲过来。
“你的危机感来自这五头藏獒整体,还是其中一只?”
姜千秋摇摇头:“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好像是它们中有一只让我生出这样的感觉。”
林云纳闷了,摸摸下巴,然后退出几步并伸手把一头藏獒拽过来。
变异藏獒足有二米多高,呲牙咧嘴,嘴里有腥臭唾沫下淌;但在林云手中,这只藏獒乖巧的好像一只兔子,强大的气势迸发而出,让它只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这只?”林云问道。
姜千秋感应片刻,摇了摇头。
林云一脚把它踹出几十米,又拽过来一只。
“那是这只?”
姜千秋还是摇摇头。
“那这只呢?”
……不多时,四只藏獒陆续被林云拽过来又踹出去,面前只剩下最后一只棕色毛发,生得威风凛凛,体型却较之之前四只要小一号的藏獒。
“难不成还是——”
姜千秋忽然大喊道:“没错,就是这只,你小心点,这只绝对有古怪。”
哦?
林云扳过藏獒脑袋,左瞧右瞧也没看出花花。
二级实力,身高一米出头,除了似乎是头母藏獒,其它的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这家伙在骗我?
这么想着,林云伸出脚,打算做跟之前一样的动作将藏獒踹出去。
“嗷——”
陡然,异变突生。
只见藏獒咆哮一声,一道黑影忽然从它身下蹿出,对准林云伸出寒芒闪烁的四爪,要朝他脑袋抓下。
居然是只小藏獒,因为一直藏在这头大藏獒身下,刚刚才没被他发现。
“呵呵,有意思。”
林云果断出刀,登时将一大一小两只藏獒从头到跨,一刀两半,死的不能再死。
真是有意思,难不成,自己误会了这家伙二十年?
他从来都没有与异生物或异兽有过勾结,只是因为他有一种能够预知危险的能力,所以每次才都能逢凶化吉?
自己还得再看看。
林云轻踹姜千秋两脚。
“走了。”
“啊?不让我战斗了?哦哦,走走,这就走。”
姜千秋憋屈地好像刚进门的小媳妇。
……
七天后,首都。
作为华夏固有领土,它是历史悠久的,拥有浓重的历史底蕴;而作为首都,它便生出一股恢弘气势,让每个走入这里的人都会心怀踹踹,不由注意起言行举止,无声无息中改变每一个在这里行走或生活的人。
斑驳城墙上满是赤色,阳光给它泼上一层金沙,二者混合却不显得美,更显出它已经破旧不堪,需要尽快修缮。
城墙围绕半个首都,纵使它建成时间不过几个月,但光看这满是伤痕的城墙,不知道的人恐怕会心生出看见古长城的感觉。
不同的是古长城用来防御敌人,这座城却是用来防御除人以外的一切生物。
林云三人站在远处,兀立许久,直到目光将一切一览无余,胸膛中猛烈跳动的心重归平静,终于走了过去。
比之无双城,这儿的城更大,城墙更高,来往的人更多。
全副武装的战士手持各类新型武器守在城门口,见到林云三人进去也不愿多给予一点关注的目光,如岩石般一动不动。
管他是谁,总之是人就好。
进了城,眼前又是另一副光景——
街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光人流量就不是无双城能够比较的。
宽阔达十米的大路,边上叫卖的东西让三人眼界打开:
不仅是符合现在时辰的早点:晶莹剔透的水晶饺子、雪白如珍珠的白嫩包子;色彩鲜艳的精致糖人;漉梨浆、绿豆汤、白玉膏、哈什糖、五味豆腐……还有小孩子最喜欢,如金丝般一缕缕,却从未断绝的糖作的糖画:
飞天神龙、伶俐小鼠、斗志昂然大公鸡、形态可掬小童子……
应有尽有。
还有不少人在叫卖其它东西,与无双城相比,又大不同:
如今只有富人才会买的蛐蛐盆、大烟枪、玉质佩饰、奇巧玩意……当然,还少不了大众化用的东西:各种动物皮肉、长枪长剑、漂亮衣服、麻绳麻鞋。
还有一个在卖树皮的,边上围着数人,摊主正和一名裤腿上布满泥巴点的汉子吵架:
“说你不懂就是不懂,这是成精的柳树树皮,煮汤喝了能治感冒、发烧、头疼之类的病,不是你这种大老粗想的随便哪都能弄来的皮……唉,说了你也不懂,你个土老冒不买闪开点,别妨碍我做买卖。”
“你说谁土老冒呢?”
“说你怎么了?嘿,你还来气了?”
“行行,你还真可以!土老冒我今天还就站这不走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摊主自然大怒,二话不说动起手来,噼里啪啦,打得摊位上东西散落四地,四周人纷纷散开看热闹。
可热闹看不久,一队身穿天青色制服、上面绣有“安保”两字的士兵来了,缘由也不多问,直接拷上大拇指粗细的新式手铐,怕他们是开启基因锁的强者,不知道拖到哪里去了。
林云觉得他俩之后的旅程可能会不太舒服。
(本章完)
大会在十天后召开,林云三人刚走了三天,时间还很充足。
在姜千秋也开启基因锁后行进速度大大增加,胖子可以多花费点时间玩他的游戏,去远地方驱赶高等级异生物过来,然后看姜千秋在里头苦苦挣扎,险象环生。
不过今天有点怪。
面前是数只长毛藏獒,姜千秋死也不肯过去,急得直跳脚。
胖子脸色那个冷啊,气得都青了。
“瞧不起你家胖爷是不?怎么林子哥让你上你就上,胖爷让你上你就当耳边风了?”
连续几天奋战,姜千秋一身白衣早已发黄,身上全是血点,温文尔雅的气质荡然无存,他焦急解释道。
“不是啊,是,是我上了我就会死。”
“妈蛋!胖爷在这里哪个敢让你死?”
话是这么说,不过胖子瞅瞅刚去一家超市里头闲逛的林云,心里琢磨着:
林子哥好像一直看这货不顺眼,要不要待会袖手旁观,弄死他得了?
姜千秋蓦然一冷,感觉心尖上有股子寒气腾腾蹿出。
好像,比之前那种感觉更危险了。
不一会,林云回来了,见姜千秋还站在原地,不由皱眉。
“你怎么不上?找死吗?”
面对这样一个煞星,姜千秋感觉自己二十多年来学的教养和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全喂了狗,还是剁碎了再喂的。
“我,我过去了就会死。”
胖子在一旁嘀咕道:“这小子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尽说瞎话。以前看他跟异生物战斗像不要命一样,今天就怕死怕到几乎尿裤子了。”
姜千秋梗着脖子道:“你胡说!我以前是因为没感觉到危机感,所以才敢上,今天要是我上了我就会死。”
说着说着,怕胖子不相信还撸起袖子,给他看皮肤上的鸡皮疙瘩。
呃——
往日那个处事不惊,飘然独立,一身白衣似绝世公子的君子剑估计早被他塞粪坑里大水冲走了。
林云眉头紧皱,不是很懂这情况。
半晌,他把姜千秋拉到五头变异藏獒面前,让胖子看着别让藏獒忽然冲过来。
“你的危机感来自这五头藏獒整体,还是其中一只?”
姜千秋摇摇头:“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好像是它们中有一只让我生出这样的感觉。”
林云纳闷了,摸摸下巴,然后退出几步并伸手把一头藏獒拽过来。
变异藏獒足有二米多高,呲牙咧嘴,嘴里有腥臭唾沫下淌;但在林云手中,这只藏獒乖巧的好像一只兔子,强大的气势迸发而出,让它只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这只?”林云问道。
姜千秋感应片刻,摇了摇头。
林云一脚把它踹出几十米,又拽过来一只。
“那是这只?”
姜千秋还是摇摇头。
“那这只呢?”
……不多时,四只藏獒陆续被林云拽过来又踹出去,面前只剩下最后一只棕色毛发,生得威风凛凛,体型却较之之前四只要小一号的藏獒。
“难不成还是——”
姜千秋忽然大喊道:“没错,就是这只,你小心点,这只绝对有古怪。”
哦?
林云扳过藏獒脑袋,左瞧右瞧也没看出花花。
二级实力,身高一米出头,除了似乎是头母藏獒,其它的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这家伙在骗我?
这么想着,林云伸出脚,打算做跟之前一样的动作将藏獒踹出去。
“嗷——”
陡然,异变突生。
只见藏獒咆哮一声,一道黑影忽然从它身下蹿出,对准林云伸出寒芒闪烁的四爪,要朝他脑袋抓下。
居然是只小藏獒,因为一直藏在这头大藏獒身下,刚刚才没被他发现。
“呵呵,有意思。”
林云果断出刀,登时将一大一小两只藏獒从头到跨,一刀两半,死的不能再死。
真是有意思,难不成,自己误会了这家伙二十年?
他从来都没有与异生物或异兽有过勾结,只是因为他有一种能够预知危险的能力,所以每次才都能逢凶化吉?
自己还得再看看。
林云轻踹姜千秋两脚。
“走了。”
“啊?不让我战斗了?哦哦,走走,这就走。”
姜千秋憋屈地好像刚进门的小媳妇。
……
七天后,首都。
作为华夏固有领土,它是历史悠久的,拥有浓重的历史底蕴;而作为首都,它便生出一股恢弘气势,让每个走入这里的人都会心怀踹踹,不由注意起言行举止,无声无息中改变每一个在这里行走或生活的人。
斑驳城墙上满是赤色,阳光给它泼上一层金沙,二者混合却不显得美,更显出它已经破旧不堪,需要尽快修缮。
城墙围绕半个首都,纵使它建成时间不过几个月,但光看这满是伤痕的城墙,不知道的人恐怕会心生出看见古长城的感觉。
不同的是古长城用来防御敌人,这座城却是用来防御除人以外的一切生物。
林云三人站在远处,兀立许久,直到目光将一切一览无余,胸膛中猛烈跳动的心重归平静,终于走了过去。
比之无双城,这儿的城更大,城墙更高,来往的人更多。
全副武装的战士手持各类新型武器守在城门口,见到林云三人进去也不愿多给予一点关注的目光,如岩石般一动不动。
管他是谁,总之是人就好。
进了城,眼前又是另一副光景——
街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光人流量就不是无双城能够比较的。
宽阔达十米的大路,边上叫卖的东西让三人眼界打开:
不仅是符合现在时辰的早点:晶莹剔透的水晶饺子、雪白如珍珠的白嫩包子;色彩鲜艳的精致糖人;漉梨浆、绿豆汤、白玉膏、哈什糖、五味豆腐……还有小孩子最喜欢,如金丝般一缕缕,却从未断绝的糖作的糖画:
飞天神龙、伶俐小鼠、斗志昂然大公鸡、形态可掬小童子……
应有尽有。
还有不少人在叫卖其它东西,与无双城相比,又大不同:
如今只有富人才会买的蛐蛐盆、大烟枪、玉质佩饰、奇巧玩意……当然,还少不了大众化用的东西:各种动物皮肉、长枪长剑、漂亮衣服、麻绳麻鞋。
还有一个在卖树皮的,边上围着数人,摊主正和一名裤腿上布满泥巴点的汉子吵架:
“说你不懂就是不懂,这是成精的柳树树皮,煮汤喝了能治感冒、发烧、头疼之类的病,不是你这种大老粗想的随便哪都能弄来的皮……唉,说了你也不懂,你个土老冒不买闪开点,别妨碍我做买卖。”
“你说谁土老冒呢?”
“说你怎么了?嘿,你还来气了?”
“行行,你还真可以!土老冒我今天还就站这不走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摊主自然大怒,二话不说动起手来,噼里啪啦,打得摊位上东西散落四地,四周人纷纷散开看热闹。
可热闹看不久,一队身穿天青色制服、上面绣有“安保”两字的士兵来了,缘由也不多问,直接拷上大拇指粗细的新式手铐,怕他们是开启基因锁的强者,不知道拖到哪里去了。
林云觉得他俩之后的旅程可能会不太舒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