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古莲凤高调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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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界之大,无奇不有,他曾见过被修炼邪法的修仙者抽走魂魄的凡人,多半定然会当场毙命,就算侥幸存活下来,那也坑逃不过心智不全的命运。
可他们三人,分明都是康健的单独体。
若说他们只是有部分木灵的魂魄,可分明都是有着独立思想的个体,除了三人性格迥异之外,别无不同,更与常人无疑。
若说他们分属三个人,可他们偏生有着相同的怪病,彼此都从骨子里没有缘由的讨厌对方。
“你除了是木灵的转世,你还是谁?感觉以前见过你!”
这时候,一直坐在陆麒肩膀上的小灵飞到他眼前,撅着嘴一脸疑问地问道。
陆麒伸出一根手指,小灵坐在他手指上,陆麒微笑道:“我是麒!很多年前,我和荷在月光湖边认识你,你当时为我们采了好多灵果,不料灵果的味道招来了凶兽,你救了我们的命,后来你还送我们回家,在路上又救了荷的哥哥。”
陆麒看着远方,与其说是给小灵说,还不如说,他在回忆往事,后又拿出自己的那把小叶阴阳刃,叫小灵看。
“还记得这匕首吗?当时我们临别之际,你特意嘱咐我,这匕首不错,后来我一直带在身上,不料倒和她无意得来的凑成了一对,真是事实都充满着惊喜。”
陆麒脸上浮现淡淡的微笑,很是温柔,他充满青春气息的脸上,夕阳橘红的光线斜斜照耀过来,显得格外耀目。
“荷!哦——我记起来了。”小灵沉思后,激动地飞了起来,她想到了陆麒说的往事。
“难怪当时看着你们亲切,原来那小屁孩就是你啊,木灵的转世那会就出现了,我怎么没有看出来呢?哦——对了,那叫荷的小女孩呢?她现在如何了?”
小灵一依旧疑问脸,睡了一百多年,以她活泼好奇的性子,自然是要都问清楚。
若不是看着睫露现在心情不好,问不出什么话,她早就追上去调查了,怎么还能和陆麒待在一起。
这样的小灵,看在陆麒眼中,不觉一阵好笑。
“荷……小灵,其实你的姐姐早就找到你了,只不过你当时没有认出来。”陆麒勾唇,对着远去的两到遁光仰仰下巴,“远远飞走的你姐姐……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姑娘——荷!”
小灵心中一动,忽地转身,看着远去的光影,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姐姐!原来你没有忘了小灵,只不过是年少的你,小灵没有认出来。
所幸!终究我们还是相遇了。
漫天红霞的落日余晖下,广茂的血雾森林,一眼望不到边际,倘若飞的不要太高,必然会听到森林中的兽吼虫鸣,也许还会惊飞鸟儿数只,惹得周围发生一连串连锁反应。
又是一天将要结束。
等天空再次迎来漫天璀璨后,一行人落下了遁光,在森林里找了一个大树,打算在这里简单住一夜,等明日天亮后再启程。
大家都是修仙者,往日所需都在储物袋随身带着,森林里寒气重,各自拿出了毯子,陆麒又点起了一堆篝火。
就在陆麒带着火狐打算去打点野,味烤着吃的时候,却见身侧的大树倒了几颗,心中一紧,还以为是来了凶兽或其他什么。
不料却听见了古莲凤兴奋大笑的声音。
“哈哈哈……还是小爷我聪明,将行宫带出来,不然这晚上,小媳妇可怎么睡!”
话音未落,面前出现了很不常见的一幕,睫露左右各飞着小宝和小灵,陆麒肩膀上趴着火狐,他们站在篝火边,五双眼睛紧紧盯着前方。
在方才大树倒塌的地方,一个房子样的东西,闪耀着紫金色的光芒,拔地而起,如同吹气球一般,迅速变大,片刻的功夫后,面前赫然出现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但见那宫殿,房上又盖着房,园中又修着园,三层的飞檐圆形建筑,雕梁画栋,攀龙飞凤,金碧辉煌,好不气派。
最关键的是,这宫殿不单是一个房子,它不是死物,里面灯火通明,吓人仆从来来回回,都是一副笑脸的好心情模样,打扫的打扫,干活的干活,一切井井有条,完全不像是法器变换出来的。
“媳妇!这是本王随身携带的行宫,略微有些简陋,不过凑合住一下还是可以的,你今天你飞行,累了一天,去行宫里,叫丫鬟们给你捶腿揉肩,你别看他们都是傀儡,做事情一点都不比真人差。”
古莲凤一脸自得,斜依靠在宫殿的紫玉栏杆上,看着睫露,语气中满是显摆,眼神时不时地瞄过陆麒。
自从古莲凤知道她和陆麒的关系,又抢残月失手后,他便不再刻意找寻陆麒的麻烦,只是偶尔在大家有需要的时候,会故意展示自己。
就像现在,用自己明晃晃的法宝,明里暗里的给他邀功。
“真不愧是魔王的儿子,财大气粗,出手就是阔绰,行宫都亮出来了,阔气!主人我给你先探探路!”火狐念叨着,红色身影一闪,窜入了宫殿。
接着是小宝和小灵,也都飞了进去。
睫露和陆麒两人互视一眼,对于古莲凤的表现心知肚明,不过睡在房子里,总比睡在树林里强,皆是会心一笑。
“陆麒!走吧!去看看魔王幼子的行宫,是个什么宝贝,看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有真的床那么舒服。”
“请!”
陆麒做出一个邀请的动作,等睫露先踏上了宫殿台阶,自己也跟在了后面。
进入宫殿,生活所用,一应俱全,倒真是修仙者出行的必备法器,可看着里面的构造,都用上了傀儡,一般的修仙者肯定只有望洋兴叹的份了。
也只有魔王儿子,这各种二代都沾边的稀有品种,才能有实力配得起这样豪华的装备。
这样,睫露和陆麒又想到了初见古莲凤是的情形,那些人都叫古莲凤金疙瘩,看来他不只是在凡人眼中富得流油,作为修仙者,更是只能用“毫”来形容。
也不知道古莲凤怕不怕自己被有心人盯上,成了别人幻想中的下一个打劫对象。
不过话说回来,按照古莲凤的性子和现在地修为,肯定对送人头的给予者很是欢迎,他还乐得和别人打一场,反正他又不怕输,大不了跑路就是。
修仙界之大,无奇不有,他曾见过被修炼邪法的修仙者抽走魂魄的凡人,多半定然会当场毙命,就算侥幸存活下来,那也坑逃不过心智不全的命运。
可他们三人,分明都是康健的单独体。
若说他们只是有部分木灵的魂魄,可分明都是有着独立思想的个体,除了三人性格迥异之外,别无不同,更与常人无疑。
若说他们分属三个人,可他们偏生有着相同的怪病,彼此都从骨子里没有缘由的讨厌对方。
“你除了是木灵的转世,你还是谁?感觉以前见过你!”
这时候,一直坐在陆麒肩膀上的小灵飞到他眼前,撅着嘴一脸疑问地问道。
陆麒伸出一根手指,小灵坐在他手指上,陆麒微笑道:“我是麒!很多年前,我和荷在月光湖边认识你,你当时为我们采了好多灵果,不料灵果的味道招来了凶兽,你救了我们的命,后来你还送我们回家,在路上又救了荷的哥哥。”
陆麒看着远方,与其说是给小灵说,还不如说,他在回忆往事,后又拿出自己的那把小叶阴阳刃,叫小灵看。
“还记得这匕首吗?当时我们临别之际,你特意嘱咐我,这匕首不错,后来我一直带在身上,不料倒和她无意得来的凑成了一对,真是事实都充满着惊喜。”
陆麒脸上浮现淡淡的微笑,很是温柔,他充满青春气息的脸上,夕阳橘红的光线斜斜照耀过来,显得格外耀目。
“荷!哦——我记起来了。”小灵沉思后,激动地飞了起来,她想到了陆麒说的往事。
“难怪当时看着你们亲切,原来那小屁孩就是你啊,木灵的转世那会就出现了,我怎么没有看出来呢?哦——对了,那叫荷的小女孩呢?她现在如何了?”
小灵一依旧疑问脸,睡了一百多年,以她活泼好奇的性子,自然是要都问清楚。
若不是看着睫露现在心情不好,问不出什么话,她早就追上去调查了,怎么还能和陆麒待在一起。
这样的小灵,看在陆麒眼中,不觉一阵好笑。
“荷……小灵,其实你的姐姐早就找到你了,只不过你当时没有认出来。”陆麒勾唇,对着远去的两到遁光仰仰下巴,“远远飞走的你姐姐……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姑娘——荷!”
小灵心中一动,忽地转身,看着远去的光影,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姐姐!原来你没有忘了小灵,只不过是年少的你,小灵没有认出来。
所幸!终究我们还是相遇了。
漫天红霞的落日余晖下,广茂的血雾森林,一眼望不到边际,倘若飞的不要太高,必然会听到森林中的兽吼虫鸣,也许还会惊飞鸟儿数只,惹得周围发生一连串连锁反应。
又是一天将要结束。
等天空再次迎来漫天璀璨后,一行人落下了遁光,在森林里找了一个大树,打算在这里简单住一夜,等明日天亮后再启程。
大家都是修仙者,往日所需都在储物袋随身带着,森林里寒气重,各自拿出了毯子,陆麒又点起了一堆篝火。
就在陆麒带着火狐打算去打点野,味烤着吃的时候,却见身侧的大树倒了几颗,心中一紧,还以为是来了凶兽或其他什么。
不料却听见了古莲凤兴奋大笑的声音。
“哈哈哈……还是小爷我聪明,将行宫带出来,不然这晚上,小媳妇可怎么睡!”
话音未落,面前出现了很不常见的一幕,睫露左右各飞着小宝和小灵,陆麒肩膀上趴着火狐,他们站在篝火边,五双眼睛紧紧盯着前方。
在方才大树倒塌的地方,一个房子样的东西,闪耀着紫金色的光芒,拔地而起,如同吹气球一般,迅速变大,片刻的功夫后,面前赫然出现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但见那宫殿,房上又盖着房,园中又修着园,三层的飞檐圆形建筑,雕梁画栋,攀龙飞凤,金碧辉煌,好不气派。
最关键的是,这宫殿不单是一个房子,它不是死物,里面灯火通明,吓人仆从来来回回,都是一副笑脸的好心情模样,打扫的打扫,干活的干活,一切井井有条,完全不像是法器变换出来的。
“媳妇!这是本王随身携带的行宫,略微有些简陋,不过凑合住一下还是可以的,你今天你飞行,累了一天,去行宫里,叫丫鬟们给你捶腿揉肩,你别看他们都是傀儡,做事情一点都不比真人差。”
古莲凤一脸自得,斜依靠在宫殿的紫玉栏杆上,看着睫露,语气中满是显摆,眼神时不时地瞄过陆麒。
自从古莲凤知道她和陆麒的关系,又抢残月失手后,他便不再刻意找寻陆麒的麻烦,只是偶尔在大家有需要的时候,会故意展示自己。
就像现在,用自己明晃晃的法宝,明里暗里的给他邀功。
“真不愧是魔王的儿子,财大气粗,出手就是阔绰,行宫都亮出来了,阔气!主人我给你先探探路!”火狐念叨着,红色身影一闪,窜入了宫殿。
接着是小宝和小灵,也都飞了进去。
睫露和陆麒两人互视一眼,对于古莲凤的表现心知肚明,不过睡在房子里,总比睡在树林里强,皆是会心一笑。
“陆麒!走吧!去看看魔王幼子的行宫,是个什么宝贝,看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有真的床那么舒服。”
“请!”
陆麒做出一个邀请的动作,等睫露先踏上了宫殿台阶,自己也跟在了后面。
进入宫殿,生活所用,一应俱全,倒真是修仙者出行的必备法器,可看着里面的构造,都用上了傀儡,一般的修仙者肯定只有望洋兴叹的份了。
也只有魔王儿子,这各种二代都沾边的稀有品种,才能有实力配得起这样豪华的装备。
这样,睫露和陆麒又想到了初见古莲凤是的情形,那些人都叫古莲凤金疙瘩,看来他不只是在凡人眼中富得流油,作为修仙者,更是只能用“毫”来形容。
也不知道古莲凤怕不怕自己被有心人盯上,成了别人幻想中的下一个打劫对象。
不过话说回来,按照古莲凤的性子和现在地修为,肯定对送人头的给予者很是欢迎,他还乐得和别人打一场,反正他又不怕输,大不了跑路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