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关于明朝的政治结构(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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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部分书友不喜欢书中长篇大论的科普,因此在文中有些地方写的不尽详细,难免会有误读和难以理解的地方,这里简扼说明一下书中嘉靖时期明朝的政治结构。
最高一级自然是内阁,内阁通管六部(吏、礼、户、刑、兵、工)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一院(都察院)一司(通政使司)的工作。
内阁设大学士,即阁臣,办公地点在文渊阁,由皇帝钦点某位阁臣来管理内阁事务,官称首揆大学士,坊言首辅大学士。
在内阁阁臣往下便是九卿。
六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并称九卿,其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
内阁九卿就是大明朝政治结构的最顶端。
有人会说还有皇帝,中国古代的皇帝甭管有没有实权,其名义上都是天子,因此凌驾于国体、国法之上的存在,故而不被纳入政治结构当中。
在内阁九卿往下,就是耳熟能详的两京一十三省。
两京为北京和南京。
明朝正式定都北京是在宣德三年八月辛卯日,在此之前,明朝于北京仅有皇帝行在,皇帝制定国策负责颁行的国家机关叫做行部和行五军府。
行部仅为明永乐时期至宣德三年时期的临时过渡中央机关,存在时间为十八年,因此没有被列入后世的历史教科书,也就让很多人下意识的认为明朝是从永乐时期就迁都到了北京。
若是按照天子即国家的说法,既然皇帝在北京,那么硬说北京就是首都也没错,可要是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那么这种说法就不对了,因为按照《明宣宗实录卷四十六》的记载,明朝官方是在这一年才正式承认国家的首都从南京变为北京。
十三省则是陕西、山西、山东、湖广、四川、云南、浙江、广东、广西、福建、贵州、河南、江西。
每一个省设三司衙门(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布政使司简称藩司,职权类似后世省政府,主管行政工作。
按察使司简称臬司,职权类似后世省政法委加纪委检察院,主管政法工作和纪检工作。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职权类似后世的省人武部、省军分区、省武警总队,主管国防防御和军地建设工作。
到了嘉靖一朝,都司腐败,军地建设工作无法继续开展,所属职权划归臬司,同时朝廷向各省派出巡抚御史,如此就多了一个巡抚衙门,属于臬司的纪检工作被划归巡抚衙门。
省一级往下便是府、县,具体官职和工作职责就不细讲了,着重讲一下大明朝的两京格局。
书中说大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大一统政权下有两个中央机关的朝代,并且北京六部无法领导南京六部,这话不是瞎编,历史也不允许瞎编。以下简单列举几条作证,因为太多了,简单挑几条。
一、《明宣宗实录卷五十》记载,宣德四年正月十六,也就是大明朝迁都北京的第二年,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邵王巳上了一本奏疏,大致内容是江南官员萎靡不立,颓坏法纪,自请由都察院出面对江南官员进行考察,如有查实的地方或进行法律审判,或交由南京吏部免官罢黜,宣德皇帝朱瞻基允之。
这是人事权的举证,江南官员的人事任命和纪律审查是南京都察院、南京吏部负责,北京都察院和吏部并没有干预。
二、《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一》记载,宣德四年二月壬午日,北京行在虎贲左卫指挥同知李原上奏疏,内容大概是说国家迁都北京之后,原属南京的虎贲军大多留在了南京,愿意跟随北上的很少,而且精壮大多被神机营和御马监征调,虎贲卫担任宫禁守卫人手不足,希望朝廷从南京各卫进行征调,当时朱瞻基的批复是可以批准,但仍然要求北京行在兵部先行商议,如果南京所留士兵确多再行征调。
这是军事所属权的举证,朱瞻基身为皇帝想要调南京的兵大可以直接下圣旨,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开明与尊重,因此还是让北京兵部和南京兵部进行磋商。
三、《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五》记载,宣德四年六月癸未,北京行在户部尚书郭敦上奏疏,内容大致意思是福建、广东和南直隶上缴的税粮除了应该上缴的之外,余数要折成布匹宝钞运赴南京,而且如今南京布钞充足,也可以让福建广东南直隶等地方日后将税粮直接解送南京上仓不用北京方面再折成布钞还给南京,朱瞻基的批复是以前都是折成布钞,如今让南京直接在江南收粮税会与民不便,还是一切照旧吧。
这是财政权的举证,大明朝在江南收税,除了规定的以外,多的部分要等价折算再还给南京,你若是不愿意还,那就让南京方面自行征税,皇帝不愿意,宁可把多余的钱粮换成布钞再还给南京也不想让南京先留足自己的,再把剩余的给北京。
两者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国家收税的时候,到底是北京先留还是南京先留?
这不是笑话吗,任何一个中央集权政府哪里需要和地方商量这种事,这就说明在财政上,北京和南京也是平等的,你北京多占就要还给我,你要是不还给我,那以后我们南京就自己征不跟伱玩了。
嘉靖十六年,御史游居敬上疏弹劾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内容大致意思是湛若水在江南倡导邪学(就是王阳明的心学),广收无赖门徒,私创书院,希望嘉靖皇帝严厉惩治,嘉靖皇帝于是下旨彻查,湛若水辞官要挟,于是嘉靖皇帝只能安慰挽留,但却命令锦衣卫和地方抚司(巡抚衙门及臬司)对这些书院进行关停。
可结果等到嘉靖十七年,北京吏部尚书许瓒复疏,说江南的巡抚衙门、藩司衙门多建书院,广纳门生学徒,急需撤毁,嘉靖皇帝再次下旨撤查,一直到了万历七年张居正时期,以政治强权要求京省查革,仍然不能撤掉江南众书院。
据《万历野获编》所载,明嘉靖末,徐华庭(徐阶)以首揆的身份还搞了一次大规模的私立书院行为,鼓励江南士绅官僚广立书院、培植门徒,以至于凡巡抚往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建立一个书院,以此鸠集生徒。
江陵公(张居正)对此深恶痛绝,严厉打击江南私建书院的行为,结果迟迟不可成功,最后张居正倒台,这些建立书院的官僚阶级群起而攻,以此为张居正权相大罪之一,后来江南士绅官僚复请修复,于是书院聿兴,不减往日。
这就是意识形态领域和宣传领域上江南和北京的碰撞,哪一个中央政府能容忍地方官员自行传播政治思想、培植党羽门生,可在嘉靖时期直到明朝亡国的东林党,恰恰就是在江南这片沃土诞生的。
北京方面愣是没辙!
嘉靖皇帝没办法,权相张居正也没办法,最后只能坐而视之,眼睁睁看着江南官僚阶级日渐坐大,最后出了一个众正盈朝的东林党。
人事任命、军权调度、财政划分、意识形态,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四个领域,北京和南京都是一般高,而且随着北京中央政府的逐渐衰落和江南官僚集团的日渐坐大,北京中央政府就更难以管理南京中央政府了。
这也是书中为什么说大明朝有两个中央。
书中有些地方不甚合理惹起争议,这是作者君知识储备和认知写作不当导致,在此深表歉意,并衷心感谢各位书友提醒,一定虚心学习加以改正。
(本章完)
因为有部分书友不喜欢书中长篇大论的科普,因此在文中有些地方写的不尽详细,难免会有误读和难以理解的地方,这里简扼说明一下书中嘉靖时期明朝的政治结构。
最高一级自然是内阁,内阁通管六部(吏、礼、户、刑、兵、工)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一院(都察院)一司(通政使司)的工作。
内阁设大学士,即阁臣,办公地点在文渊阁,由皇帝钦点某位阁臣来管理内阁事务,官称首揆大学士,坊言首辅大学士。
在内阁阁臣往下便是九卿。
六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并称九卿,其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
内阁九卿就是大明朝政治结构的最顶端。
有人会说还有皇帝,中国古代的皇帝甭管有没有实权,其名义上都是天子,因此凌驾于国体、国法之上的存在,故而不被纳入政治结构当中。
在内阁九卿往下,就是耳熟能详的两京一十三省。
两京为北京和南京。
明朝正式定都北京是在宣德三年八月辛卯日,在此之前,明朝于北京仅有皇帝行在,皇帝制定国策负责颁行的国家机关叫做行部和行五军府。
行部仅为明永乐时期至宣德三年时期的临时过渡中央机关,存在时间为十八年,因此没有被列入后世的历史教科书,也就让很多人下意识的认为明朝是从永乐时期就迁都到了北京。
若是按照天子即国家的说法,既然皇帝在北京,那么硬说北京就是首都也没错,可要是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那么这种说法就不对了,因为按照《明宣宗实录卷四十六》的记载,明朝官方是在这一年才正式承认国家的首都从南京变为北京。
十三省则是陕西、山西、山东、湖广、四川、云南、浙江、广东、广西、福建、贵州、河南、江西。
每一个省设三司衙门(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布政使司简称藩司,职权类似后世省政府,主管行政工作。
按察使司简称臬司,职权类似后世省政法委加纪委检察院,主管政法工作和纪检工作。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职权类似后世的省人武部、省军分区、省武警总队,主管国防防御和军地建设工作。
到了嘉靖一朝,都司腐败,军地建设工作无法继续开展,所属职权划归臬司,同时朝廷向各省派出巡抚御史,如此就多了一个巡抚衙门,属于臬司的纪检工作被划归巡抚衙门。
省一级往下便是府、县,具体官职和工作职责就不细讲了,着重讲一下大明朝的两京格局。
书中说大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大一统政权下有两个中央机关的朝代,并且北京六部无法领导南京六部,这话不是瞎编,历史也不允许瞎编。以下简单列举几条作证,因为太多了,简单挑几条。
一、《明宣宗实录卷五十》记载,宣德四年正月十六,也就是大明朝迁都北京的第二年,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邵王巳上了一本奏疏,大致内容是江南官员萎靡不立,颓坏法纪,自请由都察院出面对江南官员进行考察,如有查实的地方或进行法律审判,或交由南京吏部免官罢黜,宣德皇帝朱瞻基允之。
这是人事权的举证,江南官员的人事任命和纪律审查是南京都察院、南京吏部负责,北京都察院和吏部并没有干预。
二、《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一》记载,宣德四年二月壬午日,北京行在虎贲左卫指挥同知李原上奏疏,内容大概是说国家迁都北京之后,原属南京的虎贲军大多留在了南京,愿意跟随北上的很少,而且精壮大多被神机营和御马监征调,虎贲卫担任宫禁守卫人手不足,希望朝廷从南京各卫进行征调,当时朱瞻基的批复是可以批准,但仍然要求北京行在兵部先行商议,如果南京所留士兵确多再行征调。
这是军事所属权的举证,朱瞻基身为皇帝想要调南京的兵大可以直接下圣旨,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开明与尊重,因此还是让北京兵部和南京兵部进行磋商。
三、《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五》记载,宣德四年六月癸未,北京行在户部尚书郭敦上奏疏,内容大致意思是福建、广东和南直隶上缴的税粮除了应该上缴的之外,余数要折成布匹宝钞运赴南京,而且如今南京布钞充足,也可以让福建广东南直隶等地方日后将税粮直接解送南京上仓不用北京方面再折成布钞还给南京,朱瞻基的批复是以前都是折成布钞,如今让南京直接在江南收粮税会与民不便,还是一切照旧吧。
这是财政权的举证,大明朝在江南收税,除了规定的以外,多的部分要等价折算再还给南京,你若是不愿意还,那就让南京方面自行征税,皇帝不愿意,宁可把多余的钱粮换成布钞再还给南京也不想让南京先留足自己的,再把剩余的给北京。
两者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国家收税的时候,到底是北京先留还是南京先留?
这不是笑话吗,任何一个中央集权政府哪里需要和地方商量这种事,这就说明在财政上,北京和南京也是平等的,你北京多占就要还给我,你要是不还给我,那以后我们南京就自己征不跟伱玩了。
嘉靖十六年,御史游居敬上疏弹劾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内容大致意思是湛若水在江南倡导邪学(就是王阳明的心学),广收无赖门徒,私创书院,希望嘉靖皇帝严厉惩治,嘉靖皇帝于是下旨彻查,湛若水辞官要挟,于是嘉靖皇帝只能安慰挽留,但却命令锦衣卫和地方抚司(巡抚衙门及臬司)对这些书院进行关停。
可结果等到嘉靖十七年,北京吏部尚书许瓒复疏,说江南的巡抚衙门、藩司衙门多建书院,广纳门生学徒,急需撤毁,嘉靖皇帝再次下旨撤查,一直到了万历七年张居正时期,以政治强权要求京省查革,仍然不能撤掉江南众书院。
据《万历野获编》所载,明嘉靖末,徐华庭(徐阶)以首揆的身份还搞了一次大规模的私立书院行为,鼓励江南士绅官僚广立书院、培植门徒,以至于凡巡抚往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建立一个书院,以此鸠集生徒。
江陵公(张居正)对此深恶痛绝,严厉打击江南私建书院的行为,结果迟迟不可成功,最后张居正倒台,这些建立书院的官僚阶级群起而攻,以此为张居正权相大罪之一,后来江南士绅官僚复请修复,于是书院聿兴,不减往日。
这就是意识形态领域和宣传领域上江南和北京的碰撞,哪一个中央政府能容忍地方官员自行传播政治思想、培植党羽门生,可在嘉靖时期直到明朝亡国的东林党,恰恰就是在江南这片沃土诞生的。
北京方面愣是没辙!
嘉靖皇帝没办法,权相张居正也没办法,最后只能坐而视之,眼睁睁看着江南官僚阶级日渐坐大,最后出了一个众正盈朝的东林党。
人事任命、军权调度、财政划分、意识形态,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四个领域,北京和南京都是一般高,而且随着北京中央政府的逐渐衰落和江南官僚集团的日渐坐大,北京中央政府就更难以管理南京中央政府了。
这也是书中为什么说大明朝有两个中央。
书中有些地方不甚合理惹起争议,这是作者君知识储备和认知写作不当导致,在此深表歉意,并衷心感谢各位书友提醒,一定虚心学习加以改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