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章:凶鼠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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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鼠十分狡猾,它的智力虽敌不上人类,却也不傻,它有动物极为敏锐的本能。
一开始,它并没有鲁莽冲上来,只是命自己的喽啰们冲上去。
沈希将柴刀舞得出神入化,为了保命,她竟然使出了决心不再使用的清灵剑法。
此刻,性命攸关,恐怕她也没时间考虑那么多了。
她的脚边堆满了大灰老鼠尸首。越来越多的老鼠朝她涌过来,如同灰色的浪潮。
沈希有种莫可名状的窒息感。
角鼠释放了仙力,以等级压制沈希的行动。
沈希觉得胸口窒闷,挥舞柴刀的手越发沉重,仿佛一瞬间柴刀重了好几倍。
角鼠十分刁钻,绕到沈希的背后,扑到她的背部。
沈希只觉肩膀疼痛难忍,侧目一看,角鼠正狠狠地咬着她的肩膀,血像瀑布般喷涌而下,染红了她打满了补丁的粗布衣裳。
她咬着牙,一把抓住角鼠的后颈,死命地往外扯,用尽全力往远处丢去。
角鼠咬掉了她肩膀上的一大块肉。
沈希知道以后天中期的修为,绝对不可能是角鼠的对手。
要想活下去,就必须逃跑。
可她逃得了吗?
沈希苦笑,人类的速度实在太慢了,在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人类的速度绝对不可能超过妖兽。
再说了,以她现在的修为,别说超过角鼠了,就连这些大灰老鼠都跑不过。
想她沈希曾经也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魔女。若今天死在角鼠的口中,也未免太可笑了。
为了活命,只能舍弃好不容易得来的脆参了。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沈希取出脆参。只要丢出这仙物,所有的老鼠都会冲着它去。只要吃了它,就能够变成妖兽。寻觅仙物是动物的本能。
沈咬牙,一把将脆参挥了出去,转身就想跑。
可就当此时,一道黑影掠过,将脆参掳走。
一时间,万籁俱寂,就连嘈杂的老鼠都不“吱吱”叫唤了。
黑影落地。
老鼠们疯了似的大叫,飞奔而逃,就像遇到了天敌。只有那只一阶后期的角鼠,大胆地朝黑影奔去。
沈希定睛一看,此人不就是给她绶草的玄衣男子么。“你怎么会在这里?”沈希惊问。
玄衣男子沉着脸,冷笑道:“人类果然贪得无厌,你既然得了授草,又来挖我的脆参。想必是活腻了。”
沈希浑身是伤,哪里有空和他闲扯。她什么也没说,直接转身走人。
玄衣男子大概是诧异沈希的反应,追了上来,一把拽住她的手臂,说道:“你想跑?”
沈希甩开他的手,说道:“我只是懒得和你说话。”
“你挖了我的脆参,不该和我道歉吗?”玄衣男子有些纠缠不清。
沈希愤怒地瞪着玄衣男子,“我为什么要和你道歉?你说这脆参是你的,你叫它,它答应吗?”
玄衣男子神色一凝,随即回答,“它是死物,如何能回答。”
沈希继续说道:“是啊,它不会回答。你就不能证明它是你的。我就没必要和你道歉。我打不过你,所以这山上的东西都是你的。我要打得过你,我也可以说这山上的东西都是我的。这是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你要么放了我,要么杀了我。让我道歉那是万万不能的。”
玄衣男子被沈希说得语塞,竟一时间寻不出她话中的错处。
他只是独自在山中太久,过于寂寞。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有趣的小姑娘,就想和她交谈交谈。看来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笨拙。
沈希见他不说话,只当他决定放过自己了,就往山下走去。
可没走两步,她就觉得头晕目眩,举步艰难,然后,一头扎倒在地。
原来,那角鼠的唾液有毒,能够麻痹人的神经。
沈希修为太低,根本觉不出异样。她甚至都没有在意自己的肩膀为什么不疼了。
等她再次醒来,已近黎明,微白的晨光照在她的身上。
沈希坐起来,发现自己在山脚下的一块青石上躺着,竹篓就在身边。她紧张地打开竹篓。
脆参!
一支巴掌大的脆参俏生生地躺在仙灵草之上,可爱诱人。
她这才打量着周围,哪里还有玄衣男子的踪影。再看自己的肩膀,伤口已经痊愈,连伤疤都没有留下。
他到底是什么人?
沈希抱着竹篓,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玄衣男子的来历。看来只能当自己遇到一个古怪的神仙了。
要死,出来一整夜都没回去,可别把娘吓坏了。沈希跃下青石,把脆参往竹篓底下塞了塞,往家奔去。
远远望去,一个娇小的女人急匆匆地朝西山奔来。
这不是别人,正是庄氏,沈希的母亲。
“娘!娘!”沈希目力要比普通人好许多。
庄氏一听是女儿的声音,欣喜之色溢于言表。她跑向女儿,见女儿浑身血污,衣服也破了好几处,吓得她脸色发青。
“希儿,你这是怎么了?”庄氏抓过沈希,翻着她的衣裳,“怎么弄成这样?怎么受伤了?”
沈希笑着抹了把脸,说道:“没什么,就是摔了一跤。”她兴奋地把竹篓递给庄氏,“娘,你看这是什么?”
“仙灵草?怎么有这么多!”庄氏极为惊讶。
“我找到一个好地方,那里长满了仙灵草,我只采了一部分而已。”沈希双目发亮。
庄氏抱着竹篓,眼眶湿润。她将竹篓背好,拉着女儿的手,往家走去。
沈希非常奇怪庄氏的反应,关切地问道:“娘,你怎么哭了?你难道不喜欢仙灵草?”
庄氏强挤出笑容,说道:“没什么?只是眼睛有些不舒服。我当然喜欢仙灵草,这是你爹最喜欢的草药。有时候一摆弄,就是一天,他也不嫌烦。”
沈希这才略微明白,看来庄氏真的很爱沈林。她没有过恋人,不明白睹物思人是什么感觉,却也知道情思是最折磨人的东西。
素未谋面的父亲沈林已经失踪两年了,想必已是死了。
沈希暗叹。庄氏年纪这样轻就守寡。她的一生还很长,不应该在思念和痛苦中度过。待到她有能力安顿好弟弟妹妹,就让庄氏再嫁吧。
若是庄氏知道沈希有这种念头,非把这逆女给抽死不可。
角鼠十分狡猾,它的智力虽敌不上人类,却也不傻,它有动物极为敏锐的本能。
一开始,它并没有鲁莽冲上来,只是命自己的喽啰们冲上去。
沈希将柴刀舞得出神入化,为了保命,她竟然使出了决心不再使用的清灵剑法。
此刻,性命攸关,恐怕她也没时间考虑那么多了。
她的脚边堆满了大灰老鼠尸首。越来越多的老鼠朝她涌过来,如同灰色的浪潮。
沈希有种莫可名状的窒息感。
角鼠释放了仙力,以等级压制沈希的行动。
沈希觉得胸口窒闷,挥舞柴刀的手越发沉重,仿佛一瞬间柴刀重了好几倍。
角鼠十分刁钻,绕到沈希的背后,扑到她的背部。
沈希只觉肩膀疼痛难忍,侧目一看,角鼠正狠狠地咬着她的肩膀,血像瀑布般喷涌而下,染红了她打满了补丁的粗布衣裳。
她咬着牙,一把抓住角鼠的后颈,死命地往外扯,用尽全力往远处丢去。
角鼠咬掉了她肩膀上的一大块肉。
沈希知道以后天中期的修为,绝对不可能是角鼠的对手。
要想活下去,就必须逃跑。
可她逃得了吗?
沈希苦笑,人类的速度实在太慢了,在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人类的速度绝对不可能超过妖兽。
再说了,以她现在的修为,别说超过角鼠了,就连这些大灰老鼠都跑不过。
想她沈希曾经也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魔女。若今天死在角鼠的口中,也未免太可笑了。
为了活命,只能舍弃好不容易得来的脆参了。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沈希取出脆参。只要丢出这仙物,所有的老鼠都会冲着它去。只要吃了它,就能够变成妖兽。寻觅仙物是动物的本能。
沈咬牙,一把将脆参挥了出去,转身就想跑。
可就当此时,一道黑影掠过,将脆参掳走。
一时间,万籁俱寂,就连嘈杂的老鼠都不“吱吱”叫唤了。
黑影落地。
老鼠们疯了似的大叫,飞奔而逃,就像遇到了天敌。只有那只一阶后期的角鼠,大胆地朝黑影奔去。
沈希定睛一看,此人不就是给她绶草的玄衣男子么。“你怎么会在这里?”沈希惊问。
玄衣男子沉着脸,冷笑道:“人类果然贪得无厌,你既然得了授草,又来挖我的脆参。想必是活腻了。”
沈希浑身是伤,哪里有空和他闲扯。她什么也没说,直接转身走人。
玄衣男子大概是诧异沈希的反应,追了上来,一把拽住她的手臂,说道:“你想跑?”
沈希甩开他的手,说道:“我只是懒得和你说话。”
“你挖了我的脆参,不该和我道歉吗?”玄衣男子有些纠缠不清。
沈希愤怒地瞪着玄衣男子,“我为什么要和你道歉?你说这脆参是你的,你叫它,它答应吗?”
玄衣男子神色一凝,随即回答,“它是死物,如何能回答。”
沈希继续说道:“是啊,它不会回答。你就不能证明它是你的。我就没必要和你道歉。我打不过你,所以这山上的东西都是你的。我要打得过你,我也可以说这山上的东西都是我的。这是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你要么放了我,要么杀了我。让我道歉那是万万不能的。”
玄衣男子被沈希说得语塞,竟一时间寻不出她话中的错处。
他只是独自在山中太久,过于寂寞。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有趣的小姑娘,就想和她交谈交谈。看来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笨拙。
沈希见他不说话,只当他决定放过自己了,就往山下走去。
可没走两步,她就觉得头晕目眩,举步艰难,然后,一头扎倒在地。
原来,那角鼠的唾液有毒,能够麻痹人的神经。
沈希修为太低,根本觉不出异样。她甚至都没有在意自己的肩膀为什么不疼了。
等她再次醒来,已近黎明,微白的晨光照在她的身上。
沈希坐起来,发现自己在山脚下的一块青石上躺着,竹篓就在身边。她紧张地打开竹篓。
脆参!
一支巴掌大的脆参俏生生地躺在仙灵草之上,可爱诱人。
她这才打量着周围,哪里还有玄衣男子的踪影。再看自己的肩膀,伤口已经痊愈,连伤疤都没有留下。
他到底是什么人?
沈希抱着竹篓,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玄衣男子的来历。看来只能当自己遇到一个古怪的神仙了。
要死,出来一整夜都没回去,可别把娘吓坏了。沈希跃下青石,把脆参往竹篓底下塞了塞,往家奔去。
远远望去,一个娇小的女人急匆匆地朝西山奔来。
这不是别人,正是庄氏,沈希的母亲。
“娘!娘!”沈希目力要比普通人好许多。
庄氏一听是女儿的声音,欣喜之色溢于言表。她跑向女儿,见女儿浑身血污,衣服也破了好几处,吓得她脸色发青。
“希儿,你这是怎么了?”庄氏抓过沈希,翻着她的衣裳,“怎么弄成这样?怎么受伤了?”
沈希笑着抹了把脸,说道:“没什么,就是摔了一跤。”她兴奋地把竹篓递给庄氏,“娘,你看这是什么?”
“仙灵草?怎么有这么多!”庄氏极为惊讶。
“我找到一个好地方,那里长满了仙灵草,我只采了一部分而已。”沈希双目发亮。
庄氏抱着竹篓,眼眶湿润。她将竹篓背好,拉着女儿的手,往家走去。
沈希非常奇怪庄氏的反应,关切地问道:“娘,你怎么哭了?你难道不喜欢仙灵草?”
庄氏强挤出笑容,说道:“没什么?只是眼睛有些不舒服。我当然喜欢仙灵草,这是你爹最喜欢的草药。有时候一摆弄,就是一天,他也不嫌烦。”
沈希这才略微明白,看来庄氏真的很爱沈林。她没有过恋人,不明白睹物思人是什么感觉,却也知道情思是最折磨人的东西。
素未谋面的父亲沈林已经失踪两年了,想必已是死了。
沈希暗叹。庄氏年纪这样轻就守寡。她的一生还很长,不应该在思念和痛苦中度过。待到她有能力安顿好弟弟妹妹,就让庄氏再嫁吧。
若是庄氏知道沈希有这种念头,非把这逆女给抽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