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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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号——狂鲨。
这是周凌风在决定当土匪那一刻起为自己起的名字。他认为过去的自己已经死在那个诡异的岩洞中了,也许,那具“活骷髅”就是某位神佛给自己的提示,而这份提示也确实让他感悟深刻。因此,他决定从现在开始与过去的自己挥手告别,除了留下一个“鲨”字聊作纪念以外,其他的东西一概埋藏,包括,自己以前的名字。
在以自己的过去作为祭旗之后,周凌风带着九儿就此开始了土匪生涯。他自认为自己可以对九儿以外的任何人做到心狠手辣,也相信曾经的经历所带给自己的心计足够老奸巨猾。所以,在他的眼里看来,做土匪这种“没本钱”的职业简直就是信手拈来。可惜的是,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世界必然是公平的,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看不清公平真正的标准。就拿周凌风此刻的情况来说,他只看到了做土匪这一行当明面上的“没本钱”,殊不知没有金钱上的投入,往往意味着需要投入特殊的智慧,技术,人脉,甚至是运气。
周凌风确实做到了自己认为的心狠手辣,也确实将他从情报战斗中学会的计谋运用得淋漓尽致,而这些条件可厚非的让他将杀人越货这种事情做得得心应手。可是,做土匪和做特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特务的目的是极尽所能的获得自己想要的讯息或是结果,可以说是一个做事儿“不计后果”的职业。但土匪却不同,这一行必须在每次行动之前就考虑好后果。杀人抢劫这件事儿,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当然,所谓的“考虑好后果”并不是说土匪杀完人还得管埋,而是指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比如,抢劫之后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抢到的货物,这些东西留在自己手里是没什么用的,如果不把它们卖出去换成钱。那么就不可能有枪械药以及食物的补充。
周凌风自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在每次抢劫之后他都要想尽办法把手里的货物卖出去。之所以说是“想尽办法”,是因为很多东西都有行业内部的审辩方法,外行人在短时间之内很难了解,自然在和买主谈价的时候就说不清楚。更糟糕的是,像骆驼或者是装货物的包装外皮这些东西,上面还可能有原本主人的一些标记。而这些标记,极可能是被周围商家所熟悉的,于是拿去卖的时候人家就不会收。事实上,只有很少的地方会收这些来路不明的货物,价钱还压得极低。而周凌风在这里又是人生地不熟,短时间之内根本找不到“黑市”出货。所以在最初期的时候,他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磨。有关于货物出手的问题慢慢在金钱的攻势下缓解了,而随之接踵而来的问题就变成了人手问题。只靠周凌风自己带着九儿,其实很难进行什么大宗抢劫,只能盯着十数峰骆驼以下的小驼队下手。这样一来,想要达到他想象中足够收手的“油水”,怕是得用上一辈子的时间了。于是。周凌风便开始“招兵买马”,慢慢壮大自己的队伍。
人多了,矛盾就多。争权的,偷懒的,贪污的,奉承的,甚至还有吃里扒外的。这些问题虽然时常让他感到焦头烂额,但以他在军统序列中向上攀爬的经验作为底子。解决起来倒也不算太过麻烦,非也就是将“恩威并施”那一套运用得更激烈一些罢了。内部刚刚稳定一些,能够影像周凌风生存的最大危机就粉墨登场了。它的数量不固定,时常在变化之中,所以只能给出一个很笼统名字——外敌。
虽然一个新的国家已经建立了,可足足持续了近百年的混乱不是短时间之内就能够彻底消失的,尤其是在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很显然。在这种地方将抢劫别人的财富做为生存手段的人并不只有周凌风这一伙人。这些人不但队伍有大有小,势力范围也各自不同,不过他们在老百姓的嘴里却有一种统一的称呼——沙盗。
严格来说,周凌风这只沙盗队伍其实只能算是这里的后辈。这里任何一支沙盗队伍在这里坑害老百姓的时间都要比他长得多。资格老,自然就要摆上一些谱儿“教育”一下后辈。不管别人如何看待这些事情,至少这些“老字号”的沙盗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于是乎,自从周凌风的沙盗团小有了一些气候,这些大大小小的沙盗团伙就开始络绎不绝的找上门来。有打算谈合伙的,有打算重新划分一下地盘儿的,甚至还有想要将他收编的。
最初的时候周凌风还耐着性子和他们周旋,不过时间久了不免就有些厌烦。按照他的想法,自己想要当个土匪就是图意那种毫束缚的痛快,如果继续这种勾心斗角、磨磨叽叽的日子,那还不如跑到海峡对面的岛上继续攀爬呢。于是,他开始用十分冷硬的态度处理这些事情,但凡不是来投靠的,不管什么老不老资格的家伙一概不给面子。说白了就是你抢你的,我抢的我的,大家各凭本事吃饭。
井水不犯河水这种想法挺好,可事实上却很难真正实现,尤其是在这种蔑视社会正当规则的团体中。周凌风的做法很快就惹恼了一部分人,意料之内的冲突也开始频繁发生。当然,也有另外一部分与他的势力范围没有冲突的团伙打算置身事外,可随着他的团伙不断壮大,这些人也不免开始蠢蠢欲动。毕竟,习惯不劳而获的人,总有一种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的“红眼脖。
与此同时,还有另一股势力在周凌风毫知觉的时候悄悄盯上了他。随着大陆全境的彻底解放,数十年来饱受着战乱折磨的民众们看到了真正的曙光,对幸福安定的生活也越来越期盼。在这样的思想主导下,全国各处不断开始建立守备民团,用以在军力不及的时候维护各地的治安和稳定,同时也着力消除那些依旧反对民众集体意识的毒瘤。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周凌风这种杀人越货的沙盗必定是最明显的目标。而一个外来者却在本地肆忌惮的犯案为祸,甚至比一些本地的沙盗还要彪扬跋扈,也必然比别的团伙更加引人注意。不管是其他沙盗团伙的背后黑手也罢,还是一些他不知道的暗箱操作在起着作用,总之,周凌风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变成所有势力都想除掉的人物,典型的众矢之的。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有点儿反应不及,反抗起来也就有些力不从心。眼见着自己的队伍不断在伏击之中被动的耗损,以致所有的下属都开始人人自危,几近分崩离析。周凌风顿时感到自己大势已去,没准儿就是没几日好活了。终于,在一场惨痛的伏击战之后,周凌风带着仅剩的几个忠心属下逃回了老窝,随后就将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喝酒买醉,等待着最终时刻的来临。可没过多久,周凌风紧闭的房门就被人打开了。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此刻唯一放心不下的那一位——已经看起来二十多岁的九儿。
眼见着婷婷玉立的九儿微笑着走到自己身边,周凌风不禁悲从中来,顿时破天荒的伏案大哭了起来,口中不住的念叨着:九儿,我对住不住你,以后保护不了你了。
狂嚎了几声之后,他抹了一把脸蹿了起来,翻出自己为防万一准备的一些金子和一把手枪交给九儿,随后就拉着她跑到屋里的密道前,嘱咐九儿趁着端他们老窝的人还没到,赶紧溜出去自寻活路。不过,他的一切举动都在下一秒被九儿突如其来的行动彻底消散了——九儿突然扑到了他怀里深深地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口,随后趴在他怀里说了一句,我不走。
仅仅这一句话,三个字,对周凌风来说却不亚于火山爆发前的地震。他对九儿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间喷涌而出,再也难以抑制,于是只能二话不说的抱起了九儿,直直走向身侧的床铺。一股足以燃烧整儿沙漠的热情随即灌满了整个儿房间。从这一刻起,他叫她“九儿”,而她,则叫他“夫君”。
几个小时之后,酒精的力量从周凌风身上褪去,他起身看了看身侧仍在熟睡的九儿,心中不禁感到一股深深的悔恨。他悔恨的自然不是他和九儿之间的关系从亲人变成了爱人,在九儿短时间之内就成长到了二十多岁的样子,并且没有像他担心的那样继续快速变老的时候,他的心中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毕竟,他们之间的情感早就与彼此的生命融合在了一起。真正让他悔恨的是,这一天本可以早些到来,何必要等到自己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来面对这一切。而且,如果不是自己执拗着非要“油水”足够跑去国外生活,自己和九儿这会儿指不定在哪个村子隐姓埋名的好好活着了。
事到如今,再想这些也没什么用,此刻最重要的非是怎么带着九儿寻到一条活路。况且,外面那几个到最后还跟着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扔下不管,不管怎么说也得带他们脱离险境才行。此刻,到底该如何是好呢?
就在周凌风绞尽脑汁苦思脱身之计的时候,他身侧熟睡的九儿却出乎他意料的醒了过来,随后坐起身来紧紧地望着他。更让他深感意外的是,九儿随即说出了一句十分奇怪的话:
“从现在起,该我保护你了。很快,我会让你拥有掌控沙漠的力量。”(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匪号——狂鲨。
这是周凌风在决定当土匪那一刻起为自己起的名字。他认为过去的自己已经死在那个诡异的岩洞中了,也许,那具“活骷髅”就是某位神佛给自己的提示,而这份提示也确实让他感悟深刻。因此,他决定从现在开始与过去的自己挥手告别,除了留下一个“鲨”字聊作纪念以外,其他的东西一概埋藏,包括,自己以前的名字。
在以自己的过去作为祭旗之后,周凌风带着九儿就此开始了土匪生涯。他自认为自己可以对九儿以外的任何人做到心狠手辣,也相信曾经的经历所带给自己的心计足够老奸巨猾。所以,在他的眼里看来,做土匪这种“没本钱”的职业简直就是信手拈来。可惜的是,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世界必然是公平的,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看不清公平真正的标准。就拿周凌风此刻的情况来说,他只看到了做土匪这一行当明面上的“没本钱”,殊不知没有金钱上的投入,往往意味着需要投入特殊的智慧,技术,人脉,甚至是运气。
周凌风确实做到了自己认为的心狠手辣,也确实将他从情报战斗中学会的计谋运用得淋漓尽致,而这些条件可厚非的让他将杀人越货这种事情做得得心应手。可是,做土匪和做特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特务的目的是极尽所能的获得自己想要的讯息或是结果,可以说是一个做事儿“不计后果”的职业。但土匪却不同,这一行必须在每次行动之前就考虑好后果。杀人抢劫这件事儿,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当然,所谓的“考虑好后果”并不是说土匪杀完人还得管埋,而是指其他方面的一些事情。比如,抢劫之后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抢到的货物,这些东西留在自己手里是没什么用的,如果不把它们卖出去换成钱。那么就不可能有枪械药以及食物的补充。
周凌风自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在每次抢劫之后他都要想尽办法把手里的货物卖出去。之所以说是“想尽办法”,是因为很多东西都有行业内部的审辩方法,外行人在短时间之内很难了解,自然在和买主谈价的时候就说不清楚。更糟糕的是,像骆驼或者是装货物的包装外皮这些东西,上面还可能有原本主人的一些标记。而这些标记,极可能是被周围商家所熟悉的,于是拿去卖的时候人家就不会收。事实上,只有很少的地方会收这些来路不明的货物,价钱还压得极低。而周凌风在这里又是人生地不熟,短时间之内根本找不到“黑市”出货。所以在最初期的时候,他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磨。有关于货物出手的问题慢慢在金钱的攻势下缓解了,而随之接踵而来的问题就变成了人手问题。只靠周凌风自己带着九儿,其实很难进行什么大宗抢劫,只能盯着十数峰骆驼以下的小驼队下手。这样一来,想要达到他想象中足够收手的“油水”,怕是得用上一辈子的时间了。于是。周凌风便开始“招兵买马”,慢慢壮大自己的队伍。
人多了,矛盾就多。争权的,偷懒的,贪污的,奉承的,甚至还有吃里扒外的。这些问题虽然时常让他感到焦头烂额,但以他在军统序列中向上攀爬的经验作为底子。解决起来倒也不算太过麻烦,非也就是将“恩威并施”那一套运用得更激烈一些罢了。内部刚刚稳定一些,能够影像周凌风生存的最大危机就粉墨登场了。它的数量不固定,时常在变化之中,所以只能给出一个很笼统名字——外敌。
虽然一个新的国家已经建立了,可足足持续了近百年的混乱不是短时间之内就能够彻底消失的,尤其是在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很显然。在这种地方将抢劫别人的财富做为生存手段的人并不只有周凌风这一伙人。这些人不但队伍有大有小,势力范围也各自不同,不过他们在老百姓的嘴里却有一种统一的称呼——沙盗。
严格来说,周凌风这只沙盗队伍其实只能算是这里的后辈。这里任何一支沙盗队伍在这里坑害老百姓的时间都要比他长得多。资格老,自然就要摆上一些谱儿“教育”一下后辈。不管别人如何看待这些事情,至少这些“老字号”的沙盗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于是乎,自从周凌风的沙盗团小有了一些气候,这些大大小小的沙盗团伙就开始络绎不绝的找上门来。有打算谈合伙的,有打算重新划分一下地盘儿的,甚至还有想要将他收编的。
最初的时候周凌风还耐着性子和他们周旋,不过时间久了不免就有些厌烦。按照他的想法,自己想要当个土匪就是图意那种毫束缚的痛快,如果继续这种勾心斗角、磨磨叽叽的日子,那还不如跑到海峡对面的岛上继续攀爬呢。于是,他开始用十分冷硬的态度处理这些事情,但凡不是来投靠的,不管什么老不老资格的家伙一概不给面子。说白了就是你抢你的,我抢的我的,大家各凭本事吃饭。
井水不犯河水这种想法挺好,可事实上却很难真正实现,尤其是在这种蔑视社会正当规则的团体中。周凌风的做法很快就惹恼了一部分人,意料之内的冲突也开始频繁发生。当然,也有另外一部分与他的势力范围没有冲突的团伙打算置身事外,可随着他的团伙不断壮大,这些人也不免开始蠢蠢欲动。毕竟,习惯不劳而获的人,总有一种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的“红眼脖。
与此同时,还有另一股势力在周凌风毫知觉的时候悄悄盯上了他。随着大陆全境的彻底解放,数十年来饱受着战乱折磨的民众们看到了真正的曙光,对幸福安定的生活也越来越期盼。在这样的思想主导下,全国各处不断开始建立守备民团,用以在军力不及的时候维护各地的治安和稳定,同时也着力消除那些依旧反对民众集体意识的毒瘤。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周凌风这种杀人越货的沙盗必定是最明显的目标。而一个外来者却在本地肆忌惮的犯案为祸,甚至比一些本地的沙盗还要彪扬跋扈,也必然比别的团伙更加引人注意。不管是其他沙盗团伙的背后黑手也罢,还是一些他不知道的暗箱操作在起着作用,总之,周凌风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变成所有势力都想除掉的人物,典型的众矢之的。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有点儿反应不及,反抗起来也就有些力不从心。眼见着自己的队伍不断在伏击之中被动的耗损,以致所有的下属都开始人人自危,几近分崩离析。周凌风顿时感到自己大势已去,没准儿就是没几日好活了。终于,在一场惨痛的伏击战之后,周凌风带着仅剩的几个忠心属下逃回了老窝,随后就将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喝酒买醉,等待着最终时刻的来临。可没过多久,周凌风紧闭的房门就被人打开了。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此刻唯一放心不下的那一位——已经看起来二十多岁的九儿。
眼见着婷婷玉立的九儿微笑着走到自己身边,周凌风不禁悲从中来,顿时破天荒的伏案大哭了起来,口中不住的念叨着:九儿,我对住不住你,以后保护不了你了。
狂嚎了几声之后,他抹了一把脸蹿了起来,翻出自己为防万一准备的一些金子和一把手枪交给九儿,随后就拉着她跑到屋里的密道前,嘱咐九儿趁着端他们老窝的人还没到,赶紧溜出去自寻活路。不过,他的一切举动都在下一秒被九儿突如其来的行动彻底消散了——九儿突然扑到了他怀里深深地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口,随后趴在他怀里说了一句,我不走。
仅仅这一句话,三个字,对周凌风来说却不亚于火山爆发前的地震。他对九儿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间喷涌而出,再也难以抑制,于是只能二话不说的抱起了九儿,直直走向身侧的床铺。一股足以燃烧整儿沙漠的热情随即灌满了整个儿房间。从这一刻起,他叫她“九儿”,而她,则叫他“夫君”。
几个小时之后,酒精的力量从周凌风身上褪去,他起身看了看身侧仍在熟睡的九儿,心中不禁感到一股深深的悔恨。他悔恨的自然不是他和九儿之间的关系从亲人变成了爱人,在九儿短时间之内就成长到了二十多岁的样子,并且没有像他担心的那样继续快速变老的时候,他的心中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毕竟,他们之间的情感早就与彼此的生命融合在了一起。真正让他悔恨的是,这一天本可以早些到来,何必要等到自己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来面对这一切。而且,如果不是自己执拗着非要“油水”足够跑去国外生活,自己和九儿这会儿指不定在哪个村子隐姓埋名的好好活着了。
事到如今,再想这些也没什么用,此刻最重要的非是怎么带着九儿寻到一条活路。况且,外面那几个到最后还跟着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扔下不管,不管怎么说也得带他们脱离险境才行。此刻,到底该如何是好呢?
就在周凌风绞尽脑汁苦思脱身之计的时候,他身侧熟睡的九儿却出乎他意料的醒了过来,随后坐起身来紧紧地望着他。更让他深感意外的是,九儿随即说出了一句十分奇怪的话:
“从现在起,该我保护你了。很快,我会让你拥有掌控沙漠的力量。”(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