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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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L市同行遇到难破的大案,主动提出邀请,让犯罪心理研究室派人介入调查,他们到了地方上,行事应该更容易些才对,尤其是他们当初电话催的急,连案卷都没有发过来,只是一个劲的催人快来,结果文沫到了L市,却发现她被孤立了。
这两三天的时间,L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案件的人,对她的态度极好,有礼有度,笑脸迎人,只要文沫不提起案子,闲谈之下的事情有问必答,但只要一与案子挂上钩,他们立刻变成了锯嘴的葫芦,转移话题的功夫一流,顾左右而言他的本事一点没浪费全用在了文沫身上。
好奇怪的态度,既然想让他们帮忙,巴巴地打了电话来要人,甚至连走正常程序的时间都等不及,似乎文沫不立刻飞过来,下一秒L市又要死人似的,结果人火急火燎得来了,却被当成了一尊华丽的大佛高高挂起,贡了起来,明显一副不愿让她深究的模样。既然如此,当初为什么要急切得要人呢?卷宗肯定是看不到了,那帮人打定主意跟她打太极,文沫一个人势单力孤的,总不可能将L市同行全部得罪,做出些让犯罪心理研究室没脸的事,只得一边敷衍着他们,一边打电话给李响岳,将这边现在的情况一一说明,征求他的同意,看是不是自己先回去,然后另外派个生面孔来探探L市公安局的底,掌握了真实情况,她才能不这么被动。至于要放弃这个案子丢手不管的事,文沫想都没想。
但是她刚刚来L市没两天,就是为了破案而来的,现在案子边都没沾着,她就着急着说要回去,任谁都得思量思量是不是他们要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把戏,文沫现在必须继续留在L市,等着李响岳想出个合理的理由叫她回去。
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只天天点卯似的来公安局报到,乐意陪着这些人做戏,谈天说地,再不提案子的事,这些人看文沫老老实实的很识趣,放心的同时,不免有两分轻视。这是尊来头很大的大佛,他们还以为是一个多古板的人呢,没想到年纪轻不说,也相当会看人眼色,看着吧,过几天上面该找个理由把她叫回去了,至于破案的事情,公安局的人自己会,就不劳上面来的人费心了。她现在那么大的名气,八成都是吹出来的,上面的人下来一趟不就那么回事吗?给自己的脸上贴点金,转一圈儿回去也好看,只要挂了个名,那些她经过手的案子一旦破了,都有她的一份功劳在里面,算来算去名声能不大吗?他们还真当她是有真本事的,可是言谈之中,文沫表现出来的,也只是个普通的女人罢了。
李欣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他当初没有跟冯卫健请示,就自乱阵脚,给上级打了电话,请了这么尊菩萨来,等事后才知道的冯卫健把他叫过去好一顿骂。要说李欣他真的有多坏,其实不然,他实际上是个很胆小的人,他这么多年虽然紧紧地抱着冯卫健的大腿,有时也听从冯卫健的吩咐,利用职务之便在无关痛痒的小事上行个方便,但是真正事关人命的大案,他还真没敢动过手脚,就连当初,杀死手无寸铁的桑念远一事,冯卫健也是看出他本性懦弱不堪大用,早早的发配到一边去候着,没让他亲自动手。
这事隔十六年的旧账被翻出来,刚有个风吹草动,就已经把李欣吓的三魂七魄都丢了,又能指望他做些什么大事,不坏事就是好的,所谓守成之人,说白了就是没本事。李欣是慌乱之下病急乱投医,眼见着文沫人已经来了,他总不能无缘无故直接将人赶走吧,那不是明晃晃地告诉人家,L市里边有猫腻,赶紧来查我们吧。
所以他无奈之下,只能选了这么个并不算高明的冷处理方法,要让文沫自己觉得呆着没意思了,主动回去。侦办案件的负责人虽然不知道局长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前几天刚跟他们说要请个外援,是个研究犯罪心理学的高手,他们那时候还挺高兴的,他们自己也得到过牟青的帮忙,不像以前似的,觉得只要是非传统破案手段的,都是花架子没什么用处,亲眼见证过其神奇之处,他们对犯罪心理分析的认同度很高,这三起枪案现在正没有证据,在破案的路上走进了死胡同,需要一些不同寻常的眼光和见解。为什么李局长前脚请来了人,后早就要把人晾起来,他们不明白,但也只能照办。官大一级压死人,人家是领导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办。因为对犯罪心理学家抱着好感,所以他们倒没有给文沫太多难堪,每天笑脸相迎,好吃好喝伺候着,除了不让文沫接触案子以外,其他的事做得可圈可点,到不让人觉得隔应。
如此两拨人马都在演戏,段数也都不低,一时间反倒相安无事,文沫是心里早有计较,知道李响岳需要时间,只要时机一到,找个借口把她招回去就行,自然乐得做个好人,与地方上的同行们打成一片。
但她不知道的是,从她到来L市那天起,想要脱出这滩浑水,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李响岳当初会那么痛快得答应了文沫换人暗中调查的要求,就是被文沫失踪的事弄怕了。在崔志佳下黑手之前,李响岳一直是把文沫当个男人用的,什么大案要案,都愿意派她去。
文沫那时候表现出来的太坚强太勇敢,如果是正大光明的对上,在擒拿格斗技巧训练上,她一个人可以撂倒三四个壮汉,所以李响岳就选择性忽略了她身为一个女人,从事警察这么危险的工作所带来的不便。
其实公安局一直不愿意招太多的女警,是有多方面原因的。哪怕在风气如此开明的现代社会,女性的地位远远没有口头上说的那样能真的撑起半边天。人们对女人的要求,除了不用裹脚和可以上街可以工作以外,道德层面上的约束力仍然停留在一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水准,男人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沾花惹草,妻子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如泼妇般争吵,真正选择离婚的太少,但如果女的一旦出轨,这个家百分百要散了,一句话,男权社会,永远是男性处于主导地位,社会舆论永远都是偏向男性这个角色的。所以在现代社会,失洁的女人,走在街上仍然会被人戴有色眼镜看待,不管她是自愿出轨,还是遭遇性侵犯,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不同,人们不会去责怪男人,而是会认为是女人太招摇。
女警本质上也是女人,与男人相比,从事这么份高危险的工作,就要比男警察面临更多的风险,尤其是遭受性侵害的风险。
崔志佳到底对文沫是有真感情的,他想要得到的是整个文沫,她的身,她的心,一个都不能少,所以文沫在被绑架囚禁那一年里,崔志佳只是想办法软化她,千方百计想要讨好她,以后两个人可以真真正正做一对夫妻,从此天长地久,让文沫躲过了身为女人最悲惨的遭遇。但是如果下一次呢?文沫还有多大的可能仍然如此幸运?崔志佳并没有被抓住,李响岳一直也没有忘记这么号人物。
住过一段疗养院康复归来的文沫,在李响岳眼里不亚于瓷娃娃,一年暗无天日不得自由还要时时刻刻警惕自己不要被欺负了,对文沫的打击有多大,李响岳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别看文沫现在每天跟个没事儿人似的又拿出副拼命三郎的模样醉心工作,他却永远都没办法忘记,她曾经失去理智,曾经万念俱灰,哪怕现在回来上班,包里也总装着两大瓶沉甸甸的防狼喷剂。
喷剂对文沫有作用吗?哪个不长眼的小憋三犯到她手里被打成猪头都是轻的,所以喷剂不是拿来用的,而是文沫缺乏安全感,自己给自己找心理平衡的道具。李响岳心疼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着以后再派文沫出去,一定要安排人保护在她身边,绝对不能让她一个人以身犯险了。
日子如水划过,转眼间五天过去,李响岳找到个好理由,叫了文沫回B市。文沫很痛快地收拾了行李,准备坐最近的一趟火车回去。
她想走,有人却不想放。卢思奇早就收到风声,知道上面来了人。他想要做的,从来都不是给桑念远翻案,这个父亲,他是不承认的,真爱一个女人,怎么会不给她名分的道理,他从十几岁就懂。桑念远如此在两个家庭间徘徊,看似深情,其实最是无情,卢思奇疯了才会为了个根本不想认自己的父亲搭进去自己的命。
他做的一切,都是为着母亲一个人,不过是借着桑念远的名头做事,不然一个小小的卢嘉嘉,份量太轻,根本不可能让心里有鬼的人现出原型。
可是哪怕他在L市闹得欢实,也没折腾出多大动静,现在有这么个引起更大范围关注的绝佳机会,他绝对绝对不能浪费。
所以这几天,他一直没闲着,满L市乱转,他在找一个人,南向北。这个名字很奇怪,所以哪怕他还是在六岁的时候听过几次,还是一下子就记住了。
南向北是何方神圣呢?他是卢思奇以前的旧邻居,当初被灭口的另外一个目击证人的丈夫。
当年,警方为了瞒天过海,杀了两个无辜的群众,一个是卢嘉嘉,另一个是余施艳。余施艳死的那年,只有二十一岁,刚刚结婚不过半个月,那天她正好倒霉得在阳台上晾衣服,看到些不该看的,便不明不白得做了鬼。
南向北不是卢思奇,他是个成年人,脑子够用,阅历够多,他要真豁出脸面来闹,也足够冯卫健他们头疼的了。对于不好糊弄的人,冯卫健一贯是用金钱来打动别人的心的,反正人已经死了,南向北话里话外的意思,对于余施艳没有多么深刻的感情,大丈夫何患无妻,他不过是想多讹诈点钱财,在跟冯卫健讨价还价。
对于这一点,冯卫健是乐见其成的。那个时候他手头宽裕,L市各路牛鬼蛇神,尤其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那帮人,想方设法挤破脑袋给他送钱还来不及,生怕找不着门路烧不着香呢,所以他真没把钱看在眼里,不过是在南向北狮子大开口的时候,有些看不惯他趁机宰人的作为,打压了几下,然后给出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买了余施艳一条命。
南向北这个人贪财没良心,但却识趣得很,拿到钱,写好证词,签字画押,麻利得换了住处,从此对此事缄口不言,仿佛从来没有娶过一个叫余施艳的女人,反正那女人家里只剩下一个瞎眼老娘,根本没人给她撑腰。
此时卢诗琪找上门来,见到了南向北。十六年后的他早已经又再娶妻生子,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小日子过得不错,买的房子也是L市数一数二的小区。
就是不知道,这里边花的钱,有多少是余施艳一条命换来的。真不知道这人这么多年来心安理得地享用着这被沾满了鲜血的钱,是如何安枕的。
在卢思奇看来,当年如果南向北能坚持一点,对余施艳哪怕有一点点夫妻之情,追究到底,他的母亲也不必枉死这么多年。所以南向北这种懦夫,要为他母亲含冤十六年负上很大一部分的责任。
卢思奇面对着一脸惊恐的这一家三口,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一枪一个,连南向北十二岁的孩子都没放过。
然后他匆匆蘸着南向北粘了脑浆的鲜血,在墙上留了几个血淋淋的大字:文沫,我有话说。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集体沉默,他们隐隐觉得,L市的天,真的要变了。(未完待续)
原本以为,L市同行遇到难破的大案,主动提出邀请,让犯罪心理研究室派人介入调查,他们到了地方上,行事应该更容易些才对,尤其是他们当初电话催的急,连案卷都没有发过来,只是一个劲的催人快来,结果文沫到了L市,却发现她被孤立了。
这两三天的时间,L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案件的人,对她的态度极好,有礼有度,笑脸迎人,只要文沫不提起案子,闲谈之下的事情有问必答,但只要一与案子挂上钩,他们立刻变成了锯嘴的葫芦,转移话题的功夫一流,顾左右而言他的本事一点没浪费全用在了文沫身上。
好奇怪的态度,既然想让他们帮忙,巴巴地打了电话来要人,甚至连走正常程序的时间都等不及,似乎文沫不立刻飞过来,下一秒L市又要死人似的,结果人火急火燎得来了,却被当成了一尊华丽的大佛高高挂起,贡了起来,明显一副不愿让她深究的模样。既然如此,当初为什么要急切得要人呢?卷宗肯定是看不到了,那帮人打定主意跟她打太极,文沫一个人势单力孤的,总不可能将L市同行全部得罪,做出些让犯罪心理研究室没脸的事,只得一边敷衍着他们,一边打电话给李响岳,将这边现在的情况一一说明,征求他的同意,看是不是自己先回去,然后另外派个生面孔来探探L市公安局的底,掌握了真实情况,她才能不这么被动。至于要放弃这个案子丢手不管的事,文沫想都没想。
但是她刚刚来L市没两天,就是为了破案而来的,现在案子边都没沾着,她就着急着说要回去,任谁都得思量思量是不是他们要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把戏,文沫现在必须继续留在L市,等着李响岳想出个合理的理由叫她回去。
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只天天点卯似的来公安局报到,乐意陪着这些人做戏,谈天说地,再不提案子的事,这些人看文沫老老实实的很识趣,放心的同时,不免有两分轻视。这是尊来头很大的大佛,他们还以为是一个多古板的人呢,没想到年纪轻不说,也相当会看人眼色,看着吧,过几天上面该找个理由把她叫回去了,至于破案的事情,公安局的人自己会,就不劳上面来的人费心了。她现在那么大的名气,八成都是吹出来的,上面的人下来一趟不就那么回事吗?给自己的脸上贴点金,转一圈儿回去也好看,只要挂了个名,那些她经过手的案子一旦破了,都有她的一份功劳在里面,算来算去名声能不大吗?他们还真当她是有真本事的,可是言谈之中,文沫表现出来的,也只是个普通的女人罢了。
李欣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他当初没有跟冯卫健请示,就自乱阵脚,给上级打了电话,请了这么尊菩萨来,等事后才知道的冯卫健把他叫过去好一顿骂。要说李欣他真的有多坏,其实不然,他实际上是个很胆小的人,他这么多年虽然紧紧地抱着冯卫健的大腿,有时也听从冯卫健的吩咐,利用职务之便在无关痛痒的小事上行个方便,但是真正事关人命的大案,他还真没敢动过手脚,就连当初,杀死手无寸铁的桑念远一事,冯卫健也是看出他本性懦弱不堪大用,早早的发配到一边去候着,没让他亲自动手。
这事隔十六年的旧账被翻出来,刚有个风吹草动,就已经把李欣吓的三魂七魄都丢了,又能指望他做些什么大事,不坏事就是好的,所谓守成之人,说白了就是没本事。李欣是慌乱之下病急乱投医,眼见着文沫人已经来了,他总不能无缘无故直接将人赶走吧,那不是明晃晃地告诉人家,L市里边有猫腻,赶紧来查我们吧。
所以他无奈之下,只能选了这么个并不算高明的冷处理方法,要让文沫自己觉得呆着没意思了,主动回去。侦办案件的负责人虽然不知道局长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前几天刚跟他们说要请个外援,是个研究犯罪心理学的高手,他们那时候还挺高兴的,他们自己也得到过牟青的帮忙,不像以前似的,觉得只要是非传统破案手段的,都是花架子没什么用处,亲眼见证过其神奇之处,他们对犯罪心理分析的认同度很高,这三起枪案现在正没有证据,在破案的路上走进了死胡同,需要一些不同寻常的眼光和见解。为什么李局长前脚请来了人,后早就要把人晾起来,他们不明白,但也只能照办。官大一级压死人,人家是领导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办。因为对犯罪心理学家抱着好感,所以他们倒没有给文沫太多难堪,每天笑脸相迎,好吃好喝伺候着,除了不让文沫接触案子以外,其他的事做得可圈可点,到不让人觉得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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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沫那时候表现出来的太坚强太勇敢,如果是正大光明的对上,在擒拿格斗技巧训练上,她一个人可以撂倒三四个壮汉,所以李响岳就选择性忽略了她身为一个女人,从事警察这么危险的工作所带来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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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本质上也是女人,与男人相比,从事这么份高危险的工作,就要比男警察面临更多的风险,尤其是遭受性侵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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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剂对文沫有作用吗?哪个不长眼的小憋三犯到她手里被打成猪头都是轻的,所以喷剂不是拿来用的,而是文沫缺乏安全感,自己给自己找心理平衡的道具。李响岳心疼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着以后再派文沫出去,一定要安排人保护在她身边,绝对不能让她一个人以身犯险了。
日子如水划过,转眼间五天过去,李响岳找到个好理由,叫了文沫回B市。文沫很痛快地收拾了行李,准备坐最近的一趟火车回去。
她想走,有人却不想放。卢思奇早就收到风声,知道上面来了人。他想要做的,从来都不是给桑念远翻案,这个父亲,他是不承认的,真爱一个女人,怎么会不给她名分的道理,他从十几岁就懂。桑念远如此在两个家庭间徘徊,看似深情,其实最是无情,卢思奇疯了才会为了个根本不想认自己的父亲搭进去自己的命。
他做的一切,都是为着母亲一个人,不过是借着桑念远的名头做事,不然一个小小的卢嘉嘉,份量太轻,根本不可能让心里有鬼的人现出原型。
可是哪怕他在L市闹得欢实,也没折腾出多大动静,现在有这么个引起更大范围关注的绝佳机会,他绝对绝对不能浪费。
所以这几天,他一直没闲着,满L市乱转,他在找一个人,南向北。这个名字很奇怪,所以哪怕他还是在六岁的时候听过几次,还是一下子就记住了。
南向北是何方神圣呢?他是卢思奇以前的旧邻居,当初被灭口的另外一个目击证人的丈夫。
当年,警方为了瞒天过海,杀了两个无辜的群众,一个是卢嘉嘉,另一个是余施艳。余施艳死的那年,只有二十一岁,刚刚结婚不过半个月,那天她正好倒霉得在阳台上晾衣服,看到些不该看的,便不明不白得做了鬼。
南向北不是卢思奇,他是个成年人,脑子够用,阅历够多,他要真豁出脸面来闹,也足够冯卫健他们头疼的了。对于不好糊弄的人,冯卫健一贯是用金钱来打动别人的心的,反正人已经死了,南向北话里话外的意思,对于余施艳没有多么深刻的感情,大丈夫何患无妻,他不过是想多讹诈点钱财,在跟冯卫健讨价还价。
对于这一点,冯卫健是乐见其成的。那个时候他手头宽裕,L市各路牛鬼蛇神,尤其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那帮人,想方设法挤破脑袋给他送钱还来不及,生怕找不着门路烧不着香呢,所以他真没把钱看在眼里,不过是在南向北狮子大开口的时候,有些看不惯他趁机宰人的作为,打压了几下,然后给出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买了余施艳一条命。
南向北这个人贪财没良心,但却识趣得很,拿到钱,写好证词,签字画押,麻利得换了住处,从此对此事缄口不言,仿佛从来没有娶过一个叫余施艳的女人,反正那女人家里只剩下一个瞎眼老娘,根本没人给她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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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知道,这里边花的钱,有多少是余施艳一条命换来的。真不知道这人这么多年来心安理得地享用着这被沾满了鲜血的钱,是如何安枕的。
在卢思奇看来,当年如果南向北能坚持一点,对余施艳哪怕有一点点夫妻之情,追究到底,他的母亲也不必枉死这么多年。所以南向北这种懦夫,要为他母亲含冤十六年负上很大一部分的责任。
卢思奇面对着一脸惊恐的这一家三口,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一枪一个,连南向北十二岁的孩子都没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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