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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白云乡里惊血魂』第十六章 血光惊边塞,春意闹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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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血魂石,离开蒲昌海进入白龙堆前,贺兰媚儿给现存的六百多兵将举行了秘法仪式。

    这是一个戈壁滩中寻常的傍晚。黄昏时节,云霞满天,残阳似血,所有搜集来的血魂石在妖娆女子的面前堆成一座血色的小丘,所有精锐的将士在周围阵列整齐。当关外侯夏侯勇点头示意,贺兰媚儿便禹步作法,随着素手轻挥,她面前的血红石头,渐渐变亮,放出一种奇特的光芒,转而聚拢成一道鲜红的光束,直冲天穹。

    随着血魂石渐渐红亮得宛如透明,贺兰媚儿原本明若秋水的眸子,也渐渐变得通红,好似被落日和夕霞染红的水湄,透露出一种妖异而惊艳的美。

    当血光最亮、霞眸最浓之时,猛然间一连串古怪的音节从妖媚女子的喉咙中冲出,尖锐、悲怆、粗莽,像咒语,像挽歌,似夜枭鸣叫,又好像凄怆嚎哭,这样的声音和贺兰媚儿玲珑妖娆的身形毫不相称,滚滚振荡于落日夕烟中黄沙大风里,正是说不出的古奥、神秘和原始。

    在这样充满上古洪荒之味的咒歌之中,原本堆在贺兰身前的血魂石头,在某一瞬间,忽然好像有了生命,一块块鸽蛋大小的血魂石飘飘悠悠地飞起,仿佛失去了重力。先是离地上升,在空中停留片刻,便忽然如飞散的蜂群,一只只地四散着朝周围的兵士飞去。

    无翼而飞的血魂石,似乎长着眼睛。它们飞向那些庄严肃立的战士,之间绝无重叠和错乱,每一位战士的额头,转眼都贴上了一块鲜红血石。

    “吒!”

    猛然间,妖女喉咙中迸发出狂野的呼喝,刹那间所有贴在将士额头的血魂石同时发出耀眼的红光,整个戈壁滩就好像瞬间着起大火,转眼便是不约而同“啊”的一声呻吟——随着一瞬间意料之中的痛楚,那椭圆鸽卵形状的血魂石,便天衣无缝地镶嵌在每个人的眉间额头!

    “吼!”

    虽然有些痛苦,但这时候所有人都好像脱胎换骨。他们猛然间大吼一声,举起手中兵刃,向他们的侯爷致礼。本来红色日霞笼罩的戈壁滩上,点点白光闪烁。

    血魂石究竟有何威力?也不用沙场厮杀验证。返程路上转眼便要遇到的难关百里白龙堆,来时损耗了将近两百人,这时返程,竟无一人落伍掉队。

    重新通过玉门关,在贺兰媚儿的强烈建议下,将信将疑的关外侯带领着这六百血魂骑士,马不停蹄地杀奔敦煌城。

    此时的敦煌城,依然四面围城。九幽族的军团屯扎此处,除了大部分九幽武士,还有不少秘法召唤的死灵将士,在营地中巡游。关外侯的队伍杀来之时,正是第二天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这样的时刻,若换在往常,倒是很好的偷袭时机;但对于习惯生活在黑暗中的九幽人和亡灵武士来说,却很可能是他们最为适应和敏锐的时刻。

    而这种年代的战斗,如果不论法术和计谋,只谈常规战斗的短兵相接和远程攻射,则军队的战斗力,其实有一个规律。对于远程弓箭手或弩兵的相互对射,双方的战斗力实际与各自的人数成正比;而若论短兵相接近身肉搏,则双方战斗力或曰杀伤效果,却和双方人数的乘方成正比,即这样时候人数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对于战争,华夏之族往往侧重宏观的谋略。则这样看似细琐的战争规律,却还要日后海外异族中有人总结得出,称之曰:“兰氏法则”。

    这些都是闲言。不过,从这点可以看得出,若是两军短兵相接,人数多的那一方,将占有绝对的优势。假如,只从这样的自然规律来看,这一夜关外侯和六百血魂死士的突击,相比十倍之多的九幽军团,无疑是变相的自杀行为。只是,这一仗的结果,却大出意外。原本无论在人数上还是战斗力上都占有绝对优势的九幽军团,却一败涂地!他们被远少于自己的关外侯血魂骑士纵横冲突,直杀得丢盔弃甲,落荒逃窜!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被贺兰媚儿改造的血魂武士,不仅力量强大了几乎十多倍,还具备了许多神秘的本领。他们不再畏痛,不再恐惧,更不会懈怠,所有人类该有的不良情绪他们全没有。而他们的战刀变得更锋利,还变得异常的灼热。每当他们击伤或杀死一个敌兵,他们额头的血魂石就会不同程度地变得更加红亮。当这样的红光异芒明亮到一定程度,他们挥出战刀时便有一道巨大的奇形血焰迅猛奔出,在周围激起冲天的火海血浪,将周围数丈方圆内的敌军通通吞噬和焚灭!

    见得这样情形,拥有血魂晶王的夏侯勇又惊又喜。而他的血魂晶王自是更不寻常,如果是那些血魂武士是“十人敌”,他便可以称得上“百人斩”了。

    于是,得了异力相助的关外侯军队,纵横冲杀,所向披靡,突破了那个劳什子的兰氏法则,将九幽异族军团打得一败涂地!而至少在这一刻,关外侯夏侯勇和他新得的血魂勇士们,比之那些黑暗阴沉、死气氤氲的九幽异军而言,显得更加的英明神武、正义光明。

    暂按下北方这般形势扭转不提,再说牧云。自拜别委羽仙山,一路山水迢遥,少年携着二女,悠悠闲闲地赶往中原京师。因为目前他自己所行最远之地,不过是洞庭罗州、江南苏杭、东南委羽山,于是这一路北上张牧云并未如何匆忙赶路,而是一路寻幽览胜,留意广博自己的见闻。近来经历颇为奇特的少年,自此可谓正式涉足这红尘江湖。

    而越近京师,一想到就快见到那日夜思念的人儿,牧云心中竟升起些和“近乡情更怯”相类似的感情。

    不管如何,大约八月底九月初,秋高气爽的时节张牧云终于在这一天早晨,迈入京师的东城门,来到了月婵信中提及的天下京都。

    说起此时的京都,正是恢弘古都洛阳。神州天下,京师中原,洛阳城坐落于此时的河南郡,正在黄河的南岸。洛阳城地处于河洛盆地之中偏西之地,因开城于洛水之北,按“山南为阳、水北为阳”之说,便名“洛阳”。

    京洛之地,北依邙山,南瞰嵩岳,西倚秦岭,东对伊洛河平原,气势雄壮凛然。因为周围的地理三面环山,向东敞开,而河洛盆地地势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间低,因此地理偏西的洛阳城便居高临下,壮观巍峨的城池俯瞰整个伊洛河平原,正是万千气象,不愧为傲视天下的帝王之宅!

    洛阳城气象万千,市井奢华,自然有看不尽的热闹和奇观。在这样的壮丽豪奢的都市繁华面前,不仅幽萝和牧云傻眼,那位山间静修七百年的衡山鱼灵,却也是目瞪口呆。看不完的百货,买不尽的绫罗,吃不乏的美食,整个上午,三个男女都迷失在洛阳大都的繁华和奢丽之中。

    到了中午后半晌,牧云才忽然发现吃的那些点心都不抵事,不知不觉逛了这好半晌街,竟惹得饥肠辘辘。于是,他便寻了一家颇为气派的酒楼“春风楼”,准备先和两个女娃儿饱餐一顿,下午再去寻找月婵住的地方。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春风楼吃这餐饭,却惹出一段是非来。

    进了气派的春风楼,挑了个二楼临街靠窗的位置,牧云便和二女坐了下来。唤过店小二,要来菜谱,翻开一瞅,牧云再次忍不住感叹:

    “这京城果然不一样,这许多菜,甭说吃了,连听都没听说过!”

    捧着红绒面烫金字的春风楼菜单,张牧云如获至宝,先不点菜,埋头把所有菜肴汤水点心名全都看一遍,那抓耳挠腮、连连吸气的架势,显然比当初读妙华宫藏经阁的珍本秘笈要兴致高得多!

    看他这副样子,旁边的幽萝、绿漪、伙计心思各不相同。

    幽萝开心:

    “嘻!看哥哥这个样子,中午幽萝可以放开肚皮吃好东西啰~”

    绿漪心动:

    “咦?莫非这春风楼菜谱当中,暗藏有长生妙药灵方?”

    伙计面皮依旧带笑,心中却道:

    “哼。又是一个外地来的土包子。”

    三人心思各异,若说谁猜得最准,却还是小妹妹幽萝。一会儿之后,张牧云确实颇点了几道菜,什么水晶野豕蹄、秋艾炙鹿肉、竹叶青哈蜊、香爆碧盏螺、银丝爆瑶柱、富贵脆皮鸭、虫草炖鹌鹑、珍珠雪耳羹,佐的是白玉胡麻饭,饮的是益寿碧芳酒,果然琳琅满目、名辞华丽,难怪牧云翻看那么久。

    点这些饭菜,自然所费不菲。不过经历杭州武林鸳侣大会和委羽山月火教除妖,现在牧云囊中银两颇丰厚。虽然内里节俭之心未改,手头已自然而然宽绰许多。当初勉强糊口之时天然的一股俭啬之气,现在已不知不觉去了。

    春风楼生意很红火,牧云虽点好菜,端上来颇慢。等菜之中,幽萝不安分,一探身,从二楼窗户中看见下面街上有好听的水鸟陶哨儿,便着忙要下去买。牧云本就怕她俩无聊,便给了俩钱,让绿漪带小女娃下去了。

    二女刚离开不一会儿,牧云正探头从窗户里往下看她们,却忽听到身后有一个清和的声音说道:

    “兄台,不知你此处还有人否?酒楼他处没有位子,小弟想叨光同桌。”

    牧云闻言,回头一看,正见眼前站着位年轻公子哥,正朝自拱手微笑。

    “不巧——”

    牧云正要拒绝,再瞅了这公子哥一眼,却忽然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是什么公子哥儿?分明便是个俏丽姐姐!”

    一眼辨出雌雄,牧云一时也没想太多,脱口就道:

    “这位小姐姐,你明明是女儿家,干嘛自称小弟呀?”

    “哎呀!”

    听得牧云之言,眼前这女扮男装的女孩儿顿时一慌,急忙掩饰道:

    “兄台,你看错了,小弟明明是个男子。”

    “哈哈!”

    张牧云忍不住笑了起来,一时没记得压住声音,大声说道:

    “妹子你真是。明明是女儿身,干嘛要装男人?光靠穿个衣服就被认成十成十的男人,那这女娃儿该长啥样啊,还嫁得出去么!”

    “你!”

    被牧云这般大大咧咧地一说,眼前这女扮男妆的姑娘顿时便气得粉面通红,跺着脚就想跟少年吵架!

    不过,刚一跺脚叱了声“你”字,这模样还挺好看的少女就生生地忍住了。刚才还怒气冲冲的面容,转眼就变得风平浪静,甚至,还带上了微笑。

    见她这副模样,牧云倒是一惊,正要问她是不是有事,却听这女孩儿平和说道:

    “你这登徒子,是不是看上我了?”

    “呃,没有啊……你说啥呀!”

    “哼,别骗我!”

    看起来也蛮泼辣的俏丽女子,胸有成竹道:

    “甭想骗我啦,我都看过,那些游侠传奇里,只要和少侠客吵嘴的女孩儿,最后必然和他结成伴侣。你是不是也看过这种书,便想拿这招儿来打我主意?”

    “呃!”

    听得这说法,牧云一愣,没怎么反应过来。正当他还在细细揣摩她的话儿时,这女扮男妆的女孩儿已一甩袖,“哼”的一声下楼去。

    “真是哪跟哪儿!”

    等想明白,牧云哭笑不得,只觉得京城人真怪。

    过得一会儿那幽萝也买好了玩具上来了。不过下去时冲那陶哨儿去的,回来时却举着几个花里胡哨的纸风车。

    在春风楼吃饭,除了让牧云十分感怀的美食和刚才这场小小的风波,其他却还听到了食客们闲扯的京城传闻。出去一些鸡毛蒜皮之事,牧云却听得好几桌都在绘声绘色地说着同一个人。

    听着这些闲人所说的事迹,牧云口里嚼着珍馐美味,心中却在犯嘀咕:

    “那个定国天香公主,有这么残暴吗?不管地位如何尊贵,她毕竟是个女儿家呀。”

    “那些将军侯爵都是了不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在一个小女子面前俯首帖耳、任其凌辱呢。看来,还是京城这些人怪,私底下只顾嚼舌头,以编排当今公主取乐,真是不畏王法、不怕掉脑袋!”

    腹诽了这些奇奇怪怪的京城人,牧云想到一事,便把口中食材咽下去,抬起头对眼前两个的女孩儿正色说道:

    “你们也听见他们说什么了吧?告诉你们,虽然这些都是编排的,你们也要注意,女孩儿家家的,不能学成这样,以后不好嫁人。”

    “嗯,知道了!”

    见少年正颜厉色,二女不敢说别的,连忙一齐清脆回答。

    吃完了饭,牧云三人便下得楼来。吃饱喝足,牧云思念月婵之心便腾腾地起来。这时再也不耐烦走路去寻,忙当街叫了辆马车,三人坐了上去。这一路上,由牧云按着月婵当初留下那封信笺中描述的地址走法,一路叫车夫穿街过巷,朝月婵在京城的居所驶去。

    大约半个多时辰的样子,牧云正偶尔出神,却忽听得前面马车夫叫他:

    “公子,公子,你们下车吧。”

    “嗯?到了吗?你看不差吧,照我说的走,准到。”

    “呃,公子,是差不多到了吧……只是这倒不打紧,主要是,再往前走,小的就要掉脑袋了!”

    “嗯?!是什么人大胆敢挡路么?”

    牧云闻言有点吃惊,赶紧一掀车厢帘子跳下马车。立定之后,他朝前面举目一看——这一看不要紧,顿时他便倒吸了一口冷气!

    原来,在他前方,竟是好大一片广场;在广场那边,正是连绵的宫苑围墙。金色的围墙内无数楼台,隐隐见雕栏玉砌,红墙碧瓦,高阁耸峙,飞檐入云,蓝天白云之下这种种穷尽雕丽,正可谓说不完的巍峨华贵、道不尽的壮阔庄严!

    看着这陡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皇家宫苑,牧云一时间目瞪口呆!

    而这时那广场上,站列不少金盔银甲的武士。也许车老板的马车停得略微近了,已经有不少甲士在扭脸朝这边观看。见得这阵势,那车老板更是慌了手脚,急忙叫这发呆的少年付了钱,便上车打马一溜烟的跑了。

    “咦?月婵姐姐是住在皇宫里吗?”

    看来,就连幽萝这小娃儿,都知道这个该是京城里的那座皇帝住的宫殿。

    “不可能吧!”

    听幽萝发问,牧云不死心,急忙又掏出那张信笺,仔细地核对一遍,却发现着实无误。

    “这……莫非她是皇家宫女?”

    心中转念,牧云看着那边皇宫卫士投向这边的目光,已经开始变得犹疑和凶恶,他便深吸了一口气,把心一横,拉着两个女子,迎着卫兵的目光便迈步向他们走去。

    这时,天气晴和,碧空如洗,白云如银,皇家的宫殿无比的丽色鲜明。当日后少年再回想起今天自己抬腿迈步走向那些皇家守卫羽林军时,便奇怪地发现,自己竟清晰地记得此时头顶的云空模样。晴空万里,除了这一片晴丽明媚的阳光白云,也只有对面皇宫之后的西北角上,暗暗飘动一块阴霾。

    正是:

    云意不知沧海,

    晴光若上翠微。

    人间一堕十劫,

    犹忆当时乐归。(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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