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借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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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哭得伤心,沈欢急忙抽出纸巾递给她。
程语妃接过,暗然一笑,“谢谢。”
然后又摇了摇头,反而安慰道:“我没事。”
沈欢轻点下头,“嗯。”
程语妃接着道:“那个煤矿的老板就是黄腾,我哥死在他的手下,我当然要找他报仇,只是没想到,他竟然也有功夫,而且在他城外的别墅里,还养了很多爪牙,我打不过他,只好跑。”
“他一直追着我,我要是往城外跑,肯定跑不过他,于是我就跑进了城里,这里房子多,可以更好的藏起来,后来你就知道了,还好多亏遇到了你,要不然我可就糟了,沈欢,谢谢你。”
程语妃擦了下眼泪,又说了声谢谢。
沈欢连忙道:“没事没事。”
没想到,这女子的经历竟然这么曲折跌宕。
沈欢虽然不是什么伟大的人,但是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的品质还是有的。
他道:“现在已经这么晚了,你身上又有伤,要是相信我,可以先在我这里住下来,你放心,这里就我一个人住,你不用担心安全。”
或许是得到倾述,程语妃的心情又恢复过来,而且她也还没有完全脱离险境,留在这里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她看了一眼周围,小声道:“那你呢?”
这里只是一个小单间,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一个塑料凳子和一张小桌。
她留在这里的话,那他住哪儿呢?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当然不可能就这么睡一张床上去啊。
沈欢晓得她的想法,于是道:“不好意思,这里确实简陋了一些,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用我的床,我就在凳子上坐一下就可以了,你放心,我也是会武功的人,几天不睡觉都没事的,而且我还可以给你护法。”
听他这么说,程语妃也不是矫情的人,便不再拒绝,她现在伤势还没有好,需要一个安稳的环境来运功疗伤。
于是她又道了声谢,脱掉鞋子,盘膝坐到了床上。
“哎,沈欢?”程语妃突然道。
沈欢看着她。
程语妃粲然一笑,“你救了我,等有机会了,我一定会感谢你。”
沈欢轻轻一笑,“我知道了,你快点运功吧,我刚才只是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你的伤势,接下来还是要靠你自己的。”
“好。”程语妃点了点头,开始闭目运功疗伤。
沈欢则坐在了凳子上,他现在的修为,两天没睡,却完全没有睡意。
微微一叹,这,便是命运安排吧。
如果他还是一个普通人,今晚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因为这个时候,他肯定早已经睡着了,又怎会知道程语妃到了这里。
……
凌晨,六点。
程语妃从入定中醒来,经过一夜运功,她身上的伤势已经好了很多。
沈欢一夜没睡,也仍是精神抖擞。
“你醒了?”他笑道。
程语妃点了点头。
沈欢道:“我等会儿还要去上课,你今天怎么安排呢?”
程语妃想了下,道:“昨天他们虽然没有看到我的脸,但是我的穿着已经暴露给了他们,黄腾在你们这地方极有势力,我不知道外面有没有他的眼线,你,你可不可以再帮我个忙,再帮我买身衣服回来?”
程语妃说完,顿时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人家已经救过自己一次了,自己居然还要麻烦人家。
“呃。”沈欢一阵错愕,感觉有些为难。
一来他还没有给女生买过衣服,二来,最主要的是,他没钱啊。
以现在的物价,两百块钱想买身衣服,怎么够,自己总不可能去偷去抢吧。
他使劲了挠了挠头,感觉这事情比给她疗伤还要伤脑筋。
见他一脸为难的样子,程语妃小声道:“怎么了?要是不方便的话,那我再想其他办法吧。”
沈欢急忙摇头,“不是不是。”
他讪讪一笑,“这个,嘿嘿,这个,你身上带钱了吗?我,我的钱有点不够。”
“啊?”
这下,程语妃也跟着为难了起来,“我,我本来是在省城上大学的,生活费都是兼职赚来的,也没有多少,这次又是背着师傅过来的,来来去去,也,也没什么钱了呢,我还说等回去之后再转给你的,那,那这怎么办?”
我去,没想到最难的事情居然是这个,而且她还是跟自己一样的生活经历,都是要打工赚生活费的人。
这倒还真是同病相怜了。
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最后,沈欢灵光一闪,一拍脑袋。
“有了。”
程语妃道:“你有办法了?”
沈欢笑道:“我有个很要好的朋友,是个女生,我借她的衣服给你,可以吗?”
程语妃连忙点头,“没有没有,真是太谢谢你了,沈欢。”
沈欢摇头道:“小事而已,不用谢我,只是你可能得等一下,我要放中午学了才能回来。”
“嗯嗯。”程语妃点点头。
早自习时间是六点四十。
别过程语妃之后,沈欢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教室。
昨天才搬过来的班花同桌林芳琴,居然已经坐在了座位上。
自从看到她居然在网吧里和人做那种事情之后,沈欢对这个漂亮的班花就完全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感觉。
没有理会她,沈欢径直坐到了座位上。
但让他诧异的是,他的课桌上居然放了一份早餐。
怪事。
一直以来,除了李清瞳偶尔会给他买早餐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人这么对他过了。
但这份早餐很显然不是李清瞳买的。
会是谁呢?
沈欢看了眼旁边的林芳琴,恰巧林芳琴也正偷偷的看过来。
四目交接,林芳琴急忙低声道:“我,我请你的,希望你不要介意。”
嘿,奇了怪了。
这班花同学是吃错药了还是另有什么小算盘啊?
以前她可是真的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自己的啊,难道真是自己继承了紫罗天尊的衣钵之后,身上王霸之气纵横缭绕,迷得她心如小鹿丢了神魂?
见鬼去吧。
他心中疑惑,但是现在的他,已不会像以前那样,看见漂亮女生就局促不安浑身屌丝气了。
他问道:“你有事?”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林芳琴连连摇头,“没有没有,我,我就是想请你。”
说实在话,现在的林芳琴,真的很清纯很清漂亮。
但是一想到那副亲眼所见的场景,他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谢谢。”他道了声谢。
管她呢,随她打什么算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心中对这女生的成见还是颇深,不过该有的礼貌还是得给上。
今天的早自习是语文,秦馨颜很快也来到教室。
以前沈欢大部分时间都是迷迷糊糊,除了睡觉就是睡觉,还没怎么仔细看过她,但和她一起从市里回来,秦馨颜又是请他吃饭,又是要帮他解决生活困难的。
心中这个美女老师的形象就更是越发的高大起来。
果然,没过一会儿,秦馨颜又过来主动和沈欢交谈了几句,当然,无非也就是要他好好学习,多注意身体,身体才是最重要的资本之类的。
沈欢都是客客气气的回答,同时也暗下决心,秦老师,你放心吧,我不会再拖你的后腿了。
上完早自习,才是正式的早餐时间,沈欢把林芳琴送的早餐吃了,还是又随口和她闲聊了几句。
毕竟人家也是好心好意,自己总不能像有些暴发户那样鼻孔朝天目中无人吧。
当然,其他那些男同学要是知道了他此刻的想法,还不知道会是个什么心情。
那可是他们的班花呀,主动给你买早餐不说,你还一副勉为其难爱理不理的样子,更吓人的是,班花对此还不敢有什么怨言。
唉。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要是真传出去了,估计会惊掉一地人的下巴吧。
吃完早餐,沈欢记着答应程语妃的事情。
他站起来身来,想去高二(1)班找李清瞳,向她借一身衣服。
但随后他又惊醒过来,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欠妥当了?
李清瞳和自己的关系,那可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自己突然跑去向她借女生的衣服,难保她不会刨根问底啊。
虽然自己和程语妃是清清白白,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解释得清楚?
想到这里,他不由冒出了一身冷汗。
还好自己反应过来了,要不然可就要出大事了。
但是,不找她借,那找谁去啊?
难道说真得给她买一套?
可是两百块钱真心买不到啊,再说自己又从来没买过。
见她哭得伤心,沈欢急忙抽出纸巾递给她。
程语妃接过,暗然一笑,“谢谢。”
然后又摇了摇头,反而安慰道:“我没事。”
沈欢轻点下头,“嗯。”
程语妃接着道:“那个煤矿的老板就是黄腾,我哥死在他的手下,我当然要找他报仇,只是没想到,他竟然也有功夫,而且在他城外的别墅里,还养了很多爪牙,我打不过他,只好跑。”
“他一直追着我,我要是往城外跑,肯定跑不过他,于是我就跑进了城里,这里房子多,可以更好的藏起来,后来你就知道了,还好多亏遇到了你,要不然我可就糟了,沈欢,谢谢你。”
程语妃擦了下眼泪,又说了声谢谢。
沈欢连忙道:“没事没事。”
没想到,这女子的经历竟然这么曲折跌宕。
沈欢虽然不是什么伟大的人,但是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的品质还是有的。
他道:“现在已经这么晚了,你身上又有伤,要是相信我,可以先在我这里住下来,你放心,这里就我一个人住,你不用担心安全。”
或许是得到倾述,程语妃的心情又恢复过来,而且她也还没有完全脱离险境,留在这里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她看了一眼周围,小声道:“那你呢?”
这里只是一个小单间,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一个塑料凳子和一张小桌。
她留在这里的话,那他住哪儿呢?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当然不可能就这么睡一张床上去啊。
沈欢晓得她的想法,于是道:“不好意思,这里确实简陋了一些,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用我的床,我就在凳子上坐一下就可以了,你放心,我也是会武功的人,几天不睡觉都没事的,而且我还可以给你护法。”
听他这么说,程语妃也不是矫情的人,便不再拒绝,她现在伤势还没有好,需要一个安稳的环境来运功疗伤。
于是她又道了声谢,脱掉鞋子,盘膝坐到了床上。
“哎,沈欢?”程语妃突然道。
沈欢看着她。
程语妃粲然一笑,“你救了我,等有机会了,我一定会感谢你。”
沈欢轻轻一笑,“我知道了,你快点运功吧,我刚才只是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你的伤势,接下来还是要靠你自己的。”
“好。”程语妃点了点头,开始闭目运功疗伤。
沈欢则坐在了凳子上,他现在的修为,两天没睡,却完全没有睡意。
微微一叹,这,便是命运安排吧。
如果他还是一个普通人,今晚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因为这个时候,他肯定早已经睡着了,又怎会知道程语妃到了这里。
……
凌晨,六点。
程语妃从入定中醒来,经过一夜运功,她身上的伤势已经好了很多。
沈欢一夜没睡,也仍是精神抖擞。
“你醒了?”他笑道。
程语妃点了点头。
沈欢道:“我等会儿还要去上课,你今天怎么安排呢?”
程语妃想了下,道:“昨天他们虽然没有看到我的脸,但是我的穿着已经暴露给了他们,黄腾在你们这地方极有势力,我不知道外面有没有他的眼线,你,你可不可以再帮我个忙,再帮我买身衣服回来?”
程语妃说完,顿时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人家已经救过自己一次了,自己居然还要麻烦人家。
“呃。”沈欢一阵错愕,感觉有些为难。
一来他还没有给女生买过衣服,二来,最主要的是,他没钱啊。
以现在的物价,两百块钱想买身衣服,怎么够,自己总不可能去偷去抢吧。
他使劲了挠了挠头,感觉这事情比给她疗伤还要伤脑筋。
见他一脸为难的样子,程语妃小声道:“怎么了?要是不方便的话,那我再想其他办法吧。”
沈欢急忙摇头,“不是不是。”
他讪讪一笑,“这个,嘿嘿,这个,你身上带钱了吗?我,我的钱有点不够。”
“啊?”
这下,程语妃也跟着为难了起来,“我,我本来是在省城上大学的,生活费都是兼职赚来的,也没有多少,这次又是背着师傅过来的,来来去去,也,也没什么钱了呢,我还说等回去之后再转给你的,那,那这怎么办?”
我去,没想到最难的事情居然是这个,而且她还是跟自己一样的生活经历,都是要打工赚生活费的人。
这倒还真是同病相怜了。
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最后,沈欢灵光一闪,一拍脑袋。
“有了。”
程语妃道:“你有办法了?”
沈欢笑道:“我有个很要好的朋友,是个女生,我借她的衣服给你,可以吗?”
程语妃连忙点头,“没有没有,真是太谢谢你了,沈欢。”
沈欢摇头道:“小事而已,不用谢我,只是你可能得等一下,我要放中午学了才能回来。”
“嗯嗯。”程语妃点点头。
早自习时间是六点四十。
别过程语妃之后,沈欢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教室。
昨天才搬过来的班花同桌林芳琴,居然已经坐在了座位上。
自从看到她居然在网吧里和人做那种事情之后,沈欢对这个漂亮的班花就完全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感觉。
没有理会她,沈欢径直坐到了座位上。
但让他诧异的是,他的课桌上居然放了一份早餐。
怪事。
一直以来,除了李清瞳偶尔会给他买早餐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人这么对他过了。
但这份早餐很显然不是李清瞳买的。
会是谁呢?
沈欢看了眼旁边的林芳琴,恰巧林芳琴也正偷偷的看过来。
四目交接,林芳琴急忙低声道:“我,我请你的,希望你不要介意。”
嘿,奇了怪了。
这班花同学是吃错药了还是另有什么小算盘啊?
以前她可是真的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自己的啊,难道真是自己继承了紫罗天尊的衣钵之后,身上王霸之气纵横缭绕,迷得她心如小鹿丢了神魂?
见鬼去吧。
他心中疑惑,但是现在的他,已不会像以前那样,看见漂亮女生就局促不安浑身屌丝气了。
他问道:“你有事?”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林芳琴连连摇头,“没有没有,我,我就是想请你。”
说实在话,现在的林芳琴,真的很清纯很清漂亮。
但是一想到那副亲眼所见的场景,他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谢谢。”他道了声谢。
管她呢,随她打什么算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心中对这女生的成见还是颇深,不过该有的礼貌还是得给上。
今天的早自习是语文,秦馨颜很快也来到教室。
以前沈欢大部分时间都是迷迷糊糊,除了睡觉就是睡觉,还没怎么仔细看过她,但和她一起从市里回来,秦馨颜又是请他吃饭,又是要帮他解决生活困难的。
心中这个美女老师的形象就更是越发的高大起来。
果然,没过一会儿,秦馨颜又过来主动和沈欢交谈了几句,当然,无非也就是要他好好学习,多注意身体,身体才是最重要的资本之类的。
沈欢都是客客气气的回答,同时也暗下决心,秦老师,你放心吧,我不会再拖你的后腿了。
上完早自习,才是正式的早餐时间,沈欢把林芳琴送的早餐吃了,还是又随口和她闲聊了几句。
毕竟人家也是好心好意,自己总不能像有些暴发户那样鼻孔朝天目中无人吧。
当然,其他那些男同学要是知道了他此刻的想法,还不知道会是个什么心情。
那可是他们的班花呀,主动给你买早餐不说,你还一副勉为其难爱理不理的样子,更吓人的是,班花对此还不敢有什么怨言。
唉。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要是真传出去了,估计会惊掉一地人的下巴吧。
吃完早餐,沈欢记着答应程语妃的事情。
他站起来身来,想去高二(1)班找李清瞳,向她借一身衣服。
但随后他又惊醒过来,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欠妥当了?
李清瞳和自己的关系,那可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自己突然跑去向她借女生的衣服,难保她不会刨根问底啊。
虽然自己和程语妃是清清白白,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解释得清楚?
想到这里,他不由冒出了一身冷汗。
还好自己反应过来了,要不然可就要出大事了。
但是,不找她借,那找谁去啊?
难道说真得给她买一套?
可是两百块钱真心买不到啊,再说自己又从来没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