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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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湘抱着梅花琴走进风雅轩内阁,沿途的花娘,公子们,无论名声多盛,都恭恭敬敬的行礼,南湘嘴角含笑,微微点头回礼。
走到轩主朗珠的房间门口,南湘轻叩三声,里面响起主人温润的声音:“进来吧。”
推门进入,回手关了门,轩主朗珠连忙从矮榻上起身相迎:“公子,已等您好久了。”
“嗯,”南湘淡淡的将琴小心的放在桌面上,坐在一旁,端起朗珠奉过的茶,优雅的用被盖刮开茶叶,浅抿了一口。
朗珠束手立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本册子,恭敬的递给南湘,道:“公子,这是一月后明珠日的客人名单,请过目。”
明珠日,风雅轩的公子正式亮相挂牌的日子,正如蒙尘之珠等待绽放光芒,那明珠日是公子们第一次出现在客人面前,凭借多年习得的诗,歌,舞,乐任意一项才艺获得客人们的认可,进而定下日后的身价。
南湘却不一样,他拿过朗珠手中的册子细细看了遍,见名单上京城有名的权贵来了半数之多,叹口气,扔到桌上。
“我现在确是狼狈的可以。”
朗珠也敛起了嘴角的笑意,叹道:“王子,除了这风尘之所,哪里还有咱们的容身之地呢?雪国被灭已有十年了,汤国毁灭人性,在我族人身上刺字,贬为奴隶仍其欺侮,王子啊,我们费尽千辛万苦打入汤国内部,现在正该卧薪尝胆,以谋求生路啊。”
十年前,汤国商人周才朗穿过汤界山正要去领国贩布,运气不好正赶上暴风雪,商人牵着马,步履艰难,后来彻底迷失了路途,恍惚间穿过风雪,踏入一片桃花园,
那桃园外围是连天的暴风雪,内里却安宁祥和,温暖如春,国人生活安逸幸福,不事操戈,商人惊讶极了,在桃园内住了半月,
回国后,商人怀着激动的心情求见皇帝,说:“汤界山以北,有一风雪包围的小国,自称雪国,国人不事操戈,生活富足。”
汤国皇帝马上派人前去查探,果真找到了雪国。
有财富还没有保护财富的力量,汤国皇帝将之看成一个金矿,派遣大军将雪国抢夺一空,雪国皇室屠尽,剩余国人刺字,当作奴隶日夜劳作。
朗珠当时二十岁,是雪国宫廷侍卫,他为人机敏,见事不好,当机立断暗中杀死一名汤国士兵,换上他的衣服,找到五岁的皇子,捂着嘴躲在桌地下流泪的南湘,将他揣在怀里,当时侵略雪国的士兵无一不是包袱款款,衣袋里塞得鼓鼓的,他这样倒不显眼。
于是,五岁的南湘在朗珠的怀里来到了汤国。
十年间,他们在风雅轩暗中躲藏,找寻机会,意图报仇复国。南湘更是不惜以王子之尊扮演楼中公子,在达官显贵之中周旋打探。
南湘狭长的凤眸冷冷的看向桌上静静躺着的名册,淡淡道:“那周贼人明珠日也会来,可不要忘了给他一份大礼。”
“当然,”朗珠露出阴冷的笑意,“区区一个商贾,我国人好心招待他,却转手向皇帝卖了我国换取富贵,可不能让他死的太便宜。”
南湘点头,沉吟道:“三皇子是有野心的,可是,要跟太子相争却还欠些火候,”
“可要我们的人暗中帮忙?”
“关键时机出手即可,他是把好用的刀。”南湘浅笑着。
汤国三皇子是老皇帝最宠爱的曹贵妃生下的皇子,为人却只有些小聪明,整日围着老皇帝打转,撒娇痴缠,不事生产,不掌军权。太子却正好相反,他妈是皇后,可惜死了,不能替他谋划,他外公家确是赫赫有名的唐国公府,掌着边关十万大军,太子本人又是饱读诗书,礼节下士的,按道理说太子的位子做的很稳,可是,他好色。
好色到未娶妻就已有了后宫三十多个侍妾。
不过未曾听到他好男色,否则可是不好办了。
朗珠暗暗想到,自家王子生的好看,做的又是楼里的生意,难保不被占便宜啊。
南湘拿眼一扫,就知道自家属下心里在想什么,脸黑了一层,手里的茶杯嘭地炸开,朗珠吓了一跳,
他阴笑道:“朗珠,你最近很闲啊。”
“哈,哈哈,王子说的哪里话,整个风雅轩哪里不需要属下操心呢?”
“哦,”上调的声调,“我来时可是有不长眼的撞上来呢。”
“什么?!”朗珠急道:“您有没有受伤?哪个不要命的!”
南湘淡定摆手:“楼里的小厮而已,抢劫一个唱戏的小子,运气背碰到我而已。”
“这楼里的小人物我是疏忽了,王子,属下保证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
朗珠惭愧的低头道。他身为风雅轩的轩主,本该保护好王子的容身之处,却让宵小惊扰到王子,实在是罪过。
南湘站起身,压在朗珠的肩膀,真诚道:“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万事难保万全,你又不是神明,放宽心吧。”
他低头抚着桌上,紫檀制,雕刻着精致梅花的古琴,嘴角带着浅淡的笑纹:“今日前来,还有一事,将它收起来吧。”
“王子?”这不是陪伴您长大的梅花琴吗,为何今日舍下?
“我要去做的事,不适合带着它。待我······”南湘却说不下去了,未来的事谁又能说得清呢?若他大事能成,自会带它荣归故里,若是不成,便是白灰一捧,随风而逝。
朗珠凛然,一月后的明珠日,王子将正式走入人们的视野,搅弄风云,拨乱天下,是吉是凶,却不是他们能掌握得了了。
叹一口气,朗珠上前接过梅花琴,道:“王子,我属下会把它放在二层密室,您放心吧。以后,可要小心,属下不能全然庇护了啊。”
南湘笑了,好似大雨过后云开雾散般明朗,“朗珠,纵使风云变色,又能奈我何呢?”
朗珠一怔,是啊,王子自小聪绝顶,武功才学无不登峰造极,他习惯用微笑掩饰真实的自己,竟让他也迷惑了,王子,怎么会像他表现出的那么弱呢。
“那就好,属下,多虑了。”
南湘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夜色迷蒙,将风雅轩的纸醉金迷抛却身后,南湘在昏暗的河边小道慢慢的走着,享受着习习的凉风,被吹动的柳枝温柔的轻抚他的脸颊。
然后,他停住了脚步,
昏暗的道路旁,一个小小的黑影站起身来,他的脸五颜六色像开了染坊,可南湘却不怕,这小子不是他刚才顺手救下的小孩儿吗?
“是你,”南湘淡淡的笑着,“为何还不离去?”
郑晓在他的目光下,憋红了脸,半响说不出话。
南湘无聊的歪着头打量他,一身灰扑扑的青色袍子,衣领处的两颗口子被扯断,露出精致的锁骨,他微微的颤抖着,貌似很冷的样子。
看看自己的衣服,也只有一件袍子,给了他自己可要裸着了,还是走吧。
抬起的脚步一动,那孩子突然冲上来,跪在他的脚下,
克制住踹出去的脚,南湘嘴角微抽,无奈的道:“你想做什么?”
“我,我想跟着公子您!”郑晓闭着眼,猛然叩倒,孤注一掷的喊道:“请让我当您的小厮吧!”
南湘微微睁大眼,然后,他笑了起来,
“你这孩子,很有意思啊。”
郑晓不敢睁开眼,浑身紧绷的等待他的答案,
良久,试探着挣开一条缝,郑晓大睁着眼睛爬起来,四处看了看,眼前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他竟然走了,自己都没听道他的脚步声。
郑晓呆呆的坐在地面,情绪低落的捂住双肩,果然,是他痴心妄想了吧,南湘公子怎会愿意收一个弱者当小厮呢,
捏紧衣角,万分后悔为了靠近南湘公子扮演了弱者。
眼角的泪珠迸出,郑晓一遍遍的回想南湘公子与他说的话,
他是多么温柔的人啊,喜欢他,太喜欢了,喜欢的心脏都疼了。
第二天,郑晓跟阁主蔡胜出去唱戏,这回是回京述职京城的通州知府徐大凯,在京里刚搬了新宅子,庆祝乔迁之喜。
郑晓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听剧团里的人闲聊。
“这徐知府买了城东一所四进的大宅子呢,看来当了三年知府,捞了不少钱呢。”这是团里专门演净角的中年人,别看他在台上义正词严,声音洪亮,现下眯着眼,声若蚊蝇,一副丑角的样子。
“你可不知道啊,这通州原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后来你猜怎么着,他旁边就是后来新发现的雪国,咱们皇帝特不要脸,看人家富庶,就派兵去抢了个干净,这通州知府这几年在这来往上随便扣一点,可不就够他一辈子用的了。”这是团里专门演丑角的,一双眼睛灵活的转动着,一看便是机灵极了。
说完,他就被抽了一巴掌,
“小声点!敢骂皇帝老儿是不要脸的,被人听到了,我看你还要不要脑袋了。”
这是团里真正的角儿,小潘安,他长得好,戏也唱得好,一般是演小生的,(俗称男主角)他为人谨慎,对团里的人却很好,大家心里也服他。
丑角男子瘪瘪嘴,老实的不做声了。
郑晓暗想,“这雪国可真倒霉,老老实实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哪想天降横祸,他要是雪国人,一定恨死老皇帝了。”
很快,马车到了徐知府的府邸。
台上,因《闹天宫》是个喜庆热闹的戏,不出意外被点了,郑晓小猴儿在台上跳来跃去,不时拿眼扫一圈看戏的宾客。
正中间一身宝蓝丝绸的肥胖男子便是徐知府了,只见他手指戴了猫眼大的宝石戒指,手中一柄青玉烟筒,不时得抽上一口,快活似神仙。
周围的宾客无不衣裳华丽,透着一股养尊处优的安逸,郑晓记忆力好,扫了两眼就将人脸记住了,然后便失去了好奇心,专心翻着跟头。
不说这徐知府贪不贪,他确实有钱,给剧团的资费也丰厚,郑晓得了三两银子。
回到风雅轩已是旁晚,郑晓饿的饥肠辘辘,正好赶上钟鸣,便随大流一起去吃饭了。
狠狠扒了两碗饭,吃饱了,郑晓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进门第一件事,打开窗户,没带多少希冀的看一眼窗外,谁知,就看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郑晓喜得眼睛都亮了,他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双手交叉,趴在窗台上,下巴垫在手臂上,目不转睛的看着南湘。
天已黑了,他在花园里做什么呢?往日里,他可是从不出来的。
看了一会儿,郑晓才发现,原来竟是在饮酒。
风雅轩的公子们都会饮酒的,陪客人若不会饮酒,两三下就会被灌倒,然后便会倒霉的被人狠狠占了便宜。
南湘公子也会这样吗?
郑晓揪紧衣角,一想到南湘会被除他以外的人触碰,他真想杀人。
痴痴的看着那个人,直到月上中天,南湘公子还在喝着,脚下堆了几个空坛子。
南湘公子是没有小厮的,当初据说是公子自己推辞,不习惯有人伺候自己,所以当日郑晓才会求公子当他的小厮,因为,公子身边只有那个位置空着。
分明其他的公子恨不能小厮越多越好,只有他是不一样的呢。
郑晓甜蜜的想着。
夜深了,南湘终于不胜酒力,倒在了凉亭的石桌上。
夜里露重,郑晓担心他受凉,偏偏南湘公子身边没有人伺候,没有人提醒他回屋里睡。
郑晓急的在原地打转,狠狠心,将自己最新的一件冬衣包好,找了条绳子,顺着窗户滑了下来,蹑手蹑脚的靠近南湘公子。
越来越近,心跳也越来越快。
郑晓脸红红的为南湘披上冬衣,坐在旁边的石凳上,趴在石桌上跟他脸对脸的看了许久。
他的鼻息带着淡淡的酒味,郑晓却不讨厌,恨不能离他再近一点。
细细描绘他的脸,郑晓红着脸,视线直直钉在南湘的唇上。
他的唇是粉红色的呢,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也许,他可以轻轻的,感受一下。
然后,他的唇便触碰到了南湘的唇。
软软的,热热的,舔一口,甜甜的,有酒味。
郑晓的脸轰得更红了,他以极大的毅力抬起头来,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呆呆的愣了半响,他重新趴下来,贪婪的看着他。
很久了,天也变得更冷了,担心南湘感冒,郑晓轻轻的摇晃他,
“公子,公子,回去睡吧。”
南湘仿佛真的醉大了,没有丝毫醒转的迹象,郑晓的胆子大了起来。
他的力气也不小,扶起了南湘,将他背在背上,他的手感受着公子柔韧的大腿,没忍住,悄悄的滑向肉最多的地方。
郑晓激动的脖子都红了。
没等感受更多,卧室到了,小心的将南湘放在床上,细细的替他掖好被子,坐在床伴痴痴的看了许久,
天将明,郑晓回过神来,拿过自己的冬衣,向屋外走去,结果,没忍住,又折回来偷了个香,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去了。
屋内,南湘被子里的手伸了出来,缓缓摩挲自己的唇瓣,半响,轻笑一声:“小东西。”
南湘抱着梅花琴走进风雅轩内阁,沿途的花娘,公子们,无论名声多盛,都恭恭敬敬的行礼,南湘嘴角含笑,微微点头回礼。
走到轩主朗珠的房间门口,南湘轻叩三声,里面响起主人温润的声音:“进来吧。”
推门进入,回手关了门,轩主朗珠连忙从矮榻上起身相迎:“公子,已等您好久了。”
“嗯,”南湘淡淡的将琴小心的放在桌面上,坐在一旁,端起朗珠奉过的茶,优雅的用被盖刮开茶叶,浅抿了一口。
朗珠束手立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本册子,恭敬的递给南湘,道:“公子,这是一月后明珠日的客人名单,请过目。”
明珠日,风雅轩的公子正式亮相挂牌的日子,正如蒙尘之珠等待绽放光芒,那明珠日是公子们第一次出现在客人面前,凭借多年习得的诗,歌,舞,乐任意一项才艺获得客人们的认可,进而定下日后的身价。
南湘却不一样,他拿过朗珠手中的册子细细看了遍,见名单上京城有名的权贵来了半数之多,叹口气,扔到桌上。
“我现在确是狼狈的可以。”
朗珠也敛起了嘴角的笑意,叹道:“王子,除了这风尘之所,哪里还有咱们的容身之地呢?雪国被灭已有十年了,汤国毁灭人性,在我族人身上刺字,贬为奴隶仍其欺侮,王子啊,我们费尽千辛万苦打入汤国内部,现在正该卧薪尝胆,以谋求生路啊。”
十年前,汤国商人周才朗穿过汤界山正要去领国贩布,运气不好正赶上暴风雪,商人牵着马,步履艰难,后来彻底迷失了路途,恍惚间穿过风雪,踏入一片桃花园,
那桃园外围是连天的暴风雪,内里却安宁祥和,温暖如春,国人生活安逸幸福,不事操戈,商人惊讶极了,在桃园内住了半月,
回国后,商人怀着激动的心情求见皇帝,说:“汤界山以北,有一风雪包围的小国,自称雪国,国人不事操戈,生活富足。”
汤国皇帝马上派人前去查探,果真找到了雪国。
有财富还没有保护财富的力量,汤国皇帝将之看成一个金矿,派遣大军将雪国抢夺一空,雪国皇室屠尽,剩余国人刺字,当作奴隶日夜劳作。
朗珠当时二十岁,是雪国宫廷侍卫,他为人机敏,见事不好,当机立断暗中杀死一名汤国士兵,换上他的衣服,找到五岁的皇子,捂着嘴躲在桌地下流泪的南湘,将他揣在怀里,当时侵略雪国的士兵无一不是包袱款款,衣袋里塞得鼓鼓的,他这样倒不显眼。
于是,五岁的南湘在朗珠的怀里来到了汤国。
十年间,他们在风雅轩暗中躲藏,找寻机会,意图报仇复国。南湘更是不惜以王子之尊扮演楼中公子,在达官显贵之中周旋打探。
南湘狭长的凤眸冷冷的看向桌上静静躺着的名册,淡淡道:“那周贼人明珠日也会来,可不要忘了给他一份大礼。”
“当然,”朗珠露出阴冷的笑意,“区区一个商贾,我国人好心招待他,却转手向皇帝卖了我国换取富贵,可不能让他死的太便宜。”
南湘点头,沉吟道:“三皇子是有野心的,可是,要跟太子相争却还欠些火候,”
“可要我们的人暗中帮忙?”
“关键时机出手即可,他是把好用的刀。”南湘浅笑着。
汤国三皇子是老皇帝最宠爱的曹贵妃生下的皇子,为人却只有些小聪明,整日围着老皇帝打转,撒娇痴缠,不事生产,不掌军权。太子却正好相反,他妈是皇后,可惜死了,不能替他谋划,他外公家确是赫赫有名的唐国公府,掌着边关十万大军,太子本人又是饱读诗书,礼节下士的,按道理说太子的位子做的很稳,可是,他好色。
好色到未娶妻就已有了后宫三十多个侍妾。
不过未曾听到他好男色,否则可是不好办了。
朗珠暗暗想到,自家王子生的好看,做的又是楼里的生意,难保不被占便宜啊。
南湘拿眼一扫,就知道自家属下心里在想什么,脸黑了一层,手里的茶杯嘭地炸开,朗珠吓了一跳,
他阴笑道:“朗珠,你最近很闲啊。”
“哈,哈哈,王子说的哪里话,整个风雅轩哪里不需要属下操心呢?”
“哦,”上调的声调,“我来时可是有不长眼的撞上来呢。”
“什么?!”朗珠急道:“您有没有受伤?哪个不要命的!”
南湘淡定摆手:“楼里的小厮而已,抢劫一个唱戏的小子,运气背碰到我而已。”
“这楼里的小人物我是疏忽了,王子,属下保证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
朗珠惭愧的低头道。他身为风雅轩的轩主,本该保护好王子的容身之处,却让宵小惊扰到王子,实在是罪过。
南湘站起身,压在朗珠的肩膀,真诚道:“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万事难保万全,你又不是神明,放宽心吧。”
他低头抚着桌上,紫檀制,雕刻着精致梅花的古琴,嘴角带着浅淡的笑纹:“今日前来,还有一事,将它收起来吧。”
“王子?”这不是陪伴您长大的梅花琴吗,为何今日舍下?
“我要去做的事,不适合带着它。待我······”南湘却说不下去了,未来的事谁又能说得清呢?若他大事能成,自会带它荣归故里,若是不成,便是白灰一捧,随风而逝。
朗珠凛然,一月后的明珠日,王子将正式走入人们的视野,搅弄风云,拨乱天下,是吉是凶,却不是他们能掌握得了了。
叹一口气,朗珠上前接过梅花琴,道:“王子,我属下会把它放在二层密室,您放心吧。以后,可要小心,属下不能全然庇护了啊。”
南湘笑了,好似大雨过后云开雾散般明朗,“朗珠,纵使风云变色,又能奈我何呢?”
朗珠一怔,是啊,王子自小聪绝顶,武功才学无不登峰造极,他习惯用微笑掩饰真实的自己,竟让他也迷惑了,王子,怎么会像他表现出的那么弱呢。
“那就好,属下,多虑了。”
南湘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夜色迷蒙,将风雅轩的纸醉金迷抛却身后,南湘在昏暗的河边小道慢慢的走着,享受着习习的凉风,被吹动的柳枝温柔的轻抚他的脸颊。
然后,他停住了脚步,
昏暗的道路旁,一个小小的黑影站起身来,他的脸五颜六色像开了染坊,可南湘却不怕,这小子不是他刚才顺手救下的小孩儿吗?
“是你,”南湘淡淡的笑着,“为何还不离去?”
郑晓在他的目光下,憋红了脸,半响说不出话。
南湘无聊的歪着头打量他,一身灰扑扑的青色袍子,衣领处的两颗口子被扯断,露出精致的锁骨,他微微的颤抖着,貌似很冷的样子。
看看自己的衣服,也只有一件袍子,给了他自己可要裸着了,还是走吧。
抬起的脚步一动,那孩子突然冲上来,跪在他的脚下,
克制住踹出去的脚,南湘嘴角微抽,无奈的道:“你想做什么?”
“我,我想跟着公子您!”郑晓闭着眼,猛然叩倒,孤注一掷的喊道:“请让我当您的小厮吧!”
南湘微微睁大眼,然后,他笑了起来,
“你这孩子,很有意思啊。”
郑晓不敢睁开眼,浑身紧绷的等待他的答案,
良久,试探着挣开一条缝,郑晓大睁着眼睛爬起来,四处看了看,眼前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他竟然走了,自己都没听道他的脚步声。
郑晓呆呆的坐在地面,情绪低落的捂住双肩,果然,是他痴心妄想了吧,南湘公子怎会愿意收一个弱者当小厮呢,
捏紧衣角,万分后悔为了靠近南湘公子扮演了弱者。
眼角的泪珠迸出,郑晓一遍遍的回想南湘公子与他说的话,
他是多么温柔的人啊,喜欢他,太喜欢了,喜欢的心脏都疼了。
第二天,郑晓跟阁主蔡胜出去唱戏,这回是回京述职京城的通州知府徐大凯,在京里刚搬了新宅子,庆祝乔迁之喜。
郑晓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听剧团里的人闲聊。
“这徐知府买了城东一所四进的大宅子呢,看来当了三年知府,捞了不少钱呢。”这是团里专门演净角的中年人,别看他在台上义正词严,声音洪亮,现下眯着眼,声若蚊蝇,一副丑角的样子。
“你可不知道啊,这通州原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后来你猜怎么着,他旁边就是后来新发现的雪国,咱们皇帝特不要脸,看人家富庶,就派兵去抢了个干净,这通州知府这几年在这来往上随便扣一点,可不就够他一辈子用的了。”这是团里专门演丑角的,一双眼睛灵活的转动着,一看便是机灵极了。
说完,他就被抽了一巴掌,
“小声点!敢骂皇帝老儿是不要脸的,被人听到了,我看你还要不要脑袋了。”
这是团里真正的角儿,小潘安,他长得好,戏也唱得好,一般是演小生的,(俗称男主角)他为人谨慎,对团里的人却很好,大家心里也服他。
丑角男子瘪瘪嘴,老实的不做声了。
郑晓暗想,“这雪国可真倒霉,老老实实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哪想天降横祸,他要是雪国人,一定恨死老皇帝了。”
很快,马车到了徐知府的府邸。
台上,因《闹天宫》是个喜庆热闹的戏,不出意外被点了,郑晓小猴儿在台上跳来跃去,不时拿眼扫一圈看戏的宾客。
正中间一身宝蓝丝绸的肥胖男子便是徐知府了,只见他手指戴了猫眼大的宝石戒指,手中一柄青玉烟筒,不时得抽上一口,快活似神仙。
周围的宾客无不衣裳华丽,透着一股养尊处优的安逸,郑晓记忆力好,扫了两眼就将人脸记住了,然后便失去了好奇心,专心翻着跟头。
不说这徐知府贪不贪,他确实有钱,给剧团的资费也丰厚,郑晓得了三两银子。
回到风雅轩已是旁晚,郑晓饿的饥肠辘辘,正好赶上钟鸣,便随大流一起去吃饭了。
狠狠扒了两碗饭,吃饱了,郑晓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进门第一件事,打开窗户,没带多少希冀的看一眼窗外,谁知,就看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郑晓喜得眼睛都亮了,他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双手交叉,趴在窗台上,下巴垫在手臂上,目不转睛的看着南湘。
天已黑了,他在花园里做什么呢?往日里,他可是从不出来的。
看了一会儿,郑晓才发现,原来竟是在饮酒。
风雅轩的公子们都会饮酒的,陪客人若不会饮酒,两三下就会被灌倒,然后便会倒霉的被人狠狠占了便宜。
南湘公子也会这样吗?
郑晓揪紧衣角,一想到南湘会被除他以外的人触碰,他真想杀人。
痴痴的看着那个人,直到月上中天,南湘公子还在喝着,脚下堆了几个空坛子。
南湘公子是没有小厮的,当初据说是公子自己推辞,不习惯有人伺候自己,所以当日郑晓才会求公子当他的小厮,因为,公子身边只有那个位置空着。
分明其他的公子恨不能小厮越多越好,只有他是不一样的呢。
郑晓甜蜜的想着。
夜深了,南湘终于不胜酒力,倒在了凉亭的石桌上。
夜里露重,郑晓担心他受凉,偏偏南湘公子身边没有人伺候,没有人提醒他回屋里睡。
郑晓急的在原地打转,狠狠心,将自己最新的一件冬衣包好,找了条绳子,顺着窗户滑了下来,蹑手蹑脚的靠近南湘公子。
越来越近,心跳也越来越快。
郑晓脸红红的为南湘披上冬衣,坐在旁边的石凳上,趴在石桌上跟他脸对脸的看了许久。
他的鼻息带着淡淡的酒味,郑晓却不讨厌,恨不能离他再近一点。
细细描绘他的脸,郑晓红着脸,视线直直钉在南湘的唇上。
他的唇是粉红色的呢,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也许,他可以轻轻的,感受一下。
然后,他的唇便触碰到了南湘的唇。
软软的,热热的,舔一口,甜甜的,有酒味。
郑晓的脸轰得更红了,他以极大的毅力抬起头来,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呆呆的愣了半响,他重新趴下来,贪婪的看着他。
很久了,天也变得更冷了,担心南湘感冒,郑晓轻轻的摇晃他,
“公子,公子,回去睡吧。”
南湘仿佛真的醉大了,没有丝毫醒转的迹象,郑晓的胆子大了起来。
他的力气也不小,扶起了南湘,将他背在背上,他的手感受着公子柔韧的大腿,没忍住,悄悄的滑向肉最多的地方。
郑晓激动的脖子都红了。
没等感受更多,卧室到了,小心的将南湘放在床上,细细的替他掖好被子,坐在床伴痴痴的看了许久,
天将明,郑晓回过神来,拿过自己的冬衣,向屋外走去,结果,没忍住,又折回来偷了个香,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去了。
屋内,南湘被子里的手伸了出来,缓缓摩挲自己的唇瓣,半响,轻笑一声:“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