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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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甚明亮的坑道里面,一群穿着厚重防护服,看起来犹如从科幻游戏里面走出来一般的工人们,正挥舞着镐和铲,努力地挖掘着。
他们用铲子把泥土一块块挖出来,遇到石头就用镐,无论镐还是铲都是使用了“半附魔”技术的,挖掘泥土的时候十分省力,也就遇到石头的时候会辛苦一些,但终究还是能够解决。
挖出来的泥土和碎石被分别铲到旁边的两辆板车上,每积了一车,就有人负责把车子推出去,沿着倾斜的坑道一路向上,推到出口处附近那个处理站,换一辆空车子回来。
至于送到处理站的泥土或者碎石,会由在那里工作的见习魔法师发动魔法阵来净化,净化完了之后由别的工人接手送到地面,派上其它的用途。
这工作挺辛苦的,一般人做不来。就算勉强做了,也会累得如同死狗一般,没几天就积出一身病来。这些挖掘工们一个个都是从拓荒者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原本身材就比较壮实,开工前还经过了半个月的培训和调理,顿顿有肉,现在一个个身体都处于巅峰状态,空手打架的话,刚入行的冒险者可能都打不过他们。
而他们之中,有一个防护服颜色特别显眼的,是他们的队长。
和那些壮汉们相比,这位队长要矮小一些,身材也没那么壮实的感觉。但他的工作效率反而比大家都高,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使用工具比别人要灵活和巧妙一些,挖掘的姿势也更加合理,正是技术上的差距,产生了工作能力的差距。
而且他在工作的同时,还能抽出精神来注意周围的情况。比方说看看用来支撑坑道顶部的那些木条够不够结实,比方说对照铅垂线看看挖掘的方向对不对,再比方说检查大家的防护服和工具,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总而言之,他既是工人,也是巡检,还是保姆,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情,偏偏都能够做得顺溜,虽然不敢说特别杰出,至少样样都能应付得过去。
这就是能力!
一开始的时候,壮汉们对于这个身材明显比他们小一圈的队长是很不服气的,尤其当他们得知这人其实也就是个矿工出身,既不是退休冒险者也不是落魄贵族,跟他们一样都是从南方落魄而来的拓荒者,无非也就比他们早来几年的时候。
但一个多月下来,他们都服了。
同样的时间里面,队长就是能够比他们做更多的工作,而且工作之余,队长还有空照顾这个照顾那个,工作完了还不像他们那么累。
这是什么?这就是本事啊!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读书识字。这些工人们工作之前要签合同,都是他读着讲解的,那些不会签字只能盖个手印的,也是他一个个问了名字之后,在手印旁边签下名字的。
这个世界的教育水平是很低的,纵然前些年出了一位以知识和教育为神职的神祇,面对平民大多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祂能够做到的事情也很有限。而这些拓荒者们在平民里面都是相对比较穷困的,别说读书识字,他们当中不少人甚至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对他们来说,“读书识字”这个技能,实在是太高端大气上档次骑上了!
拓荒者们敢于跨越千山万水,到传说中骷髅吃人的不毛之地讨生活,都是有些胆识的。但再怎么有胆识,他们终究还是寻常平民,不是刀头舔血的冒险者,也不是习惯尔虞我诈的贵族或者官吏,他们的本质依然还是淳朴老实的,面对杰出人士,他们理所当然会佩服和低头。
于是,队长的权威自然就确立了起来,大家也就习惯了服从队长的领导。
坑道里面不见天日,唯有镶嵌在洞顶的发光魔石照明,好在角落里面摆着一台座钟,可以告诉大家时间。
差不多下午五点的时候,队长就招呼大家收工。
“还早呢,再干会儿吧。”有人如此说。
“对啊,不是刚刚才休息过吗?”
因为报酬和工作量是直接挂钩的,所以工人们都想要多干一些。但队长可不答应,他强调着“安全第一”,连推带赶地让大家结束了工作,回到地面上去。
当然,他们也要先去接受净化,等净化完了,才能脱掉厚重的防护服。
安全第一,是工地的铁则。任何不懂得这条规矩,不遵守这条规矩的人,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开除。
一群人站在净化法阵里面,看着乳白色的光芒犹如流水一般漫过身体,不由得相顾而笑。
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受净化的时候,有人大喊大叫,担心自己会被淹死,闹得鸡飞狗跳,连队长都压不住。后来发现闹了个大乌龙,被管事的监工一顿嘲笑。
那监工是个少年郎,约摸也就十五六岁,可年纪虽小,却已经是一位正式的魔法师,真是让人羡慕!
身为施法者,他的社会地位是极高的,按照社会上的规矩,莫说嘲笑几句,就算是当场把人打死也不算什么。但这少年其实相当和善,平易近人,该说的说,该笑的笑,和邻家孩子也没什么差别。
呃,差别肯定是有的,邻家孩子不如他。
或者说,这出色的少年,才是货真价实的“邻家孩子”。
这个世界也有类似地球上的传统,父母批评孩子的时候,常常用“邻家孩子”如何如何出色来作为例子,只是寻常平民家庭的邻家孩子,就算再怎么出色,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一位高贵的施法者呢?
……没准队长家孩子可以,假设他还来得及娶老婆生孩子的话。
赖夫将工具搁在工具架上,穿着防护服来到冲洗间,转动开关,让被正能量浸润过的清水缓缓流下,将身上冲洗一番,然后关上开关,脱下了防护服,回到工具间,挂在旁边的晾衣架上。
他摇摇脑袋,转转身体,让连续工作了几个小时而有些僵硬的身体活动起来,运动了好一会儿,才感觉身体完全舒服,深深地叹了口气。
“当队长真是挺累的啊!”
累是必然的,别人在忙碌的时候他比别人跟忙碌,别人在休息的时候他还不能休息,要检查每天收工后工具和防护服的情况,避免出现意外。等一切都检查好了,吃完了晚饭,如果有时间的话,他还会去魔法学校旁听,或者去图书馆看书自学。相比那些吃完饭就到处溜达消磨时间,或者干脆去酒馆里面嘻嘻哈哈,再或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然要累上很多。
但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他也乐在其中。
菲雷克斯校长说过,人的生命是很短暂的,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抱怨或者玩乐上,不如做一些让自己等到老了快要死的时候,回头看看,能够让自己微微一笑的事情。
赖夫觉得,自己这么下去,等到老了临死的时候,一定是能够笑出来的。
可惜他缺乏魔法的天赋,成不了法师,否则的话就更好了!
检查完了所有人的工具和防护服,赖夫走出工具间,看到好几个工人说着笑着在外面等着,见他出来,都笑着跟他打招呼。
这些人是特地等他的。
看到这些工友们,赖夫也笑了。
“嘿,队长。”
“你今天可出来得有点迟,是工具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只是有几个人防护服没洗干净。”
“哈哈哈!让我猜猜,是不是稻草、麦子他们几个?”
“是啊,还能是谁呢。”
“这几个家伙!我听说他们晚上睡觉前连脚都不洗的。”
“什么?!那他们老婆怎么会让他们上床?”
“天晓得,反正我要是敢晚上不洗脚,我老婆绝对要把我踹下去的。”
“醒醒吧兄弟,你哪来的老婆!”
“我就是打个比方嘛,队长你说是吧。”
“……我可以打你一顿吗?”
“别!千万别!我就是开个玩笑,队长你别发火嘛。”
“不过话说回来,队长你现在也算是有点有身份,还读书识字,为什么不讨个老婆呢?我觉得你要是去讨老婆,就算杂货店哈曼老板的女儿,也娶得起吧。”
“我的天!哈曼老板的女儿才十二岁!你们这些家伙脑子里面究竟在想什么啊!”
“想着今晚吃什么呗。”
“哈哈哈!说得对啊,今晚吃什么?”
“去酒馆吃吧,酒馆的厨子到蓝翔技校旁听过,烤肉烤得很好!”
“天天吃烤肉,不腻吗?我想要喝鱼汤。”
“鱼汤很贵的,一盆就要两个银币啊!”
“……喂!为什么你们都看着我?”
“当然看着你啦,队长你有钱啊。上次大家一起领薪水的时候我可注意到的,金灿灿的好几枚呢!”
“我怎么会交你们这种朋友!”
“哈哈哈!大不了下次我请客就是。”
“……你确定下次你请客?该不会打算请我蔬菜汤配黑面包吧?”
“咦?!真不愧是队长!”
“……我真该打你一顿!”
“下次放假的时候,咱们去河边捕鱼吧。我老婆说她昨天看到河里有鱼了。”
“哇!那不是可以自己煮鱼汤喝了!”
“……你敢煮我们也不敢喝,还是捕回来找厨师帮忙比较好。”
“队长你也太看不起我了!我当年也是山上捉兔子水里捞鱼虾的人啊!”
“你就吹吧,山上捉兔子水里捞鱼虾,结果混到要跑这里来讨生活?你当我傻子啊!”
“我的话还没说完嘛,我是说,我邻居当年是这种人,我跟着也学了点。”
“学了多少?”
“大概……上山我能认识兔子,下水我能认识鱼虾。煮熟的我跟它们就更熟悉了。”
“……吃货!”
一行人说说笑笑,沿着新铺的碎石路,向辉石镇走去。
夕阳下,他们的身上仿佛镶嵌了一圈金边,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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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甚明亮的坑道里面,一群穿着厚重防护服,看起来犹如从科幻游戏里面走出来一般的工人们,正挥舞着镐和铲,努力地挖掘着。
他们用铲子把泥土一块块挖出来,遇到石头就用镐,无论镐还是铲都是使用了“半附魔”技术的,挖掘泥土的时候十分省力,也就遇到石头的时候会辛苦一些,但终究还是能够解决。
挖出来的泥土和碎石被分别铲到旁边的两辆板车上,每积了一车,就有人负责把车子推出去,沿着倾斜的坑道一路向上,推到出口处附近那个处理站,换一辆空车子回来。
至于送到处理站的泥土或者碎石,会由在那里工作的见习魔法师发动魔法阵来净化,净化完了之后由别的工人接手送到地面,派上其它的用途。
这工作挺辛苦的,一般人做不来。就算勉强做了,也会累得如同死狗一般,没几天就积出一身病来。这些挖掘工们一个个都是从拓荒者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原本身材就比较壮实,开工前还经过了半个月的培训和调理,顿顿有肉,现在一个个身体都处于巅峰状态,空手打架的话,刚入行的冒险者可能都打不过他们。
而他们之中,有一个防护服颜色特别显眼的,是他们的队长。
和那些壮汉们相比,这位队长要矮小一些,身材也没那么壮实的感觉。但他的工作效率反而比大家都高,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使用工具比别人要灵活和巧妙一些,挖掘的姿势也更加合理,正是技术上的差距,产生了工作能力的差距。
而且他在工作的同时,还能抽出精神来注意周围的情况。比方说看看用来支撑坑道顶部的那些木条够不够结实,比方说对照铅垂线看看挖掘的方向对不对,再比方说检查大家的防护服和工具,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总而言之,他既是工人,也是巡检,还是保姆,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情,偏偏都能够做得顺溜,虽然不敢说特别杰出,至少样样都能应付得过去。
这就是能力!
一开始的时候,壮汉们对于这个身材明显比他们小一圈的队长是很不服气的,尤其当他们得知这人其实也就是个矿工出身,既不是退休冒险者也不是落魄贵族,跟他们一样都是从南方落魄而来的拓荒者,无非也就比他们早来几年的时候。
但一个多月下来,他们都服了。
同样的时间里面,队长就是能够比他们做更多的工作,而且工作之余,队长还有空照顾这个照顾那个,工作完了还不像他们那么累。
这是什么?这就是本事啊!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读书识字。这些工人们工作之前要签合同,都是他读着讲解的,那些不会签字只能盖个手印的,也是他一个个问了名字之后,在手印旁边签下名字的。
这个世界的教育水平是很低的,纵然前些年出了一位以知识和教育为神职的神祇,面对平民大多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祂能够做到的事情也很有限。而这些拓荒者们在平民里面都是相对比较穷困的,别说读书识字,他们当中不少人甚至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对他们来说,“读书识字”这个技能,实在是太高端大气上档次骑上了!
拓荒者们敢于跨越千山万水,到传说中骷髅吃人的不毛之地讨生活,都是有些胆识的。但再怎么有胆识,他们终究还是寻常平民,不是刀头舔血的冒险者,也不是习惯尔虞我诈的贵族或者官吏,他们的本质依然还是淳朴老实的,面对杰出人士,他们理所当然会佩服和低头。
于是,队长的权威自然就确立了起来,大家也就习惯了服从队长的领导。
坑道里面不见天日,唯有镶嵌在洞顶的发光魔石照明,好在角落里面摆着一台座钟,可以告诉大家时间。
差不多下午五点的时候,队长就招呼大家收工。
“还早呢,再干会儿吧。”有人如此说。
“对啊,不是刚刚才休息过吗?”
因为报酬和工作量是直接挂钩的,所以工人们都想要多干一些。但队长可不答应,他强调着“安全第一”,连推带赶地让大家结束了工作,回到地面上去。
当然,他们也要先去接受净化,等净化完了,才能脱掉厚重的防护服。
安全第一,是工地的铁则。任何不懂得这条规矩,不遵守这条规矩的人,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开除。
一群人站在净化法阵里面,看着乳白色的光芒犹如流水一般漫过身体,不由得相顾而笑。
记得他们第一次接受净化的时候,有人大喊大叫,担心自己会被淹死,闹得鸡飞狗跳,连队长都压不住。后来发现闹了个大乌龙,被管事的监工一顿嘲笑。
那监工是个少年郎,约摸也就十五六岁,可年纪虽小,却已经是一位正式的魔法师,真是让人羡慕!
身为施法者,他的社会地位是极高的,按照社会上的规矩,莫说嘲笑几句,就算是当场把人打死也不算什么。但这少年其实相当和善,平易近人,该说的说,该笑的笑,和邻家孩子也没什么差别。
呃,差别肯定是有的,邻家孩子不如他。
或者说,这出色的少年,才是货真价实的“邻家孩子”。
这个世界也有类似地球上的传统,父母批评孩子的时候,常常用“邻家孩子”如何如何出色来作为例子,只是寻常平民家庭的邻家孩子,就算再怎么出色,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一位高贵的施法者呢?
……没准队长家孩子可以,假设他还来得及娶老婆生孩子的话。
赖夫将工具搁在工具架上,穿着防护服来到冲洗间,转动开关,让被正能量浸润过的清水缓缓流下,将身上冲洗一番,然后关上开关,脱下了防护服,回到工具间,挂在旁边的晾衣架上。
他摇摇脑袋,转转身体,让连续工作了几个小时而有些僵硬的身体活动起来,运动了好一会儿,才感觉身体完全舒服,深深地叹了口气。
“当队长真是挺累的啊!”
累是必然的,别人在忙碌的时候他比别人跟忙碌,别人在休息的时候他还不能休息,要检查每天收工后工具和防护服的情况,避免出现意外。等一切都检查好了,吃完了晚饭,如果有时间的话,他还会去魔法学校旁听,或者去图书馆看书自学。相比那些吃完饭就到处溜达消磨时间,或者干脆去酒馆里面嘻嘻哈哈,再或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然要累上很多。
但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他也乐在其中。
菲雷克斯校长说过,人的生命是很短暂的,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抱怨或者玩乐上,不如做一些让自己等到老了快要死的时候,回头看看,能够让自己微微一笑的事情。
赖夫觉得,自己这么下去,等到老了临死的时候,一定是能够笑出来的。
可惜他缺乏魔法的天赋,成不了法师,否则的话就更好了!
检查完了所有人的工具和防护服,赖夫走出工具间,看到好几个工人说着笑着在外面等着,见他出来,都笑着跟他打招呼。
这些人是特地等他的。
看到这些工友们,赖夫也笑了。
“嘿,队长。”
“你今天可出来得有点迟,是工具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只是有几个人防护服没洗干净。”
“哈哈哈!让我猜猜,是不是稻草、麦子他们几个?”
“是啊,还能是谁呢。”
“这几个家伙!我听说他们晚上睡觉前连脚都不洗的。”
“什么?!那他们老婆怎么会让他们上床?”
“天晓得,反正我要是敢晚上不洗脚,我老婆绝对要把我踹下去的。”
“醒醒吧兄弟,你哪来的老婆!”
“我就是打个比方嘛,队长你说是吧。”
“……我可以打你一顿吗?”
“别!千万别!我就是开个玩笑,队长你别发火嘛。”
“不过话说回来,队长你现在也算是有点有身份,还读书识字,为什么不讨个老婆呢?我觉得你要是去讨老婆,就算杂货店哈曼老板的女儿,也娶得起吧。”
“我的天!哈曼老板的女儿才十二岁!你们这些家伙脑子里面究竟在想什么啊!”
“想着今晚吃什么呗。”
“哈哈哈!说得对啊,今晚吃什么?”
“去酒馆吃吧,酒馆的厨子到蓝翔技校旁听过,烤肉烤得很好!”
“天天吃烤肉,不腻吗?我想要喝鱼汤。”
“鱼汤很贵的,一盆就要两个银币啊!”
“……喂!为什么你们都看着我?”
“当然看着你啦,队长你有钱啊。上次大家一起领薪水的时候我可注意到的,金灿灿的好几枚呢!”
“我怎么会交你们这种朋友!”
“哈哈哈!大不了下次我请客就是。”
“……你确定下次你请客?该不会打算请我蔬菜汤配黑面包吧?”
“咦?!真不愧是队长!”
“……我真该打你一顿!”
“下次放假的时候,咱们去河边捕鱼吧。我老婆说她昨天看到河里有鱼了。”
“哇!那不是可以自己煮鱼汤喝了!”
“……你敢煮我们也不敢喝,还是捕回来找厨师帮忙比较好。”
“队长你也太看不起我了!我当年也是山上捉兔子水里捞鱼虾的人啊!”
“你就吹吧,山上捉兔子水里捞鱼虾,结果混到要跑这里来讨生活?你当我傻子啊!”
“我的话还没说完嘛,我是说,我邻居当年是这种人,我跟着也学了点。”
“学了多少?”
“大概……上山我能认识兔子,下水我能认识鱼虾。煮熟的我跟它们就更熟悉了。”
“……吃货!”
一行人说说笑笑,沿着新铺的碎石路,向辉石镇走去。
夕阳下,他们的身上仿佛镶嵌了一圈金边,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