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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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磊死于两个月前的一次晨会中,他发病之前毫无征兆,正在听下属做汇报,但是死神往往在不经意间降临。他倒在会议室,在救护车到来之前丧失所有生命体征。
据媒体披露,杨磊似乎对自己的死亡早有预感,他在三年前就写好了遗书,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和女儿。杨磊的妻子季莎莎与杨磊感情非常好,但是两人却没有生育,而是领养了一名女婴,明明有生育能力却不生育,选择领养,这一思想观念即使放在现在也算超前。但是周颂猜测这对夫妇选择领养的原因大概非常理所致,也与他人不同。
杨磊的妻子季莎莎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拥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和工作室,她的工作室在商贸中心一栋写字楼内,写字楼地下停车场三楼是a12车位停放的一辆蓝色奥迪就是她的车。
秦骁找到这辆车,看了眼车牌号,然后压低帽檐走到停车场边缘处一辆黑色大g车后,在墙边找到周颂,道:“我刚才给她公司前台打电话,前台说她正在开会,估计一时半会儿下不来。”
周颂站久了腿疼,贴着墙蹲下来,摘掉脸上的口罩深呼一口气,看着面前成排的车屁股突然笑了出声。
秦骁蹲在他旁边,低声问:“笑什么?”
周颂:“看看我现在的处境,像做梦一样。”
秦骁:“我让你走你不走,留在聿城可不就是做噩梦。”
他从兜里掏出两根士力架,递了一根给周颂。周颂虽然喜欢甜食,但是不喜欢又干又硬的巧克力棒,然而眼下他确实肚子饿,也没得选,所以接过去说了声谢谢。
秦骁又问:“我想不通,你现在查的那个宁钰,她不是已经死了吗?还调查她干什么?”
巧克力棒很硬,周颂费力地嚼了好一会儿才咽下去一口:“她是死了,但是留下很多疑点。”
秦骁:“什么疑点?跟我说说呗。”
身边此人现在的确算是自己的战友,周颂并不介意对他透露一些,但是整桩事件盘根错节疑点重重,他自己都被拦在重山圈子里,三言两语根本无法对秦骁解释清楚。他暗自思索了会儿,道:“还是和迟辰光的死有关系。”
秦骁一知半解:“所以你现在调查的是十几年前你爸的案子?”
周颂:“可以这么说。”
秦骁还是不明白,但是没有继续追问,只问他:“等你查完了你爸的案子,你有什么打算?”
周颂认认真真地想了想,发现自己头脑空空,竞对自己的未来全无规划:“没有打算。”
秦骁:“我替你打算,你应该去一个警察找不到你的地方重新开始。”
周颂低下头,帽檐遮住了他落寞的神色:“重新开始意味着和过去彻底了断。我没有信心能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秦骁:“我明白了,你放不下你的家人和朋友。”
周颂转过脸看着秦骁,反问他:“我放不下吗?”
秦骁点点头:“你确实放不下。”
秦骁说的对,他无从反驳。但是他很不甘心,道:“只是时间问题,我会忘记所有该忘记的人。”
安静的车库中突然响起脚步声,周颂弯腰走到两车中间往前望去,看到一个穿黑色套装的女人由远至近,停在那辆蓝色奥迪车旁。秦骁也看见了她,低声道:“那是季莎莎的车。”
季莎莎手里拿着一叠文件,想从包里拿车钥匙,文件不慎洒在地上。她蹲下身把文件捡起来,起身时发现面前站着两个陌生男人。
周颂:“季莎莎女士?”
季莎莎警惕地看着他们,没有开口。
周颂和秦骁对视一眼,秦骁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只黑色皮夹,迅速打开又迅速合上:“咳,我们是那个咳咳咳。”
第一次假扮警察,他很没经验,略有些手忙脚乱。周颂担心他露出破绽,于是上前一步吸引季莎莎的注意力:“我姓韩,他姓秦,我们是刑侦支队的警察。”
他伪装的很自然,季莎莎没有起疑心:“你们好,找我有事吗?”
周颂:“我们正在调查一件案子,你的丈夫杨磊或许和本案相关。”
季莎莎:“什么案子?”
周颂:“宁钰的案子。”
在他说出宁钰的名字时,他看到季莎莎的神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意外又从容。仿佛她猜到了他们会来,已经做好了应对他们的准备。
周颂看出端倪:“你丈夫和你说起过宁钰?”
“是的,我已经等你们很久了。”她看了看手表,“我现在要回家,二位方便的话可以跟我回去。”
于是周颂和秦骁坐上季莎莎的车,往季莎莎家中驶去。周颂没料到此行会如此顺利,心里也存有担忧,但是他除了上季莎莎的车外别无选择,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他和秦骁坐在后座,以他的角度能看到正在开车的季莎莎的侧脸;季莎莎是个优雅端庄的女人,虽长了年纪,但很有风韵,美丽仍旧未离她远去。
“杨磊跟你提起过宁钰?”周颂又问。
季莎莎道:“他没说过,是我在信里看到的。”
周颂:“什么信?”
季莎莎:“你很快就会知道,现在让我专心开车可以吗?我不擅长一心二用。”
她把车进一座高档住宅区,车停在地下车库,和周颂与秦骁两人从车库直接乘电梯上楼。电梯在23楼停住,电梯门打开就是外玄关,这是一梯一户的大平层户型。两人换了鞋随季莎莎进屋,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儿在躺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见了季莎莎就伸出双手撒娇:“妈妈。”
她生病了,面色虚白,精神萎顿。季莎莎坐在她身边抱住她:“退烧了没有?外婆说你不好好吃药,有这回事吗?”
外婆端着一碗汤从厨房出来,道:“刚又咳了几声,我让她喝药她嫌苦。这是我刚熬好的梨汤,喂她喝点。”她把梨汤递给季莎莎,才发现家季莎莎带回两位陌生人,“有客人呐,请坐请坐。”
季莎莎道:“妈,你带优优回房间,我们要谈工作。”
外婆牵着叫优优的女孩儿回了房间,季莎莎指了指沙发道:“稍等一会儿。”
周颂和秦骁坐在沙发上,季莎莎转过走廊不知进了哪个房间。几分钟后,她回来了,带回一只信封,把信封交给周颂:“这就是我刚才说的那封信。”
周颂打开信封抽出一张信纸,上面是用毛笔写的行楷,篇幅很短,只
寥寥几行:莎莎,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大概已经不在了。就像我和你说过的那样,我和你会在无法预计的某一天分离,这一天已经来临了,请你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也请你原谅我对你不够坦诚。我向你隐瞒了一些事,这些事是我的罪恶、我的梦魇、我的无法承受之痛。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宁钰”。她是我的一位故友,如果有人为她而来,有关她的所有答案被我锁在书房那只银色保险柜中,密码是我们结婚的日子。
这是这封信的所有内容,周颂合上信纸,抬头看着季莎莎:“保险柜里是什么?”
季莎莎把信纸细细折好,又放回信封中,道:“跟我来。”
周颂和秦骁跟着她走进一间书房,书房很大,四面墙壁打满书架,东边的书架前横着一张长桌,上面摆有笔墨纸砚。季莎莎走到书桌后,推开一扇书架,露出嵌在墙壁中的一只银色保险柜,她输入密码打开保险柜,从里面抱出一叠厚厚的书籍和文件。她将书籍和文件全都放在桌上,道:“都在这里。”
周颂走过去看着这些约有半米高的书籍文件:“这是什么?”
季莎莎:“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周颂:“刚才那封信你是什么时候拿到的?”
季莎莎:“他死后第二天,信和遗书在一起,之前一直由律师保管。你们可以随意翻越这些书和文件,我要去陪女儿了,失陪。”
她说完就向门口走去,周颂问:“你不想知道杨磊向你隐瞒了什么吗?”
季莎莎回身看着他,神情始终淡然:“我不好奇那个叫宁钰的女人是谁,我也不好奇保险柜里藏着什么东西。他是我的丈夫,我们有过一段美好的爱情和婚姻,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些更重要,我不愿意破坏他留给我的回忆。”
周颂:“你知道他有家族遗传病?”
季莎莎:“我们恋爱时他就告诉我了,他说运气好的话他能活到四十多岁,运气不好会死在三十岁。他运气很好。”
周颂:“你们领养孩子,也是他的决定?”
季莎莎:“对,他不愿冒险把自己携带疾病的基因遗传给自己的孩子,所以我们领养了优优。还有问题吗?”
周颂向门口抬了下手:“没有了,你请便。”
季莎莎离开书房,关上了书房门。
秦骁搬来两张椅子放在桌前:“来吧,咱们看看杨磊的秘密到底是啥。咿?怎么全都是英文?”
周颂在椅子上坐下,顺手拿起一本书,发现那是一本英文原版细胞生物学教材;教材下是一份从国外某文学杂志上截取打印下来的论文;论文下是一篇20世纪70年代国外发表在某报纸上的新闻报道;他很快找出这些文献共同点,它们在讲述同一个主题:头脑移植手术。
这一领域神秘且古老,周颂对此一无所知,他拿起一份厚厚的资料,上面记载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一位名叫罗伯特怀特的着名神经外科学家成功地给一只候子做头部移植手术。这只候子在换头后存活8天,这一重大的创举向世界证明脑部移植手术可以延长受体的生命,随后撰稿人抛出一个疑问:那么人类是否也能进行脑部移植手术?大脑移植是否意味着记忆移植、灵魂转移?
记忆移植、灵魂转移。周颂被这两个词组引起好奇心,继续往后翻阅资料;其实人脑移植早已不是天方夜谭,这一手术早有先例,科学家们并从未停止研究,例如1996年,一位瑞士医生就为一对遭遇车祸的恋人进行过脑移植手术,这对恋人被送到医院时女子已经因头颅破裂而死亡,但身体完好;而男子四肢受到重创,但头部完好。
医生们征得他们家属同意后将男子的大脑移植到女子头颅中,进行神经纤维连接手术。当医生终于将细如蛛丝的神经纤维全都接合时,女子奇迹般的恢复了生命体征,并且拥有男子的部分记忆——这一案例说明人脑移植不仅仅可以延长受体的生命,也会得到大脑原主人的记忆,只是将大脑更换宿主,使原宿主获得重生。
周颂看到这里,手心发凉不寒而栗;倘若人脑移植只存在于科幻小说和电影中,他会不屑一顾,但是当现实中真正有人对此深入研究,并且已将其变成可行的医术,那么这件事就变得无比可怕。看着这些浩如烟海的医学记录和文献,周颂并没有对此产生多么强烈的信任感,越发觉得荒诞不经。
在周颂看资料的时候,秦骁在旁很无聊,这些资料都是英文,他能看懂的仅限于几个简单的单词。他把一份文件丢下,左翻翻又看看,想从文件堆儿里找点自己能看懂的,无意中发现一只夹在书里的u盘。他把u盘拿出来:“周颂。”
周颂看到u盘:“哪来的?”
秦骁:“夹在一本书里,要看看吗?”
桌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周颂把电脑拿过去,开机插入u盘,里面只有一段视频,打开视频,出现一个戴着眼睛消瘦斯文的男人。周颂在网页上看过杨磊的照片,一眼认出他就是杨磊。视频里的杨磊就坐在他们对面长桌后的那张椅子上,面朝摄像头静坐,仿佛此时就坐在他们对面看着他们。
周颂等得不耐烦,想听他会说什么,正要快进,杨磊突然说话了:“今天是除夕,我在书房里录下这段视频,坦白我曾经犯下的罪孽。”
说到这里,他稍稍低头,神情凝重:“看到这段视频的人是为了宁钰而来,我现在如实相告,我和宁钰曾是朋友,同病相怜的朋友,我们都患有一种家族遗传病。宁钰说,这不是病,是诅咒。”他露出苦涩的微笑,“我不得不承认她说得对,这种病的确像是一种诅咒。但是我们不甘心一出生就被诅咒,所以我们决定抗争。”
杨磊摊开手,仿佛面前摆着什么东西:“你们看到了,那些书籍和文献资料就是我们做出的抗争。宁钰是细胞生物遗传学博士,她相信人脑移植手术可以帮助我们摆脱患病的身躯,使自己的灵魂转移到一个健康的躯体中,所以她一直在研究这种医学技术。而我只有几个闲钱,我除了在经济上资助她之外别无用处。”
他的双手颓然地落在桌上,神色沉痛:“她的研究需要临床试验对象,起初,她的对象是白鼠、兔子、猴子。但是后来,我发现她竟然开始人体实验,和她朝夕相处的学生竟然成为她的实验对象。我知道这种行为有多危险,我劝过她,但是她已经趋近疯狂,听不进任何劝解。我想过和她切断所有联系,对她的所作所为不闻不问,然而正是我的无所作为导致她继续杀生。我意识我绝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我自私、胆怯、又懦弱,我不敢亲自揭发她,我担心她报复于我。所以我买通林峰,制造出他闯进宁钰家中无意间发现尸体的假象。”
秦骁听到这里终于听懂了,瞠目结舌:“他他他他说什么?大脑移植、人体实验?我去......这他妈也太离谱了,没想到科幻电影里老掉牙的套路竟然真的有人相信,还为此杀人搞人体实验,这完全是疯魔了啊。宁钰这疯子到底想干嘛?”
周颂同样觉得离谱,也承认宁钰的疯狂,但是他很笃定宁钰绝对没有丧失理智,宁钰甚至比常人更睿智更冷静,也更残忍。宁钰不是疯子,她只是一个绝望的人,而一个人失去所有希望之后,要么走向毁灭,要么走向疯狂,她只是不甘毁灭,选择了后者。但是宁钰的行径荒诞至极,只是一场荒唐大梦。就算为她造梦的人是那些拥有学识和权威的专业人士,但梦永远是梦,梦境永远不会成真。记忆移植和灵魂转移是一场跨越几个世纪的庞大骗局。
这些道理,周颂不相信宁钰会不懂得,但是她依旧深陷梦境不愿醒来,原因很简单,现实令她绝望。那么绝望的宁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她杀人、她做非法的实验、她做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电脑中的杨磊貌似周颂的疑问,他注视着摄像头,就像注视着周颂的眼睛,道:“她不想死,她想活命,她要重生。”
重生——该死之人却不愿死,所以她要重生。
杨磊死于两个月前的一次晨会中,他发病之前毫无征兆,正在听下属做汇报,但是死神往往在不经意间降临。他倒在会议室,在救护车到来之前丧失所有生命体征。
据媒体披露,杨磊似乎对自己的死亡早有预感,他在三年前就写好了遗书,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和女儿。杨磊的妻子季莎莎与杨磊感情非常好,但是两人却没有生育,而是领养了一名女婴,明明有生育能力却不生育,选择领养,这一思想观念即使放在现在也算超前。但是周颂猜测这对夫妇选择领养的原因大概非常理所致,也与他人不同。
杨磊的妻子季莎莎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拥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和工作室,她的工作室在商贸中心一栋写字楼内,写字楼地下停车场三楼是a12车位停放的一辆蓝色奥迪就是她的车。
秦骁找到这辆车,看了眼车牌号,然后压低帽檐走到停车场边缘处一辆黑色大g车后,在墙边找到周颂,道:“我刚才给她公司前台打电话,前台说她正在开会,估计一时半会儿下不来。”
周颂站久了腿疼,贴着墙蹲下来,摘掉脸上的口罩深呼一口气,看着面前成排的车屁股突然笑了出声。
秦骁蹲在他旁边,低声问:“笑什么?”
周颂:“看看我现在的处境,像做梦一样。”
秦骁:“我让你走你不走,留在聿城可不就是做噩梦。”
他从兜里掏出两根士力架,递了一根给周颂。周颂虽然喜欢甜食,但是不喜欢又干又硬的巧克力棒,然而眼下他确实肚子饿,也没得选,所以接过去说了声谢谢。
秦骁又问:“我想不通,你现在查的那个宁钰,她不是已经死了吗?还调查她干什么?”
巧克力棒很硬,周颂费力地嚼了好一会儿才咽下去一口:“她是死了,但是留下很多疑点。”
秦骁:“什么疑点?跟我说说呗。”
身边此人现在的确算是自己的战友,周颂并不介意对他透露一些,但是整桩事件盘根错节疑点重重,他自己都被拦在重山圈子里,三言两语根本无法对秦骁解释清楚。他暗自思索了会儿,道:“还是和迟辰光的死有关系。”
秦骁一知半解:“所以你现在调查的是十几年前你爸的案子?”
周颂:“可以这么说。”
秦骁还是不明白,但是没有继续追问,只问他:“等你查完了你爸的案子,你有什么打算?”
周颂认认真真地想了想,发现自己头脑空空,竞对自己的未来全无规划:“没有打算。”
秦骁:“我替你打算,你应该去一个警察找不到你的地方重新开始。”
周颂低下头,帽檐遮住了他落寞的神色:“重新开始意味着和过去彻底了断。我没有信心能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秦骁:“我明白了,你放不下你的家人和朋友。”
周颂转过脸看着秦骁,反问他:“我放不下吗?”
秦骁点点头:“你确实放不下。”
秦骁说的对,他无从反驳。但是他很不甘心,道:“只是时间问题,我会忘记所有该忘记的人。”
安静的车库中突然响起脚步声,周颂弯腰走到两车中间往前望去,看到一个穿黑色套装的女人由远至近,停在那辆蓝色奥迪车旁。秦骁也看见了她,低声道:“那是季莎莎的车。”
季莎莎手里拿着一叠文件,想从包里拿车钥匙,文件不慎洒在地上。她蹲下身把文件捡起来,起身时发现面前站着两个陌生男人。
周颂:“季莎莎女士?”
季莎莎警惕地看着他们,没有开口。
周颂和秦骁对视一眼,秦骁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只黑色皮夹,迅速打开又迅速合上:“咳,我们是那个咳咳咳。”
第一次假扮警察,他很没经验,略有些手忙脚乱。周颂担心他露出破绽,于是上前一步吸引季莎莎的注意力:“我姓韩,他姓秦,我们是刑侦支队的警察。”
他伪装的很自然,季莎莎没有起疑心:“你们好,找我有事吗?”
周颂:“我们正在调查一件案子,你的丈夫杨磊或许和本案相关。”
季莎莎:“什么案子?”
周颂:“宁钰的案子。”
在他说出宁钰的名字时,他看到季莎莎的神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意外又从容。仿佛她猜到了他们会来,已经做好了应对他们的准备。
周颂看出端倪:“你丈夫和你说起过宁钰?”
“是的,我已经等你们很久了。”她看了看手表,“我现在要回家,二位方便的话可以跟我回去。”
于是周颂和秦骁坐上季莎莎的车,往季莎莎家中驶去。周颂没料到此行会如此顺利,心里也存有担忧,但是他除了上季莎莎的车外别无选择,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他和秦骁坐在后座,以他的角度能看到正在开车的季莎莎的侧脸;季莎莎是个优雅端庄的女人,虽长了年纪,但很有风韵,美丽仍旧未离她远去。
“杨磊跟你提起过宁钰?”周颂又问。
季莎莎道:“他没说过,是我在信里看到的。”
周颂:“什么信?”
季莎莎:“你很快就会知道,现在让我专心开车可以吗?我不擅长一心二用。”
她把车进一座高档住宅区,车停在地下车库,和周颂与秦骁两人从车库直接乘电梯上楼。电梯在23楼停住,电梯门打开就是外玄关,这是一梯一户的大平层户型。两人换了鞋随季莎莎进屋,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儿在躺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见了季莎莎就伸出双手撒娇:“妈妈。”
她生病了,面色虚白,精神萎顿。季莎莎坐在她身边抱住她:“退烧了没有?外婆说你不好好吃药,有这回事吗?”
外婆端着一碗汤从厨房出来,道:“刚又咳了几声,我让她喝药她嫌苦。这是我刚熬好的梨汤,喂她喝点。”她把梨汤递给季莎莎,才发现家季莎莎带回两位陌生人,“有客人呐,请坐请坐。”
季莎莎道:“妈,你带优优回房间,我们要谈工作。”
外婆牵着叫优优的女孩儿回了房间,季莎莎指了指沙发道:“稍等一会儿。”
周颂和秦骁坐在沙发上,季莎莎转过走廊不知进了哪个房间。几分钟后,她回来了,带回一只信封,把信封交给周颂:“这就是我刚才说的那封信。”
周颂打开信封抽出一张信纸,上面是用毛笔写的行楷,篇幅很短,只
寥寥几行:莎莎,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大概已经不在了。就像我和你说过的那样,我和你会在无法预计的某一天分离,这一天已经来临了,请你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也请你原谅我对你不够坦诚。我向你隐瞒了一些事,这些事是我的罪恶、我的梦魇、我的无法承受之痛。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宁钰”。她是我的一位故友,如果有人为她而来,有关她的所有答案被我锁在书房那只银色保险柜中,密码是我们结婚的日子。
这是这封信的所有内容,周颂合上信纸,抬头看着季莎莎:“保险柜里是什么?”
季莎莎把信纸细细折好,又放回信封中,道:“跟我来。”
周颂和秦骁跟着她走进一间书房,书房很大,四面墙壁打满书架,东边的书架前横着一张长桌,上面摆有笔墨纸砚。季莎莎走到书桌后,推开一扇书架,露出嵌在墙壁中的一只银色保险柜,她输入密码打开保险柜,从里面抱出一叠厚厚的书籍和文件。她将书籍和文件全都放在桌上,道:“都在这里。”
周颂走过去看着这些约有半米高的书籍文件:“这是什么?”
季莎莎:“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周颂:“刚才那封信你是什么时候拿到的?”
季莎莎:“他死后第二天,信和遗书在一起,之前一直由律师保管。你们可以随意翻越这些书和文件,我要去陪女儿了,失陪。”
她说完就向门口走去,周颂问:“你不想知道杨磊向你隐瞒了什么吗?”
季莎莎回身看着他,神情始终淡然:“我不好奇那个叫宁钰的女人是谁,我也不好奇保险柜里藏着什么东西。他是我的丈夫,我们有过一段美好的爱情和婚姻,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些更重要,我不愿意破坏他留给我的回忆。”
周颂:“你知道他有家族遗传病?”
季莎莎:“我们恋爱时他就告诉我了,他说运气好的话他能活到四十多岁,运气不好会死在三十岁。他运气很好。”
周颂:“你们领养孩子,也是他的决定?”
季莎莎:“对,他不愿冒险把自己携带疾病的基因遗传给自己的孩子,所以我们领养了优优。还有问题吗?”
周颂向门口抬了下手:“没有了,你请便。”
季莎莎离开书房,关上了书房门。
秦骁搬来两张椅子放在桌前:“来吧,咱们看看杨磊的秘密到底是啥。咿?怎么全都是英文?”
周颂在椅子上坐下,顺手拿起一本书,发现那是一本英文原版细胞生物学教材;教材下是一份从国外某文学杂志上截取打印下来的论文;论文下是一篇20世纪70年代国外发表在某报纸上的新闻报道;他很快找出这些文献共同点,它们在讲述同一个主题:头脑移植手术。
这一领域神秘且古老,周颂对此一无所知,他拿起一份厚厚的资料,上面记载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一位名叫罗伯特怀特的着名神经外科学家成功地给一只候子做头部移植手术。这只候子在换头后存活8天,这一重大的创举向世界证明脑部移植手术可以延长受体的生命,随后撰稿人抛出一个疑问:那么人类是否也能进行脑部移植手术?大脑移植是否意味着记忆移植、灵魂转移?
记忆移植、灵魂转移。周颂被这两个词组引起好奇心,继续往后翻阅资料;其实人脑移植早已不是天方夜谭,这一手术早有先例,科学家们并从未停止研究,例如1996年,一位瑞士医生就为一对遭遇车祸的恋人进行过脑移植手术,这对恋人被送到医院时女子已经因头颅破裂而死亡,但身体完好;而男子四肢受到重创,但头部完好。
医生们征得他们家属同意后将男子的大脑移植到女子头颅中,进行神经纤维连接手术。当医生终于将细如蛛丝的神经纤维全都接合时,女子奇迹般的恢复了生命体征,并且拥有男子的部分记忆——这一案例说明人脑移植不仅仅可以延长受体的生命,也会得到大脑原主人的记忆,只是将大脑更换宿主,使原宿主获得重生。
周颂看到这里,手心发凉不寒而栗;倘若人脑移植只存在于科幻小说和电影中,他会不屑一顾,但是当现实中真正有人对此深入研究,并且已将其变成可行的医术,那么这件事就变得无比可怕。看着这些浩如烟海的医学记录和文献,周颂并没有对此产生多么强烈的信任感,越发觉得荒诞不经。
在周颂看资料的时候,秦骁在旁很无聊,这些资料都是英文,他能看懂的仅限于几个简单的单词。他把一份文件丢下,左翻翻又看看,想从文件堆儿里找点自己能看懂的,无意中发现一只夹在书里的u盘。他把u盘拿出来:“周颂。”
周颂看到u盘:“哪来的?”
秦骁:“夹在一本书里,要看看吗?”
桌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周颂把电脑拿过去,开机插入u盘,里面只有一段视频,打开视频,出现一个戴着眼睛消瘦斯文的男人。周颂在网页上看过杨磊的照片,一眼认出他就是杨磊。视频里的杨磊就坐在他们对面长桌后的那张椅子上,面朝摄像头静坐,仿佛此时就坐在他们对面看着他们。
周颂等得不耐烦,想听他会说什么,正要快进,杨磊突然说话了:“今天是除夕,我在书房里录下这段视频,坦白我曾经犯下的罪孽。”
说到这里,他稍稍低头,神情凝重:“看到这段视频的人是为了宁钰而来,我现在如实相告,我和宁钰曾是朋友,同病相怜的朋友,我们都患有一种家族遗传病。宁钰说,这不是病,是诅咒。”他露出苦涩的微笑,“我不得不承认她说得对,这种病的确像是一种诅咒。但是我们不甘心一出生就被诅咒,所以我们决定抗争。”
杨磊摊开手,仿佛面前摆着什么东西:“你们看到了,那些书籍和文献资料就是我们做出的抗争。宁钰是细胞生物遗传学博士,她相信人脑移植手术可以帮助我们摆脱患病的身躯,使自己的灵魂转移到一个健康的躯体中,所以她一直在研究这种医学技术。而我只有几个闲钱,我除了在经济上资助她之外别无用处。”
他的双手颓然地落在桌上,神色沉痛:“她的研究需要临床试验对象,起初,她的对象是白鼠、兔子、猴子。但是后来,我发现她竟然开始人体实验,和她朝夕相处的学生竟然成为她的实验对象。我知道这种行为有多危险,我劝过她,但是她已经趋近疯狂,听不进任何劝解。我想过和她切断所有联系,对她的所作所为不闻不问,然而正是我的无所作为导致她继续杀生。我意识我绝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我自私、胆怯、又懦弱,我不敢亲自揭发她,我担心她报复于我。所以我买通林峰,制造出他闯进宁钰家中无意间发现尸体的假象。”
秦骁听到这里终于听懂了,瞠目结舌:“他他他他说什么?大脑移植、人体实验?我去......这他妈也太离谱了,没想到科幻电影里老掉牙的套路竟然真的有人相信,还为此杀人搞人体实验,这完全是疯魔了啊。宁钰这疯子到底想干嘛?”
周颂同样觉得离谱,也承认宁钰的疯狂,但是他很笃定宁钰绝对没有丧失理智,宁钰甚至比常人更睿智更冷静,也更残忍。宁钰不是疯子,她只是一个绝望的人,而一个人失去所有希望之后,要么走向毁灭,要么走向疯狂,她只是不甘毁灭,选择了后者。但是宁钰的行径荒诞至极,只是一场荒唐大梦。就算为她造梦的人是那些拥有学识和权威的专业人士,但梦永远是梦,梦境永远不会成真。记忆移植和灵魂转移是一场跨越几个世纪的庞大骗局。
这些道理,周颂不相信宁钰会不懂得,但是她依旧深陷梦境不愿醒来,原因很简单,现实令她绝望。那么绝望的宁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她杀人、她做非法的实验、她做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电脑中的杨磊貌似周颂的疑问,他注视着摄像头,就像注视着周颂的眼睛,道:“她不想死,她想活命,她要重生。”
重生——该死之人却不愿死,所以她要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