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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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自诩并非虔诚的人,无论是对上帝还是其余什么神,我对他们并不够恭敬。事实上,我甚至还有些乖张叛逆,曾经暗地里说出过许多亵渎的话。
但他们毕竟是神,拥有超越俗世的胸襟,因而他们原谅了我,非但如此,他们甚至赐下福音,让我今夜得以陪伴在夜卉小姐身边。
当然,当然,这还得归功于雪公子的善解人意和运筹帷幄,他让我留在夜卉小姐身边,岂不是有玉成好事之意?天哪,虽然他表面上看对我毫不重视,但在他心目中,其实一直对我颇有好感吗?
可是,他们不了解我的心思呀,这些善意的人们,我已经有了女神阁下,而且起誓不会背叛她,无论**多大,哪怕是这般清纯绝色的倩影,都无法令我改变心意。
悲哀,真是悲哀。可惜,可惜之至。
————
无策坐在我身边看着我,问:“你为什么一会儿哭丧着脸,一会儿又笑眯眯的呢?”
萨佛林捧着肚子笑着说:“因为他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念头,他这人的心根本就是个臭马桶,我都快被他熏坏啦。”
她的话,无策自然听不到。即使听得到,无策也不会相信。
现在我们正在赶往迷宫女郎酒吧的路上,我开着一辆黑色的不起眼的轿车,正在公路上加速疾驰。
夜卉小姐坐在轿车的后座上毫无动静,宛若融入了夜色,或者压根儿不在。我心不在焉的开着车,对着无策的问话,一点儿都不想回答。
无策是那种紧张起来没话找话的人,他其实也喜欢安静,但为了避免尴尬,总试图打破沉寂。
他冥思苦想,终于问:“那个杰克·斯普利特到底是什么人呢?”
出人意料的是,夜卉小姐居然轻启朱唇,费神回答这一问题,她说:“他是本国人,名叫刘鸡威,他是迷宫女郎酒吧的老板,三位合伙人之一。名义上,对凡人而言,那里不仅仅是酒吧,其实还是一个带有宗教气息的天主教集会场所。但被萨巴特转化之后,他为了追求时髦,而起名为杰克·斯普利特,皈依了该隐教派的分支。”她稍稍停顿,又说:“和血腥玫瑰女士有些相似的。”
她的话多么令人心痛呀,宛若一柄利刃刺入我的脑袋——没错,我不得不承认,我心爱的女神阁下也曾追求虚名,用厄休拉·蔷薇的名字取代了自己的真名。但那是她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呀,她曾经也是个淳朴而自豪的少女呀,她是被这个污浊的世界给污染了呀。
无策听她说话,似乎放心下来,朝我这边望望,希望我接过话题,把他从与美女对话的苦差中解救出来。但我何等机智,为了让他出丑,早就装出一脸痴呆模样,装傻充愣原本就是我的拿手好戏。
他羞红了脸,暗暗捏住大腿,咳嗽着说:“王子殿下说有三个妖魔,妖魔是什么?”
夜卉小姐说:“妖魔是受人敬畏的血族,一般是相当古老的存在。如果是你这样的弱血者,在妖魔面前恐怕毫无抵抗之力。”
无策问:“那。。。。王子殿下为什么就派你一个人去?”
我听了勃然大怒,心想:咱们两人不算是人吗?这小子把自己埋汰了倒也罢了,为何将我也牵扯进去?我的身份地位,岂是你这无名小卒可比?
但仔细想想,他毕竟是血族,我才不过是个尸鬼,他的地位只怕还真比我高。
夜卉小姐淡淡的说:“足够了。他们虽然是妖魔,但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她的语气如此冷漠,做出了终止谈话的暗示,无策却反而如释重负,急忙扭过头来,装作镇定的望着前方。
但我却察觉到,他心跳的十分厉害——这个莫名其妙的弱血者呀,他为何会有心跳和呼吸?真不知道绿面具对他坐了些什么。
————
此时已近夜晚九点半,正是酒吧中最热闹的时候。霓虹灯的光芒在黑夜中撒下一阵光晕,随着灯光颜色的改变,仿佛形成了危险的魔境,制造着光怪陆离的气氛。
深夜降临之际,魑魅魍魉,妖魔鬼怪,正是这些异类出没之时机。
我把车停在对面的马路边,从车窗中观察酒吧的状况。
我叹道:“这酒吧门口有两位壮汉把关,咱们若贸然走近,只怕这些魔党之徒有了防备。”
夜卉小姐说:“这两位壮汉是血族。这些魔党的混蛋,根本就毫无节制的制造这些低能儿。如果他们想要奴隶,为什么不弄出点儿尸鬼呢?”
我闻言黯然神伤,几乎吐血。
无策说:“我们该如何混进去?”
夜卉小姐说:“我可以直接进去,他们未必认得出我。随后我只要砍掉三个魔党妖魔的头就可以了。”这些酒吧对男性诸多限制,对漂亮的女孩儿则大门敞开,里面甚至让女孩儿免费喝酒呢。
凡人都是社交的奴隶,也是社交的动物,他们终其一生,都在为如何与异性或同**·配而烦恼,而且永无节制,乐在其中。社交不过是他们达成交·配之举的手段罢了。
仔细想想,我这话等于把自己也骂进去了,但没有关系,因为一旦我完成我的自我认知语言,我将脱胎换骨,羽化登仙。。。。。很快,耐心点,面具,耐心点。。。。。
我说:“我们应当耐心等待,这酒吧当在凌晨两点关门,届时凡人将被驱逐,仅仅余下魔党的血族与他们的爪牙。我们那时动手,则无虞将凡人牵扯其中。”
夜卉小姐点了点头说:“那我们等等吧。”
我不由深感敬佩,心想:卡玛利拉虽然有些仗势欺人,多管闲事,但其中的成员倒对凡人颇为爱惜。
萨佛林说:“好无聊啊,又要等啦。面具,你们做事也太婆婆妈妈了吧。”
我想:若是一味蛮干,不免难以收拾。卡玛利拉——密党与凡人有协议,不得将血族之间的斗争牵扯到凡人头上。
萨佛林闷闷不乐,在我耳边大吵大嚷,我索性给她来个充耳不闻。但如此一来,我觉得眼皮打架,睡意上涌,神智模糊,很快进入了梦境。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无策喊:“娜娜。。。娜娜小姐,客人们散去了。”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口水淌满了方向盘,摸起来黏黏糊糊的十分恶心。
夜卉小姐点点头,推开车门,双手插在大衣口袋中,优雅的朝酒吧走了过去。我们赶忙跑下车,一左一右跟在她背后。
我想:届时若出现什么岔子,我替夜卉小姐挡枪挡箭,表现得大义凛然,她一见之下,只怕会对我倾心相爱,唉,到时我与她痴情纠葛,可又无法舍弃女神阁下,这等孽缘,当真令人伤心流泪。
萨佛林笑着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想法让你出丑的,你这个大笨蛋。而且弄得不好,只怕你又要死翘翘啦。”
真是忘恩负义的小混蛋,但瘟神附体,我也毫无办法,唯有对她敷衍一番。
门口的壮汉见到我们三人,伸手拦住,说:“会客时间结束了。”
夜卉小姐像是没听见一样,径直从他们中间穿了过去,其中一个壮汉露出不耐烦的神色,露出尖牙,伸手拉住夜卉小姐的手。
夜卉小姐蓦地挣脱出他的手掌,双手在他脑袋上一转,只听喀拉一声响,壮汉顿时脖子断裂。他啊啊惨叫了两声,变成了一堆火花。
另一个壮汉怒吼一声,举起保龄球般大的拳头朝夜卉小姐猛击下来,夜卉小姐伸手指在他拳头上一弹,他的手刹那间塌陷下去,宛如被榔头敲碎了一般。他还来不及惨叫,夜卉小姐一脚踹中他的心脏,随着这猛烈一击,他咆哮着飞速倒退,撞在酒吧大门上,咣当一声,那铁门随着壮汉飞了出去,摔在酒吧的吧台上,吧台四分五裂,成了一堆废墟。
那个壮汉也自然灰飞烟灭。
在喧嚣声中,夜卉小姐仿佛迟来的女客一样踏入了酒吧,眼神寒冷,扫视着周围。
凡人几乎都已经被赶跑了,但余下十几个青年男女,正迷迷糊糊的睡在地上,一些血族抱着他们,正在贪婪的吸血。他们惊讶的抬起头,看着走入的我们。
血族吸血的时候,牙齿中会分泌出一种麻醉毒素,令凡人失去抵抗能力,甚至产生喜悦之情。凡人不会记得被吸血之事,就像喝得酩酊大醉,以至于忘记了夜晚的一切。
所以,血族会克制自己的欲望,不会当场将凡人吸食致死。被血族吸食过的人类会显露出贫血的症状,但修养几个月,他们就能再度复原。
也有些凡人在被吸食之后,依旧拼了命的工作锻炼,因而时常会出现猝死症状。像前些日子在晨练中跑步猝死的大学生,只怕就是血族的受害者。
这些萨巴特的妖魔,利用酒吧作为诱饵,让凡人沉醉于夜晚的疯狂之中,在他们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沦为血族的食粮,虽然并不意味着必然的死亡,但很难想象这些魔党的血族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
一个留着长胡须的黑发男人站了起来,他看上去十分高壮,眼中闪烁着黑红色的光,他说:“你是血族猎人?”
娜娜说:“你的死神,拉森魃的妖魔!”
我看过挚友先生的资料,这人是拉森魃的三位妖魔之一,绰号叫做蒙古僧侣的家伙,他已经活了将近一百年,虽然年纪并不代表强大的力量,但长寿意味着他拥有保命的诀窍。
他笑了起来,说:“夜的命运将你带到我这儿,女孩儿。我很高兴能见到你,因为我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到过如此诱人的猎物了。”(未完待续)
噢,我自诩并非虔诚的人,无论是对上帝还是其余什么神,我对他们并不够恭敬。事实上,我甚至还有些乖张叛逆,曾经暗地里说出过许多亵渎的话。
但他们毕竟是神,拥有超越俗世的胸襟,因而他们原谅了我,非但如此,他们甚至赐下福音,让我今夜得以陪伴在夜卉小姐身边。
当然,当然,这还得归功于雪公子的善解人意和运筹帷幄,他让我留在夜卉小姐身边,岂不是有玉成好事之意?天哪,虽然他表面上看对我毫不重视,但在他心目中,其实一直对我颇有好感吗?
可是,他们不了解我的心思呀,这些善意的人们,我已经有了女神阁下,而且起誓不会背叛她,无论**多大,哪怕是这般清纯绝色的倩影,都无法令我改变心意。
悲哀,真是悲哀。可惜,可惜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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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策坐在我身边看着我,问:“你为什么一会儿哭丧着脸,一会儿又笑眯眯的呢?”
萨佛林捧着肚子笑着说:“因为他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念头,他这人的心根本就是个臭马桶,我都快被他熏坏啦。”
她的话,无策自然听不到。即使听得到,无策也不会相信。
现在我们正在赶往迷宫女郎酒吧的路上,我开着一辆黑色的不起眼的轿车,正在公路上加速疾驰。
夜卉小姐坐在轿车的后座上毫无动静,宛若融入了夜色,或者压根儿不在。我心不在焉的开着车,对着无策的问话,一点儿都不想回答。
无策是那种紧张起来没话找话的人,他其实也喜欢安静,但为了避免尴尬,总试图打破沉寂。
他冥思苦想,终于问:“那个杰克·斯普利特到底是什么人呢?”
出人意料的是,夜卉小姐居然轻启朱唇,费神回答这一问题,她说:“他是本国人,名叫刘鸡威,他是迷宫女郎酒吧的老板,三位合伙人之一。名义上,对凡人而言,那里不仅仅是酒吧,其实还是一个带有宗教气息的天主教集会场所。但被萨巴特转化之后,他为了追求时髦,而起名为杰克·斯普利特,皈依了该隐教派的分支。”她稍稍停顿,又说:“和血腥玫瑰女士有些相似的。”
她的话多么令人心痛呀,宛若一柄利刃刺入我的脑袋——没错,我不得不承认,我心爱的女神阁下也曾追求虚名,用厄休拉·蔷薇的名字取代了自己的真名。但那是她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呀,她曾经也是个淳朴而自豪的少女呀,她是被这个污浊的世界给污染了呀。
无策听她说话,似乎放心下来,朝我这边望望,希望我接过话题,把他从与美女对话的苦差中解救出来。但我何等机智,为了让他出丑,早就装出一脸痴呆模样,装傻充愣原本就是我的拿手好戏。
他羞红了脸,暗暗捏住大腿,咳嗽着说:“王子殿下说有三个妖魔,妖魔是什么?”
夜卉小姐说:“妖魔是受人敬畏的血族,一般是相当古老的存在。如果是你这样的弱血者,在妖魔面前恐怕毫无抵抗之力。”
无策问:“那。。。。王子殿下为什么就派你一个人去?”
我听了勃然大怒,心想:咱们两人不算是人吗?这小子把自己埋汰了倒也罢了,为何将我也牵扯进去?我的身份地位,岂是你这无名小卒可比?
但仔细想想,他毕竟是血族,我才不过是个尸鬼,他的地位只怕还真比我高。
夜卉小姐淡淡的说:“足够了。他们虽然是妖魔,但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她的语气如此冷漠,做出了终止谈话的暗示,无策却反而如释重负,急忙扭过头来,装作镇定的望着前方。
但我却察觉到,他心跳的十分厉害——这个莫名其妙的弱血者呀,他为何会有心跳和呼吸?真不知道绿面具对他坐了些什么。
————
此时已近夜晚九点半,正是酒吧中最热闹的时候。霓虹灯的光芒在黑夜中撒下一阵光晕,随着灯光颜色的改变,仿佛形成了危险的魔境,制造着光怪陆离的气氛。
深夜降临之际,魑魅魍魉,妖魔鬼怪,正是这些异类出没之时机。
我把车停在对面的马路边,从车窗中观察酒吧的状况。
我叹道:“这酒吧门口有两位壮汉把关,咱们若贸然走近,只怕这些魔党之徒有了防备。”
夜卉小姐说:“这两位壮汉是血族。这些魔党的混蛋,根本就毫无节制的制造这些低能儿。如果他们想要奴隶,为什么不弄出点儿尸鬼呢?”
我闻言黯然神伤,几乎吐血。
无策说:“我们该如何混进去?”
夜卉小姐说:“我可以直接进去,他们未必认得出我。随后我只要砍掉三个魔党妖魔的头就可以了。”这些酒吧对男性诸多限制,对漂亮的女孩儿则大门敞开,里面甚至让女孩儿免费喝酒呢。
凡人都是社交的奴隶,也是社交的动物,他们终其一生,都在为如何与异性或同**·配而烦恼,而且永无节制,乐在其中。社交不过是他们达成交·配之举的手段罢了。
仔细想想,我这话等于把自己也骂进去了,但没有关系,因为一旦我完成我的自我认知语言,我将脱胎换骨,羽化登仙。。。。。很快,耐心点,面具,耐心点。。。。。
我说:“我们应当耐心等待,这酒吧当在凌晨两点关门,届时凡人将被驱逐,仅仅余下魔党的血族与他们的爪牙。我们那时动手,则无虞将凡人牵扯其中。”
夜卉小姐点了点头说:“那我们等等吧。”
我不由深感敬佩,心想:卡玛利拉虽然有些仗势欺人,多管闲事,但其中的成员倒对凡人颇为爱惜。
萨佛林说:“好无聊啊,又要等啦。面具,你们做事也太婆婆妈妈了吧。”
我想:若是一味蛮干,不免难以收拾。卡玛利拉——密党与凡人有协议,不得将血族之间的斗争牵扯到凡人头上。
萨佛林闷闷不乐,在我耳边大吵大嚷,我索性给她来个充耳不闻。但如此一来,我觉得眼皮打架,睡意上涌,神智模糊,很快进入了梦境。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无策喊:“娜娜。。。娜娜小姐,客人们散去了。”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口水淌满了方向盘,摸起来黏黏糊糊的十分恶心。
夜卉小姐点点头,推开车门,双手插在大衣口袋中,优雅的朝酒吧走了过去。我们赶忙跑下车,一左一右跟在她背后。
我想:届时若出现什么岔子,我替夜卉小姐挡枪挡箭,表现得大义凛然,她一见之下,只怕会对我倾心相爱,唉,到时我与她痴情纠葛,可又无法舍弃女神阁下,这等孽缘,当真令人伤心流泪。
萨佛林笑着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想法让你出丑的,你这个大笨蛋。而且弄得不好,只怕你又要死翘翘啦。”
真是忘恩负义的小混蛋,但瘟神附体,我也毫无办法,唯有对她敷衍一番。
门口的壮汉见到我们三人,伸手拦住,说:“会客时间结束了。”
夜卉小姐像是没听见一样,径直从他们中间穿了过去,其中一个壮汉露出不耐烦的神色,露出尖牙,伸手拉住夜卉小姐的手。
夜卉小姐蓦地挣脱出他的手掌,双手在他脑袋上一转,只听喀拉一声响,壮汉顿时脖子断裂。他啊啊惨叫了两声,变成了一堆火花。
另一个壮汉怒吼一声,举起保龄球般大的拳头朝夜卉小姐猛击下来,夜卉小姐伸手指在他拳头上一弹,他的手刹那间塌陷下去,宛如被榔头敲碎了一般。他还来不及惨叫,夜卉小姐一脚踹中他的心脏,随着这猛烈一击,他咆哮着飞速倒退,撞在酒吧大门上,咣当一声,那铁门随着壮汉飞了出去,摔在酒吧的吧台上,吧台四分五裂,成了一堆废墟。
那个壮汉也自然灰飞烟灭。
在喧嚣声中,夜卉小姐仿佛迟来的女客一样踏入了酒吧,眼神寒冷,扫视着周围。
凡人几乎都已经被赶跑了,但余下十几个青年男女,正迷迷糊糊的睡在地上,一些血族抱着他们,正在贪婪的吸血。他们惊讶的抬起头,看着走入的我们。
血族吸血的时候,牙齿中会分泌出一种麻醉毒素,令凡人失去抵抗能力,甚至产生喜悦之情。凡人不会记得被吸血之事,就像喝得酩酊大醉,以至于忘记了夜晚的一切。
所以,血族会克制自己的欲望,不会当场将凡人吸食致死。被血族吸食过的人类会显露出贫血的症状,但修养几个月,他们就能再度复原。
也有些凡人在被吸食之后,依旧拼了命的工作锻炼,因而时常会出现猝死症状。像前些日子在晨练中跑步猝死的大学生,只怕就是血族的受害者。
这些萨巴特的妖魔,利用酒吧作为诱饵,让凡人沉醉于夜晚的疯狂之中,在他们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沦为血族的食粮,虽然并不意味着必然的死亡,但很难想象这些魔党的血族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
一个留着长胡须的黑发男人站了起来,他看上去十分高壮,眼中闪烁着黑红色的光,他说:“你是血族猎人?”
娜娜说:“你的死神,拉森魃的妖魔!”
我看过挚友先生的资料,这人是拉森魃的三位妖魔之一,绰号叫做蒙古僧侣的家伙,他已经活了将近一百年,虽然年纪并不代表强大的力量,但长寿意味着他拥有保命的诀窍。
他笑了起来,说:“夜的命运将你带到我这儿,女孩儿。我很高兴能见到你,因为我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到过如此诱人的猎物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