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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站起来,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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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片朦胧的天。

    又是一方陡峭的崖。

    又是一丛密布的云。

    李果又一次站在这块狗日的破地方,唯一的不同地方,是上次那个穿着中山装的男人,现在穿上了一身光溜滑润的丝绸唐装。他站在崖边,依旧负手而立,依稀有风吹着他那一脑袋灰白夹着银丝的头发,背负在身后的手上捏着一本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

    “本来我是想一直考验你,可是出鞘已经发脾气了。”男人缓缓的转过身,眼神空荡荡的看着李果背后的天空:“那么,我先问你一个问题。”

    李果摸了摸脖子,发现上面被莫愁的小牙齿给咬出来的伤痕根本就不存在,他这才知道,自己又进入了那个古怪的书魂梦境。所以他毫不顾忌的往一块大石头上一靠:“这回给我来评营养快线吧。”

    书魂点点头,打了个响指。一瓶原味的营养快线从天而降,落在李果的大腿上:“牛奶和水果不要混吃,这两样东西是天生的冤家。那些个广告都是骗小孩的,牛奶和水果混在一块,只能让你胃溃疡。”

    李果边点头应着,一边拧开盖子灌下去大半瓶:“你要问我什么?”

    “你认为,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什么。”书魂施施然坐到了李果的身边,扬了扬手里的书:“最近温习了一下黑格尔和村上春树,所以我问你的时候,也是问自己。”

    李果想了想,最终无奈的摸着后脑勺向书魂告了声抱歉。

    这种高深的问题,对他来说确实还是挺高深的。大学时,那时的李果还是个文学男青年,他总是一个人坐在脏兮兮充满精臭味的寝室过道上,看着行色匆匆的人,思考类似这种人生的意义。

    可每次等他觉得自己想明白的时候,岁月就会给他加上一层更深的迷惘,而且因为他老是坐在靠女寝比较近的过道上,还白白落了个变态色狼的名声。李果这叫一个亏,他可什么都没看见,顶多就是大夏天的傍晚偶尔能见着几具白花花的**从窗口一闪而过。

    仅此而已。

    “不过我觉得你倒是可以多去看看电影。”李果欣然给书魂提出自己的看法:“我挺喜欢看科幻片,去年看了场2012我到现在一见着地上有条沟,就开始觉得人命脆弱了。”

    书魂笑了,他随手在半空中一划,原地凭空出现了一个柜台,上面摆着满满当当的电影DVD,从《西线无战事》一直到《新少林寺》,甚至连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香港那些粗制滥造的鬼片都囊括在内。

    “是正版么?”李果惊喜的站起身,开始翻阅起了各种碟片:“这新金瓶梅我上次下了个6G多的,可一放就卡。”

    “嗯,你集成显卡。”书魂说完之后,悠然的喝了口浓茶:“御剑,你知道吗?”

    李果忙不迭的点着头:“我知道我知道,就是骑着剑满天飞。”

    书魂摇摇头,突然大笑着轻拍起李果的肩膀来。

    “小朋友,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书魂不知道从哪捏起一片已经泛黄的梧桐叶子,轻轻抛向了空中。

    李果见这片残叶居然在被抛起之后,压根就不往下掉了,反而是在他身边缓缓的绕行了起来。

    “踩上去。”书魂让破叶子停在李果的脚边:“闭上眼。”

    李果看了他一眼,一只脚蹬上了本应该一脚就踩爆掉的梧桐叶,然后听话的闭上了眼睛:“这是要干什么?你是真能教我御剑?”

    “这‘御’字,其实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严格来说是一种逻辑概念。”书魂看到李果闭上眼睛之后,缓缓的开口:“比如这开车,里头又细分了成了御轮;御策;御正;御夫。缺一不可。”

    李果沉默了一阵,感觉到自己耳边好像在呼呼的灌风,但是他也没睁开眼睛,就这么张嘴问道:“什么意思?拆开了,我都知道,可合在一起怎么感觉这么深奥?”

    “文化程度问题,你要是个研究生什么事都没了。”书魂打趣了一句李果,但还是给他解释了起来:“这御轮就是开车,这御策就是掌方向盘,这御正就是开的正,这御夫就是你本人。其实你听上去感觉没什么主次,可实际上你要知道,这里头少一个,那就是车毁人亡。毕竟你没那能用两个轮子开汽车的技术。”

    “同理,这其他的东西,也都是这个道理。御世;御民;御宇;御气;御物;御天。”书魂的语调愈发的严肃了起来:“这易经里,有天地人三道,日出日落、流水飞沙,都有规矩。正所谓天道有常、地道有常、偏偏人道却无常。”

    这下李果可犯了头疼了,易经这种东西对于他这个不好不坏正当中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实在是太过于神秘了,据说要是谁能完全吃透易经,那别说一辈子赛神仙,连子孙后代都能护的住。诸葛亮刘伯温可都只是沾了点边儿而已,就已经位极人臣了,何况真的去吃透了它。

    “好吧,你这文化素质也就只能到这了,我简单跟你说吧。”书魂叹了口气,这口气里包含着对李果的无奈:“这御剑,说白了,就是御物的一种。试图和这世界上万事万物的精髓沟通,可以平等也可以征服。不过要征服很困难,就好像莫愁和出鞘,她们俩早就情同姐妹了,谁也离不开谁。”

    这说成大白话之后,李果理解起来就简单了许多。所以他也算明白了这神神叨叨的书魂嘴里蹦出来的意思。不过他显然还是有点疑惑:“万事万物都能有跟你似的魂么?”

    书魂呵呵一乐:“想的美,要真是这样,我们早统治全世界了。没看过变形金刚么?人类这种脆生生的玩意,在我们这些所谓的非自然产物面前,简直不堪一击,什么超人什么蜘蛛侠,你让出鞘一捅一个洞,三刀六洞扎的他妈都不认识他。”

    “那你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李果非常诧异,可又偏偏不知道这老兔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大爷,您跟我说点实际的吧,我想牛逼。”

    “你先深呼吸三十下。”书魂指示着李果:“这御物的最高境界,大概是除了塑料袋和餐巾纸,你没有不能拿来打卫星的。”

    李果一听,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一边长长的呼吸,一边快马加鞭的问着书魂:“用我家晒衣服的衣架子也行?”

    书魂顿时语塞,沉默了很长很长时间,才沉声说道:“你先深呼吸……”

    李果哦了一声,知道这老兔子是没话可说了。不过他也知道,在人家的地盘随便装大尾巴狼,那是相当危险的,所以他乖乖的开始在那像产妇临盆生孩子似的大口呼吸着。

    “好了,睁开眼睛吧。”

    听到指令之后,李果缓缓的睁开了眼。可这一睁眼不要紧,他发现自己正悬在半空中,身下的那片悬崖,现在看上去也就跟一个碱大了的小馒头似的。而他现在正一脚踏着一片树叶,怎么看都是一副岌岌可危的德行。

    “人是情绪化的动物,让你闭上眼睛,你也许能轻松的走过独木桥,可一旦你睁开眼睛,你反而更容易掉下去。”书魂鬼鬼祟祟的一笑:“腿肚子都开始软了吧?站在这,三个小时之后,我回来找你。”

    说完这句话,书魂就彻底消失在了李果面前。只剩下小腿连带着后腰都抖得像淋了凉水的狗崽子似的李果,浑身僵硬的站在两片梧桐叶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李果站在这,嘴里玩着命的嘟囔着平时绝对不会说出来的那些骂娘的话,以此来给因为恐高而摇摇欲坠的自己加油打气。

    当然,李果知道那个书魂这么干,一定是有他的理由。因为他清楚的记得,莫愁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的时候,那剑还不如一片树叶子宽呢,而且高度绝对不止现在这么高。

    而且据莫愁自己说,如果御剑飞天至高空时没有护体罡气的话,那飞上去了能不能下来或者下来后还能不能活着,都是一件很悬疑的事情。

    可李果现在,除了地方高了一点之外,其他诸如低温啊、大风啊、氧气稀薄啊,都是统统不存在的。所以,这条件已经算是非常好的了。

    三个小时,说长不长,在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的时候几乎就是眨眼飞逝。可又说短不短,干巴巴的站在离地两千多米的两片树叶子上时,那简直就叫一个度日如年。

    不知道过了几小时,李果已经从周杰伦的歌唱到了阿里山的姑娘,可书魂依然还是没有出现。

    他两条腿差不多已经没了知觉,完全是靠着咬牙切齿的那股子狠劲儿才能一直撑在这里。

    说到底,李果还是大男子主义的虚荣心在作怪。他实在不想再被莫愁那个软妹子保护在身边了。他始终是认为,一个男人要是一辈子都被女人给保护着,那还不如早死早超升,下辈子投胎争取当个超级女声。

    万幸,就在李果已经做好一头栽下去的准备时,书魂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带着一脸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得意笑容。

    “有没有战胜内心的恐惧呢?”书魂坐在虚空,翘着二郎腿挤兑着李果:“莫愁可是六七岁就已经驾轻就熟了。”

    李果咬着后槽牙,恶狠狠的盯了书魂一眼:“我没事……”

    书魂不知道从哪掏出了一把扇子,笑吟吟的往下一指:“跳下去。”

    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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