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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信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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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一声“雷来”,天地色变。

    头一瞬白光耀眼,下一瞬黑暗降临。巨响开天辟地,余音穿云裂石……

    所有人本能地闭上了眼睛,耳内轰鸣不已。

    不能动,看不见,听不到。短短一息,却仿佛悠悠百年。

    一息后,功力最深厚的石坚隐约又听到了少年叱咤的声音,风起!

    他浑身的肌肉如同岩石一般僵硬笨拙,努力翻起眼皮。

    触目惊心!

    天地间只剩下了黑白、明暗,景物模糊,忽近忽远。

    一百个弓手在一惊之下释放出的箭雨正攀升至顶点,黑压压覆盖,像极了水中密密层层的芦苇。

    一点微芒闪亮,紧贴着下方炸开。

    砰……

    声势比方才小了许多,灌进余音未消的耳朵里,听不太真切。仿佛罡风呼啸,从极高远的天际飘来。

    白色气浪从闪亮处陡然扩散,将落下的利箭推偏了。

    呜……

    狂风乍起,从半空横掠而过。

    人不动,马不嘶,均成了泥塑木雕。

    少年左手电光跳跃,右臂斜指穹宇,状若天神。

    这一切,仅仅发生在一秒的时间内,只够石坚眨两次眼睛。

    随即,群马嘶鸣后退。骑士们也苏醒了,拼命拽缰绳。步卒弓手一排排倒下,有的弯腰呕吐,有的摇摇晃晃找不着北。

    嗖嗖嗖嗖嗖嗖嗖……

    一百支利箭整齐插入草地,在番人周遭的两丈远处围出了一个大圆圈。

    少年的身前已经看不见沙勾道人,只见黑黢黢的一段人形物体倒下了。“嘭”一声,头颅、胳膊、腿与躯干摔得分离,四分五裂,冒出阵阵浓烟与焦臭。

    天地又恢复了本来颜色,耳不鸣眼不花,感觉清晰回归本体。石坚惊恐发现,自己居然还保持着右臂斜伸准备发令的找死姿势。

    他当机立断,把本该向前劈下的胳膊机智地往后倒转半圈,滚鞍下马半跪于地,双手抱拳,运足平生最大的力气喝道:

    “镇南军听令,参见真人!”

    哗啦啦……

    甲胄叮当碰响,刀枪争先恐后丢弃于地。

    一川士兵黑鸦鸦跪下了,头颅低垂,冷汗涔涔。

    修行十境,聚气,凝罡,通幽,开光、化丹、圣胎、出神、融体、渡劫、登天。前三境是凡俗境,中四境为超凡境,后三境为神通境。

    开光、化丹境界的修士尽管被世俗尊称为仙师,面对千军万马也得闪避,因为真气和法力总有枯竭的时候。

    曾有化丹剑修镇守城门,一剑枭首二百八。可面对十万大军的轮番攻击,三日之后力竭,尸体被践踏成泥。

    但从圣胎境界开始,法术进入了另外一个范畴,弹指间可令千百人灰飞烟灭。

    诸法之中,以雷电最为霸道。

    天雷一出,阴魂散,阳神碎,谁可抵挡?

    同样是守城,曾经有出神修士发出了一个平地旱雷。当时云飞风急,白昼晦暝。只听到霹雳一声巨响,城外三千士兵被活活震死,城中的人又安然无恙。

    瞅蒙面人弄出的这场雷电,声势浩大。如果不是他手下留情,说杀光这里的一千人,真还不是开玩笑!

    信天游闭上眼睛,迅速检查了一遍能量柱。

    我勒个去,竟然掉下去小半格,从杀幽境九层的巅峰跌至中期了。

    少年肉痛不已。

    唉,得晒半年太阳,泡一个月热澡,吃三头牛才能弥补……

    他释放能量,击穿空气伪造出来的雷电,才一万多伏特。对比自然界动辄几百万伏的闪电,其实没啥杀伤力,唯独追求声光特效罢了。利用强光造成人眼短暂失明,巨响让神经系统在一瞬间麻痹。

    但一万伏特高压产生的瞬间强电流,也不是沙道人能够承受的,足以将他烧成焦炭。

    假如劈向任何一个士兵,反而不起作用,铠甲将形成金属空腔屏蔽。

    正如电车漏电了,车里的人会毫无觉察。只有当迈出一只脚落地时,人体成为了高低电势间的通路,才瞬间触电。

    那阵风更简单,威力只相当于一个小型热气球爆炸,位置与时机的选择却相当巧妙。

    一百支利箭刚刚从顶点下坠,初速并不快。被风推偏后,随着继续飞行,初始误差将被越放越大,以至于偏离目标。倘若在利箭高速坠落时这么搞,十倍强风也制造不出多大效果,番人们将被生生扎成刺猬。

    这种华而不实的大排场,比真刀实枪干一场还消耗能量,信天游实在玩不起。哪像修士,今天呼风唤雨损耗了真气,明天就可以吸收灵气补回,照样生龙活虎。

    番人也跪下了。

    与士兵单膝半跪不同,他们双膝跪倒,五体投地。一个个热泪盈眶,阿苗阿草两个女孩子甚至哭出了声。

    只有阿莎不跪,不哭,不笑,表情颇有点儿复杂,忐忑。

    少女的心思,谁也琢磨不透。

    信天游睁开眼睛,见到阿莎没跪,高兴地传音入密。

    “叫他们都起来吧,赶紧走。”

    阿莎唤族人站起,庄重地走到了信天游面前。双手叠放在小腹,微微欠身低头,用番语毕恭毕敬问:

    “我该怎么称呼您,是山神大人,还是信哥哥?”

    这时候,她又从小妹妹重新变回那个肩负部落生存的公主。但语气怎么听,都流露出了一丝不甘心。

    少年不想解释,那会越扯越多,越扯越不清白,简单回答道:

    “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你就叫信天游吧……”

    “不,我要叫信哥哥。”

    “啊,你都有决定了,那还问个啥?行,随便你怎么叫,叫曲项向天哥都行。”

    噗嗤,阿莎笑出了声。

    眼睫毛上挂着的泪珠犹未干,面庞如梨花带雨,娇艳欲滴。

    信天游问:

    “你怎么会唱楚辞的《山鬼》?”

    “父王很早就从山外请来了老师,给头人们的子弟教授文学音乐礼仪……开战以后,有的人没离开。”

    “哦,明白了,把项圈给我。”

    阿莎一愣,满脸红晕,双手颤抖地解下了项圈。

    信天游心道,切,至于紧张成这样子吗,又不是拿了不还。我得在项圈里留下信息,小花小黑小青小黄感应了,才会帮你的忙。

    他却不知道,番人女子喜欢上了一个人,才肯将贴身之物赠送,如香囊锦帕。

    所有物品中,属项圈最尊贵。由每个父母精心打造,从小佩戴在女童的颈子上,随着年岁增长慢慢放大,从不离身。像今天,阿莎换上华国服饰,手链脚铃什么的全部摘除了。唯独项圈没摘,掩在衣领里。

    女子出嫁的那日,才由新郎为她换上新项圈。寓意是尽管离开了父母,从此我会保护你,一生不分离。

    信天游接过项圈,一手执稳,另一只手环绕着一勒。

    项圈顿时晶光四射,仿佛一轮皎洁的明月,被重新被送回阿莎眼前。

    银子容易氧化,无论怎么清洗擦拭,暴露在外一段时间后都会黯淡。信天游的一点能量透入,岂止剥离了氧化层,还让它散发出特殊的磁场感应,永不生锈。

    阿莎却不接,低垂颈子抿了抿嘴唇,鼓足勇气,颤声道:“我要……要,信哥哥……你给我戴上。”

    切,女孩子就是嗦!

    信天游依言为阿莎戴上了项圈,小声嘱咐。

    “我得离开云山一两年,不解决一些问题不能回。在这段时间里,前番部要好好休养生息,别再瞎搞什么刺杀了……”

    “信哥哥,你一天不回来,阿莎就等一天。一辈子不回来,阿莎就等一辈子。等下次你回来的时候,可不可以不戴面巾?”

    “哈,回山当然就不需要了。五天前,我悄悄在你喝的水里滴了一滴药,就是小时候那个。会提高你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快更强。如果最近出现发热麻痒等症状,不要慌,过半个月就稳定了……”

    “嗯。”

    “打了十几年仗,云山被打得稀巴烂,物资匮乏。告诉我,部落眼下急缺什么?”

    “粮食,盐巴,布匹,铁器,医药……”

    “行,会有人给你们送去的。”

    “信哥哥,你是大修士吗?就像道藏典籍里记载的真人,返老还童,复归少年。”

    “切,我只大你一岁。”

    “嘻嘻,我猜是。”

    “阿莎,我不是什么山神爷,你心里面明白就行。但宣称是山神,对内可以增强凝聚力,对外可以震慑后番部……别考虑并入后番了,不会让你们过银沙江的。只有前番挡在前面,他们才安全。一旦放你们进入就失去了屏障,还让镇南军找到借口开战……前番和朝廷结下了深仇,很难化解。后番挡住你们撤退,是谈判的筹码。我不止一次见到后番的使者潜出云山,你得防备一下……不过,他们也有顾忌。怕前脚夹击剿灭了前番,后脚被镇南军抄家。所以会想尽办法,维持现状……”

    “嗯,阿莎听哥哥的。”

    ……

    眼前的一幕,匪夷所思又简单明了,连大傻二傻都看得懂。

    貌似,山神大人要娶阿莎……

    番人们脸上浮现出狂喜,唯独阿贵闪过一丝忧色。

    纵然开口雷来,挥手风起,但一个蒙面的山神爷结结实实现身,他还是不太相信。

    况且,嫁给神灵的女子有几个下场美满?

    要不疯了,要不死去,要不孤独终老,也不见神灵用花轿把她们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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