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幽冥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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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威震云山,被番人封为巡山神兽。
为了获得庇护,他们在村落外种植大片的竹林。真吸引了几只流浪熊猫过去,作为主角的小花却再也没有出现。
这货是个“宅男”,懒得很,贼聪明。
信天游和信使隐居的地方灵气浓郁,嫩竹子一咬几乎流出灵液,它才舍不得离开呢。
小黑就一根筋,喜欢雄赳赳秀肌肉扮演大王。即使挨揍,过几天便忘记了,满血复活又是一条好汉。
在六年时间里,信天游出动了三次小黑,以化解番族的危机。这货杀性重,一嗅到血腥就兴奋不已,常常主动跑来讨任务,少年却不肯让它多现身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任何一个朝廷都不会允许卧榻之旁,有他人鼾睡。如果自己出手太多,肯定引来强大修士,反而让生番更快灭亡。
黑虎名声大噪,盖过了熊猫,在番人嘴里成为山神爷座下的第一巡山大将。
尽管信天游暗中支持,前番部挺过了灭族。但青壮死得太多,又被年复一年“打草谷”,人口不可遏制地直线下滑。
他们退往云山深处,与后番部只隔一条汹涌的银沙江。
不过江,覆灭依旧只是旦夕间!
前番王战死,公主阿莎尚未成人,部落由祭祀的老巫主持大局。
老巫向后番部落请求多次,希望过银沙江讨一块小地盘栖身。得到的答复是,必须让阿莎嫁给后番王做第七房小妾,部族拆散并入。
阿莎坚决不同意!
族内青壮少,少年人慢慢挑起了大梁。亲人惨死,他们要报仇,要像火焰一样燃烧。不愿意一退再退,像狗一样卑微地活着。
去年秋天,又一次“打草谷”,阿莎和十几名少女被几十条军汉逼入悬崖绝壁。
之前她们连续突破了两道封锁,无力再战。
从高天下视,可见白云袅袅,怒涛翻滚的银沙江如同一根细带,缠绕着满山苍翠。
少女们的脸上露出了决绝神情,手挽手,一步一步走向了万丈深渊。碎石子被脚踢动,簌簌而落,不闻回响。
就在她们准备跳下时,雷鸣乍起。
一道白虹从侧旁的山岗射下,挡者披靡。
在一片“山魈来了”的惊恐呼喊中,军汉们只恨爹娘少生了一条腿,四散乱逃。
然而,没有用。
被白虹追上,如被攻城大铁槌撞击。人像断线的纸鹞一般飞起,在空中时往往就已经气绝。
传闻山魈力大无穷,行走如风,声若雷鸣,可以身化白虹。
事实上,雷鸣是因为信天游的速度太快,行径之处出现了真空,空气填补回去发出爆裂声。而白虹,则是空气被击穿之后产生了湍流。
番人不叫山魈,尊称为山神。
少年在密林边沿干掉最后一条军汉,背后传来了少女气喘吁吁的声音。
“啊,啊,你……”
信天游知道阿莎到了十几米外。
这到底算不算暴露呢?
犹豫了两秒,他凭空消失,白虹穿山而去。
自从青梅竹马分别后,阿莎只见到一个背影,信天游却见过她很多次。
山居孤独,他偶尔会远远观看番人生活,劳作,战斗。前番部被镇南军逼得一退再退,非常接近隐居地了。
也见到阿莎出落得一天比一天漂亮,在月光下徘徊,在曾经玩耍的小溪旁呆呆独坐。甚至还听到她冲着山谷大喊“信哥哥”,他却从来没有回答过。
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走,伊人后脚就出现在栖云城。
信天游远远吊着三名少女,开始思考一个重要问题。离开了云山,还需不需要遵守师父的规定?一旦暴露,杀光所有人。
答案是,不需要。
人流渐渐稀少,不知不觉到了城南。
街道宽敞,右边是一家家店铺,左边则是归化寺的围墙。
墙根下,卖香烛、占卜算命的摊位一长溜,夹杂着摆地摊卖古董奇石药材的,一个个目光炯炯盯住了路人荷包。只要有谁望上一眼,立刻热情招呼。
“上好的崖柏香呀……”
“大兄弟,我看你印堂发黑,近日必有血光之灾……”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正儿八经的老山参,虎骨,鹿茸……”
“金疮药,大力丸,应有尽有。小儿咳喘枇杷露……”
喧嚣声中,阿莎三人匆匆来到一家大白天却不做生意的山货店前,很有节奏地敲了五下,三长两短。
门板打开半边,将三女迎进。一位年轻男子警惕地探出头朝外看了看,又飞快关闭。
那人信天游也认识,叫阿贵,是前番部落的第一高手。
第二高手是阿莎。
她虽然力量弱点,身法却极灵动,一柄长剑挥舞得快速绝伦。
镇南军对云山的封锁严密,前番部不可能一次潜出太多人。就这么几个,想干什么?
山货店对面的围墙内,是大名鼎鼎的幽冥钟。昨天客栈掌柜对信天游介绍时,还特意提起,说它敲起来声闻全城。
这是一口大钟,重达两千斤。一般叫梵种,洪钟。
它与提醒斋粥、参禅、诵经、法会的行事钟不一样,只在早晚敲两次。
所谓,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警醒世人从长夜里觉悟,于昏暗迷惑中保持清明,又被称作幽冥钟。
民间习惯用钟声对时,老跑去城门口看官府的铜壶滴漏,太麻烦了。
早晨听到幽冥钟敲响,知道七点辰时至,该起床洗漱吃东西了;黄昏听见,就知道是七点酉时了,太阳马上下山,该干嘛的动作快一点。
钟楼共三层,幽冥钟悬挂于顶层木架下……
啊,不对!
那口大钟居然被取下来搁在地板上了,满街人竟没一个觉察。或许觉察了,没当回事,反正天天见的。
信天游往后退两步,再瞧。
视线被塔身和围栏遮挡,看不到全貌,只见一个钟纽。把目光在幽冥钟与山货店之间来回扫了扫,又望了望南边,隐约猜出阿莎要干什么了。
真是一个天才的计划!
他甚至猜测,呆会儿楼顶将出现两个番人,眼下正躲藏在第二层。
那是两个双胞胎,叫大傻和二傻。脑子不灵光,武功也不高,一身力气却无人能及。
年初,信天游离开云山前,曾见到两兄弟将一块巨石吭哧吭哧抬上十米高陡坎,抛下去,再抬上来,再抛下去……玩得不亦乐乎。
真是两个傻子!
南街口传出呵斥与鞭打声。
“镇南将军出行,闲人回避……让开……不长眼睛呀……”
啪,啪啪……
一队人马大摇大摆开进街道,甲胄鲜明。
行人赶紧往店铺里躲,摆地摊的小贩慌忙卷起包袱皮,贴住墙根。
喧闹的街道立刻清净,只有风卷了几张黄纸在地面一飘一飘。
队伍前,一名校尉率领四名排成两行的骑士开路。
随后是一辆双马驾辕车,顶盖的边沿下垂形如乌龟壳。厢壁没有华丽纹饰,好几处包裹了铁皮,镶嵌铜板,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整辆车高大厚实,仿佛一座移动的小城堡。
车后,二十名士兵手执长枪,腰挂军刀,排列成整齐的左右各十。
就在队伍不紧不慢行至山货店前,钟楼顶出现了两条壮汉。迅速抬起“幽冥钟”走到围栏边,高高举起来往下抛。
领头的校尉非常警觉,勒住马,扭头斜往上瞧。
嗖……
一支弩箭直取面门。
那校尉一声冷哼,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箭身。但另外一支箭仅差半秒杀到,生生穿透了他的脖颈。
再坚固的马车,防护也只在厢壁做文章,谁也不会把顶盖弄成铁板。
瓷杯砸不烂木板,从高空下坠却可以洞穿重甲,撕裂楼宇,更何况两千斤的大铜钟!
下一个瞬间,尖叫四起。
啊呀呀……
咔嚓……
砰……
哐……
当……
滋啦……
在各种复杂声响的爆鸣中,马车四分五裂,散碎木料与细小的金属物件呼啸着射向八方。
一条人影冲天而起。
小花威震云山,被番人封为巡山神兽。
为了获得庇护,他们在村落外种植大片的竹林。真吸引了几只流浪熊猫过去,作为主角的小花却再也没有出现。
这货是个“宅男”,懒得很,贼聪明。
信天游和信使隐居的地方灵气浓郁,嫩竹子一咬几乎流出灵液,它才舍不得离开呢。
小黑就一根筋,喜欢雄赳赳秀肌肉扮演大王。即使挨揍,过几天便忘记了,满血复活又是一条好汉。
在六年时间里,信天游出动了三次小黑,以化解番族的危机。这货杀性重,一嗅到血腥就兴奋不已,常常主动跑来讨任务,少年却不肯让它多现身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任何一个朝廷都不会允许卧榻之旁,有他人鼾睡。如果自己出手太多,肯定引来强大修士,反而让生番更快灭亡。
黑虎名声大噪,盖过了熊猫,在番人嘴里成为山神爷座下的第一巡山大将。
尽管信天游暗中支持,前番部挺过了灭族。但青壮死得太多,又被年复一年“打草谷”,人口不可遏制地直线下滑。
他们退往云山深处,与后番部只隔一条汹涌的银沙江。
不过江,覆灭依旧只是旦夕间!
前番王战死,公主阿莎尚未成人,部落由祭祀的老巫主持大局。
老巫向后番部落请求多次,希望过银沙江讨一块小地盘栖身。得到的答复是,必须让阿莎嫁给后番王做第七房小妾,部族拆散并入。
阿莎坚决不同意!
族内青壮少,少年人慢慢挑起了大梁。亲人惨死,他们要报仇,要像火焰一样燃烧。不愿意一退再退,像狗一样卑微地活着。
去年秋天,又一次“打草谷”,阿莎和十几名少女被几十条军汉逼入悬崖绝壁。
之前她们连续突破了两道封锁,无力再战。
从高天下视,可见白云袅袅,怒涛翻滚的银沙江如同一根细带,缠绕着满山苍翠。
少女们的脸上露出了决绝神情,手挽手,一步一步走向了万丈深渊。碎石子被脚踢动,簌簌而落,不闻回响。
就在她们准备跳下时,雷鸣乍起。
一道白虹从侧旁的山岗射下,挡者披靡。
在一片“山魈来了”的惊恐呼喊中,军汉们只恨爹娘少生了一条腿,四散乱逃。
然而,没有用。
被白虹追上,如被攻城大铁槌撞击。人像断线的纸鹞一般飞起,在空中时往往就已经气绝。
传闻山魈力大无穷,行走如风,声若雷鸣,可以身化白虹。
事实上,雷鸣是因为信天游的速度太快,行径之处出现了真空,空气填补回去发出爆裂声。而白虹,则是空气被击穿之后产生了湍流。
番人不叫山魈,尊称为山神。
少年在密林边沿干掉最后一条军汉,背后传来了少女气喘吁吁的声音。
“啊,啊,你……”
信天游知道阿莎到了十几米外。
这到底算不算暴露呢?
犹豫了两秒,他凭空消失,白虹穿山而去。
自从青梅竹马分别后,阿莎只见到一个背影,信天游却见过她很多次。
山居孤独,他偶尔会远远观看番人生活,劳作,战斗。前番部被镇南军逼得一退再退,非常接近隐居地了。
也见到阿莎出落得一天比一天漂亮,在月光下徘徊,在曾经玩耍的小溪旁呆呆独坐。甚至还听到她冲着山谷大喊“信哥哥”,他却从来没有回答过。
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走,伊人后脚就出现在栖云城。
信天游远远吊着三名少女,开始思考一个重要问题。离开了云山,还需不需要遵守师父的规定?一旦暴露,杀光所有人。
答案是,不需要。
人流渐渐稀少,不知不觉到了城南。
街道宽敞,右边是一家家店铺,左边则是归化寺的围墙。
墙根下,卖香烛、占卜算命的摊位一长溜,夹杂着摆地摊卖古董奇石药材的,一个个目光炯炯盯住了路人荷包。只要有谁望上一眼,立刻热情招呼。
“上好的崖柏香呀……”
“大兄弟,我看你印堂发黑,近日必有血光之灾……”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正儿八经的老山参,虎骨,鹿茸……”
“金疮药,大力丸,应有尽有。小儿咳喘枇杷露……”
喧嚣声中,阿莎三人匆匆来到一家大白天却不做生意的山货店前,很有节奏地敲了五下,三长两短。
门板打开半边,将三女迎进。一位年轻男子警惕地探出头朝外看了看,又飞快关闭。
那人信天游也认识,叫阿贵,是前番部落的第一高手。
第二高手是阿莎。
她虽然力量弱点,身法却极灵动,一柄长剑挥舞得快速绝伦。
镇南军对云山的封锁严密,前番部不可能一次潜出太多人。就这么几个,想干什么?
山货店对面的围墙内,是大名鼎鼎的幽冥钟。昨天客栈掌柜对信天游介绍时,还特意提起,说它敲起来声闻全城。
这是一口大钟,重达两千斤。一般叫梵种,洪钟。
它与提醒斋粥、参禅、诵经、法会的行事钟不一样,只在早晚敲两次。
所谓,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警醒世人从长夜里觉悟,于昏暗迷惑中保持清明,又被称作幽冥钟。
民间习惯用钟声对时,老跑去城门口看官府的铜壶滴漏,太麻烦了。
早晨听到幽冥钟敲响,知道七点辰时至,该起床洗漱吃东西了;黄昏听见,就知道是七点酉时了,太阳马上下山,该干嘛的动作快一点。
钟楼共三层,幽冥钟悬挂于顶层木架下……
啊,不对!
那口大钟居然被取下来搁在地板上了,满街人竟没一个觉察。或许觉察了,没当回事,反正天天见的。
信天游往后退两步,再瞧。
视线被塔身和围栏遮挡,看不到全貌,只见一个钟纽。把目光在幽冥钟与山货店之间来回扫了扫,又望了望南边,隐约猜出阿莎要干什么了。
真是一个天才的计划!
他甚至猜测,呆会儿楼顶将出现两个番人,眼下正躲藏在第二层。
那是两个双胞胎,叫大傻和二傻。脑子不灵光,武功也不高,一身力气却无人能及。
年初,信天游离开云山前,曾见到两兄弟将一块巨石吭哧吭哧抬上十米高陡坎,抛下去,再抬上来,再抛下去……玩得不亦乐乎。
真是两个傻子!
南街口传出呵斥与鞭打声。
“镇南将军出行,闲人回避……让开……不长眼睛呀……”
啪,啪啪……
一队人马大摇大摆开进街道,甲胄鲜明。
行人赶紧往店铺里躲,摆地摊的小贩慌忙卷起包袱皮,贴住墙根。
喧闹的街道立刻清净,只有风卷了几张黄纸在地面一飘一飘。
队伍前,一名校尉率领四名排成两行的骑士开路。
随后是一辆双马驾辕车,顶盖的边沿下垂形如乌龟壳。厢壁没有华丽纹饰,好几处包裹了铁皮,镶嵌铜板,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整辆车高大厚实,仿佛一座移动的小城堡。
车后,二十名士兵手执长枪,腰挂军刀,排列成整齐的左右各十。
就在队伍不紧不慢行至山货店前,钟楼顶出现了两条壮汉。迅速抬起“幽冥钟”走到围栏边,高高举起来往下抛。
领头的校尉非常警觉,勒住马,扭头斜往上瞧。
嗖……
一支弩箭直取面门。
那校尉一声冷哼,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箭身。但另外一支箭仅差半秒杀到,生生穿透了他的脖颈。
再坚固的马车,防护也只在厢壁做文章,谁也不会把顶盖弄成铁板。
瓷杯砸不烂木板,从高空下坠却可以洞穿重甲,撕裂楼宇,更何况两千斤的大铜钟!
下一个瞬间,尖叫四起。
啊呀呀……
咔嚓……
砰……
哐……
当……
滋啦……
在各种复杂声响的爆鸣中,马车四分五裂,散碎木料与细小的金属物件呼啸着射向八方。
一条人影冲天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