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梦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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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完全被另一个灵魂支配的孙琦,在高中生的球场上如入无人之境。
突破,上篮,投篮,抢断。篮板,盖帽,助攻等等等等,连对方的班主任都已经傻了,很快就建立起了两位数的领先优势,并不断扩大直至比赛结束。
期间的孙琦还是很给面子的,并没有展现出过于强大的实力,虽说也是碾压一般的场景但其实还好。孙琦没有太夸张的表现,也是可以让高中生接受的存在。
“我们赢了,我们是冠军,孙琦你太强了!”陇驿很兴奋地吼道,他已经顾不上去考虑这其中的缘由了,只管去庆祝这个冠军。
他们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可乐等饮品,当香槟一样晃动后,将可乐洒向天空,洒向球场。
“全班同学都有,起立,拿上水桶接上水,带好拖把,去把篮球场给我清理出来,校长都找我了。”晚自习前班主任来到教室说,虽然刚被校长骂了顿,但得了冠军依然还是很高兴的,因此也没有批评他的学生。
来到篮球场大家都傻眼了,由于可乐的原因,整个球场都感觉粘粘,大家一起干了起来,这也是一种团队的体现。
“下午比赛你又超神了?”一边打扫卫生陇驿一边问孙琦。
“怎么样,要不要单挑!”此时的孙琦依然是另一个灵魂在驱动。
“好啊,迫不及待了,明天吧,今天得先把这里处理好。”陇驿无奈的摇了摇头。
“前段时间你去哪了?”晚自习上孙琦开始了自我对话。
“我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一直陪在你身边。”
“什么意思?难道你还会累?”
“当然,如果消耗过大,甚至会消失。”
“啊!你的体力可真不咋地,那我怎么才能找到你呢?”
“当我觉得你需要我的时候,我自然会出现,你无须找我。”
“这么神秘!”
“好好上课吧,学习才是你的根本,我先消失了。”
“哼,我一定好好练球,以后让你觉得无需支配我的身体就可。”
“真走了吗?好吧,我还是看看杂志吧!”
那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球队,斯特恩第一次将NBA展示给全世界,提示了篮球最美丽的可能性,那支球队拥有历史上最为的的两个后卫乔丹和约翰逊,当时最伟大的小前锋伯德和两个大前锋巴克利和马龙。马龙日后成为历史得分第二,斯托克顿保有抢断和助攻的历史记录,外加德雷克斯勒,罗宾逊等等这些伟大的名字。
他们平均每场比赛赢44分,最少的一场比赛也赢了32分,甚至没有叫过一次暂停。
现在很多强强联手,三巨头,抱大腿之类的行为,很可能是把梦之队当成了模仿的对象,也算是梦之队给NBA打开的另一条思路--超级明星未必非要当对手,
比如乔丹和约翰逊,即使在全明星赛上他们也不可能做队友,但在梦之队却可以,而且能够珠联璧合,并且对篮球运动的推广有些极为积极地作用。
他们集体不住奥运村而住豪华酒店,他们把篮球运动在世界上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他们之前,无论是身价还是地位,篮球明星都无法和娱乐明星相提并论,但当时梦之队在巴塞罗那却像是猫王与披头士的结合体,所到之处都是前呼后拥的膜拜。
这种明星集结的原因,是因为88年汉城奥运会美国男篮仅获得了第三名。老实说那支美国队实力不差,却在半决赛中输给了萨博尼斯率领的苏联队,这让当惯了篮球世界霸主的美国人很是不爽。想要打个翻身仗,去征服世界。
那支梦之队是由无数计算,历史,骄傲,贪婪,血性。勇决,智慧与牺融合在一起的。
在梦之队成立那年,约翰逊监察处了艾滋病病毒并将结束他的职业生涯,伯德因为背伤也要告别赛场,巴克利在闹交易,马龙和斯托克顿苦于被外界认知,德勒克斯勒在追求自己的身份,穆林在庆祝他的戒酒重生,尤因在于纽约媒体对峙,罗宾逊在让自己的个性适应联盟,乔丹和皮蓬在经历追求王朝的各色痛苦,托马斯的落选,罗德曼未被考虑,巨星们的探嘘,媒体的敌意,每个人的野心,光荣与梦想,直至最后,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是92年夏天那支完美炫丽的梦之队。
即使到了今天,人们对这支球队及每位队员的追捧仍然经久不衰,梦之队的这些巨星们从未远离我们,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新闻途经了解到与他们相关的信息。
聚是千古一梦,散是街边你我。
92年之后,梦之队的队员们也和你我一样有着各自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咸,光阴如梭,每个两年,梦之队的旗号都又会聚集一群优秀的篮球巨星,2000年与立陶宛队打的惊险万分,02和06年世界赛,04年奥运会,美国队甚至都没有拿到冠军。这些后来的追梦者,都不可能再现梦一队的玄黄之梦。曾经他们巨响篮球场上巨大的星辰和苍穹,成为未来球员们要去追赶的目标和抵达的边界。
就像我们一样,在极度荣光之后,他们开始经历失败和挫折。
有些挫折发生在家里,当他们扮演父亲或丈夫的角色时;有些失败发生在球场,当他们扮演教练,经理时;还有些失败发生在商业领域,当他们扮演商人角色时。
可以说他们把最光辉美好的记忆都停留在了梦之队里,那是一支让人赞美到词穷的球队。
那是梦之队的魅力,是篮球的魅力,超越常人的渴望,奋斗与爱,可以留存在每个人的心理流传后世。
“对我来说,梦之队是我篮球生涯的No.1。”约翰逊书:“因为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那样一支球队,永远也不会再有了。”
“放学了,看什么呢,走吧。”陇驿叫孙琦一起回宿舍。
“梦之队很强吗?”孙琦傻傻的问。
“当然,听名字就知道,对于篮球而言那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种神一般的存在。”陇驿说:“那是很多人梦开始的地方。”
“哦,好想回去那个时代去亲自感受一下!”
已经完全被另一个灵魂支配的孙琦,在高中生的球场上如入无人之境。
突破,上篮,投篮,抢断。篮板,盖帽,助攻等等等等,连对方的班主任都已经傻了,很快就建立起了两位数的领先优势,并不断扩大直至比赛结束。
期间的孙琦还是很给面子的,并没有展现出过于强大的实力,虽说也是碾压一般的场景但其实还好。孙琦没有太夸张的表现,也是可以让高中生接受的存在。
“我们赢了,我们是冠军,孙琦你太强了!”陇驿很兴奋地吼道,他已经顾不上去考虑这其中的缘由了,只管去庆祝这个冠军。
他们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可乐等饮品,当香槟一样晃动后,将可乐洒向天空,洒向球场。
“全班同学都有,起立,拿上水桶接上水,带好拖把,去把篮球场给我清理出来,校长都找我了。”晚自习前班主任来到教室说,虽然刚被校长骂了顿,但得了冠军依然还是很高兴的,因此也没有批评他的学生。
来到篮球场大家都傻眼了,由于可乐的原因,整个球场都感觉粘粘,大家一起干了起来,这也是一种团队的体现。
“下午比赛你又超神了?”一边打扫卫生陇驿一边问孙琦。
“怎么样,要不要单挑!”此时的孙琦依然是另一个灵魂在驱动。
“好啊,迫不及待了,明天吧,今天得先把这里处理好。”陇驿无奈的摇了摇头。
“前段时间你去哪了?”晚自习上孙琦开始了自我对话。
“我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一直陪在你身边。”
“什么意思?难道你还会累?”
“当然,如果消耗过大,甚至会消失。”
“啊!你的体力可真不咋地,那我怎么才能找到你呢?”
“当我觉得你需要我的时候,我自然会出现,你无须找我。”
“这么神秘!”
“好好上课吧,学习才是你的根本,我先消失了。”
“哼,我一定好好练球,以后让你觉得无需支配我的身体就可。”
“真走了吗?好吧,我还是看看杂志吧!”
那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球队,斯特恩第一次将NBA展示给全世界,提示了篮球最美丽的可能性,那支球队拥有历史上最为的的两个后卫乔丹和约翰逊,当时最伟大的小前锋伯德和两个大前锋巴克利和马龙。马龙日后成为历史得分第二,斯托克顿保有抢断和助攻的历史记录,外加德雷克斯勒,罗宾逊等等这些伟大的名字。
他们平均每场比赛赢44分,最少的一场比赛也赢了32分,甚至没有叫过一次暂停。
现在很多强强联手,三巨头,抱大腿之类的行为,很可能是把梦之队当成了模仿的对象,也算是梦之队给NBA打开的另一条思路--超级明星未必非要当对手,
比如乔丹和约翰逊,即使在全明星赛上他们也不可能做队友,但在梦之队却可以,而且能够珠联璧合,并且对篮球运动的推广有些极为积极地作用。
他们集体不住奥运村而住豪华酒店,他们把篮球运动在世界上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他们之前,无论是身价还是地位,篮球明星都无法和娱乐明星相提并论,但当时梦之队在巴塞罗那却像是猫王与披头士的结合体,所到之处都是前呼后拥的膜拜。
这种明星集结的原因,是因为88年汉城奥运会美国男篮仅获得了第三名。老实说那支美国队实力不差,却在半决赛中输给了萨博尼斯率领的苏联队,这让当惯了篮球世界霸主的美国人很是不爽。想要打个翻身仗,去征服世界。
那支梦之队是由无数计算,历史,骄傲,贪婪,血性。勇决,智慧与牺融合在一起的。
在梦之队成立那年,约翰逊监察处了艾滋病病毒并将结束他的职业生涯,伯德因为背伤也要告别赛场,巴克利在闹交易,马龙和斯托克顿苦于被外界认知,德勒克斯勒在追求自己的身份,穆林在庆祝他的戒酒重生,尤因在于纽约媒体对峙,罗宾逊在让自己的个性适应联盟,乔丹和皮蓬在经历追求王朝的各色痛苦,托马斯的落选,罗德曼未被考虑,巨星们的探嘘,媒体的敌意,每个人的野心,光荣与梦想,直至最后,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是92年夏天那支完美炫丽的梦之队。
即使到了今天,人们对这支球队及每位队员的追捧仍然经久不衰,梦之队的这些巨星们从未远离我们,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新闻途经了解到与他们相关的信息。
聚是千古一梦,散是街边你我。
92年之后,梦之队的队员们也和你我一样有着各自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咸,光阴如梭,每个两年,梦之队的旗号都又会聚集一群优秀的篮球巨星,2000年与立陶宛队打的惊险万分,02和06年世界赛,04年奥运会,美国队甚至都没有拿到冠军。这些后来的追梦者,都不可能再现梦一队的玄黄之梦。曾经他们巨响篮球场上巨大的星辰和苍穹,成为未来球员们要去追赶的目标和抵达的边界。
就像我们一样,在极度荣光之后,他们开始经历失败和挫折。
有些挫折发生在家里,当他们扮演父亲或丈夫的角色时;有些失败发生在球场,当他们扮演教练,经理时;还有些失败发生在商业领域,当他们扮演商人角色时。
可以说他们把最光辉美好的记忆都停留在了梦之队里,那是一支让人赞美到词穷的球队。
那是梦之队的魅力,是篮球的魅力,超越常人的渴望,奋斗与爱,可以留存在每个人的心理流传后世。
“对我来说,梦之队是我篮球生涯的No.1。”约翰逊书:“因为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那样一支球队,永远也不会再有了。”
“放学了,看什么呢,走吧。”陇驿叫孙琦一起回宿舍。
“梦之队很强吗?”孙琦傻傻的问。
“当然,听名字就知道,对于篮球而言那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种神一般的存在。”陇驿说:“那是很多人梦开始的地方。”
“哦,好想回去那个时代去亲自感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