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奇葩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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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说的话也是半真半假,这笔筒从器型上看,应该是当年清朝的老物件没错,而且磨损的也确实很厉害,这确实让这只笔筒在价格方面会大打折扣。
不过他没说的是,这支笔筒可是紫檀材质的,光这一项就很值钱了。
更何况他还有紫玉空间,可以修复这样的笔筒,一旦这笔筒要是修复完毕的话,那价格,可就不好说了。
“原来是这样!”
那加里摸着自己白花花的大胡子,沉吟着说道,这东西,在他家里已经几十年了,他以前一直没太当回事,要不然也不会把这东西,当成饮马的水槽,和拴马的马桩了。
“好吧,金,这方面我不是很懂,要不还是你给个价吧!”
加里又把皮球踢回给了金沐晨,金沐晨看了看那笔筒,这么多年来拴马,外面的雕刻已经磨损的差不多了,只能隐约的看清楚上面是石山翠竹的造像。
万幸这是一件紫檀笔筒,因为材料非常好,所以这么多年来被当成水槽注水,倒也没有出现裂痕之类的状况,不过笔筒的筒口因为饮马的缘故,已经被马的牙齿给磕碰出了不少的痕迹,从外形上来看,整只笔筒别说什么包浆了,就连器形完整都很难能说得上,所以价格绝对要大打折扣。
“嗯,如果这笔筒要是品相完整,保存完好的话。我也许会给你三万美元。但是现在吗?就算买回去。我也要找人来修复,这需要话很多钱,很多时间。。。。所以,加里我只能给你三千美元。”
金沐晨报上这个价格的时候,心里有些发虚,毕竟光是这紫檀的料子,这么大一块,价格可就不止这么多。
可没想到那边那个加里。居然一拍巴掌:“成交!”
一只放了几十年的木头桩子,而且还是磨损这么严重的木头桩子,能卖出三千美元的价格,试问他如何能不同意。
两边对这个交易都非常的满意,更何况金沐晨可是直接给了三千现金,这让刘易斯夫妇更是高兴,劳伦斯太太回到房间里之后,还特意给他们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就再这样愉快的气氛中,大家边吃边聊,度过了愉快的一晚。第二天天色放晴,金沐晨和坎迪斯就选择离开了这个农场。
刘易斯夫妇还给金沐晨的f150加满了油。由此可见两个老人,对昨天那笔交易的满意程度,至于金沐晨,对这笔交易的满意程度就更别提了,如果不是坎迪斯在身旁,他昨天晚上就忍不住想把那紫檀笔筒,丢进空间里修复了。
“看样子方伯真没说错,你这人的运气真是足够好,这古董展还没开始呢,就已经迎来一个开门红了,那只笔筒应该是一件非常不错的好东西吧?”
看着心情愉快的金沐晨,坎迪斯忍不住在副驾驶上打趣问道。
金沐晨倒也没隐瞒,点了点头:“是不错,可是那笔筒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回去之后,要修复的话,也要花很多精力和时间的。”
坎迪斯也没在多问,金沐晨继续往前开,前面的公路,经过一晚上的抢修,已经重新通车了,很快在早上九点之前,两人就来到了城东郊的布里姆菲尔德古董展的展区。
到了地方,还没下车,两人就都已经被这古董展的气势给镇住了,难怪人家敢号称新英格兰地区最大的跳蚤市场呢,光看着规模,人家就没有说谎。
找了地方停好车,两人往展区内部走去,在进入展区之前,还看了外面的展示牌,上面介绍着这个跳蚤市场的一些情况。
这个市场拥有超过五千个收藏品经销商的摊位,占地足足有23个农场那么大,而且里面的经销的藏品,包罗万象,从各种各样的古董家具,和美术作品,到样式缤纷的旧衣服,是应有尽有。
在这里你皆可以套弄到上世纪70年代的机车党的皮夹克,也同样可以套弄到路易十五的五斗橱,只要你能想到的,只要你口袋够深,这里是应有尽有。
这样规模的市场,就连以前金沐晨去过的玫瑰碗市场都很难能比得上!
很快他就和坎迪斯一起徜徉其中了,手里拿着几样小吃,边走边逛,倒也惬意快活。
这个市场占地面积够大,来参展的商户也非常多,而且带来的东西也有不少是好东西,金沐晨和坎迪斯虽然一路走来好像是走马观花,可他的眼睛,可时刻都没离开过那些摊位,就是想从那些摊位上发现一些好东西。
天赋异能的黄金眼,这时候可是开足了马力,时刻留意着那些会有珠光宝气闪现的宝贝。
一路走来也看上了几件,不过走过去仔细查看一番之后,金沐晨心里却也难免会有些小小的失望。
那些东西到是好东西没错,可是人家那些摊主也同样都是识货的人,所以那些宝贝的标价也同样不低,就算他想买下来,也得掂量掂量,这个价格是否合适。
可是在心里权衡一番之后,他很快就放弃了买下来的想法。
就这样一路伴着发现宝贝的兴奋,和被高价阻拦的失望,两人是逛了小半个市场,一直到中午,金沐晨也没能入手什么好东西。
不过就在两人打算去找个地方吃顿午饭的时候,金沐晨的目光突然在一个摊位上顿住了。
这个摊位是专门卖瓷器的,而且他们家的瓷器是风格迥异,有中国风的瓷器,也有西洋风格的瓷器,赝品不在少数,精品也同样不少。
但是真正吸引金沐晨目光的是,他放在摊位最前面的一个木盆里的一样宝贝,那东西金沐晨离得老远都能看得到它所散发出来的刺眼的金黄色光芒,于是他就按捺不住,带着坎迪斯走了过去。
店主是个四五十年纪的中年白人,看到金沐晨走上前来,很是热情的把他摊位上的宝贝,都给金沐晨一一介绍了一遍。
他这摊位上确实有不少好东西,甚至还有几件清朝时期的青花花瓶真品,但是要价也不算低,同样几件欧洲宫廷风格的瓷器,要价也同样不低。
金沐晨只是站在一旁听着这个摊主口若悬河,直到他说完,金沐晨才指着摊位前面的木盆里面的东西,问那摊主:“老板,这东西怎么卖?”
那只木盆里放着的都是一些杯碗盘碟,看样子都是又瑕疵的瓷器,就和潘家园卖的残瓷差不多,那老板一看金沐晨居然对他高价的产品不太感性趣,反而是盯着那些残瓷猛看,心里不由得很是失望。
“那些都是一些保养不当的瓷器,你要是看上就尽管随便挑吧,上面都有价签。”
说完也就不再理会金沐晨了,金沐晨则是心头一喜,然后蹲下了身,开始在那盆里挑了起来。
这个盆里的瓷器,以喝水用的水杯居多,不过看样子,以及造型,应该大多都是欧洲的古瓷器。
不过这些瓷器,要不就是彩绘磨损严重,要不就是杯口有崩口,或者有裂痕,虽然也大多能算是古瓷,可是因为来头不明,所价格也不会很高。
金沐晨看了几眼杯子上面贴着的价钱,贵的也就五十块,便宜的甚至也就三五块,这价格可是看得他心头猛跳。
看着那老板也一直没留意自己,他悄悄的伸手从杯子堆里面挑出一只瓷杯,正是之前闪的他眼花的那只瓷杯。
不过等着瓷杯到手之后,他不由得一愣,这尼玛哪里是瓷杯啊?瓷杯哪有这么沉的?
在仔细定睛一看,好嘛,这哪里是一只瓷杯,这分明就是一只铜杯!
这杯子从底座,到把手完全就是由黄铜铸造制成的,只不过在杯身外侧套了一圈的彩绘瓷外套。。。
这杯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年头的,黄铜的杯口,也不知道怎么磕的,有好几处小凹坑,杯身外侧的那一层彩绘瓷外套上面遍布着裂痕,而且白瓷上面的彩绘,都已经花了,不过依稀还能看得清,那彩绘上画的应该是一个人物的半身像。
这杯子的风格可真是太诡异了,这都什么年代了,什么人还会用黄铜来做水杯?
更何况还吃饱了撑的,在杯子的外面加上一层白瓷镶嵌套,你能费这功夫,干吗不干脆做一只瓷杯?
懂得瓷器的人,如果看到这样的杯子,肯定嘴里骂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做这杯子的人,肯定特么是个奇葩!
要知道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瓷器可是比黄铜器要值钱的多,那时候的欧洲贵族和王室, 可都是以使用瓷器为荣呢。
这杯子明显是欧洲风格的,因为中国人可是不会做这样的铜杯的,而如果真是那个年代的真品,你在铜杯子外面镶嵌上一层瓷壁,却不制作一只完整的瓷杯子,你说这设计和制作这杯子的人,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
半桶水的人肯定会这样想,可是对于最近刚刚深刻学习了西欧瓷器发展史的金沐晨,在看到这样一只杯子后,却是心头难以抑制的一阵狂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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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说的话也是半真半假,这笔筒从器型上看,应该是当年清朝的老物件没错,而且磨损的也确实很厉害,这确实让这只笔筒在价格方面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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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他还有紫玉空间,可以修复这样的笔筒,一旦这笔筒要是修复完毕的话,那价格,可就不好说了。
“原来是这样!”
那加里摸着自己白花花的大胡子,沉吟着说道,这东西,在他家里已经几十年了,他以前一直没太当回事,要不然也不会把这东西,当成饮马的水槽,和拴马的马桩了。
“好吧,金,这方面我不是很懂,要不还是你给个价吧!”
加里又把皮球踢回给了金沐晨,金沐晨看了看那笔筒,这么多年来拴马,外面的雕刻已经磨损的差不多了,只能隐约的看清楚上面是石山翠竹的造像。
万幸这是一件紫檀笔筒,因为材料非常好,所以这么多年来被当成水槽注水,倒也没有出现裂痕之类的状况,不过笔筒的筒口因为饮马的缘故,已经被马的牙齿给磕碰出了不少的痕迹,从外形上来看,整只笔筒别说什么包浆了,就连器形完整都很难能说得上,所以价格绝对要大打折扣。
“嗯,如果这笔筒要是品相完整,保存完好的话。我也许会给你三万美元。但是现在吗?就算买回去。我也要找人来修复,这需要话很多钱,很多时间。。。。所以,加里我只能给你三千美元。”
金沐晨报上这个价格的时候,心里有些发虚,毕竟光是这紫檀的料子,这么大一块,价格可就不止这么多。
可没想到那边那个加里。居然一拍巴掌:“成交!”
一只放了几十年的木头桩子,而且还是磨损这么严重的木头桩子,能卖出三千美元的价格,试问他如何能不同意。
两边对这个交易都非常的满意,更何况金沐晨可是直接给了三千现金,这让刘易斯夫妇更是高兴,劳伦斯太太回到房间里之后,还特意给他们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就再这样愉快的气氛中,大家边吃边聊,度过了愉快的一晚。第二天天色放晴,金沐晨和坎迪斯就选择离开了这个农场。
刘易斯夫妇还给金沐晨的f150加满了油。由此可见两个老人,对昨天那笔交易的满意程度,至于金沐晨,对这笔交易的满意程度就更别提了,如果不是坎迪斯在身旁,他昨天晚上就忍不住想把那紫檀笔筒,丢进空间里修复了。
“看样子方伯真没说错,你这人的运气真是足够好,这古董展还没开始呢,就已经迎来一个开门红了,那只笔筒应该是一件非常不错的好东西吧?”
看着心情愉快的金沐晨,坎迪斯忍不住在副驾驶上打趣问道。
金沐晨倒也没隐瞒,点了点头:“是不错,可是那笔筒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回去之后,要修复的话,也要花很多精力和时间的。”
坎迪斯也没在多问,金沐晨继续往前开,前面的公路,经过一晚上的抢修,已经重新通车了,很快在早上九点之前,两人就来到了城东郊的布里姆菲尔德古董展的展区。
到了地方,还没下车,两人就都已经被这古董展的气势给镇住了,难怪人家敢号称新英格兰地区最大的跳蚤市场呢,光看着规模,人家就没有说谎。
找了地方停好车,两人往展区内部走去,在进入展区之前,还看了外面的展示牌,上面介绍着这个跳蚤市场的一些情况。
这个市场拥有超过五千个收藏品经销商的摊位,占地足足有23个农场那么大,而且里面的经销的藏品,包罗万象,从各种各样的古董家具,和美术作品,到样式缤纷的旧衣服,是应有尽有。
在这里你皆可以套弄到上世纪70年代的机车党的皮夹克,也同样可以套弄到路易十五的五斗橱,只要你能想到的,只要你口袋够深,这里是应有尽有。
这样规模的市场,就连以前金沐晨去过的玫瑰碗市场都很难能比得上!
很快他就和坎迪斯一起徜徉其中了,手里拿着几样小吃,边走边逛,倒也惬意快活。
这个市场占地面积够大,来参展的商户也非常多,而且带来的东西也有不少是好东西,金沐晨和坎迪斯虽然一路走来好像是走马观花,可他的眼睛,可时刻都没离开过那些摊位,就是想从那些摊位上发现一些好东西。
天赋异能的黄金眼,这时候可是开足了马力,时刻留意着那些会有珠光宝气闪现的宝贝。
一路走来也看上了几件,不过走过去仔细查看一番之后,金沐晨心里却也难免会有些小小的失望。
那些东西到是好东西没错,可是人家那些摊主也同样都是识货的人,所以那些宝贝的标价也同样不低,就算他想买下来,也得掂量掂量,这个价格是否合适。
可是在心里权衡一番之后,他很快就放弃了买下来的想法。
就这样一路伴着发现宝贝的兴奋,和被高价阻拦的失望,两人是逛了小半个市场,一直到中午,金沐晨也没能入手什么好东西。
不过就在两人打算去找个地方吃顿午饭的时候,金沐晨的目光突然在一个摊位上顿住了。
这个摊位是专门卖瓷器的,而且他们家的瓷器是风格迥异,有中国风的瓷器,也有西洋风格的瓷器,赝品不在少数,精品也同样不少。
但是真正吸引金沐晨目光的是,他放在摊位最前面的一个木盆里的一样宝贝,那东西金沐晨离得老远都能看得到它所散发出来的刺眼的金黄色光芒,于是他就按捺不住,带着坎迪斯走了过去。
店主是个四五十年纪的中年白人,看到金沐晨走上前来,很是热情的把他摊位上的宝贝,都给金沐晨一一介绍了一遍。
他这摊位上确实有不少好东西,甚至还有几件清朝时期的青花花瓶真品,但是要价也不算低,同样几件欧洲宫廷风格的瓷器,要价也同样不低。
金沐晨只是站在一旁听着这个摊主口若悬河,直到他说完,金沐晨才指着摊位前面的木盆里面的东西,问那摊主:“老板,这东西怎么卖?”
那只木盆里放着的都是一些杯碗盘碟,看样子都是又瑕疵的瓷器,就和潘家园卖的残瓷差不多,那老板一看金沐晨居然对他高价的产品不太感性趣,反而是盯着那些残瓷猛看,心里不由得很是失望。
“那些都是一些保养不当的瓷器,你要是看上就尽管随便挑吧,上面都有价签。”
说完也就不再理会金沐晨了,金沐晨则是心头一喜,然后蹲下了身,开始在那盆里挑了起来。
这个盆里的瓷器,以喝水用的水杯居多,不过看样子,以及造型,应该大多都是欧洲的古瓷器。
不过这些瓷器,要不就是彩绘磨损严重,要不就是杯口有崩口,或者有裂痕,虽然也大多能算是古瓷,可是因为来头不明,所价格也不会很高。
金沐晨看了几眼杯子上面贴着的价钱,贵的也就五十块,便宜的甚至也就三五块,这价格可是看得他心头猛跳。
看着那老板也一直没留意自己,他悄悄的伸手从杯子堆里面挑出一只瓷杯,正是之前闪的他眼花的那只瓷杯。
不过等着瓷杯到手之后,他不由得一愣,这尼玛哪里是瓷杯啊?瓷杯哪有这么沉的?
在仔细定睛一看,好嘛,这哪里是一只瓷杯,这分明就是一只铜杯!
这杯子从底座,到把手完全就是由黄铜铸造制成的,只不过在杯身外侧套了一圈的彩绘瓷外套。。。
这杯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年头的,黄铜的杯口,也不知道怎么磕的,有好几处小凹坑,杯身外侧的那一层彩绘瓷外套上面遍布着裂痕,而且白瓷上面的彩绘,都已经花了,不过依稀还能看得清,那彩绘上画的应该是一个人物的半身像。
这杯子的风格可真是太诡异了,这都什么年代了,什么人还会用黄铜来做水杯?
更何况还吃饱了撑的,在杯子的外面加上一层白瓷镶嵌套,你能费这功夫,干吗不干脆做一只瓷杯?
懂得瓷器的人,如果看到这样的杯子,肯定嘴里骂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做这杯子的人,肯定特么是个奇葩!
要知道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瓷器可是比黄铜器要值钱的多,那时候的欧洲贵族和王室, 可都是以使用瓷器为荣呢。
这杯子明显是欧洲风格的,因为中国人可是不会做这样的铜杯的,而如果真是那个年代的真品,你在铜杯子外面镶嵌上一层瓷壁,却不制作一只完整的瓷杯子,你说这设计和制作这杯子的人,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
半桶水的人肯定会这样想,可是对于最近刚刚深刻学习了西欧瓷器发展史的金沐晨,在看到这样一只杯子后,却是心头难以抑制的一阵狂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