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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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寻找和朋友们的交集。当我们之间出现平行线时,我知道,朋友对我们来说已经很遥远了。
我们曾经大胆猜测过,毛毛和袁梦琪是如何好上的,正如我们猜测他们又是如何分开的。
可正如我们所见,他们就是那样毫无征兆的在一起,又毫无征兆的分开。
这样的爱情,大概只有在校园时期才会发生吧。
纯粹因为某种吸引,我们最初走到一起。某一刻,感觉消失或变淡,我们又会选择离开。
后来,我才发现,这才是目前大部分人所习惯的恋爱方式。
粗略计算,我总共帮袁梦琪给李明杰递了二十三封情书。据他本人说,他一封未拆,都随手丢掉了。而据我了解,他也的确一封未读,只是都存在他书包里。
我忽然想起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是陈奕迅的《你的背包》:
二零零六年,我们在实验的中学,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那个背包载满纪念品和患难,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背了一年半……
每当如此,我都会莫名苦笑。正如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留着那些信。
毛毛已经决定走体育特长生,所以他把更多时间放在训练上。十五君和邵志泽依旧按照他们的步调慵懒的生活着,偶尔扮演一下笑柄。
除了物理课,我最喜欢上历史,因为能让我了解更多历史人物以及他们的故事。
历史老师总习惯上课提问,某某事件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怎样的意义之类的问题。那天刚巧点到十五君,他依旧慢条斯理站起来,一字一顿往外蹦着说:“XXX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
我们自然全班哄笑。
后来老师又点邵志泽,他一起立脸就红了,深深埋下头。老师说什么?他就微微抬头傻笑。老师又问,你到底会不会说句话啊?我看老师的样子都快要急死了,可邵志泽直到最后也还是露出一个傻笑。老师这次彻底服了,急忙让他坐下。
从那以后,邵志泽就成了我们班的吉祥物。
陆风华那时候没有交到新朋友,或者说,我们班除了我、李曼文和十五君,几乎没人能和他交流。
所以,那段时间他一直隐藏在角落,永远听不到他的声音。
直到那天课间我去找他,才知道他这段时间在专心写诗歌。
我不懂现代诗,但对艺术还算敏感。所以,他写得好坏,我能品出个大概。
比如他有一首诗写道:
我们是这个季节的两种调调,
你是逗,
我是so,
我们合在一起,
成了何其搞笑,
你却不知,
我却只傻笑,
笑他人看不穿。
欣赏完这首诗,我端着他的笔记本发呆了许久,仿佛被他这首诗的“意境”所深深的感染。
陆风华问我:“感觉如何,伟哥?”
我似乎还意犹未尽。“真好!华仔你就是个天才。真的,我特崇拜你,我……”
“你行了,伟哥,太假了!”陆风华难以掩饰的激动。
我们的语文老师很有意思,她第一堂课就让我们写下自己对语文课的认识,以及自己的兴趣爱好。我填的是“文学”。
我不知道班里有多少对文学感兴趣的人,但至少从那天起,语文老师开始关注我。
中午从宿舍出来,经过水房,我遇见了李曼文。
她一个人,低着头不知想些什么。
我以为她会装作没看见我走开,可当我叫她名字时,她还是转头看向了我。
我带她去操场看台聊天,我们有好久没说过话了,好像小孩子在闹别扭。我想我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而且这误会还很尴尬。
我不习惯把喜不喜欢挂在嘴边,也不习惯要求别人不许和其他异*往。我就是对她有好感,所以很想霸占她。同时我知道那是不对的,只是心里无法逾越这个鸿沟罢了。
我们在看台上坐了许久,一直沉默着,各怀心事的看着夕阳西下。
“你最近在躲着我吗?”我说。
“没有啊。”她笑说。
“那怎么感觉你好像有意避开我似的?”
“你都没和我说话,我还以为你也讨厌我呢。”
“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你没听过别人说我坏话吗?”
“谁?”
“很多。你真的没听过吗,别跟我装傻?你跟我直说,我不怪你,可你要是隐瞒我,那咱们连朋友也别做了。”
“好,从今往后,我们都坦诚相待,如果有一方隐瞒任何事情,从此绝交!”
李曼文听完噗嗤笑了,喘了半天气才费力的说:“你是小孩子吗?”
“我们本来就还是孩子!”
“我觉得你特幽默。”李曼文突然严肃的说。
那一刻,我久久凝视着她,她夕阳下的样子美得像一朵花。“你现在的样子真美!”然后,手不觉得,有些发抖的,慢慢伸向她,将她的刘海拨开,以看见夕阳映射在她完整的脸庞上。
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我想要去亲吻她,但是只那么稍稍一迟疑,她呲溜坐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说:“快上课了,咱们回去吧!”
晚自习,我给李曼文传纸条,希望她放学后留下来。
我想象了很多种可能,但她终究还是给我回了话,上面空无一字。我想那是默许的意思吧。
由于兴奋,我一股气做出了两道数学难题,就连身旁的学霸李明杰都做不到。
我内心有些窃喜。
那天的作业不多,要复习和预习的东西也都完成,李明杰破天荒休息一回,偷偷看起小说来。
我看他神神秘秘,凑过去说,看什么呢?他便推给我看,《英雄志》,没听说过啊,再看标语,上面写着“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我去,这么霸气!
“能借我看看吗?”我迫不及待说。
“伟哥,你等我看完行吗?我中间不能接档,不然就全忘了。这书总共有六册,都在陆风华那里呢。我这是第一册,你要能跳着看,就去找他借。我不知道第二册在谁那里。”
我立刻给陆风华传纸条,想先奉承一番,不然不好开口,就问他最近又有什么新作,可否拜读一番。不一会儿,他果然传来一首诗,此诗如下:
美丽的夜空啊,
你可知繁星也是寂寥的,
因为在你的阴影下,
它见不到光芒,
可你的内在是充满力量的,
如果你肯发光,
星空何其美丽?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陆风华简直就是个诗人。我心想这下不得了了,《英雄志》算什么啊,班里出现诗人了!我急忙把这首诗推到李明杰跟前,我说你先别看什么狗屁《英雄志》,你看看陆风华的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最后,他是被我逼着拿来看的,他最讨厌文科,但理科是他的强项。
结果不出所料,他对这首诗的评价只两个字——垃圾。我以为他搞错了,对他重申说是陆风华写的。他说知道,要不然他就说连垃圾都不如了。
没过几周,我们语文课开始学习古诗,题目为:迢迢牵牛星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课后,语文老师给我们留个作业,说每人尝试写一首古诗,七言五言都可以,下节课上找人诵读,好的挑几首编辑成册。
那时候,谁会写古诗啊,就连读懂古诗都难。
我也不知道怎么开始的,就觉得无聊,脑子里开始胡乱组织一些词语,然后拿起笔,就一口气作诗如下:
轻风迎面诉清风,
烈日朝阳温烈火,
不知旁人讥笑否,
只见他人自落嘲。
作完此诗,我也没觉得太怎样,就单纯只是完成作业,扔在一边。谁知第二天课上,老师第一个便让我朗读自己的诗作。待诗毕,全场立刻鸦雀无声。直到老师也难以置信的望着我说:“这是你写的?”
“啊。”我一副无辜的表情说。
“你们觉得怎么样?”老师问同学。
“我靠,太牛了,伟哥,你不是昨晚穿越了吧!”十五君慷慨激昂的说。
“请安静!”老师让大家先安静下来,“我相信,这首诗是他自己作的,不信咱们可以验证。”
“好啊!”女生们异口同声说。
“韦宸,你现在作一首诗,可以吗?”老师问我。
“哦,我试试。”
片刻工夫,我作诗如下:
流年岁岁今朝,
河流日日奔腾,
古有金科状元,
今日行行辈出。
言毕,全场哗然。那种感觉,就像我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般荣耀。
那之后,我开始尝试往一些报刊杂志投稿,也中过一些,但都是很小的没什么名气的报刊。
还有一些校外作文比赛,我也拿了一些不高不低的奖项。
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全国“春蕾杯”作文比赛,我拿了二等奖,高考加五分。
我的语文老师为此也得了优秀辅导老师奖。
我一下子成了班里的名人。
那时候,韩寒和郭敬明他们特别火,我们都在追看《梦里花落知多少》、《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以及韩寒的《三重门》、《一座城池》等。
我也曾幻想自己成为像他们那样的名作家。可当时的我连一部中篇都写不出来,只是相比同学们连写作文都费力才显出我的一点不一般。
虽然我的作文每次都是最高分,但从没在班上当作例文朗读过,因为我从来不摘抄别人的优美句子。我有自己的思想,我的立意深刻,因此得了高分。
很多人都拿这件事把我和陆风华作比较,说当初陆风华多么狂妄,四处宣扬他的诗歌,可是我既写得一手古诗,又能做好文章。
陆风华为此变得萎靡不振。
李曼文希望我劝劝他。
我想了一下,觉得自己的确有责任去帮助他。他既是我的朋友,又因为我才让他受到那些蜚语。
我们便约见在操场看台,那让我想起前几天和李曼文坐在这里谈心的事情。
那时的我们,一切都还是单纯的,喜欢与讨厌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大多只因一时的执拗而已。
我问陆风华:“我们是朋友吗?”
他说:“当然。伟哥,你不用这样,我没事。”
“可我看你有事。其他人看你也有事。我希望你能对我说些什么,”我见他只是呆望前方,不得不说:“那我说好了。”
有些事情,还是我说的好。
我们谈了很多个人爱好的事情。我希望他能够发挥他的擅长。每个人都有长有短,所以无需自卑。我们只需要用自己的长处去弥补自己的短处。我仍然希望可以和他做一辈子好朋友。
“伟哥,踢球吗?”陆风华突然说。
“好啊。”我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似乎从他那里看到了希望。
我们各自凑了一群人,聚集在足球场,展开了一场厮杀。
我先是当守门员,因为我觉得我脚歪。
可守门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眼看球飞过来,我也准确扑过去,可球在我手掌高速旋转,最后还是应声入网。
我们首先丢了一球。
第二球同样类似。我方后卫拼命阻拦,陆风华带球从右侧突破,一个漂亮的晃动闪过我方后卫,在禁区前一脚飞射,球从我裤裆下钻了进去。
二比零。
因为我方队员实在受不了我的守门技术,干脆推我到球场上滥竽充数,结果我真就是个滥竽充数的。没有接到队友传来的球,结果被对手夺去,直插球门,幸而被守门员誓死扑出。
据后来同学们回忆,那是一场空前惨烈的足球比赛,所以很多人都前来助威。
当然,夏菡也来了。她原本是来为我呐喊的。
在她的激励下,我带球突破,连续突破,假动作,闪人,我简直神了。然后,我顺利到达对方球门前。
千钧一发之际,我看准球门边角,一脚飞射,球擦出了门框。
结果,我们以二比零惨败。
我气喘吁吁过去搂住陆风华,我说你真棒。其实我心里在说,我知道你有自己强大的方面,不止是足球。
张雪松还是每天天黑后在篮球场旁的竹林弹吉他,依然有很多女生围观。
有时候,李曼文会和袁梦琪她们一起去。
后来突然有一天就不去了,因为姜瑶彻底成了张雪松的女朋友。
受此影响,我们的择偶对象也拓展到了学姐。
那天体育课,刚好我们和学长一起跑圈,毛毛就看上一位可爱的学姐,她叫桃子。
桃子长得有点像日本女孩,特别爱笑。我本来以为十五君会喜欢她,结果却是毛毛。
毛毛在高三也很有名气,都知道他的球技很棒。刚巧,桃子也特别喜欢篮球,他们就这样好上了。
每周我们都有一次一起上体育课的机会,毛毛总会和桃子单独玩一个场子,很快就被人看穿了他们的关系。
后来听说桃子的班主任找她谈话,让她别跟我们这些高二生玩恋爱,说我们还有一年半才高考呢,而她们马上就要高考了,除非她不想考大学。
于是就这样,桃子和毛毛结束了短暂的恋爱关系。
可姜瑶和张雪松的情况不同,他们很少单独见面。而且他以后希望走音乐这条路,姜瑶又学习很棒。即便老师发现,也不会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
那段时间,好像男女生之间的问题变得特别敏感,就像连锁反应,会引发很多惊人效应。
先是陆风华发现了李明杰书包里一堆袁梦琪寄给他的情书,而后他们追逐过程中,陆风华不小心把袁梦琪书包里的卫生棉弄了出来。这些几乎暴露在全班同学面前,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觉得脸上蒙羞。
后来是期末考试,我们完全按照其中考试成绩全年级排座位,我身为年级前五十名,需要在二班教室考试。自然,晚自习也在那里复习。
晚饭后,我发现桌子上用铅笔写了一行字,内容如下:
我喜欢你。放学到小树林见。
我不知道这是谁写的,只发现教室后面围着三两个女生正在窃窃私语。我并不认识她们,所以也不想上前问个究竟,更没想过真去赴什么约。
只是没想到,第二天这件事就有人知道了。姜瑶过来问我,我想她既然知道,一定也认识那个人。可我问她却怎么也不肯说。
看来肯定是她认识的人,但我就不一定认识了。可能是班里人,也可能是外班人。反正,我猜不到,也不想理会。
暑假,我收到过李曼文的电话。她和我随便聊着。
我以为她有事,可这个前奏也太长了,就问她:“你有事吗?”
“哦,没什么……”
“那……”
“等等!”她又很坚决的说。“如果你不喜欢一个女孩,那你会怎么样?”
“离开吧。干嘛?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我感觉的到,她在做着极力的挣扎。“让我做你女朋友吧!”
然后我们陷入长久的沉默。我好像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最后只“喂”了一声,可她第一下没有回应。我便又“喂”了一句,她才突然说:“对不起。”然后挂断了电话。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懵了。虽然被女生表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作为男生,总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的。如果是这样,那作出表白的女生,又要付出多么大的勇气呢?我想她一定伤心了吧?一定被我的冷漠给深深伤害了吧?
就在我回拨电话的时候,我脑海又闪过夏菡的音容笑貌。我开始在内心挣扎,到底继续默默喜欢着夏菡,还是选择李曼文,去认认真真谈一次恋爱。那是我的初恋吧,所以我更应该深思熟虑。
越是想要挣脱这种束缚,我越是发现,我是真的喜欢上了李曼文。
当一个男生很在意一个女孩和其他男生来往过密时,实际上,那个女孩已经在那个男孩心里,并且默认那个女孩就是他的了。
即便他不曾表白,也没有任何表示,但一切就是那样明显的存在。
整个暑假,我都在幻想李曼文的种种中度过,每一分钟都因此而煎熬无比。
开学前一天,我在家附近偶遇了方妍姗,我们一路闲聊。
她说班里很多女生都喜欢我。我说怎么会。她说我真的很温柔,又很优秀,学习好,会唱歌……我急忙让他打住,我说那哪是我,那明明是大明星嘛。
其实,我超级普通,也很内向,只是我的世界,和别人不太一样。
可能正因为如此,我才稍稍受到女生的一点欢迎。
就像夏菡于我,总带有那么一丝神秘感。(未完待续)
我一直在寻找和朋友们的交集。当我们之间出现平行线时,我知道,朋友对我们来说已经很遥远了。
我们曾经大胆猜测过,毛毛和袁梦琪是如何好上的,正如我们猜测他们又是如何分开的。
可正如我们所见,他们就是那样毫无征兆的在一起,又毫无征兆的分开。
这样的爱情,大概只有在校园时期才会发生吧。
纯粹因为某种吸引,我们最初走到一起。某一刻,感觉消失或变淡,我们又会选择离开。
后来,我才发现,这才是目前大部分人所习惯的恋爱方式。
粗略计算,我总共帮袁梦琪给李明杰递了二十三封情书。据他本人说,他一封未拆,都随手丢掉了。而据我了解,他也的确一封未读,只是都存在他书包里。
我忽然想起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是陈奕迅的《你的背包》:
二零零六年,我们在实验的中学,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那个背包载满纪念品和患难,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背了一年半……
每当如此,我都会莫名苦笑。正如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留着那些信。
毛毛已经决定走体育特长生,所以他把更多时间放在训练上。十五君和邵志泽依旧按照他们的步调慵懒的生活着,偶尔扮演一下笑柄。
除了物理课,我最喜欢上历史,因为能让我了解更多历史人物以及他们的故事。
历史老师总习惯上课提问,某某事件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怎样的意义之类的问题。那天刚巧点到十五君,他依旧慢条斯理站起来,一字一顿往外蹦着说:“XXX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
我们自然全班哄笑。
后来老师又点邵志泽,他一起立脸就红了,深深埋下头。老师说什么?他就微微抬头傻笑。老师又问,你到底会不会说句话啊?我看老师的样子都快要急死了,可邵志泽直到最后也还是露出一个傻笑。老师这次彻底服了,急忙让他坐下。
从那以后,邵志泽就成了我们班的吉祥物。
陆风华那时候没有交到新朋友,或者说,我们班除了我、李曼文和十五君,几乎没人能和他交流。
所以,那段时间他一直隐藏在角落,永远听不到他的声音。
直到那天课间我去找他,才知道他这段时间在专心写诗歌。
我不懂现代诗,但对艺术还算敏感。所以,他写得好坏,我能品出个大概。
比如他有一首诗写道:
我们是这个季节的两种调调,
你是逗,
我是so,
我们合在一起,
成了何其搞笑,
你却不知,
我却只傻笑,
笑他人看不穿。
欣赏完这首诗,我端着他的笔记本发呆了许久,仿佛被他这首诗的“意境”所深深的感染。
陆风华问我:“感觉如何,伟哥?”
我似乎还意犹未尽。“真好!华仔你就是个天才。真的,我特崇拜你,我……”
“你行了,伟哥,太假了!”陆风华难以掩饰的激动。
我们的语文老师很有意思,她第一堂课就让我们写下自己对语文课的认识,以及自己的兴趣爱好。我填的是“文学”。
我不知道班里有多少对文学感兴趣的人,但至少从那天起,语文老师开始关注我。
中午从宿舍出来,经过水房,我遇见了李曼文。
她一个人,低着头不知想些什么。
我以为她会装作没看见我走开,可当我叫她名字时,她还是转头看向了我。
我带她去操场看台聊天,我们有好久没说过话了,好像小孩子在闹别扭。我想我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而且这误会还很尴尬。
我不习惯把喜不喜欢挂在嘴边,也不习惯要求别人不许和其他异*往。我就是对她有好感,所以很想霸占她。同时我知道那是不对的,只是心里无法逾越这个鸿沟罢了。
我们在看台上坐了许久,一直沉默着,各怀心事的看着夕阳西下。
“你最近在躲着我吗?”我说。
“没有啊。”她笑说。
“那怎么感觉你好像有意避开我似的?”
“你都没和我说话,我还以为你也讨厌我呢。”
“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你没听过别人说我坏话吗?”
“谁?”
“很多。你真的没听过吗,别跟我装傻?你跟我直说,我不怪你,可你要是隐瞒我,那咱们连朋友也别做了。”
“好,从今往后,我们都坦诚相待,如果有一方隐瞒任何事情,从此绝交!”
李曼文听完噗嗤笑了,喘了半天气才费力的说:“你是小孩子吗?”
“我们本来就还是孩子!”
“我觉得你特幽默。”李曼文突然严肃的说。
那一刻,我久久凝视着她,她夕阳下的样子美得像一朵花。“你现在的样子真美!”然后,手不觉得,有些发抖的,慢慢伸向她,将她的刘海拨开,以看见夕阳映射在她完整的脸庞上。
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我想要去亲吻她,但是只那么稍稍一迟疑,她呲溜坐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说:“快上课了,咱们回去吧!”
晚自习,我给李曼文传纸条,希望她放学后留下来。
我想象了很多种可能,但她终究还是给我回了话,上面空无一字。我想那是默许的意思吧。
由于兴奋,我一股气做出了两道数学难题,就连身旁的学霸李明杰都做不到。
我内心有些窃喜。
那天的作业不多,要复习和预习的东西也都完成,李明杰破天荒休息一回,偷偷看起小说来。
我看他神神秘秘,凑过去说,看什么呢?他便推给我看,《英雄志》,没听说过啊,再看标语,上面写着“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我去,这么霸气!
“能借我看看吗?”我迫不及待说。
“伟哥,你等我看完行吗?我中间不能接档,不然就全忘了。这书总共有六册,都在陆风华那里呢。我这是第一册,你要能跳着看,就去找他借。我不知道第二册在谁那里。”
我立刻给陆风华传纸条,想先奉承一番,不然不好开口,就问他最近又有什么新作,可否拜读一番。不一会儿,他果然传来一首诗,此诗如下:
美丽的夜空啊,
你可知繁星也是寂寥的,
因为在你的阴影下,
它见不到光芒,
可你的内在是充满力量的,
如果你肯发光,
星空何其美丽?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陆风华简直就是个诗人。我心想这下不得了了,《英雄志》算什么啊,班里出现诗人了!我急忙把这首诗推到李明杰跟前,我说你先别看什么狗屁《英雄志》,你看看陆风华的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最后,他是被我逼着拿来看的,他最讨厌文科,但理科是他的强项。
结果不出所料,他对这首诗的评价只两个字——垃圾。我以为他搞错了,对他重申说是陆风华写的。他说知道,要不然他就说连垃圾都不如了。
没过几周,我们语文课开始学习古诗,题目为:迢迢牵牛星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课后,语文老师给我们留个作业,说每人尝试写一首古诗,七言五言都可以,下节课上找人诵读,好的挑几首编辑成册。
那时候,谁会写古诗啊,就连读懂古诗都难。
我也不知道怎么开始的,就觉得无聊,脑子里开始胡乱组织一些词语,然后拿起笔,就一口气作诗如下:
轻风迎面诉清风,
烈日朝阳温烈火,
不知旁人讥笑否,
只见他人自落嘲。
作完此诗,我也没觉得太怎样,就单纯只是完成作业,扔在一边。谁知第二天课上,老师第一个便让我朗读自己的诗作。待诗毕,全场立刻鸦雀无声。直到老师也难以置信的望着我说:“这是你写的?”
“啊。”我一副无辜的表情说。
“你们觉得怎么样?”老师问同学。
“我靠,太牛了,伟哥,你不是昨晚穿越了吧!”十五君慷慨激昂的说。
“请安静!”老师让大家先安静下来,“我相信,这首诗是他自己作的,不信咱们可以验证。”
“好啊!”女生们异口同声说。
“韦宸,你现在作一首诗,可以吗?”老师问我。
“哦,我试试。”
片刻工夫,我作诗如下:
流年岁岁今朝,
河流日日奔腾,
古有金科状元,
今日行行辈出。
言毕,全场哗然。那种感觉,就像我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般荣耀。
那之后,我开始尝试往一些报刊杂志投稿,也中过一些,但都是很小的没什么名气的报刊。
还有一些校外作文比赛,我也拿了一些不高不低的奖项。
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全国“春蕾杯”作文比赛,我拿了二等奖,高考加五分。
我的语文老师为此也得了优秀辅导老师奖。
我一下子成了班里的名人。
那时候,韩寒和郭敬明他们特别火,我们都在追看《梦里花落知多少》、《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以及韩寒的《三重门》、《一座城池》等。
我也曾幻想自己成为像他们那样的名作家。可当时的我连一部中篇都写不出来,只是相比同学们连写作文都费力才显出我的一点不一般。
虽然我的作文每次都是最高分,但从没在班上当作例文朗读过,因为我从来不摘抄别人的优美句子。我有自己的思想,我的立意深刻,因此得了高分。
很多人都拿这件事把我和陆风华作比较,说当初陆风华多么狂妄,四处宣扬他的诗歌,可是我既写得一手古诗,又能做好文章。
陆风华为此变得萎靡不振。
李曼文希望我劝劝他。
我想了一下,觉得自己的确有责任去帮助他。他既是我的朋友,又因为我才让他受到那些蜚语。
我们便约见在操场看台,那让我想起前几天和李曼文坐在这里谈心的事情。
那时的我们,一切都还是单纯的,喜欢与讨厌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大多只因一时的执拗而已。
我问陆风华:“我们是朋友吗?”
他说:“当然。伟哥,你不用这样,我没事。”
“可我看你有事。其他人看你也有事。我希望你能对我说些什么,”我见他只是呆望前方,不得不说:“那我说好了。”
有些事情,还是我说的好。
我们谈了很多个人爱好的事情。我希望他能够发挥他的擅长。每个人都有长有短,所以无需自卑。我们只需要用自己的长处去弥补自己的短处。我仍然希望可以和他做一辈子好朋友。
“伟哥,踢球吗?”陆风华突然说。
“好啊。”我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似乎从他那里看到了希望。
我们各自凑了一群人,聚集在足球场,展开了一场厮杀。
我先是当守门员,因为我觉得我脚歪。
可守门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眼看球飞过来,我也准确扑过去,可球在我手掌高速旋转,最后还是应声入网。
我们首先丢了一球。
第二球同样类似。我方后卫拼命阻拦,陆风华带球从右侧突破,一个漂亮的晃动闪过我方后卫,在禁区前一脚飞射,球从我裤裆下钻了进去。
二比零。
因为我方队员实在受不了我的守门技术,干脆推我到球场上滥竽充数,结果我真就是个滥竽充数的。没有接到队友传来的球,结果被对手夺去,直插球门,幸而被守门员誓死扑出。
据后来同学们回忆,那是一场空前惨烈的足球比赛,所以很多人都前来助威。
当然,夏菡也来了。她原本是来为我呐喊的。
在她的激励下,我带球突破,连续突破,假动作,闪人,我简直神了。然后,我顺利到达对方球门前。
千钧一发之际,我看准球门边角,一脚飞射,球擦出了门框。
结果,我们以二比零惨败。
我气喘吁吁过去搂住陆风华,我说你真棒。其实我心里在说,我知道你有自己强大的方面,不止是足球。
张雪松还是每天天黑后在篮球场旁的竹林弹吉他,依然有很多女生围观。
有时候,李曼文会和袁梦琪她们一起去。
后来突然有一天就不去了,因为姜瑶彻底成了张雪松的女朋友。
受此影响,我们的择偶对象也拓展到了学姐。
那天体育课,刚好我们和学长一起跑圈,毛毛就看上一位可爱的学姐,她叫桃子。
桃子长得有点像日本女孩,特别爱笑。我本来以为十五君会喜欢她,结果却是毛毛。
毛毛在高三也很有名气,都知道他的球技很棒。刚巧,桃子也特别喜欢篮球,他们就这样好上了。
每周我们都有一次一起上体育课的机会,毛毛总会和桃子单独玩一个场子,很快就被人看穿了他们的关系。
后来听说桃子的班主任找她谈话,让她别跟我们这些高二生玩恋爱,说我们还有一年半才高考呢,而她们马上就要高考了,除非她不想考大学。
于是就这样,桃子和毛毛结束了短暂的恋爱关系。
可姜瑶和张雪松的情况不同,他们很少单独见面。而且他以后希望走音乐这条路,姜瑶又学习很棒。即便老师发现,也不会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
那段时间,好像男女生之间的问题变得特别敏感,就像连锁反应,会引发很多惊人效应。
先是陆风华发现了李明杰书包里一堆袁梦琪寄给他的情书,而后他们追逐过程中,陆风华不小心把袁梦琪书包里的卫生棉弄了出来。这些几乎暴露在全班同学面前,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觉得脸上蒙羞。
后来是期末考试,我们完全按照其中考试成绩全年级排座位,我身为年级前五十名,需要在二班教室考试。自然,晚自习也在那里复习。
晚饭后,我发现桌子上用铅笔写了一行字,内容如下:
我喜欢你。放学到小树林见。
我不知道这是谁写的,只发现教室后面围着三两个女生正在窃窃私语。我并不认识她们,所以也不想上前问个究竟,更没想过真去赴什么约。
只是没想到,第二天这件事就有人知道了。姜瑶过来问我,我想她既然知道,一定也认识那个人。可我问她却怎么也不肯说。
看来肯定是她认识的人,但我就不一定认识了。可能是班里人,也可能是外班人。反正,我猜不到,也不想理会。
暑假,我收到过李曼文的电话。她和我随便聊着。
我以为她有事,可这个前奏也太长了,就问她:“你有事吗?”
“哦,没什么……”
“那……”
“等等!”她又很坚决的说。“如果你不喜欢一个女孩,那你会怎么样?”
“离开吧。干嘛?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我感觉的到,她在做着极力的挣扎。“让我做你女朋友吧!”
然后我们陷入长久的沉默。我好像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最后只“喂”了一声,可她第一下没有回应。我便又“喂”了一句,她才突然说:“对不起。”然后挂断了电话。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懵了。虽然被女生表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作为男生,总还是觉得不好意思的。如果是这样,那作出表白的女生,又要付出多么大的勇气呢?我想她一定伤心了吧?一定被我的冷漠给深深伤害了吧?
就在我回拨电话的时候,我脑海又闪过夏菡的音容笑貌。我开始在内心挣扎,到底继续默默喜欢着夏菡,还是选择李曼文,去认认真真谈一次恋爱。那是我的初恋吧,所以我更应该深思熟虑。
越是想要挣脱这种束缚,我越是发现,我是真的喜欢上了李曼文。
当一个男生很在意一个女孩和其他男生来往过密时,实际上,那个女孩已经在那个男孩心里,并且默认那个女孩就是他的了。
即便他不曾表白,也没有任何表示,但一切就是那样明显的存在。
整个暑假,我都在幻想李曼文的种种中度过,每一分钟都因此而煎熬无比。
开学前一天,我在家附近偶遇了方妍姗,我们一路闲聊。
她说班里很多女生都喜欢我。我说怎么会。她说我真的很温柔,又很优秀,学习好,会唱歌……我急忙让他打住,我说那哪是我,那明明是大明星嘛。
其实,我超级普通,也很内向,只是我的世界,和别人不太一样。
可能正因为如此,我才稍稍受到女生的一点欢迎。
就像夏菡于我,总带有那么一丝神秘感。(未完待续)